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2020-10-26
退休保险规划

到昨天为止,我们谈了5天的劳务工医疗保险。从今天起,我们将分8期谈一谈社会医疗保险。

深圳于1996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颁布实施《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及其所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中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也参照执行。

具体而言,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等制度,实行和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等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则实行社会统筹。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又分为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两种形式。凡是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都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则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应当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不参加生育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暂不纳入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其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解决,即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不适用以上办法。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深圳企业在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职工,参加机构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的医疗保险,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180元 社会保险的重点转向人员全覆盖


今年,全市138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将增加180元,达到平均1700元。同时从今年开始,本市社会保险的重点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

坚持广覆盖,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制度建设上,重点完善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主要解决全市10万名保安、物业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全员参保问题;将农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制度。扩面征缴的重点是第三产业、中小企业、新建项目等领域,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人群,实现应保尽保。

坚持保基本,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今年着力提高八项待遇:一是提高138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0元,达到1700元;二是允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人员后延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三是明确因病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病残津贴发放标准,制定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的遗属待遇标准;四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五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平均住院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为600元;六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特殊生活困难人员,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七是对困难家庭中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八是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拟增幅16%

今年本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计划增幅16%。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出台新的增收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协商共决、政府督导和绩效激励四项机制,实现城镇单位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5%,促进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年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开展协商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覆盖职工130万人。

■五个依托扩大就业规模

记者获悉,今年本市将主攻五个依托来增加就业数量,扩大就业规模。依托滨海新区发展,紧密结合“一核双港九区”功能定位对人力资源的不同需求,挖掘就业岗位,搞好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服务,带动就业增加;依托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发展,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保障就业增加;依托每年新增百余项市和区县重大项目建设,项目立项时提前介入,项目在建中同步跟进,项目投产后服务到位,促进就业增加;依托服务业大发展,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开发新职业、新岗位,在传统服务业发展中扩大从业人员规模,助推就业增加;依托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拉动就业增加。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是什么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社保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 (元)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比例(%) 每年限额 (万元)

在职职工 2000 50 50 2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 1300 70 30 2

70周岁以上 1300 80 20 2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至3万元 3万元至4万元 4万元至7万元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 85% 15% 90% 10% 95% 5%

二级医院 87% 13% 92% 8% 97% 3%

一级医院 90% 10% 95% 5% 97% 3%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7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互助10万。

医疗报销范围到底有什么限制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的政策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的适用范围


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经过多年的制度完善,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目前的总体水平高于全国,不仅城镇职工医保在最初建立时专门设置了门诊大病医保项目,之后,又出台了综合减负政策,使得在职职工医保支付达到85%,退休职工医保支付达到92%,而在居民医保、新农合方面有一系列政策,为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减负。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适用范围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所包括的职工则分为三种,如下文。

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适用范围

(一)《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

(二)《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在军队工作但是没有军籍的退休人员;军队退休回沪安置人员。用人单位中的职工不包括征地养老人员、精简回乡人员、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等。

二、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的登记

(一)用人单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险局根据《医疗保险办法》及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要求,会同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予以规定。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的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时,参加医疗保险的结算户应当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户一致。

三、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费的缴纳和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的期限内,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年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二)从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在领取医疗保险凭证后,可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和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统称医疗保险待遇),以及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

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最高可报销30万元

根据实施方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费用报销,首先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执行;其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按规定报销。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普通门诊、药店购药,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或者继承。在职在编人员按其缴费基数的3.2%划入,退休人员按其退休金的3.8%划入。报销起付线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

在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方面,报销段为10——30万元,在政策范围内可报销医疗费用的90%。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本次调整将对年龄大、级别高的人员将予以适当的倾斜优惠。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改革完成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也将按正厅95%,副厅93%、处级91%、处级以下90%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报销,其中退休人员可在规定报销的基础上按同职级再增加2%报销比,确保其“病有所医”。

门诊大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等

职工进行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5%,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牙病如何投保


小张在北京生活,单位给上着五险。有一天突然感觉牙痛,到医院门诊治疗,医生说是隐裂性牙髓炎,整颗牙齿的神经已经坏了,一定要拔掉否则就会一直特别痛。小张做了治疗后,还补了一颗陶瓷牙。前后共花了5000元。小张不知道社保怎么报销。社会医疗保险中具体到看牙,能否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如果购买商业保险,是不是也可以报销牙齿治疗的费用啊?

解答:社保诊疗目录里规定,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均可以报销,作为洗牙、美容、矫正等牙齿美容项目则不属于医保范围,在医院的牙科门诊就诊,医保报销比例是1800元以上50%。

作为商业保险的牙齿保障主要分为:意外保障,牙齿特有保险保障,高端医疗保障。

意外保障:主要保障因为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坏所涉及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一般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害,需要花费的费用也比较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用低廉的价格获得高额的保障,但是这类保险只局限于因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坏,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则不能进行赔偿。客户还要看清具体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些意外医疗是将牙齿的修复列为免责的。

牙齿特有保险保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有一副好牙齿的重要性,对于牙齿的保护也越来越加强,看牙医也成为自己一项必备的事务。有些保险公司也针对牙齿进行了特有保险设计,这类保险不光进行牙齿医疗报销,还引入了牙齿护理责任,每一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可进行一次常规护理保健。客户可以在保险期间享受口腔检查、超声波洁治、抛光、喷砂等牙齿养护。

高端医疗保障:如今很多高端人士,购买商业保险在谋求理赔简便的同时,也希望可以获得高档的服务,有很多保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高端医疗保险。客户可以享受门诊住院的全额给付,报销范围也包含自费的治疗项目,可选择的就诊医院更包括了一些外资或私立医院,客户可以不用钱来垫付医疗费用,直接通过vip保险卡进行治疗。不过这类高端医疗保险的费用也很高。

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多年都在上调,基本上是每年的过年前后,退休人员都能收到一份新年大礼“上调养老金”。从调整时间来看,一般不会晚于3月份,而调整部分也会及时足额补发给退休人员。

不过,今年都快过去半年了,基本养老金还没有确切的消息。不少退休人员等得心急火燎,我们也接到了不少咨询电话,求证网上传播的基本养老金上调消息。

日前,针对基本养老金调整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市社保局。市社保局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本年度将上调养老金,省里也规定了调整工作于下半年开展,具体实施的月份待文件出台后我市将予以尽快执行。若上调,会及时足额补发给退休人员。

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表示,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已连续十年都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约上调10%。一般是按照省里出台的调整办法,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再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形成文件报市政府审批,通过之后再落实。

今年5月份,省里已经初步草拟了一个调整方案,在征求全省各市的意见,预计最快今年下半年,省里关于上调养老金的政策就会新鲜“出炉”。到时,若上调部分没有发足,会按照国家、省市调整方案,及时、足额给退休人员补发。因此,在此也提醒各位退休人员不必着急、担忧。

截至今年5月底,东莞全市退休人数为31.82万人,全市平均养老金水平是1331.68元/人·月。其中,企业退休人数为8.83万人,平均养老金水平是2298.79元/人·月,村社区退休人数为22.99万人,平均养老金为960.38元/人·月。因此,可以预见的是,一旦上调政策落地,全市将有超过30万退休人员得到实惠。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3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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