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 聘请家政更安心

2020-10-23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姆擦窗时不慎摔伤、做饭时被热水烫伤……这些潜在的风险总让雇主心有余悸。但是,如果购买了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这类事故的赔偿责任就可转移至保险公司。

据了解,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是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附带在家财险基础上的保险产品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因从事家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所致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在合同约定的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实际上,在上海地区,早在2004年就推出了可由雇主直接购买的家政服务综合险。一年30元保费就可以换来最高1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和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考虑到一年保险周期内,家政雇佣人员可能会随时变换,雇主如果更换保姆,只需拨打上海社保局12333的有关电话变更保姆姓名即可。

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相关资讯大连市推出家政服务人员保险项目

据统计,目前大连市场拥有工商注册家政服务企业873多家,从业队伍达14.7万人。昨天,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与保险公司合作签约了家政服务人员保险项目。该保险项目是根据家庭服务企业利润低、职工收入不高、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突发事件多等特点,量身定做具有福利性质的低保费、高保额的综合保险。以雇主责任险A款为例,年缴保费70元/人,保额(赔偿限额)累计高达22万元。

家政服务人员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雇主责任险(即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包括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因工死亡、致残、意外医疗等3大项。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包括工作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所服务家庭及成员财产损失、死亡、残疾及医疗费用支出等4大项。

为钟点工阿姨投保“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

“家政保险”,最大的受益者无疑应该是广大家政服务人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城镇地区,家政服务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职业。但因为长期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又无意识和经济能力投保商业保险,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保障一直是个“真空地带”。她们在受到意外人身伤害时,只能寄希望于雇主的“善心”。但多数情况下,无论从责任的角度,还是从经济实力的角度,雇主都难以满足对方的要求。发生意外的保姆往往不仅得不到补偿,甚至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及时治病疗伤。投保应该成为他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维护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的一个有效手段和渠道。

就雇主而言,聘请家政服务员的家庭,并非都是条件优越、高收入人群。多数情况下,意外的发生本不是由于雇主的过错。若无动于衷,有些于心不忍;若出手相助,又往往力不从心或心有不甘。自家的困难没有解决,还带来经济损失,并可能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中。接受“保了险”的家政服务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雇主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可以放心地享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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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家政保险介绍


济南家政保险介绍

保姆出意外,保险公司赔。今天(8日),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和华夏人寿山东分公司正式联合开展福利活动、阳光行动,推出山东首份专门针对家政从业人员的23元的家政保险,并向家庭服务业的10位代表赠送了价值156000元的保险。

相关专家介绍,根据山东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多、生活水平低、工作期限不稳定、突发事件多等特点,专门制定了低保费、高保障的23元意外伤害福利保障方案,即每年每人仅需交纳23元,就可以提供15600元的保险,范围为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补贴等。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副会长孔卫东表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摔伤、碰伤的意外事件经常发生,保姆与雇主、家政公司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这非常不利于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出针对家政人员的保险非常及时。山东家协为此成立了福利保障部,推动有关单位投保商业保险,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实施福利保障计划。

据了解,现在济南很多家政从业人员既没有社会保险也没有商业保险,工作中一旦意外受伤后,一些雇主和家政公司往往会互相推诿,使家政人员很难获得赔偿,极大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业内人士认为,济南每年都会出现“保姆荒”,除了家政人员工资较低以外,缺乏一定的社会保障和保险也是“保姆荒”的重要原因,“家政保险”的推出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家政行业,一定程度上将缓解“保姆荒”。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险产品介绍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类别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满16周岁即可投保,每年续保,最高续保年龄为69周岁。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1)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我们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1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我们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附“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 (见附表2)所列部位III度烧伤,我们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烧伤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2所列两项部位烧伤时,我们给付两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部位烧伤,且烧伤面积不同时,以较大面积的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烧伤面积较大,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烧伤面积较大,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可选部分

(4)特定意外事故多倍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水上或陆地公共交通工具(见7.3)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我们将在按基本部分的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后,再按已给付保险金数额的1倍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我们将在按基本部分的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后,再按已给付保险金数额的2倍给付。

保险知识汇总,家政服务人员被纳入社保


长沙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的月嫂王秀香最近工作起来特别卖力,心情也非常畅快。“公司开始给我们买社保了,这在原来可是想都不敢想啊”,她笑着说。这也开了保姆参加社保的先河,随着未来5年长沙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包括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各类人群都将逐一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虽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已将“家政服务”确定为一项职业,但在家政服务劳动关系中,保姆、雇主、家政公司三方到底承担何种权利和义务,相关法律一直没有清晰的界定。劳动部1994年9月《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和1995年8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都明确规定“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等都不适用劳动法”。据此,劳动法界定的“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并不适用于保姆与家政公司,同样,关于强制参加社会保险的条款也不适用。对家政服务员而言,参加社保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长沙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主任邓丽霞说,为优秀保姆办社保是公司探索改变中介式经营方式的一大尝试,“我们想出现一批员工制保姆,即公司聘用保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此,妇联家政在1000多名员工中挑选出10名优秀的家政服务员,首批为她们办理社保,到2006年底,还将争取为50名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保。

事实上,如何让社保政策惠及家政业,一直是长沙市政府考虑的问题之一。去年,长沙市政府曾发文要求,根据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险制度。并明文规定,凡家政企业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比例达到全部职工30%以上的,由市政府按企业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额给予全额奖励,市财政局年终予以兑现。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2009年深圳首创家政综合保险


保姆擦窗时不慎摔伤、做饭时被热水烫伤……这些潜在的风险总让雇主心有余悸。另外,家政服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雇主及其家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几率,要比他们自己在雇主家中发生“工伤”的几率高不少。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圳的保险服务创新一直以敢闯闻名。2009年12月,随着深圳市家政协会和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代表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在国内首创家政综合意外险。

深圳率先试水家政综合保险

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家政服务人员走进雇主家中从事家政服务时,家政人员将会得到一份人身伤残、身故及相关医疗的保险保障。同时,家政人员在工作中因失误给雇主造成了财产或人身伤害,雇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举例来说,雇主周先生与家政服务人员小王所在的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雇佣合同,并投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障保险。假设有一天,小王在做饭时,因对燃气灶操作不当,引起大火。自己被烧伤,同时也伤及旁边的周先生,这时就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勘查人员,他们上门现场取证后,确认是因为小王在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因失误造成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对雇主和家政人员双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在此之前,虽然有些家政公司也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但保险险种多数比较单一,一般只有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并不涉及雇主方,没有在造成雇主方损害方面予以保障。而雇主方的人身、财产恰恰又是很多纠纷的焦点所在。这次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推出的综合保险项目中,增加了家政服务人员对雇主人身、财产损害方面的保险,通过综合类保险分流了消费风险,使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都有保障,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一涉及家政服务的综合类险种在国内各大城市中尚属首创。

家政综合意外险有效保障雇佣双方权益

据深圳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卢秘书长介绍,在深圳有大大小小2400个家政服务公司,实际从事经营的有1200家,家政从业人员近60万。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社保无法全面普及。通过引入这样的保险险种,可更好地体现对这部分从业人员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另外,国家在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和保障家政从业人员权利方面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政府的要求,由深圳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牵头,联合保险公司,将保险保障覆盖到每一个家政公司,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家政服务市场,保障雇佣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明年,将在全市的家政服务公司普及此保障保险服务,60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有望被纳入该体系中。

今后,雇主再与家政公司签署雇佣合同时,将附带家政服务综合保障保险,保险保障涉及三个范围:一是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中从事服务工作时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身故及相关医疗费用;二是家政服务人员因过失造成雇主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三是家政服务人员突发疾病48小时内的抢救费用。

对设立这项保障措施的意义,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近年来,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投诉成为热点问题。在这类投诉中,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家政服务公司的角色不清晰等原因,纠纷调解解决的难度很大。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保障则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相关链接大连市推出家政综合意外险项目

据统计,目前大连市场拥有工商注册家政服务企业873多家,从业队伍达14.7万人。昨天,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与保险公司合作签约了家政服务人员保险项目。该保险项目是根据家庭服务企业利润低、职工收入不高、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突发事件多等特点,量身定做具有福利性质的低保费、高保额的综合保险。以雇主责任险A款为例,年缴保费70元/人,保额(赔偿限额)累计高达22万元。

家政综合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雇主责任险(即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包括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因工死亡、致残、意外医疗等3大项。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包括工作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所服务家庭及成员财产损失、死亡、残疾及医疗费用支出等4大项。

都邦家政综合险产品简介

1)雇主受益:都邦家政综合险可保障因服务员操作失误所导致的雇主家中财产损失、人身意外及医疗住院。例如:因服务员在服务过程操作不当造成雇主家中地板泡水、家电家私等物品损坏;护理老人或照顾孩子时不小心将其摔伤、碰伤等,均在理赔范围内,解决雇主的后顾之忧。

2)服务员受益:都邦家政综合险中附加“24小时扩展条款”,即服务人员在该保险有效期内任何时间出现意外均在承保范围,例如未上岗时出现意外或在上岗路途中出现意外,为服务人员提供全面保障。

3)家政企业受益:家政企业服务人员意外、医疗及雇主意外、医疗、财产得到了保障,实际上就降低了企业的运营风险。

保险知识,为家政买保险保平安


林女士是典型的上班族,白天为工作奔波,下了班家里还有一堆事儿!好在有小保姆分担一些家务。然而去年冬天,小保姆在做饭时不慎将油锅打翻,上半身皮肤大面积烫伤。小保姆被送往医院就诊后,摆在这位工薪阶层女雇主面前的,是近万元的医疗费……

法律规定:保姆受伤,雇主买单。

所幸,这样的顾虑和烦恼从去年7月1日起,烟消云散。

钟点工也好,全日制保姆也好,在家政服务的过程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医疗费用动辄上千。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保护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双方利益,上海市率先推出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家政保险诞生一年以来,运行效果良好。截止到2005年6月底,本市共有6.9万户家庭购买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一年来,两家保险公司共理赔109起意外伤害事故,让一百多个家庭免去沉重的医疗负担。其中医药费最高理赔额9800元,家政服务人员意外事故最高赔付额5万元。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如果不是政府推动,刚刚推出的新险种不可能在一年内取得6.9万份的销量。如果不是市场化运作,实行商业保险模式,家政保险就很难充满活力,持久生存。

对20万家政服务人员来说,其中85%是外来打工者,大都经济困难。在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在别人的家庭,忙忙碌碌。一旦出现意外,根本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

对30万雇主家庭来说,80%是使用钟点工。但是,不管小保姆干几个小时家务活儿,出了事,必须由雇主承担责任。家政服务少不了,而承担重大意外伤害的风险,实在是雇主用人时的心头之忧。想百姓之所想,为群众解忧愁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2004年7月1日,在市领导的关心下,由劳动保障部门策划,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诞生了。率先经营该险种的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至此,20万家政服务人员,以及30万雇主家庭,拥有了规避风险的有效途径。

30元赔10万全国首创

一年只需30元保费,就能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付。

家政综合保险不仅大幅免除了雇主的负担,而且家政人员也能获得合理的补偿。这样的设计,充分考虑了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这样的商业保险,全国首创。

如果投保期间,家政人员发生变更,雇主用不着重复投保,只要拨打12333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据统计,一年来拨打12333变更家政服务人员的达到9168人次。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购买,不论是本地人、外地人、外国人都可以购买。而家政服务人员,也无户籍限制,不论钟点工还是全日工,皆可享受。一旦发生意外,由雇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赔付保险金时,必须由家政服务人员本人或法定继承人签收。劳动保障部门这样的考虑,科学合理,体现出大都市的胸襟和浓厚的人文精神。

险种设计日趋完善

为雇主和家政人员“度身定做”的家政保险,已经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然而,去年发生的一件事故,让劳动保障部门感到,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内容。

那是发生在去年初冬的事情。家住闵行区颛桥镇的段先生已是80高龄,这天,家政人员小舒在做家务,当小舒手提重物时,惨剧发生了:小舒突发脑血管破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段先生连忙找出2个月前购买的家政保险。然而,根据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条款,保姆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属于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责任范围。最后,还是保险公司为民服务,给予段先生1.8万元补贴,作为其因保姆死亡而承担的额外支出的补贴。

市劳动保障部门为了维护投保人利益,扩大受益范围,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希望将疾病死亡纳入理赔范畴,弥补现行家政综合保险的不足。两家保险公司本着进一步回报社会的理念,正积极进行对有关保险条款的内容加以调整,以便让家政保险更加完善。据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问题有望在近期得到解决。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3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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