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中国尚不具备年金递延个人的条件

2020-10-22
中国保险基础知识

正当媒体近日热情报道“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明年或破冰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却表示,我国目前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待到领取养老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款,即对这笔个人所得推迟征个税。由于那时领取人已处于退休阶段,收入通常会降低,相对应的个税税率也就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中明确,对于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环节是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这一做法,与国际上部分国家规定“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税”不同。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解释:“之所以没有在个人退休领取年金环节扣缴税款,主要是基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如果在年金领取环节才征收个税,则税务机关必须在企业建立年金后的数十年随时监控年金的运行,且保存数十年的个人信息,从目前看,税务机关还不具备这方面的征管能力。bx010.COM

实际上,此前已有业内人士指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延迟缴个税的特性,与我国现有税法有抵触。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我国居民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金时无需缴纳个税;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缴税方式恰恰相反,就是在领取养老金时缴税。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还提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类保险产品大多超过20年,“从‘递延’定义出发,个人现在不缴个税,20年后政府还存在着能否收回这部分税额的问题”。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所谓个税递延型保险,是指具有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式保险产品,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个人缴费在限额内延迟缴税,改为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能允许被列支在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中,然后递延到领取养老保险收益的时候再缴纳。一般而言,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不断提高的,因此递延缴纳的税款很可能在将来获得减免,这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

个税递延型保险利国利民,值得推广和覆盖全民。

一是个人所得税缴纳之前列支养老险保费,能降低税收基数,减少目前的个人税费支出;

二是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合理避税的政策,能减少企业成本;

三是对国家未来财政收入有递增效应;

四是由于所得税起征点处于变化之中,递延缴纳的税款可能获得减免,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退休前后的“不公”,并减少纳税次数。

职工退休前的收入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是普遍现象,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以推动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对于收入稳定但投资资金不足的工薪者来说,它又不失为一种理财之道。所以,这一制度理应早日浮出水面,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公积金办理贷款对象要求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仅供参考。由于我国公共服务是地域统筹,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另外,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公积金办理——相关链接烟台: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不再限定具体月份

陈先生上个月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不知道何时可以办理以积金提取,每次提取时间需要间隔12个月。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公积金提取不限月份,只要还款满12个月后可随时办理。目前公积金提取多用于买房,分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商业贷款提取3种情况,从今年4月份起,烟台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患重大疾病生活困难和失业等3类职工也可以提取。

公积金办理排队人多 市民建议设预约服务

昨天,网友王女士在东莞市房管所办理公积金提取,遇到了不可思议的长龙队伍。当她下午3点进入办事大厅时,此前已有100多人都在排队等号,他足足候了2个多小时后,才等来自己的叫号。“这样长的队伍,要等到啥时候。”王女士在微博上的一句吐槽,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不少网友留言称,房管所的公积金办理中心是排长队的重灾区,每次去都要等很长时间。王女士建议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网上预约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这一提议不仅获得不少网友的支持,也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正面回应。昨天,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办理公积金的网上预约服务已经在计划中,什么时候能实现还没有具体时间表。这位负责人称,目前办理公积金领取的窗口有4个,每天几百人以上的接待量确实有点繁忙,在预约服务正式生效前,将考虑增加人手和窗口,缓解市民排队等待的压力。

保险知识汇总,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近日,市民张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5181111,他告诉记者,他今年40岁,虽然自己很早就离开农村来到宜宾城区打工,但户口一直都在农村,直到最近他才将户口迁入宜宾城区,目前在城区自主创业。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想以个人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为自己今后多份保障,他想了解一下个人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昨(23)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的通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中就包括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另外,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市社保局综合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6年开始,个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当月缴费工资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省平均工资的100%;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当月缴费工资基数原则上为上一年省平均工资的100%(五档)。“今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仍分为五个档次,年缴费分别是3432元、4008元、4572元、5148元、5712元。”该负责人说,目前市民可在翠屏区和宜宾县柏溪镇范围内的宜宾市商业银行各网点缴纳。

劳动合同,领取失业保险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之前我们有给大家介绍过关于失业保险的基本常识和政策详解,相信大家对失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应该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失业保险就是国家对一些还未到退休年龄并且非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群的一种保险补贴,如果满足了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领取。那么,领取失业保险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应具备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原州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3张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劳动合同原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失业保险缴费台账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

4、累计缴费满4年的,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

6、从第6年起,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满1年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金;从第2年起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9、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有以下情况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根据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凡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先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 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登记手续须由失业人员本人履行。如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 凭失业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退工材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

办完登记手续后,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告诉失业人员(或其他 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部 门。失业保险部门会根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失业人员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

(2)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期限和标准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部门办理申领手续。职业介绍部门会指定职业 指导员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失业人员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三个月办理一次。

(3)领取失业保险金。办好申领手续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

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保险知识汇总,中国新的养老观念


“老有所养”靠自己老吴今年50岁,女儿正计划结婚,小俩口买房首付已让老吴的积蓄消耗不少。今后,随着女儿买车、还贷及将来孙辈出生后的抚养和教育费用越来越大,到时老吴必定还会时常补贴给女儿,但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晚年的生活质量。由此,老吴决定尽快开始自己的养老规划。

保险专家表示,老吴可根据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将来对退休后生活质量的期望来安排保单计划。老吴现在是科研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估计单位在他年满60岁后再续聘至65岁左右不成问题,于是老吴选择了一款分红型年金险,保额12万元,交费10年,并搭配保额为2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作为附加险。这类逐年返还的分红型保险,集生存现金、现金红利、满期金及身故保障于一体,还可附加包含全残和豁免保险费等保障的附加险。按照此计划,老吴每个月支出2000多元,在10年后不包括分红的情况下可获48.6万元,可谓是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理财方案。

专家指出,中年人士应在身体和经济能力较好的时期,为未来将要面对的健康、养老问题做好准备,同时为保证有质量的退休生活而及早规划,建议选择具有长期回报的养老储备保障、附加疾病及意外保障。

年轻也要未雨绸缪独生子女到了而立之年后,要想实现“真正的独立”,不再增加父母的负担,就要学会理财。其中,运用保险构筑最基本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一项。

今年32岁的小袁在一家外资公司担任人力资源工作。对于单身的她来说,为自己退休后的安逸人生未雨绸缪,已经是其人生规划中重要的一部分。根据小袁的现状,南通平安保险专家建议其选择某保险公司一款投资连结保险,再搭配“六合一”的全方位保险计划并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准的同时,帮助小袁获得未来承担家庭责任的有力保障。

以40万元保额的某投资连结险、12万元保额的“六合一”

产品及10万元保额的附加险来计算,小袁从购买之日起每月支出约800多元,即可保障未来的生活品质,同时可获得全方位的终身健康保障,该“六合一”产品不仅涵盖重疾、身故、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老年长期护理、全残、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障,并可为小袁在意外医药补偿、住院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伤害上提供完善的保险利益。

此外,专家建议上班族购买健康险宜趁早,因为投保年龄越轻价格越低,负担也相对较轻,而且年轻时身体健康,容易承保,等到上了一定年龄,可能由于身体状况不良等因素而被要求加费,甚至可能被拒保。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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