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老来生活富足离不开年金

2020-10-22
保险规划生活

主持人: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在投保自愿的基础上,包括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等,其中就长期确定的固定养老规划而言,商业年金保险无疑具有更多优势。与基金、股票等其他投资理财工具相比,年金险的核心优势在于帮助客户用确定的钱做确定的规划。

保险聚焦

仅有社保难保生活质量

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本养老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组成。我们领取的养老金分为两部分: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上年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累计的1/120。由于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的3%不再划入“个人账户”。BX010.COm

因此,假如一位职工每年交3000元的社保养老金,共交30年,那么个人账户累积为9万元。假如他领取养老金时当地平均工资为3000元,那么他领的养老金为每月:3000×20%+90000×1/120=600+750=1350元,养老金替代率仅为3000元社平工资的45%。而对于工资收入较高的人来说,退休金与目前收入的反差会更大,生活质量的折扣比例会更高。据有关专家初步测算,在职收入在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其退休后的平均替代率在30%以下。

相关推荐

保险知识,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保险


一个无助的人去算命,你觉得你的生活很苦吗?你的命运比别人差吗?你今天的生活是你想要的吗?当你看到你的命运“线”的时候,你的命运是好还是坏呢?当你把手攥起来的时候,您还能看到你自己的命运(线)吗?我承认人的机运不同命运就不同,但机遇永远是给那些能抓住机遇的人准备的,你的无知也许只会被命运来摆布,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机遇,人在没办法的时候总会相信命运,总会唉声叹气,抱怨命苦。机遇永远是双刃剑,瞬间的决择与掌控决定成败。

风险和保险,是先有风险还是先有保险呢?有人说我不会有风险,如果是可以选择的就不叫风险。我们通常说:爱长辈、爱兄弟姐妹、爱孩子、爱妻子你用什么爱他(她)们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为什么要爱他(她)们,爱父母是因为他们给与我们生命,我们今后的一切成就都是父母赐给我们的;爱兄弟姐妹因为是一奶同胞;爱孩子因为有血缘关系;那我们为什么要爱我们的妻子呢?记住了:因为你们没有血缘关系别人的父母把她养大要陪你度过一生还要为你生儿育女,这几点不需要你真心真意的爱她一生吗?我们将怎样爱我们的家人呢?努力工作、无私奉献......这些远远不够。你必须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在这“危机四伏的”年代,有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有些风险是不可控制的。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把我们的风险降到最低。控制可控制的危险,为不可控制的风险购买人寿保险。没有人希望自己有风险,但是真的有了风险的时候,就让人寿保险为我们完成我们"爱的责任"。

听别人讲的永远是"故事"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叫"事故",不要和“命运”去赌,因为伤害的永远是亲人。

其实我们的生活是个规律的圈子,你可以用任何生活的往事往里套。我们今天的故事只讲收入。假设某人的年薪是10万元,50%的钱是家里日常消费,20%做银行储蓄,如果生活充裕可以拿20%去投资,一定要拿10%去买保险,因为它是家庭的安全阀,如果没有安全阀,风险来临家人将如何生存呢?

有人说,做保险的就会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其实每个人都爱听好听的,所谓不吉利的话正是每个人害怕的事,所以不爱听。

我们经常去买菜,到了市场可以和商贩讨价还价。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去过医院,到了那里是否还可以讲价呢?答案是:都是无怨无悔拿着钱送去的人。那你就没想过让别人来支付这个钱吗?100-1000元之间还有人愿意承担,那要是10万元呢?想想掏钱也无怨无悔的人会是谁呢?

您可以去品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保险的。

答:

因为风险无处不在,只不过它是隐形只有发生了才会体现出来。

因为,我们的钱是自己辛苦得来,刚可以维持家人的幸福。

因为,爱不是说出来的,是要行动的......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的实施离不开社会保障法的保障


历时13年的社会保险立法正式破题。12月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社会保险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审议。由于《草案》内容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关乎每个公民的社会保障,因而备受关注。

有关专家表示,尽管我国在社会保险领域已经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但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基础性立法。基本法律的缺位,各种规定层级无序、规范分散,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难以定型,缺乏权威性、稳定性,全国各地的制度也不统一。

据了解,此次提交的《草案》确定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社会保险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在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上还为未来的改革留下了空间。

在适用范围上,由于目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主要限于城镇职工和居民,《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养老和失业保险上,并没有纳入公务员群体,只是规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不适用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城镇自雇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仅适用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和雇工,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不适用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则涵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城镇自雇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城镇居民。政府对生活困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医保给予补助。

《草案》还明确,失地农民(土地已被全部征用)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保险费从安置补助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支出。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草案》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此外,《草案》规定,所有参保人员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其社会保障号码,参保单位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欠缴社保费的,社保费征收机关可以通知银行从其账户划扣,或者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此次会议上作《社会保险法(草案)》说明时指出,为了加强社会保险的监督工作,《草案》作了多条规定。

比如,《草案》规定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单位、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草案》第49条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同时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实施监督。

《草案》第52条规定,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代表、个人代表,以及工会代表、法律专家、精算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同时,《草案》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待遇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草案》规定,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多彩生活离不开户外运动旅游意外险


户外,往往离不开运动、冒险、荒野、徒步等元素,所以户外旅行面临着比一般出行更大的风险。在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户外旅行的同时,意外事件也多发了起来。户外旅行前,投保一份既能提供紧急救援又能对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户外保险,正在成为大众的选择。

户外运动,安全第一

一份户外保险将会让你在运动过程中更加安心。你对户外保险知多少?

户外保险主要有5种: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和旅游求援保险,具中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这三种是户外保险的基本保险,一般的户外保险都具备的。

1、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出门旅游,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条保险带。强制性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游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保险,其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两万元。保险期限为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游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保险金。

2、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景区旅游,体验那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之前,最好先选择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

3、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该保险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游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游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三为游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而获赔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4、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SOS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

5、旅游求援保险: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游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

户外旅行中,投保户外保险,它不只是简单地寻求精神安慰,也不只是在意外发生后得到金钱上的补偿。户外保险,它是有着在户外旅行中真正实用的价值。在户外旅行中,巧用户外保险帮助我们脱离逆境,在意外发生时还能省下大笔医疗费用。

户外运动意外险案例分享

近日,像孩子一样多变的天气让旅途变得更加无法预测。4月5日,游客吴先生去云南旅游并购买了一份旅游保险。返程时由于暴雨,飞机延误到达目的地,下飞机后,吴先生发现随身携带的行李部分受损。吴先生随即向新一站提交了理赔材料,递交相关资料后,一周内,吴先生得到了保险公司的500元的理赔款。

户外旅行的那种放松和自由就让人心生向往。不过户外旅行也可以做到更加安全、更有保障。

重大疾病,人生黄金期,离不开三类保险


[导读]:何先生3年前买了一份平安寿险,但没有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如今年过30岁的他越来越感到家庭责任的重大,想通过加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来分担家庭的财务风险。****理财网网保险专家建议,不同人生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但对于处于人生黄金期的人群,即参加工作后至退休前这一段时间,对保险的需求不能离开“寿险、重疾险与意外险”这3种险。

健康险:重疾保障不可少

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在不断增高,据有关部门统计,人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7%,因此,重疾保障也必不可免。

定期寿险主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以往由于治疗技术等原因,发生重疾后的死亡率较高,但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的治愈率与存活率在不断提高。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类重大疾病的存活率(5年跟踪),男性为百分之六十,女性为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患者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建议:切忌“临时抱佛脚”

许多投保人在发生重大疾病后,才想到为自己增加一份保障,但往往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接受患过重疾的人群投保新单,这意味着,保户一旦身患重疾后,即难以投保新单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多保障。****理财网网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会接受带病投保的客户,这样是出于对健康投保客户的公平角度考虑。因此,保险还是应该做好提前规划,未雨绸缪,而不是“临时抱佛脚”。

寿险:化解家庭财务危机

寿险是“必保险种”,主要防范因家庭经济支柱发生身亡或者全残时,家庭财务发生危机。寿险分为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同样保额的寿险产品,选择定期与终身的保费相差较大,如某保险公司的两款寿险产品,30岁男子投保30年定期寿险,保额10万的情况下,年缴保费为410元,假使投保终身寿险,保额10万不变,年缴保费则达到1900元。

选择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一般来说,年龄达到60岁后,由于不承担家庭主要经济负担,即使身故,对家庭带来的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假使经济条件有限,选择定期寿险保障即可。

建议:定期险+附加险

在购买定期寿险的同时,为了减少发生重大疾病后的高昂医疗费负担,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可在确诊重疾时,从保险金中获得一部分给付。

意外险:随时搭建风险保护伞

意外风险常常令人措手不及,于是,很多人习惯每次出差或出行时会想到购买意外保险,其实拥有一份长期的意外险,不仅可以在出外旅行时获得意外保障,平时生活中的意外伤害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人身意外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前者一般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后者除伤残赔偿外,还包括医疗费用的赔付。

建议:投保应足额

对于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而言,建议选择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障一定要足额。假使已经有基本医疗保障,仅选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即可,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应购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这样可以提供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津贴补偿。

安全的家离不开家庭财产险的保障


家是温暖的,是温馨的,家里的锅碗瓢盆,一砖一瓦,都是构成这些美好的条件。家庭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保障家庭安全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前提,如何保证家庭财产安全呢?大家是不是都忘记了为爱家购买一份保障呢?

现代人家庭财产的积累已经相当丰厚。但是,却很少有很购买家财险,这主要是对于家财险的认识不够。那么,到底家财险包括什么?

居民除了平时注意自身安全、加强防范灾情隐患以外,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也不失为一种可靠的保障方式。

家财险是什么?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长期性保险,具有遭受灾害时补偿经济损失和保险期满还本的双 重保险性质。其主要特点是用被保险人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人的保费收入;在保险 期内,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或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按条款规定进行经济 补偿;当保险期满后,保险人将原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因而这种保险带有保险、储蓄双重性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与家庭财产保险的性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通过储金保险的形式,即在被保险人的财产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既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又能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财产范围、保险事故范围、被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受损财产的残存处理、保险双方争议的解决、申请赔偿后有效期限诸基本原则与家庭财产保险的各项相同。

家庭财产保险包括什么?

与传统的家庭财产保险相比,目前家庭财产保障范围大大拓展。过去的家财保险一般只保房屋和室内可以明确定价的自有财产,保险责任主要是水灾、火灾、失窃(附加)、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现在的家财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除了负责过去传统的保险单载明的责任以外,还承保包括室内装潢以及现金、首饰、移动电话、手提电脑、古董、字画、证券、甚至电脑软件等流动性财产被盗、被抢,水暖管道爆裂,家庭住户第三者责任损失以及租房费用损失。有的公司甚至将保险责任扩展到民众骚乱、暴动和他人恶意破坏等。除了主险保单条款外,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更是丰富多彩。如居民信用卡盗窃、门窗锁被恶意破坏、佣人责任、外出旅行衣物行李、额外租房费用、租金收入损失、玻璃单独破碎、清理残骸费用、搬家损失、自行车责任、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等都在附加保险条款之列。

前段时间媒体高度关注的7·21北京特大暴雨灾害引发了很多人灾难意识,大家都关注到人员的伤亡数据,但背后家庭财产的损失数据又有谁去关注了呢?据报道截至7月23日18时30分,全北京市受灾人数达到190万人、倒塌房屋10660间。

一场灾害背后触目惊心的数据让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家庭财产保障缺失的现状。随着多年来社保的普及,城市居民可以得到个人的基本保障,但是家庭财产保障还是一个漏洞,需要更多商业保险的弥补。人要保障,家更要保障。

选择一种合适的家庭财产保险是减少水火灾害造成家财损失的最好方法。首先,要选择一家有信誉的保险公司,其次,是要投保合适的险种,比如对宠物家养责任和保姆人身意外方面也有附加保障的保险。这种险种对房屋、室内财产、家人财产安全都有保障,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们减少在意外状况出现的时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时还能保障家人的安全。

保险知识,保险让你老来无忧


最近在网上,常常看到很多朋友咨询老年人怎么买保险的的文章。老年人对于保险业来说的确是个特殊的群体。曾经我的一个老年朋友就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保险公司就是歧视我们老年人,要么就不承保,要么费用高的我们交不起!”事实上,并不是我们歧视老年人,而是从客观条件来说,保险公司也要考虑投资风险的,老年人的出险几率肯定比年轻人要大的多。但是老年人也可以买保险啊,但是要看买什么样的保险。

寿险和重疾险一般属于长期性的投资,50岁以上的人购买重大疾病险、寿险等险种,保费可能几乎与能提供的保险金额一样了。因为保险的费率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投保将出现保费“倒挂”现象,即投保人缴费期满后,所缴纳的总保费之和大于被保险人能够获得的各项保障以及收益之和。

所以老年人投保的保险应该是有固定收益性加分红型的品种或储蓄养老型还有意外险、住院费用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并且首选是意外险。意外险具有保费低廉、人身保障高的特点,与年轻人的费率一致。住院费用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如果有社保可以作为补充保险,如果没有,买这个是最好的选择。

希望朋友们尽早投保!以防年龄越大买保险的选择机会越少,费用越贵!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能有帮助!

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令您的晚年生活更富足


养老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人生规划,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每个人的生活压力都很大,如果仅仅依靠子女来度过晚年就显得不是那么稳妥了,所以蕦嵄地购买一些养老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目前實行的是“广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这種养老制度下,退休时能领到的保险金有限,需要有其他的养老方式来提供补充,而商业养老保险正是个不错的选择。

商业养老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種特殊形式,即从年轻时开始定期缴纳保险费,从合同约定年龄开始持续、定期地领取养老金的人寿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区别据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王女士介绍,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實施的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因退休、失业、伤残而丧失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则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通过合同形式确立的一種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沒有直接关系,社会保险的實施有利于低收入者,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的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

此外,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給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給付上受到影响。

什么人适合买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一般来说,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士都适合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1、年龄不宜太大,通常为50周岁以下。虽然有些养老保险产品允许的投保年龄可能超过50周岁,但投保时年龄过大,需缴付的保险费也相应较高,对已接近退休年龄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但是如果经济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年龄较大也可以投保养老保险。

2、有足够的收入。在扣除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后,您的收入必须能满足您的日常生活需要。不能因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而使您的正常生活水平得不到满足。

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四注意第一,把握额度。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应该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40%为宜。

第二,注重保障功能。

第三,注重保值。尽量让养老收入满足当时的消费水平。

第四,尽早投保。瑞泰人寿总裁曾冬漉提出:30岁开始养老计划肯定会比20岁付出更多。纵观各家公司的养老计划产品,也大多将客户目標年龄锁定25-45岁,因为年龄越轻,投保价格越便宜。一旦超过50岁,保险费将相当昂贵。(燕赵都市报)>>>>

社会保险管理,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离不开经办机构体制 取得突破事半功倍


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必须抓关键。关键是经办机构体制。三化建设、能力建设都离不开经办机构体制,体制不解决,其他系统再造只能事倍功半。体制再造取得突破,其他系统再造就会事半功倍。

一、经办服务体制再造的重点在中央和省级

体制再造的重点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职能转变上篇在中央,下篇在地方。只有中央和省级带头,才有示范作用,改革才有成效。所以,要把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体制再造提到重要日程上,把它放到全面落实三中全会决定上来,放到落实“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改革上来。现在研究经办机构体制再造,不是什么前瞻性理论研究,而是中央命题大家回答,是怎么做的问题。要尽快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取得突破,然后全面推开。

二、经办机构体制再造目标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将重新界定政府责任,形成中央和省双层统筹、中央和省两级管理的格局。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将上升到地市,以后条件成熟时上升到省级统筹。医疗保险等将形成省、地双层统筹、两级管理的格局。

事权决定机构体制。体制再造的目标是:在明确政府事权基础上,重新构建城乡统管、五险合一、中央省地三级管理、以省为主、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省和地市两级管理、信息化支撑、联接两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机构)、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新体系。同时,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人事、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绩效考评激励机制。

建议成立国家社会保险管理总局和中央统筹金管理局。将社保中心、信息中心部分职能合并,建立管理全国联网的社保网络、核心平台和国家社保大型数据库。总局职能主要是履行基本养老中央事权,负责指导、监管全国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省级成立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管全省城乡所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除可考虑建立医疗监督机构外,不再设其他独立经办机构,不具体经办对单位和个人的收支业务。把全省地市和县地方机构改造成省局的分局和中心,通过网络扁平化方式直接管理终端开展服务。数据、资金集中到省。省一级设置少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控制、指导、监管全省经办服务。建立省级社保数据库。

地市级组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鉴于目前地市统筹的险种较多,稳定的时间较长,有些险种地方财政的责任很重(居民养老、医疗),完全由省社保局垂直管理可能不利于调动地县两级积极性和协调关系,故实行省和地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体制也许是个过渡的办法。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块是XX省XX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一块XX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以垂直管理为主。经费由省统一筹资、统一分配。人员统一管理,以省管理为主,干部使用征求地市意见。

三、信息系统再造

理顺信息投资体制。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投资为辅,全国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分工明确,分头管理。建设全国联网、省局域网为骨干、中央省两级数据库为数据支撑、社保一卡通、服务终点布局合理的社保信息系统。

理顺信息管理体制。改造信息中心职能,大部分职能和设备归还社保局。让信息系统成为经办能力的有力支撑。

发挥信息作用。加强系统橫向联网,共享公共资源。加强数据库和信息管理,保障系统绝对安全。整合数据,稳步发行社保卡。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在为民服务和行政决策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便民网点。乡村协管员也能通过网络办理业务。

四、经费保障机制再造

建立和事权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统账结合制度是一种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管理成本大的制度,要加快制定经费保障的法规。完全属地化的不透明的财政供款机制造成事权与财权脱节,是阻碍统筹层次提高、导致政策碎片化和管理分散化的根源。根据社保法关于统筹区设立经办机构的规定,首先是明确事权责任,在此基础上真正建立与事权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三中全会决定中写了一条事权与支付责任制度改革,作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这对解决财权与社保事权不匹配问题是个利好消息。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央介入部分事权,但不是全部事权。即使中央履行的部分事权,也不是中央全部亲历亲为,如征收中央统筹基金、发放支付基础养老基金等,其中一部分事权可以直接委托或间接委托地方经办机构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去完成。医疗保险事权主要在省和地市。所以,政府社保事权责任在中央、省、地市三级。可按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事权责任、费用支付责任,建议由省统一筹集。经费总额由人员经费、办公费用、专项费用构成。分别预算,分开管理。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费、个人账户管理服务费、购买公共服务费、基层协管人员劳务费、培训费等列入专项经费预算。

五、人力资源体系再造

建立与工作量挂钩的人员编制动态配比机制,即使不能按实配齐,至少作为用人考核指标在预算经费时参考。向改革要潜力,开源节流,多渠道解决人力缺乏困境。体制集中后会有利于节约人力。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可解决一部分,购买服务将部分服务转出可解决一部分,聘用协管员等通过劳务人员可解决一部分,开展大规模培训提高素质又可节约一部分。关键在经费保障机制和人力资源政策。

六、管理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再造

要建立有利于推进全国统筹的机制。双层统筹两级管理都会面临统筹后怎么调动下级地方积极性的问题。懈怠扩面征收、放松控制退休,放宽参保门槛,是必须重视的道德风险。所以对扩面征缴人数和退休人数等要建立考评激励机制,鼓励多扩面收缴,坚持条件,从严控制早退。同时,要建立经办服务管理绩效考评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保险知识汇总,让老年人生活有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我省早于全国4年在199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省60岁以上的老人有631万,占总人口的14.68%,并且以年均3.2%的速度在递增。人口迅速老化,使养老供求呈现严重失衡,社会化养老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必然发展方向。

为此,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到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都、大连、沈阳等地13家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站,进行了调研和考察;2月10日,又与部分专家学者座谈,研讨应对“白发浪潮”的对策措施。

养老服务的主要问题

对养老服务的必要性、迫切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社会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众多矛盾,普遍认识不足,没有把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更多的地方没有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养老机构功能不全,养老服务事业有待进一步发展。目前我省公办福利院大多面向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服务主体单一。民办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全护理、半护理的床位只占床位总量的10%左右。少数民办、高档、具康复功能的养老机构,由于建设和运转成本太高而举步维艰,难有发展。

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调研发现,供暖与民用同价政策,仅有沈阳、大连和阜新3个城市得到落实;用地、用水、燃气、有线电视和电信等方面的政策普遍未得到很好落实;床位补贴,全省仅有鞍山、沈阳、大连3个市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

供需矛盾突出,资金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省还没把养老事业真正列入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之中,政府投入仅限于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提成和发改委的专项资金。

职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多数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特别是护理员,大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工人或无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受过专业化教育的较少。

养老与医疗脱节,老年用品短缺。目前我省养老机构的内设医务室,大部分不是省、市医保试点单位,老人生病治疗必须自费垫付,极不方便。老年用品极度短缺,鲜有专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或市场,很难见到老年人专用的生活用具,养老产业发展亟待加快。

委员献策社会化养老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关注民生、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带动相关产业、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并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投入机制。应将养老服务项目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自然增长;提高福利公益金的投入比例;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加盟养老服务业。

健全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推进多元化投资主体建设养老设施。应积极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政府财政补贴逐步由补贴机构转为补到享受养老待遇的老人头上,实现公办、民办机构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探索“公办民营”形式,加大对民办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等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改扩建或捐助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性支持,坚决落实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完善、落实各种建设、运营等补贴政策。

以不同模式为社会养老提供多层次服务。应推广大连市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小型家庭式养老院、货币化养老、托老所、互动式异地养老、养老助教、中外合资合作养老、暖巢管家、信息化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发展经济型、普通型、高档型、豪华型、混合型养老机构;推广沈阳等市在社区建立日间照料站的经验;继续扩大、提高为困难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券的范围和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推广“一键通”服务。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于书今告诉记者,围绕社会化养老问题进行的调研目前仍在继续,一些专家学者已经参与其中,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解和深入研究后,省政协将与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围绕如何落实具体政策措施问题建言献策。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716.html

上一篇:本保险利益之综述

下一篇:保险知识汇总,陕西将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