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 宽限期过后还没缴费应如何

2020-10-21
如何规划保险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另外还有规定:“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以上条款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未能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减少保险金额是未按期交费的补救措施,可以不中止合同效力但是是有条件的,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就是说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了未能按期交费的解决办法;其次,按期的“期”是宽限期,指保险人催告之日超过三十日或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第三,在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进行保险给付,给付时可以扣减欠交的保费。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催告不是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部分公司在收缴续期保费时有催告的流程,但大部分公司没有。对于没有催告的,投保人不可以认为因为没有收到催告通知保险公司就无权中止合同。

另外,被保险人若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应在宽限期内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否则过了宽限期可能会因为合同效力中止,而无法正常理赔。

《保险法》中还就保险合同的复效和解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还有规定:“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细读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一是保险双方达成协议;二是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这里要明确的是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合同解除权;只有合同中止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如果保险公司到期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保险合同仍处于中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仍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投保人若申请复效,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和如实告知健康情况。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投保人,由于保险前期费用较高,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一般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投保人要尽可能采取其他补救方式,不要轻易退保。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缴费有技巧  缴费方式关乎利益


现如今,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已经开始把购买保险,作为自己人生保障的坚实后盾。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购买了保险,却不懂得如何缴费,他们往往不能依据自身经济实力来选择缴费形式,从而给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理财造成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其实,保险缴费对于投保人而言,不是有些人认为的,选择哪种缴费方式都一样,这种想法是完全不对的,就是保险的缴费也蕴藏着很多理财道理,保险缴费讲究不少。

现在,人们在购买保险时,保费的缴付方式比较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按限期年缴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提供5年、10年,甚至20年的多种缴费期限。投保人该如何进行缴费选择呢?这需要投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收支状况、收入稳定程度、承受能力,以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综合考虑缴费期长短。

如果投保人要从支付角度去考虑,那么,年缴和限期年缴无疑对投保人是最佳的选择。

所谓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直至保险金给付责任开始的前一年。这种缴费形式时间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历时虽长,但每年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所谓限期年缴,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保费在一定年限内缴清。这种缴费形式除了具有年缴的优点外,还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估计今后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缴费期限。如果投保人目前经济状况很好,不妨多缴点,缴费期限就短;反之,缴费期限就长。当前,对于保险的缴费形式,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限期年缴。其实,这种缴费形式,更适合于收入稳定的人群。因为对于这类人,如果他们采取这种形式后,就会使自己的缴费期间延长,如此不仅会让自己轻松缴费,而且还会使自己获得更大保障。如果收入不稳定者也选择了这种缴费形式,无疑他们也需多次缴费,这样就容易造成当投保人资金周转不灵时,会让投保人出现无法再继续缴纳保费的情况;假如真的出现这种状况务必会导致投保人的保单失效。如此一来,肯定就会损害到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利益。

至于趸缴,即一次性付清保费。其优点在于手续简单,缺点则是一般的投保人承担不起。

综上所述,选择购买保险如何缴费很有学问,这需要看投保人究竟是有资金实力、还是收入稳定、或是两者都具备。如果想正确缴费,投保人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如此,投保人才会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让自己真正得到保险的“实惠”。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缴费 相同保障投保越早费用越少


虽然许多人都明白,保险是为自己提供人生保障的坚实后盾,但对于怎样缴纳保费,却不懂得依据自身经济实力,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其实,保险缴费很有讲究,学会选择合理的保险缴费方式,就是一种理财之道。

相同保障投保越早费用越少

保险费计算费率的其中一个因素是和年龄有关,购买同样的保障时,投保年龄越小,所需的费用就越少,年龄越大,所需的费用就越多。

原因是现在很多的寿险都属于长期甚至是终身保障的,一经投保就可以享受保障利益,投保的年龄越小,所享受的保障时间就越长,且很多寿险均具有分红功能,分红又是以复利计算,所以越早投保就能越早享受分红收益,累计时间越长收益也就越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不断地上涨,消费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同样保险公司不可能长期保留原费率产品在市场运营,这样也就出现了保险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每一款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就会停售,届时会以较以往稍高的费率推出替代产品。所以过往的产品在价格上都要比更新换代的产品要优惠些。

年轻人的身体大都比较健康,在一定保险金额下也不需要体检,即使体检也很容易通过核保。而年纪大的人,就要求必须体检。而且万一身体有一些问题,很可能会被要求加费承保,甚至可能被拒保,所以要在年轻时、健康时,不需要保险金时,为明天的需要作准备,别等到正需要做手术的巨额费用时,成为拒保体,没条件拥有保险保障了。因此越早投保越合算。

年缴保费压力更小

目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保费缴付方式较为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限期年缴时,各家保险公司一般提供有5年、10年和20年等多种缴费期限。至于投保人具体购买时选用哪种缴费方式,主要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收支状况、收入稳定程度、承受能力,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综合考虑缴费期长短而定。

从支付角度讲,年缴和限期年缴最佳。所谓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直至保险金给付责任开始的前一年。这种缴费形式时间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历时虽长,但每年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所谓限期年缴,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保费在一定年限内缴清。这种缴费形式除了具有年缴的优点外,还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及估计今后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缴费期限。如果投保人目前经济状况很好,不妨多缴点,缴费期限就短;反之,缴费期限就长。

目前,限期年缴的保险缴费形式用得比较普遍。不过,选择限期年缴需多次缴费,容易因家庭经济一时周转不济,无法继续缴纳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损害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利益。但对于收入稳定的人来说,采用限期年缴并延长缴费期间,可使缴费更轻松,也可获得更大保障。

至于趸缴,即一次性付清保费。其优点在于手续简单,缺点则是一般的投保人承担不起。目前社会竞争激烈,工作稳定度一般,当投保人面对长达二三十年的缴费要求时,难免担心因为不能按期持续缴费,而导致保单失效危险。因此,对于现在收入较丰厚,但还不够稳定的人来说,采取趸缴是比较稳妥的方法。但若从保障角度考虑,还是选择长时间缴费较划算。

保险知识汇总 如何投保


根据年龄和家庭结构大致分为这几类:

(1)刚踏入社会的单身族

(2)大龄奔三单身贵族

(3)已婚未育小家庭

(4)已婚已育小家庭

(5)丁克家族

那再没有细分各阶段各家庭之前,先把总体流程概括下。(单身的,加上自己父母也可归类于已婚已育成熟家庭)

(1)首先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的一方,应该补充至少年收入的3-5倍的寿险保额,为什么要补充年收入3-5倍呢?这样才能保障风险来临时,家人未来几年内生活品质不受影响。

(2)收入相对较少的一方,相对责任也会略小,2-3倍年收入就够了。(风险保额可以由定期寿险和意外险来补充都十分便宜,减去后面重大疾病所带寿险保额,就是理想额度。)

(3)接着就是看下是否有房贷和车贷,覆盖负债总资产的80%左右。

(不要让负债变成家庭负担,若近期有打算大笔支出的,如:目前没贷款,1年内买房增贷50万的,那至少要把40万增加入考虑的风险规避之中。)

(4)然后就是看社保这块了,根据社保种类城镇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来确定需要补充的方向。有社保的情况下,医疗补充暂时倒不是最紧要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适当补充。把风险最大的重大疾病这块的风险覆盖掉是目前最需要做的,毕竟重疾是对家庭经济造成影响最严重的因素。而要选择“消耗型还是返还型”就要等额度确定后再组合搭配,达到一个最优的平衡。

(额度控制在全市平均一次的重疾治疗费用+一年的年收入,因为罹患重疾不仅是治疗费用,后续的调养、恢复,不仅花钱,同时造成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经济收入造成损失。)

(5)把这些风险都覆盖了,那时才应该考虑孩子的子女教育金。(孩子因为有3个60是基础社保,相对比较全面,适当补充少儿重疾,10万保额,一年150元左右)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理赔应注意四大要素


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值得关注的是,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有些人由于对保险索赔的基本要素存在认知误区,因而直接影响了自身保险利益。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汇总 如何养老分红


作为一种分红险,安享人生是具有增值性能的一款保险,虽然从红利和总保额的角度考虑,这款产品并不具备什么优势(例:投保人共缴费10万,总保额大约为15万,红利另计),同其他的养老险相比,这个收益显然偏低,但由于整合了其他险种,加之有一些附加险,这款产品还是成为了一款投保率很高的产品。

德财公司理财规划师黄凯雄告诉理财周报记者,安享人生作为一种分红险,在投保人签定投保合同时起算,每一周年分一次红利,但是若公司无盈利甚至亏损,则投保人的红利也是零。通常在头两年的红利会较少,因前两年要扣除佣金、管理费等系列费用,此后每年红利随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而不同。

另外,安享人生是一种两全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领取生存保险金),因此在投保时,对于生存保险金额和身故保险金额有三种比例选择,即生存保险金额为全部保额的70%、80%或90%,相应的身故保险额为30%、20%或10%。由于安享人生是一款终身两全险,所以如果投保人的死亡保险金总是可以兑现领取。

整合了重大疾病险

整合重大疾病险是安享人生产品的主要亮点。在保险合同生效90天或复效9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瘫痪等27项重大疾病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可提前领取全部保额,另还享有主险的红利。

泰康保险公司精算助理杨丽萍告诉理财周报记者,若单独购买一个重大疾病险,每年所要支付的保险金一般在几千元左右,而作为安享人生中的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险,投保人每年给付的保险金一般只需几百元(具体数额因人而异),但是保险的效果相同,即发生重大疾病都能获得100%的全部保额。而这部分医疗保险金则在每年的分红时扣除,不作为分红的基数计算。

安享人生中的重大疾病险还有一个与单独重大疾病险不同之处在于安享人生投保人若发生重大疾病,所能领取不只是全额的保额,而且还能领取主险的分红。

附送的其他险种

安享人生产品还赠送生命关怀提前给付险,也就是说,投保人如果因意外事件而致残成为一级残废,那么还可以领取这个险种的全部保额。这样,原本不属于保险范畴的重大意外事故致一级残废的投保人,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享有提前领取主险100%的保额。

理财规划师吴洁向记者介绍说,目前购买养老保险的人群日趋年轻化、高知化,以安享人生为例,80%以上的客户都是年龄在28-35岁之间的具有大本以上的高知白领人群,而通常对于这些早期做养老规划的年轻人而言,他们频繁地使用着交通工具,在考虑如何养老的同时,也有对生活在高风险的城市环境发生意外事故的担忧。安享人生赠送的生命关怀提前给付险,对于这一人群而言是较为实惠的。

'安享人生'虽从里面单个的险拿出来并无太大优势,而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整合了投保人对此类保险的期望与需求,即:防病、防老以及防通货膨胀。吴洁说。

案例

李先生,27岁,外资银行中层管理人员,年收入20万元左右,选择总缴费额为10万,总保额为15万,生存保险90%。付款方式为年缴费金额在5000元左右,缴费期限20年。

李先生共缴费金额10万元,从65岁开始可以一次性或选择分年或分月领取生存保险金总额13.5万元,身故保险金1.5万元(身故后由受益人领取),红利另算(红利基数需扣除每年的医疗保险金)。

旷先生,29岁,个体公司老板,和太太选择总保额20万,生存保险金90%。付款方式为缴费期限20年,合同约定60岁开始领取。

旷先生年缴费金额在8100元左右,共需缴纳保险费16.2万元(因旷先生的身体状况欠佳,估计保险金额比正常要高),其太太年缴费金额在7400元左右,共需缴纳保险金14.8万元。每人在60岁时可以一次性或选择分年或分月领取生存保险金总额18万元,身故保险金2万元(身故后由受益人领取),红利另算(红利基数需扣除每年缴纳的医疗保险金)。

点评

寿险,一般大众会理解成对自己寿命的保障,其实正好相反,是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给付保险金,受益的是家人,而不是自己。

所以很多人有个误会,买保险对自己没用。这个观念也是错误的。

两全保险就是一种对生存和死亡全都有保障的险种。如果想在退休后自己能领到一笔钱作为生活的补充,又能在过世后留给家人一些钱来支付丧葬的费用,不妨可以看看这款安享人生。是想自己多得一点还是给家人多留一点,这个比例可以您自己定。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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