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险好处有三

2020-10-19
责任保险知识

日前,我省医疗系统将全面實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那么,實施医疗责任保险到底能給患者带来什么呢?记者昨日走访部分专家了解到,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对患者而言有3大好处。

好处一:患者利益更受保护

据省卫生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避免,實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可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好处二:患者索赔更有保障

省医学会副会长、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任唐坚称,医疗责任险的實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

另外,对小医院和个体诊所而言,一些大的医疗事故发生后,数十万元的赔款就是将其医院和诊所卖了都不够赔,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医方也会因无钱兑现而使得赔偿成为空头支票,因此,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

好处三:赔偿额度更加合理

据了解,早在2000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申报并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医疗职业保险条款。其保险对象是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的医疗机构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

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相关条款规定:病床在50张以内的小医院,每年只需缴1万元保险费,但累计最高可赔付44万元;701—900张病床的大医院,每年需缴16万元保险费,累计最高赔付额为286万元;即便是临床手术科室的医师,240元的年度保险费,单起医疗事箤嵞最高赔付额也有10万元,若事箤嵜到认定,保险公司就将及时进行赔付,“就像汽车保险一样,发生了车祸后,受害者一方得到的赔付将更加合理。”

新闻背景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医疗系统将全面實施医疗责任保险。有关保险公司的招标工作将在近期举行。据悉,我省将首批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加此保险,乡镇卫生院以下医疗机构和其他对社会开放的医疗机构可逐步按照属地化原则参保。对有关保险公司,省卫生厅将于近期通过招标选择,具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将由中标公司拟定、经有关专家和省卫生厅认可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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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险多少钱一年?为了更好的调解医患关系,化解医疗纠纷问题,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尽管这一制度还有待完善,推行也还有诸多问题,但是它的存在对我国的医闹现象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这类保险主要投保人群为医院的医护人员,承担的赔偿主要是因医疗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那么医院为医护人员投保医疗责任险一年的保费是多少钱了?

一、医疗责任险基准保费收费标准

医疗责任险一般的保险期间为1年,适用条款包括《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具体的基准收费如下:

1、医务人员基准保费:670元/人;

2、床位基准保费:450元/床位;

3、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基准保费:50元/人次

4、医疗机构年度基准保险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医护人数4人(含)以上或病床数20张(含)以下的,不低于5000元。

二、医疗责任险赔偿限额

说完了保费,我们再来看看投保医疗责任险后的赔偿额度。

1、医疗责任赔偿限额:

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

其中:精神损害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100-500万元(视医疗机构类别与需求而定)

法律费用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的10%;累计赔偿限额: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的10%。

2、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赔偿限额:50万

3、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赔偿限额:50万

4、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赔偿限额:2-50万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第三人是否有直接请求权


案例

案例一:吕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某日,刘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回家,与其同行的赵某坐于摩托车后座上。途中,摩托车迎面与吕革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造成刘某及赵某受伤。经交管部门现场查勘,本次事帮系农用车驾驶员违章左转弯掉头,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而刘某和赵某无违章行为,在本起事故中不负责任。此案经交警部门几次调解,但各方终末能达成赔偿协议。因吕某曾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故刘某和赵某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其赔偿保险金。

案例二:某实业发展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一日,王先生乘电梯准备下楼时,由于电梯控制失灵,梯门打开,梯身却停在一楼,致使其一脚踩空,从六楼电梯门坠下,当场死亡。其妻潘女士要求承保电梯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责任的限额支付保险金,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潘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其支付保险金。

法律顾问:上述两案的共同法律问题在于:在责任保险中,与保险合同无关的受害者第三人是否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要求其支付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

法理分析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的第三人,是责任保险单约定的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以外的、对被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责任保险的赔偿,取决于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被保险人受到第三者的赔偿请求并只有在损害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才承担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前引案件所引发的深层次的法律问题是,责任保险合同的第三人是否能够超越责任保险合同关系,代替被保险人之地位直接对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对此问题,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责任保险合同仅存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而保险人之责任,须至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方能发生。故第三人只可对被保险人作请求,不得对保险人求偿,因为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且在被保险人支付前,保险人之责任尚未发生。因此,第三人原则上不得对保险人行使请求权。第二种观点认为:责任保险合同上之请求原

因,在于第三人之请求,保险人之赔偿责任,实质上即对第三人赔偿责任。因此,第三人应当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

前述两种观点没有考虑责任保险的复杂性,片面地理解了责任保险制度,其见解不尽合理。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了解当代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应当说,当代责任保险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责任保险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给予了特别的尊重。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责任保险已经成为一种高度社会化的风险保障工具,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利用社会化的机制,实现分配正义。目前,各国都比较注意通过采取一系列利益保障机制,使受害人的利益能够在责任保险中得到直接或者间接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保险具有了很强的公益性,成为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重要机制。

从立法模式看,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保护受害人第三人利益方面的主要做法包插

第一,直接保护方式,即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为了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积极作用,保护受害第三人的利益,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受损害的第三方享有并取得被保险人责任保险合同项下的利益,第三方因此可以请求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责任。这种做法是将责任保险的第三人直接纳入保护范围。目前,只有极少数立法例,如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州、纽约州等全面推行直接请求权制度,准许受害第三人直接起诉责任保险人,以请求赔偿。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适用范围通常局限于某些强制保险,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环境责任保险等,并非适用于所有的责任保险合同。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8条规定:“被保险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受益人得在本法规之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为了切实充分地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在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同时,也兼采下列两种制度:(1)禁止向被保险人给付:台湾地区《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于第三人由被保险人应负责任事故所致之损失,未受赔偿以前,不得以赔偿金额之一或全部给付被保险人,(2)直接向第三人给付:台湾地区《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得经被保险人通知,直接对第三人为赔偿金额之给付。

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电子商务的兴起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国内物流业发展掀起高潮。为满足物流规模扩大和物流业对保险日益迫切的市场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代化物流的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为物流企业提供新的承揽全程、责任全面的各种保险产品,这为现代物流业抵御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其中,对投保人来说,物流货物保险、物流责任保险最为直接和重要。 物流货物保险及其附加险是针对第一方和第二方物流方式的年度保险产品,采取类似预约保险的业务运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全面、无缝式的保险保障,保险标的为全部物流货物,可避免一票货物一单的承保方式,从而为客户最大程度简化投保手续,方便客户投保。本保险所称物流货物指被保险人进行物流的物品。除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外,凡以物流方式流动的货物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古玩、古币、古书、古画、艺术作品、邮票等在事先申报并经保险人认可并明确保险价值后可作为特约保险标的进行投保。它的保障范围综合传统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责任,承保物流货物在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配送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而物流责任保险是针对第三方物流的兴起而开发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委托方交来的物流货物承担着安全仓储、流通加工及运输的责任风险,此险种为专业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的物流公司提供了全面有效的保障。该产品也是年度保险产品,其责任保障范围包括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它将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以及仓储、流通加工过程中保管人及加工人的责任融合在一起,因此物流责任保险的风险大于其他单独的责任保险的风险。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的全面保障,国际上普遍认为该险种是一种契合现代物流业发展潮流的新型保险产品。

雇主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一)


一、 雇主责任与雇主责任保险

(一) 雇主责任

雇主责任是指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我国有关劳工赔偿的法规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关于“三资” 企业和私营企业的雇主责任,《中外合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规定 “合资企业必须按照国营企业标准, 支付中方职工劳动保险、 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私营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安全、 卫生设施、 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私营企业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 生命安全的行业或者工种的职工,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 ” 第二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 保险和福利待遇;??(六)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 ”

此外,还有禁止使用童工的明确规定。

国际上通常对雇主和雇员有明确的定义和界定, 例如英国:雇主,是指占用或雇有另一个人, 或对他实施权力和管教的人。雇员,是指同意执行其雇主指令的人。在雇佣过程中,如果雇主未能或未能全部履行自己对雇员安全的义务致使雇员遭受人身伤亡或疾病, 雇员有权依法要求雇主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 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公众责任险案例分析_保险知识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本文中所讲的三则案例则是真实诠释公众责任保险是如何依法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一客户资料:王小姐,28岁,上海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共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共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二客户资料:陈先生,35岁,深圳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保险赔偿案例三

某市政公司于2010年5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是其施工过程中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10000元。同年10月2日,该公司一队工人在维修路边窑井时因下大雨跑回施工棚,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也未盖好窑井盖子。傍晚时分,雨还在下,一行人骑自行车经过此地时跌入井中受伤,并受感染而致死。

受害人家属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方应向死者家属支付16756元。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够受害人怎么办?

本案分析如下: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约定的事故,为被保险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所以,在本案中市政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险种为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要承担10000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市政公司向受害人支付16756元,而保险公司只赔偿10000元,那么中大财经律师网公司法律顾问、石家庄法律顾问、石家庄律师认为剩余部分应该由市政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种类与保险责任


 二、责任保险的种类

 责任保险在我国已渐趋发达, 在保险业务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种类有以下几种:

 1. 公众责任险

 这一险种, 主要承保各种固定的场所( 地点) 进行生产、营业或其他各项活动由于意外事件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工厂、办公楼、住宅、商店、旅馆、医院、影剧院及展览馆等各种公共活动场所均可投保公众责任险。

 2. 产品责任险

 这一险种, 主要承保制造、销售或修理商因其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具有瑕疵, 致使用户或消费者遭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制造、销售或修理商承担的赔偿责任。

 3.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主要承保雇主对其雇用人员, 在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时, 由于遭受人身伤亡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而应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赔偿金额的大小由法院根据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判定, 其中因雇主过失而造成雇员伤害的责任是无限责任。

 4. 职业责任保险

 也称“ 职业赔偿保险”, 这一险别, 主要承保各种专业人员( 如医生、药剂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设计师等) 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其范围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未经限制,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由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的灾害事故所致损害责任。

 2. 被保险人( 包括法人的工作人员) 因过失或履行道德义务上所致损害的责任。

 3. 被保险人的受雇人或其所有的物( 包括财产和动物) 所致损害的责任。

 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其所负责任仅限于民事赔偿责任, 不承担加害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如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本条第1 款规定,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当然, 若法律没有规定或合同无约定, 保险人也不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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