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审批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发现个别套贷现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操作,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的几个西安公积金贷款咨询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由所在单位先补缴全部职工的欠缴款后,方可申请贷款。
(一)截止申请日,欠缴一年以内的补齐全部欠缴款;
(二)截止申请日,欠缴一年以上的先补缴不少于一年的欠缴款,同时列出不足部分补缴计划,由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监督补缴;
二、补缴欠缴款后,单位正常汇缴延续三个月,公积金中心履行放款手续。
三、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所在单位发生非正常停缴情况,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收回剩余贷款本息。
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由所在单位先将全部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不低于上一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并补缴当年全部少缴款项后,方可申请贷款。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正常缴存延续三个月,公积金中心履行放款手续。
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必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匹配。
六、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提供收入证明应由所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公章。
西安公积金贷款咨询问题(1):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可封存在原单位或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内;有新接收单位的,应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西安公积金贷款咨询问题(2)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可以到相关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到任何一个相关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西安公积金贷款咨询问题(3)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888888”或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最后六位数字;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和公积金联名卡内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一样的,在相关银行发出的密码信封内,由电脑随机生成。
问: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问: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作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哪些情形属于视同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保险已经成为了人们规避风险不可或缺的工具,提前给自己做好规划,让意外发生的时候不会那么手足无措。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首创安泰保险怎么样?服务好吗?首创安泰保险咨询热点汇总如下:
首创安泰保险 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标准”,不仅来自于以“客户导向”为核心的行动,同时也来自于“让每一次接触都成为美好感受”的态度。首创安泰人寿的管理者、员工、代理人团队拥有共同的工作目标: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真诚的保险服务”,帮助每一位客户方便、快捷地解决疑难,传递亲人般的温暖,努力创造超出满意度的愉快体验,引导客户进入健康、安定、时尚、多元的财富生活。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咨询 目前为客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包括:1、 改变传统寿险的“核保”为“新客户服务”,“理赔”为“客户权益服务”。
2、 帮助客户找赔的理由。
3、 100%电话回访。
4、 所有保险产品均使用通俗化保险合同条款。
5、 礼遇、珍惜客户投诉。
6、 个性化的客户关系发展活动。
7、 时尚动感集团短信服务。
8、 直属保单管理制度。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咨询 热销产品介绍
首创安泰金万能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保险费的缴纳:投保人应向我们缴付保险费。
基本保额
本合同所称的基本保额由投保人与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额。
产品特色
该款万能型保险为终身寿险,投保年龄为30天至65周岁。保险的缴费方式为期缴型,保证利率为2.0%。保险提供了身故保障和全残保障。保险的初始费用处于期缴型万能险的中等偏下水平,第一年至第五年递减收取,最高为40%。另外,保险为投保人提供每个保单年度两次免费部分领取,任何时间退保都不收取手续费,因此投保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随时申请退保。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咨询 首创安泰一生关爱重疾养老计划
投保范围:0-60周岁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保险责任
一、身故全残给付:如不幸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本计划所包含的合同效力均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88周岁仍生存,则我们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因意外导致或合同生效(复效)90日以后,首次确诊罹患42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则给付保险金额作为重大疾病医疗金。
四、被保险人在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则给付等值与保险金额的祝寿金。
五、男性7种特定重大疾病,女性9种特定重大疾病,一旦确诊,将给付保险金额120%的医疗金。
六、有病治病,没病养老!
投保案例
刘先生:30岁、男性、缴费20年、保额10万刘先生获得的保障如下:
身故保障:10万元
满期祝寿金:10万元
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
特定重大疾病保障:12万元
注:以上保险金不能兼得刘先生年缴保费:3190元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以最高道德指标,持续提供最佳的保险理财服务,满足客户追求安定、健康及尊严生活的需求,并获得最高客户满意度。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秉持投资于人、建立互信、追求卓越的信念,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尊重员工,鼓励创新,与员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专精于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品牌与资产的经营,以高于业界的成长率,达到合理的股东回报率,同时善尽社会责任,成为全中国服务业最值得信赖与尊重的典范。
商业养老保险
帮你分析分析:对于我们每个人,的确应该重考虑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险。直接的讲,随着人的年龄增大,身体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关风险的能力就相对很弱。
所以,你首先必须考虑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保险产品,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健康没有保证,有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是不切实际的。
建议你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单位出面购买的情况)包括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而对于购买多少,一般为年总收入的10%---20%的比例购买商保比较合适。
在这里,我知道在这个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最后关于投保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终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不能保证高品质的退休生活,缺口该以哪种方式补足呢?商业养老保险应该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养老金有这样的特点:必须是一笔稳定增长的现金;必须保证这笔钱专款、专管、专用;应该是持续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与我们的生命长度一样长的现金。
年金保险
要认识商业养老保险,这是一个绝对无法跳过的词语。目前,保险市场上绝大多数商业养老产品,都是限期缴费的年金保险,即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领取年龄前死亡,保险公司或者退还所缴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或者按照规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年金保险和生存保险都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生存为给付条件,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的一个变种,但是两者之间仍然有所区别。前者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给付保险金,后者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领取方式
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通常有定额、定时或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趸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社保养老金是以月为单位时间,而商业养老保险多以年为单位,如平安人寿的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等,都采取按年给付的方式。定时,自然就是约定一个领取时间,根据养老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的额度,例如确定要15年领取完毕养老金,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养老金总额,确定每年可以领取的具体额度。有些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中有约定的时间,有些可以自由选择领取的方式,中间亦可以更改。
领取时间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4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保险期间
所谓保险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保险合同生效到终止的时间跨度。在被保险人正常生存的情况下,保险期间将直接关系到养老金领取的时间长度。目前,定期和终身的养老保险产品都非常之多。
保证领取
养老金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也就是说,若被保险人如果没有领满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
上述这些,对于如何选择养老产品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衡量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并非某个或某几个因素的简单比较。其收益率,近者受费率、领取额度的影响,远者还要受公司资金运用水平、社会投资状况的影响,选择起来确需费点心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为城镇居民提供了必要的医疗需求,近期很多上海市民咨询有关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本文汇总了咨询的热点做出解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 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1、本市高校中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能参加居民医保吗?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中属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且未纳入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失业人员能参加居民医保吗?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3、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在外地就读的中小学生以及初中毕业生能参加居民医保吗?如何办理参保手续?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在外地就读的中小学生以及初中毕业生均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享受居民医保规定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医保待遇。
4、本市户籍的复读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个人缴费多少?本市户籍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可以凭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按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参加居民医保,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5、本市户籍20周岁以上的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个人缴费多少?本市户籍20周岁以上的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按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缴费标准登记缴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6、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手续,领取就医凭证?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疗保险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本市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的新生儿在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参照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登记缴费和审核报销手续。
7、参保人员在外地如何就医,如何报销医疗费?根据居民医保规定,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还需要同时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转移手续办理后,参保人员外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回本市审核报销。未办理转移手续的,只可以报销外地的急诊以及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8、上海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适当调整了住院报销办法,具体为:参保居民每次住院增设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1、70周岁以上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2、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6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3、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金支付比例从5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5%。
问: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问: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作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哪些情形属于视同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工伤保险条例》适用哪些单位?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1)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2)我国境内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财政部门制定。
问:工伤保险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工伤保险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于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大宗补偿费时,由工伤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将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2)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问: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上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2)了解单位和本人的参保情况。将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公示,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参保知情权;(3)申请认定工伤。工伤定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家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等;(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5)检举报告,包括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检举控告;(6)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险争议。根据争议性质的不同,职工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或者仲裁与民事诉讼,解决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获得保障。
问: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上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主要有以下权利:(1)用人单位参保后,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2)举报和监督的权利;(3)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不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答:《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今年6月,新余一男子刘某在前往吉尔吉斯共和国经商之前花500元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太平人寿的综合意外保险。10月15日,在吉经商的刘某被入室行窃的歹徒刺死。近日,太平人寿新余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遇害者家中,向家属支付了20万元保险理赔款。
据太平人寿江西分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这起理赔不仅是分公司开业以来个人业务陪付金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其首例境外死亡理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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