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保险理财银行储蓄大不同

2020-10-16
银行保险知识

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个人财富的积累,保险消费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正日益显现。按传统的理财观念,钱是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的,只能积少成多,慢慢地依靠储蓄获得保障,但买保险则可以做到先有保障,再去慢慢积累财富。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双方的经济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资金,用科学的方法,共同聚资,建立专用基金,对遭受约定的灾害事故所致的损失或约定事件的发生,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可能发生危险事故的客体。如火灾保险对象的房屋,人身保险的生命、身体。

保险投资和银行储蓄的区别

保险和银行储蓄都可以为将来的风险作准备,但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1.用银行储蓄来应付未来的风险,是一种自助行为,没有把风险转移出去。保险投资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互助合作的行为。

2.银行储蓄存取自由。保险带有强制储蓄的意味,能帮助投保人迅速积累一笔资金,但只有在保险期满或保险事故发生时才能拿到。

3.储蓄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是确定的。在保险中能得到的钱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而且金额可能远远高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过在某些险种中,如定期养老险得到的钱是确定的。

4.存在银行的钱还是自己的,只是暂时让给银行使用。投保人买保险花的钱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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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开学买保险 师生大不同


9月,各大院校也开始陆陆续续接待新生入学。离开父母生活的孩子们意外发生的几率提升;辛勤“园丁们”的各种职业病也接踵而至。今天我们就一起谈谈学生与教师不同环境所适合的保险种类。

都说大学是一个小社会,大一新生是一支庞大而特殊的队伍,他们刚刚结束少年期,多数是从纯粹的“学校——家”这样两点一线的生活中脱离出来,进入到一个相对比较多姿多彩的小社会中。不过教育专家称现在的大学生普遍自我保护意识差,应尽快学会做好自己四年的保险规划。

学生保险先意外后重疾

多位保险专家认为,孩子的保险应该先买意外险,再买重疾险,最后才考虑教育险。

孩子开学后离开家长的保护范围,意外发生的频率增加。所以,父母在给孩子买保险时,要最先考虑综合性意外险。另外,开学之后,天气即将进入秋季,气温变化较快,孩子进入集体生活以后,染上流行性传染病的几率也大大增加。因此,家长需要为孩子购买一份重疾保险。

最后,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再来考虑是否购买教育保险,来为孩子积攒教育资金。

教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辛勤培养出一批批学生,可在繁忙的教学中,能保持身体健康者却为数不多,很多教师患上了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在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到来之际,我们在感恩老师的同时,也别忘了关心老师的健康。近日,本报记者就走访了宜春市内部分保险公司,希望能为教师投保提供一份参考意见。

由于教师用嗓频繁,容易出现声音沙哑,有的人甚至会短暂失声,病菌侵入还会诱发多种呼吸道疾病。其次,教师与粉笔总是分不开,长期大量吸入粉尘,易导致慢性支气管炎等肺部炎症的发生。此外,教师需要长时间伏案工作,长期伏案批改作业、备课时间较长,容易导致颈椎病和腰椎间盘突出,久而久之演变为颈椎退化性关节炎。于是,肩周炎、声带息肉、声带小结等已成为教师的头号健康隐患。

保险专家称由于职业病普遍,投保一个肯定出险一个,因此,各大保险公司几乎没有专业险种承保。教师可以选择重大疾病险投保。目前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分为: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全主险捆绑附加重疾。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教师可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选择投保。

由于重大疾病险一般都需要体检,因此教师们应及早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更划算。因为如果年龄比较大,保险公司在要求其进行体检时检测出患有职业病,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除外责任处理。

购买意外险很有必要

一般来说,教师作为国家在编人员,都购买了较为充足的社保和医保,但这类保险只是为教师养老和医疗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配置一些商业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在品种选择上,商业性养老保险和普通医疗保险上可以有所弱化,除了重疾险外,可配置意外险和住院医疗险,适当结合定期和终身寿险,为自己和家庭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防护墙。

所谓住院医疗险中有住院补贴,按照住院天数一定的数额进行补贴的保险,则可弥补医保报销的不足。目前各个保险公司都有较为完整的住院医疗险可选择。而住院医疗保险中有主险、有附加险,还有费用型和定额给付型,其中费用型是按照您的合理费用的一个比例进行赔付,凭医院发票进行报销;定额给付型则是按照保险条款里面约定赔付。

在意外险方面,由于教师上下班均为交通高峰期,对于一些经常出入繁忙交通地带的教师,可适当购买意外险。一般意外险价格都不高,分为卡式意外险和附加险两种形式。卡式金额确定,附加险则可相对调整。如果教师已购买了寿险或其他险种,意外险即可以在主险里以附加险形式购买。如果教师没有购买其他保险,卡式是不错的选择,因其价格便宜、投保方便而受消费者喜欢。

年龄段,不同年龄段女性保险需求大不同


“三八”妇女节,一束束鲜花、一件件礼物,表达了人们对女性的尊重和感谢。在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地位不断提升的同时,其独特的保障需求也逐渐受到重视。近几年来,妇女节送保险的理念流行开来,但不同的女性需要什么保险,却让很多人摸不着北。下面为各位罗列了不同年龄段女性的保险需求,供大家参考。

20-30岁女性保障需求简单

金小姐,24岁,行政人员。

记:您现在的收入分配是怎样的?

金:刚从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不久,我的月收入到手约4000元左右。除了一部分交给父母补贴家用外,剩余的收入主要花在了购买衣服、化妆品以及一些社交娱乐活动上。追求时尚和高品质的生活,是现在最流行的。

记:您有买保险的打算么?

金:单位里已代为购买提供养老、医疗保险,小时候家里也买过一些,所以现在自己还没有买保险的打算。况且,自己身体健康,也没有什么慢性病,并不需要特别买什么保险。

记:如果有人送您保险,您希望是什么类型的?

金:我已经有交通意外和医疗费用的保险,因此大病或者养老保险,可能会优先考虑。

从上述对话中可以看到,处于20-30岁年龄段的女性,其保障需求是比较简单和基本的,传统寿险、意外险和医疗险的组合就能满足风险需求。这样的险种组合,所有的寿险公司都可以买得到,且各公司的条款费率相对统一。同时,这个时期的保障成本又是较低的,年青、健康的身体对应的是低费率。

30岁-40岁女性最需健康险,附带投资功能

杨女士,33岁,公司财会

记:请问,您的家庭开销情况?

杨:家庭月收入15000元左右,扣除购房贷款、汽车开销、日常花费和社交费用外,每月可余3000元。我们的宝宝已经3足岁了,她的衣食住行学的费用也是不断增加。

记:您家庭的保障情况如何?

杨:我和我先生除了社保外,都购有一定的养老保险和意外保险,宝宝也买过教育金的保险。目前,全家一年的保费支出约23000元。

温馨提醒您,小投资大保障。

众悦人生-女性健康保障计划:

1、女性专属意外医疗和健康的保障计划,保障内容贴近女性需求,每天不到一元钱,保费不随年龄增长。

2、保障包括乳腺癌、子宫颈癌在内的女性常见重大疾病,大病风险提前防范,从容应对人生。

3、如因意外事故入住重症监护室,可获得住院津贴双倍给付,特别保障意外伤害导致的面部整容。

新保险法三大不同 老病可新解_保险知识


上周遇到以前北京的同事Joe和朋友晓明,大家聊起关于保险理赔的事情。述说着之前大家广为流传的一个说法:保险是投保容易理赔难。

Joe打算在国庆的时候去滑雪,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一年期的意外险,协议密密麻麻10页纸,而且有很多专业术语,简直就是个天书。Joe完全不知道该如何看,而保险工作人员并未给他进行清晰的讲解,之后交钱,合同成立。结果Joe在滑雪的时候,不慎跌倒,摔断了腿。回到北京,Joe备齐资料,提出理赔申请。但被告知,滑雪造成的伤害,属于免责范围,保险公司拒赔。Joe非常苦恼,不知道如何是好。

而朋友晓明有个客户王太太,在三年前给丈夫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并且附加住院险。本月王先生因高血压病首次住院治疗,出院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说王先生在购买保险前已经患有高血压病,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拒绝赔偿,并随即解除了保险合同,仅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的确,像Joe和晓明说的这些情况,在实际理赔时会有很多纠纷。很多保险公司的确会以各种免责条款和如实告知义务等为理由,而拒绝赔付。保险公司的理由似乎也很有它的道理,毕竟保险公司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问题是,消费者并不懂得那么多保险条例,很多发生的问题,也不是消费者故意行为,如果都让消费者来承担,似乎也不大合理。

还有一些非正规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和代理人收取保费时,不认真解释条款和审查投保人告知的事实;一旦出险,需要掏钱理赔时,则竭尽全力严格审查,非要查出投保人所告知的事实存在漏洞。这样一来,被保险人不出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坐收保费;但被保险人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则拒赔保险金,甚至不退还保费。虽然这是个别现象,但毕竟也影响了人们对保险业的整体印象。

我告诉Joe和晓明,过去他们遇到的困恼,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无条件的接受,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他们遇到的问题,都有机会申述和获得赔付。因为新修订的保险法已经于10月1日开始施行,很多对消费者不利的、模糊的条款,在新保险法中都有了明确的界定。

以下是我总结的新保险法和过去相比的3个最大的变化:

1.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

如晓明客户遇到的那种情况,现在保险公司不可以因为二年前的未如实告知而拒赔。至于到底是按照新旧哪个保险法来对待,可能还是有些争议,但本周已经有类似法院判决书出台,旧合同也沿用了新保险法,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个判决对很多相关事件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2.未作提示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的同时,可以看到自己所投保产品的具体条款。而且对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详细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像Joe的遭遇,如果保险公司代理人没有明确解释各项免责条款,其相应责任基本上不能由Joe承担,Joe当然就可以要回自己的赔偿了。

3.协议后10天内就可获赔

新保险法对理赔时限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如果保险公司认为客户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客户补充提供。并且核定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与投保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进行赔偿。这大大提高了保险理赔速度与质量。

此外,新保险法还有其他一些变化,填补了很多现行保险法的空白,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对被保险人的保障,同时保障了正规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愿意用保险来建立起家庭和个人的防火墙。

保险知识汇总,保险理财PK银行储蓄


人的一生充满生老病死谁也无法逃避,普通疾病会短暂地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重大疾病会让人倾家荡产,而环境恶化、食品污染,导致重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基于这些考虑,理财的基础不仅是要储蓄一定的资金,更要为不确定的将来作比较确定的打算,保险也是理财的重要基础之一。

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个人财富的积累,保险消费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正日益显现。按传统的理财观念,钱是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的,只能积少成多,慢慢地依靠储蓄获得保障,但买保险则可以做到先有保障,再去慢慢积累财富。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双方的经济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资金,用科学的方法,共同聚资,建立专用基金,对遭受约定的灾害事故所致的损失或约定事件的发生,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可能发生危险事故的客体。如火灾保险对象的房屋,人身保险的生命、身体。

保险投资和银行储蓄的区别

保险和银行储蓄都可以为将来的风险作准备,但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1.用银行储蓄来应付未来的风险,是一种自助行为,没有把风险转移出去。保险投资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互助合作的行为。

2.银行储蓄存取自由。保险带有强制储蓄的意味,能帮助投保人迅速积累一笔资金,但只有在保险期满或保险事故发生时才能拿到。

3.储蓄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是确定的。在保险中能得到的钱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而且金额可能远远高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过在某些险种中,如定期养老险得到的钱是确定的。

4.存在银行的钱还是自己的,只是暂时让给银行使用。投保人买保险花的钱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盘点:世界各国爱情保险与中国大不同


“爱情保险”在中国鲜为人知或者被称为另类保险,但其实在国外,很长时间以来爱情保险都作为一种很成熟的产品活跃在市场上,很受大家的欢迎,现在就一起分享一下中国与外国那些不同的爱情保险吧!

与国外的“爱情保险”不同,国内的“爱情保险”其实并不保障爱情和婚姻的长久,更准确地说,爱情保险是升级版的家庭保险。

为80后爱情经典的“峰芝恋”最终以离婚而告结束,人们纷纷感叹爱情的脆弱和短暂。新《婚姻法》的出台更加让人们对爱情产生了质疑。在这个纷乱的都市里,是否有什么办法能给“爱情”加一个保障呢?

面对巨大的市场商机和需求,保险公司为了吸引“眼球”,趁机推出新的营销名目,即以爱的名义投保的“爱情保险”。

其实,爱情保险在国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欧美一些国家早就有了各种形式的“爱情保险”,早已“花开多年”,已经非常完善。

五花八门的国外爱情保险

英国:爱情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公司规定: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大约有20%的新婚夫妻都会投保这种爱情险,其中还有60%左右的投保夫妻把这种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

具体保险内容: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分产合约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那些喜新弃旧者因此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瑞典:结婚25年获赠予

参加保险的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地赠予投保夫妇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于1976年颁布了结婚保险条例,规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均应为其2~15岁的儿子投保结婚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这是一项法定强制保险。

日本:浪漫时髦的初恋与新婚保险

十多年前,五位已退休的日本保险职员突发灵感,在东京注册了一家闻所未闻的“初恋保险公司”,专门经营初恋保险。他们以其丰富的从业经验、灵敏的触角和良好的业务联网,积极帮助那些难忘旧情的男女投保人,寻找其昔日钟爱的初恋情人,以重温罗曼蒂克旧梦。多年来,这家保险公司果然像他们预料的那样,门庭若市、生意非常好。

日本富士火灾保险公司经过市场调查论证后,则推出了一种很受欢迎的新婚保险。规定青年男女自领取结婚证明时起,就可投保该保险。只要按月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就会承担其出生的双胞胎或者弱智儿童的高额养育费。若新生婴儿正常或久婚不育者,保险期满时也可以得到合同规定的保险金,以示祝贺或补偿。此外,不甘人后的三井住友海上保险公司则在1999年开发了“婚宴保险”,承担因疾病、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婚宴取消或延迟,所致定金损失提供补偿。其保险费由承办婚宴的酒店交纳,赔偿金则由新郎和新娘领取。而酒店在婚礼举办前就要收取30%-50%的定金,以防其推迟或取消。

韩国:婚前、婚后均有保险

爱情保险在韩国约有20年的历史。由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国内“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据相关人士介绍,国内的“爱情保险”属于“连生型保险”,并不是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的,即一张保单可以同时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并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法律关系的合法夫妻。以一张保单承保夫妻两人的寿险及其他附加险。如果一方不幸离异,保单可拆分,拆分后的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目前,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的保障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大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养老金给付等,另外分红型保单还有分红利益。还有的公司规定,子女出生后,也可被追加为新的被保险人。

可见,国内的爱情保险并不是保障人们的爱情与婚姻,更准确地说,爱情保险是升级版的家庭保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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