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作为第三者索赔要注意的事项

2020-10-16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案例:

李先生开车在下班途中遭后车撞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坐在副驾位上的女儿头部创伤。李先生随即向交警部门与投保公司报案。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车辆承担全责,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即根据事故发生损失确定了理赔金额,包括车辆维修与人伤治疗费用。但一个月过去了,李先生依旧没有拿到对方车主应支付的赔偿费用,后来更是联系不到对方,情急之下,李先生找到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但出乎李先生意外的是,保险公司已于半个月前支付理赔金,服务接待人员还向李先生出示赔款支付凭证。这样一来,李先生只能自行寻找对方车主解决此事,为原本忙碌的生活频添了不少烦恼。

新法解析:

相信很多驾车的朋友都遇到过类似李先生索款无门经历,但已经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将有效解决此类索赔难的问题。

新法第六十五条针对此类涉及保险责任的赔款出台了新规,第一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向第三人付款,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无须经由被保险人中转。第二,假使被保险人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样一来,给付双方身份明确,从源头上避免了已拿到理赔金的事故责任方迟迟不向第三者支付赔款的问题,切实保护第三方的权益。

保险代理人温馨提示:假使自己是事故责任方,并且已自行向第三者支付责任保险理赔金,请您一定记得要保管好支付凭证,否则,您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因无法确知您是否已支付赔款,按照新法“直接向第三人支付赔款”的规定,则会提出拒赔。所以,我们在解读运用新《保险法》的过程中,在关注权利的同时也务必要参透义务的内涵。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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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注意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机动车三者险理赔纠纷案件频频发生,争论的焦点多是目前的三者险是否属于道交法规定的三者险。因为范围的不同出现交通事故在第三者责任险上出现理赔纠纷的也是比比皆是。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处理第三者责任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第三者的范围。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 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2、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车辆种类不受限制,即各种机动车辆或专业用途车辆均可投保,但无照驾驶汽车除外。保险车辆的使用包括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过程。

3、碰撞责任。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如果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它财产 时,一般需经保险人进行查勘、拍照、鉴定经济损失价值后,方予处理。

4、装卸货物发生的责任。保险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但在不违章的情况下,保险车辆装载的轻泡货或超长金属制品等,在行驶过程中撞伤行人或损坏他人财产,可按第三者责任赔偿 。

5、赔偿限额。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规定赔偿限额。通常在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人按照出险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或赔偿裁决,经保险人核定后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谁


众所周知,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法定保险。建立科学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构建系统完整的责任风险转移机制,增强肇事人的基本赔偿能力,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可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中谁是“第三者”这个问题,却有许多人搞不清楚。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保险条款中对“第三者”的定义如下:“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那么又有哪些人不属于第三者呢?笼统地说,被保险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都不属于“第三者”。除此之外的人员和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很好理解,因为“第三者”是相对于“第一者”、“第二者”,该保险中第一者、第二者显然就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其次,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车主不开车,让别人开或者借给别人开了,那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了,为什么这时驾驶员还不能属于第三者呢?如果是因为他在车上,那么驾驶员下车后能不能算是第三者呢?这是因为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再次,私车家庭成员不属第三者。有这样一个案例:南京一位车主,在小区车库倒车时,不幸把自己九岁的女儿给撞死了,眼看着活蹦乱跳像花儿一样的爱女被自己所“杀”,车主自然伤心欲绝。事后,车主的妻子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虽然他们家的车子上过第三者责任险,但并不能对女儿的去世进行任何的物质赔偿,原因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谁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女儿并不属于第三者。

第三者险及第三者险多少钱介绍


在我国,交强险是国家出台的首个强制性险种,它是一种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另外,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从上文中两个险种的定义来看,二者的区分并不明显,所以交强险也可以看做是广义的三者险。但在赔偿原则上,交强险是车主有无责任都赔偿,而三者险是只有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保险车辆存在事故责任,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其次在保费标准上也不同,交强险施行全国统一费率,6座及以下普通私家车基准保费为950元,而三者险的投保,各家险企可给予不同的费率优惠幅度。此外,交强险几乎没有免赔率,而三者险设定了一定比例的免赔率,车主需要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进行弥补。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作为四项基本险之一,第三者责任险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着对第三方赔偿的重要任务,那么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呢?这是车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第三者责任险所实行的固定基准保费制,是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责任限额等直接查找保费。由于其实行固定费率制度,故存在宝马与夏利缴纳同样保费的情况。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 、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

普通家庭汽车(6座以下)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五十万保额,一年固定费用为1721元,然后乘以保险 公司折扣幅度进行计算。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与车辆购置价无关,车主只要根据费率表,就可以得到固定费率,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就是最终的保费额度。也就是说宝马与QQ缴纳的保费也可能相同。

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

因为交强险 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在发生具体赔付时,计算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赔偿金额:

(一)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呢?车主们可以登录平安车险网络直销平台,利用平安车险器 来进行计算。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在车险计算 器内,按照提示,选择车辆所在的省、市,输入车牌号、购车时间、车价、保险到期月份,以及车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就能快速获取车险的报价。

什么是汽车第三者保险?第三者指哪些人?


福州的周先生名下有两部车。2012年2月,由于周先生妻子在倒车出车库的时候,错将油门当刹车,撞上了停在旁边的周先生开的旧车。

次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夫妻俩,由于两辆车同在周先生名下,所以这种“自家车”撞“自家车”的事故,保险公司只能就负全责的新车损失部分进行理赔,而无责的旧车的损失则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

周先生认为,根据汽车第三者保险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第三者”(即旧车)的损失进行赔付。为此,他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汽车第三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一人名下在同一公司保险的车辆相互之间发生了事故,此时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应当是相对而言的,此案中,是新车作为被保险车辆,周先生作为被保险人,而此时旧车相对而言成了受损害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对于旧车的损失应当依据第三者责任险予以赔付。最后,法院判保险公司对周先生的旧车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看了上述案例,一定有车主会产生疑问,什么是汽车第三者保险?汽车第三者保险中的第三者指哪些人?

汽车第三者保险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所以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就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汽车第三者保险中的第三者指哪些人?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

第二,属于同一运行主体的关系人不能构成本方责任险的第三者。

第三,与被保险人共同构成同一财产权主体的民事主体及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抚养、赡养及第一顺序继承关系的自然人不能构成第三者。

简单说,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什么是第三者保险?


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很多车主在网投保车险时都会问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作用呢,要花多少钱呢?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度: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通俗的讲就是你撞别人了,陪别人的保险额度,一般第三者责任险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不等,以五万为一档,一般家庭自用车10万,20万就差不多了。

第三者责任险注意点: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相关链接: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之前大多数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但是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根据平安网销车险的相关条款,对于普通私家车,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7个档次协商确定。在保费的计算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费用采用固定费率制,即车主选择想要投保的标准,保险公司据此标准给出固定的计算结果,这一结果不因车价的高低而有不同,也即奥迪与奥拓车主可能最终支付的保费相同。当然,不同的地区会略有差别,车主还需要自己判别。

汽车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其中有些险种是大部分车主都会为车子投保的险种,比如第三者责任险,它是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车主在使用车子的过程中,最担心的就是撞车或撞人,一旦发生这种事故,不但自己的车子会受到或轻或重的损失,而且他人的损失也要自己来赔偿,而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比较少,所以如果车主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话,损失是相当大的,因此大部分车主都会购买该险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内容详解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在第三者责任险内容方面,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情况下都在下文所阐述的第三者责任险内容范围内。

第一条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五条 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车辆保险中第三者保险所占的分量


现如今车辆作为人们生活中的代步工具,车主自己是车上重点需要保障的对象,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建议给自己投保一份10万的司机险,对自己负责的同时也是对家庭负责。而在乘客险方面,如果乘客乘坐车辆的几率大,可以投保5-10万/座,如果几率小,比较经济的做法是每座投保1万元。

购买车辆保险第三者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事故发生时,自己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可能的赔偿损失,同时也保障了家庭的资金稳定,不至于造成家庭财务的负担,影响家庭的幸福生活。

据业行业专家介绍总结,很多重大事故中,由于保险没有买好,保险险种没有搭配科学,导致了不能进行保险理赔,在发生巨大损失时,车主只能是后悔与埋怨,但是为时已晚。

该专家还介绍说,所有的车辆保险第三者保险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汽车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赔偿他人损失这一方面放在第一位。否则,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现后,先把房子卖掉,或者离婚保全财产,你愿意吗?上述钻空子的前提是对方没有对你的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所以,车主在进行保险购买时,还是需要把车辆保险第三者保足额,而且车展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自己去车险计算器上进行价格的计算。

某些情况下,车主可能不会得到保险赔偿。比如,有车主投保了盗抢险,但如果是车内物品被盗,就不属于理赔范围,因为盗抢险只承保全车被盗;又如,涉水损失险保障的是车辆在涉水行驶时,导致发动机进水而产生的发动机修理费,但不包括在已经熄火的情况下,车主强行在水中启动发动机而造成的损失;另外,玻璃单独破碎险只保障车辆在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本车玻璃的单独破碎,如果是车灯、车镜玻璃破碎就不属于赔偿范围。

我国汽车保险划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又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者险)、车辆损失保险等险种。本案例中,车辆损失保险用来赔偿车主自己修车的钱。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赔款是否达到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如果投保交强险同时投保了三者险,交强险则先于车辆保险第三者险赔付。

事故责任限额

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车辆保险第三者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

(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车辆保险第三者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第三者责任险计算的步骤


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二、第三者责任险最多能赔多少钱

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3)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三、专家称要弄明白第三者险怎么算,需要厘清三个重要环节:

步骤一:出险后应先扣除交强险部分理赔金额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保障范围比第三者责任险大,但两者会有重合部分。因此保险公司在对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前,要先明确交强险理赔数额。在将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扣除交强险理赔数额确定之后,得到的数额才是第三者责任险的应付赔偿金额。

在完成这个步骤之后,再在所投第三者责任险的额度内,根据事故责任比例、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等三个条件,最终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这是弄清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算的首要步骤。

步骤二:梳理事故责任比例并确认免赔率、绝对免赔率

一般来说,事故责任比例由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后确定。如未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的相应条款也都另有详细的说明,并附相应免赔条款。

如部分保险公司规定,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如出险时,保险车辆有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行为,则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也会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步骤三:依照不同情况下的两个公式进行计算

基于前两个步骤,可以得出,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责任比例。则平安第三者责任险在两种不同情况下的赔款公式,表示如下:

(一)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算?

赔款=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第三者险怎么算?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需要指出的是,如被保险人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则公式中事故责任免赔率为0,但是绝对免赔率仍旧有效。

除了把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算的问题搞清,车险专家还提醒,第三者责任险是出险偶然性极大,应及时续保以防损失。

保险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十)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八)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九)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部分。

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目录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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