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和优势

2020-10-15
保险规划的优势
所谓集体人身意外保险即团体意外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汇总支付。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现代企业发展的步伐飞速前进,在大型的新型企业中,各个部位环节莫不是人在发挥作用。单独的个体运作构建了庞大的企业发展和扩张。在人性化,归属感,以人为本这类关键词成为社会人文环境大方向的今天,企业如何更好的留住员工的心,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成为一个领导者必须思考的课题。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目的。

团体保险一般有以下的特点

1、用对集体的选择来代替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这是团体保险最主要的特征。

2、手续简化,一张保单就可以承保数百人、数千人、甚至数万人。

3、保险费率优惠,团体保险能减少逆选择的消极因素,降低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费用,所以相对于个险,其费率相对较低。

4、可以免除体检,由于团体中的绝大部分人体质健康,即使有老、弱、病、残的有些已经退休或离职,所以团体保险基本上可以消除个人的逆选择倾向,可以免除体检。

保险“团购”价格更优惠

和不少商品一样,保险产品也可以“团购”,而且一样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少好处。

首先能带来价格上的优惠。比如,个人购买传统意外险,10万元保额一年大约需要200--350元保费,但团体保险中10万元额度的意外险,大约只要120--150元,甚至可到100元。团体比个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价格要便宜30%--50%以上,其他险种如果是团体投保也会有不同程度的便宜。

除了费率上的优惠,团购保险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买到个人平常买不到的保险品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门急诊保险。由于个人门急诊由于赔付率非常之高,保险定价比较高,且大多数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卖给个人。但如果能团体形式投保,就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所以保险公司还是愿意承保团体门急诊险。如此一来靠个人不容易买到险种,就可以通过“团购”的形式投保了。

如果你是企业主,不妨考虑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花钱不多却可以稳定“军心”,留住人才。如果你是企业员工,老板却没计划没预算为你买团险,那么也可以联合几个同事进行团体投保,以绝对便宜的“批发价”买进自己所需的各个险种。

扩展阅读

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有什么特点和优势


意外伤害险的特点是保障全面,保费低,购买意外伤害险也要和你的职业、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相关,比如工作压力大、是家庭经济支柱的的年轻人最好购买保额较高的意外伤害险,小孩子身体抵抗力差、容易生病,最好购买附加重大疾病的意外伤害险;老人身体不灵便,容易骨折,最好购买保障骨折、适合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

意外险几乎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而保险公司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意外险不止一种。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意外险通常可以细分为航空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旅行意外险、普通意外险和综合意外险(含意外医疗保障以及救援服务)。保障期限的种类也有很多,有专为一次航行设计的短至几个小时的期限(例如航意险),也有7天、15天,最长至一年的保障期限。

一年期综合意外险特指保障时期为一年,意外保障全面的保险。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一般具有全面保障,价格实惠的特点。

保险责任具体诠释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全额给付。

2.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意外残疾是按比例给付,最高给付以身故给付为限。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意外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我们无法预计意外会在何时何地发生,除了建议大家做好个人的安全管理之外,最好也为自己购买一份一年期的意外保险,让自己每时每刻都拥有一份保障。相比短期产品,长期意外险不仅保障更全面并可省却重复办理的麻烦,而且细算下来,保费也更合算。

保险规划师建议,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其保障范围一般覆盖飞机、轮船、火车以及地铁、轻轨等市内公交,保险期间还能自由选择。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不等,保额约为70万至100万元。

险种介绍

一、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综合意外保障计划}最受广大客户喜好,年保险费168元,即每天只交0.46元,就可得到以下保障: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10万,意外伤害烧伤给付5万,意外伤害医疗费用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100元/天*25天。

年保费368元,即每天只交1元,就可得到以下保障: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25万,意外伤害烧伤给付8万,意外伤害医疗费用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100元/天*62.5天。

二、阳光贴心卡B款,100元/份,保期为1年。1至3类职业每人限购2份,4至6类职业每人限购一份。

一般意外保障:身故、伤残按照职业类别1致6赔付6万、5万、4万、3万、2万、1万元;

意外医疗费赔付:1至3类类职业赔额4000元、3000元、3000元,300元免赔,赔付率90%;4至6类职业赔额2000元、1000元、0元,200元免赔,赔付率50%。

意外住院津贴1至6类职业,一次给予标准为:30元/天、30元/天、20元/天、20元/天、10元/天、10元/天,天数限额为180天。

交通意外身故、伤残赔付标准:飞机意外50万元;轮船火车20万元;汽车意外10万元;自驾车意外6万元。

人身保险的种类和特点_保险知识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无论是人生自然走到终点,还是生活中患病或遭受事故,买了保险后,保险金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你的损失。

在各大人寿保险公司中总可以看到琳琅满目的险种,但细分一下,主要就是这几个大类:寿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一、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二、健康保险:它是指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其主要内容就是:个人在健康的时候,用较少的钱来购买医疗保险,当其生病或受伤时,保险公司就会按比例支付其医疗费用,使个人减少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显然,健康保险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疾病或身体伤残时给自身或家庭造成损失所预先采取的一种经济补救手段。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突发的、偶然的、非疾病导致的伤害。

人身保险的特点

与财产保险相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衡量,主要有“生命价值”确定方法和“人身保险设计”方法。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约定,其确定取决于投保人的设计需要和交费能力。

(二)保险金的给付

人身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个别险种除外,如医疗保险,可以是补偿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既可以有经济上的损失,也可以没有经济上的损失,即使有经济上的损失,也不一定能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也不存在财产保险中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原则的问题。被保险人可同时持有若干份相同的有效保险单,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可从若干保单同时获得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并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同时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和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保险人不能向第三方代位求偿。

(三)保险利益的确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同于财产保险,主要表现在:

1.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具有量的规定性;而在人身保险中,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价的,保险利益也不能用货币估算。因此,人身保险没有金额上的限制。

2.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不仅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而且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四)具有长期性财产保险如火险等保险期间大多为1年,而人身保险大都为长期性保险,保险期限短期则数年,长则十几年、数十年或人的一生。

(五)具有储蓄性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较短,根据大数法则,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向同一保单的所有投保人收取的纯保费等于保险人的赔付总额。因此,保险人无法将纯保费用于长期投资,财产保险不具有储蓄性。

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具有明显的储蓄性。一般而言,人寿保险期间较长,采取了不同于自然保费的均衡保险费的交费方法,这使得在投保后的一定时期内,投保人交付的纯保费,对于投保人早期交付的纯保费大于自然纯保费的部分,保险人可以充分利用,并且取得投资收益。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单生效的一定时间后,就可以对其保单享有一定的储蓄利益,如保单贷款、领取退保金或其他选择。

美亚人身意外保险特点及保险期限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美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特点:

1、公共交通意外双倍给付:

飞机,火车,动车,地铁…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涵盖,最高可获60万保险金!

2、意外医药补偿:是医保的得力补充!

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药费用可获赔偿;在承保范围内,不论自费药,进口药,都可保;全年意外事故理赔不限次数。

3、24小时境内外全保障,无微不至。

美亚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期限

1、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其中,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由地方政府或有关管理机关发布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必须投保。

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在旅馆住宿的旅客为被保险人,由旅店代办承保手续,但旅客可以自由选择投保。

旅游保险以组织团体旅游的旅行社(或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为投保人,以参加旅游团体的旅游者为被保险人,由旅行社为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2、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目前我国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都属于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都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投保人,以这些单位的职工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由于是以团体方式投保,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保险合同对其丧失保险效力,保险人退还未到期保费。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是以在校学生为承保对象,由学校为学生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3、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基本上不超过五年。人身意外伤害还本保险的保险本金是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和相应年期的利息率制定的。

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还本保险交纳的保险本金远大于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交纳的保险费,但由于保险人在保险期限结束时返还本金,被保险人只是损失利息。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1886.html

上一篇:人身保险 由保险公司按照事先签订合同中的规定

下一篇:意外伤害保险 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