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日报讯日前,源城区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动员大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底完成市下达的11.2万居民参保的目标任务。会上,区政府与各镇(场)、街道签订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书》。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包片、包户进行摸底,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要尽快组织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管理服务;各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各镇(场)、街道要迅速成立以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机构,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区长陈荣卓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难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目标,抓重点、突难点,集中力量突破上城、新江、东埔、源西4个街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以此打开局面,形成效应,整体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陈荣卓强调,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场)、街道的居民参保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后,我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实施方案、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实行基金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目标考核、风险共担的市级统收统支制度,这一变革打破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了多年的分级管理统筹格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全市范围内社保卡刷卡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可惠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63万余人。
遵循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社保制度日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深入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制度屏障顺利打破,社会保险制度均等化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社保扩面征缴卓有成效。扭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放松,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采取“政策宣传促扩面,强化稽核促征缴”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4.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28.9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44.1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14%、88.7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7.92万人、9.8万人、9.5万人、5.7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18%、119.56%、82.47%、101.60%;累计征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机保)基金18.67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
三是机保改革稳妥推进。根据中、省机保改革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机保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近期机保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对全市机保原试点工作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梳理了新老机保制度衔接过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对策建议,切实为推进新一轮机保改革夯实了坚实基础。
四是社保经办服务趋于便民化。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经办服务资源,推动经办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惠民利民。目前,社会保险“金保工程”服务网络已连接至全市各乡镇、街道及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待信息系统应用模块升级后,即可全面推进业务经办下延工作。目前,我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26家,定点药店达158家;异地联网结算费用定点医院3家。
A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保当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不少新手父母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小宝宝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参保手续又将该如何办理呢?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新生儿出生后先行办理户口登记,凭户口本在本县区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兰州市参保普通居民(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目前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年,各级政府的补助标准为240元/年。针对近年来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参保时间、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兰州市人社局对新生儿参保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从11月30日起,新生儿因参保时间不同,享受待遇时间也将不同。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方可从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时限办理参保的按普通城镇居民参保规定执行。比如今年5月出生的宝宝,在出生后6个月内缴纳了费用并办理好了医保后,这个宝宝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保待遇,但如果在出生之日6个月后参保,只能从参保次年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兰州市还明确了新生儿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限,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登记时,按规定办理出生当年度及次年度参保缴费登记手续的,方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6个月内首次享受医保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兰州市还明确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条件及时间段。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了参保缴费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首次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据了解,目前兰州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也就是说,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并在这家医院首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将不受起付线标准的限制。兰州市人社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宣传和督促为新生儿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提醒新生儿爸妈,新生儿身体抵抗力弱,相对发病率高,因此新生儿家长应及时给宝宝参保。
综上所述,新生6个月内的宝宝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为宝宝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时交纳社保费用。此外,针对此次新政作出的利好调整,宝宝6个月内首次享受医保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宝宝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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