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公布,中国养老“双轨制”正式终结,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其实,如何养老并不是现代才有的问题。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
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后的待遇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如汉章帝元和三年,贤官第五伦请辞时,被汉章帝赐“以两千石俸终其身”,并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所。
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岁,但是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对于中国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养老制度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一家之内,晚辈负有不可推脱的养老义务,而国家也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主要是减免老人及其子孙的赋税(向国家缴纳一定的钱物)和徭役(为国家提供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国家甚至还通过授官赐爵、赏赐财物以确保老人安享晚年。
唐代: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
唐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这样规定,是为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此项规定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据《唐大诏令集》记载,唐太宗在“即位赦”中曾特别提出,“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所谓“尚齿”,就是尊老的意思。
此外,唐令还规定了“补给侍丁”制度。其内容是,对8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为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人,90岁以上的安排两个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政府安排的这些侍丁不用服徭役,好让他们专心奉养老人。
唐代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当时,流行一个名词叫“色养”。所谓“色养”,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唐初名相房玄龄可谓这方面的典型,他不但对生身父母恪守孝道,对继母,他也“以色养,恭谨过人”。
不色养公婆,甚至可以成为休妻的理由。唐睿宗时的鸿胪卿李向秀对母亲极为孝顺,可他的妻子却经常辱骂婆婆,李向秀以不能色养婆婆为名,毫不犹豫地将其妻子休掉。事实上,骂长辈也是唐律中的重罪,要处绞刑。
清代:子贫致父上吊自杀,儿以过失杀人处罚
宋、明、清三代都规定免除老人子孙的赋税。宋仁宗嘉祐四年的诏令规定,对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赋税。明清的法律则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其一子可以免赋税。《大清律》还规定,子贫困而无法赡养其父,导致父亲上吊自杀的,要按照过失杀父的刑罚,判处儿子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为保证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并沿用至清代。存留养亲是指犯人的直系亲属年老,但家中没有其他人可以赡养老人时,对于非犯十恶重罪(封建时代最为严重的十种犯罪,包括谋反、不孝等)的犯人,允许他们通过一定的程序得到从宽处罚,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以缓期执行,让他们留下来照料老人,等老人去世后再继续服刑。
古代政府对养老的关注与投入,有一种近乎于天然的职责与自觉。而这种职责与自觉,无疑是与中国的孝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支撑点,而孝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尊老养老。中国古代的养老以家庭为主力军,但国家绝不是仅仅制定了一些政策法规就袖手旁观了,国家养老也是古代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个朝代国家养老的方式各有千秋。
上世纪90年代,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要求,国家在企业先行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然实行单位退休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由此造成了养老“双轨制”。
并轨最大的瓶颈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待遇会降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一针见血,“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觉悟低,也不是国家决心不够大,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行。”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两者差距明显。
由于企业与机关事业群体个人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一致,导致两大群体退休金差距逐年增大,虽然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但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再拖延,仍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问题,媒体关于养老金“双轨制”的文章,经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现在,决策层对“并轨”已经达成共识,养老制度最终统一的大方向也已经明确:并非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人社部委托相关单位完成的养老金改革课题已经相继上报,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将在适当的时候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待方案成熟后,涉及的各项改革举措将逐步实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清华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等人认为,养老金属于社会政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几十年进行变革。顶层设计应对此给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促进社会共识,再分步实施,让人民知道如何配合政府实施新的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难点,还是养老保障水平较高的群体不愿纳入较低的群体之中,调动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的积极性成为关键。
她主导的工作室建议,从2016年开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储蓄养老金账户,采取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相结合,由财政拨付的退休金从2017年开始逐年递减,领取的个人养老金逐年递增,以保障过渡期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变。
按照这个制度设计,退休金彻底退出,机关事业单位加入全国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用时需要20年。
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是“并轨”的难点,由于担心改革后待遇下降,2008年提出试点改革的地区一直没有实质性动作,“削高就低”的养老金并轨改革阻力重重。
而采取这种逐年替代的制度安排,则可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总和养老金替代率为个人退休前工资总额的60%-80%,实现退休金政策的平稳退出。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主任郑秉文认为,改革之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实是有好处的,这份养老金在退休时就是他们的一份资产,受法律保护,而传统的退休体制则不是这样,比如,下海经商或其他重大变故,养老金就没有了。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并轨”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对于职场人的人来说,养老保险便是退休以后所领的养老金,用于老年生活的保障。对于公务员等单位来说,便是退休金。不管是退休金还是养老金其实是一类,只是缴纳和领取的计算方法不同而已。
首先,不同职业的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是不同的。
目前主要有5类:
1.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城镇非固定就业人群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农村居民的新农保;
4.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5.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实际上和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是一样的;城镇非固定就业人群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的新农保的缴纳方式是一样的;唯独公务员的缴纳方式不同。
公务员的养老保险:不用自己交,将由政府统一财政拨款帮助养老;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交,单位交的比例较大;新农保:个人每年交一些钱到账户加上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按照政府规定领取。
其次,不同单位的退休年龄将如何呢?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公司企业
由于公司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便根据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无论是私企、外企还是国企,退休年龄是一样的,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的55周岁),和上面的退休年龄一样。
这里要提醒一点,由于渐进式退休的影响,最终会达到男女性职工均达到65岁退休,所以到时候,我们的退休年龄便是一致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便有特殊的处理办法。
3.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农民工等
目前,这类人群的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同时这类人群可以参加的养老保险包括两类:社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
如果这类人群参加的是社保,那么在满足累计缴纳15年,达到退休年龄,便可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
如果这类人群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除了要求累计缴纳15年外,还需到年满60周岁(不分男女)才能按规定领取,所以对于女性来说,退休后还需再等几年才能领取。
最后,不同单位性质间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差异大吗?
1.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目前来说,养老金(退休金)最高的单位应该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其实,在过去,我们国家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双轨制。
由于双轨制的特殊性,所以他们的养老待遇是由国家财政按照比例承担,虽然基本工资不高,各种补贴补助,绩效工资也挺高的。
国家正在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仍然坚持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性办法。
但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渐过渡,我们也要相信,今后所有的事业单位退休和企业员工的待遇,差距也会逐渐缩小。
当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待遇就有可能拉平了。
2.从事垄断行业的工作人员
说实话,这类单位的养老金(退休金)高是应该的。
虽然他们的退休金制度结合了企业退休制度,但是一些部门还建立了年金制度,再加上本身工资比较高,补贴补助还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上来说退休待遇,跟机关事业单位差不了太多。
3.民营企业
也算养老金(退休金)的单位,因为他们属于规范的外资企业,效益一般都比较好。
目前看来,由于薪金爆棚的互联网企业还没有到退休的时候,所以无法比较,小编觉得未来他们的待遇不会低。
其实我们的养老金计算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缴纳时间越长,最后也就拿得越多。
按照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缴纳的300%,缴纳15年,最后也能每个月拿到5000元以上的养老金
4.普通的企业工作人员
如果想保持退休待遇,只能通过较长的缴费年限,进而来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了。
5.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和农村无业居民
一般来说,能拿到的是最少的。
有的虽然是缴纳社保,但是由于缴纳金额较高,需要负担企业和个人的所有金钱,一般也就缴纳到15年就停止了;而有的是缴纳的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保,每年缴纳的金额也不高。
所以他们的养老金(退休金)一般只有八九百元甚至更多,只能维持很低的生活水平。
以上,便是不同单位间的差距了,其实,如果想要使自己的养老生活好一些,建议大家选择的缴费档次高一些,缴纳的时间长一些,因为即使相同金额的缴纳,缴纳的时间长短,差距还是比较大!
这样的政策设计是比较人性化的。但担心的是,具体实施起来会不会变味,因为“企业有需要”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会不会最终延迟退休的都是……
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发布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又引发了对“延迟退休”的大讨论。这个话题今年有了点新意,这就是“弹性退休”,或曰“退休年龄可选择”。近日风传上海要实行类似的政策,名称上美丽动人,叫做“柔性退休”,据说从10月1日开始就要实施了。
在20世纪中期,发达国家就开始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主要是“人口老龄化”的欧美国家。特别是欧盟成员国,因为生育率普遍不高,整个人口结构逐渐老化。加上人口规模本来就不大,一旦老化,劳动力配置就捉襟见肘。
从20世纪末开始,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使本来在设计上就有缺陷的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资金链可能断裂的危机。于是,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就又成为应对养老保险危机的一个手段。这个政策思路也为中国政府和专家学者所欣赏,于是制定了相应的方案。据说,如果能够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不但可以少发5年养老金,还可以多交5年保险费,这一进一出之间,每年就可以省出200个亿。但这个“改革方案”一经披露,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应。调查表明,被调查者投反对票的竟达90%以上。
究其原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结构上已发生很大变化。中国社科院的调查表明,中国社会已经分成了十大阶层。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有时甚至相互冲突。就养老保险而言,很多社会群体是期盼早日退休拿养老金的:譬如失业下岗人群,尤其是当年的4050人员,现已逐渐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还有蓝领工人,一旦上了年纪(女40岁、男50岁),就很难适应超大的劳动强度、超常的劳动时间了。他们也盼望能够到点就退休。这两个群体,前者有3000万~4000万人,后者则是3亿多人。因此,从公众的社会心理看,这项“改革”至少在目前是难以实施的。所以,有关部门总说“正在研究”。
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专家学者提出了在退休年龄上“可选择”的政策思路,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拥护。从国际经验看,这样的政策设计是比较人性化的。有的国家的政策设计是在一个年龄段中,譬如从60岁到67岁之间,劳动者可以选择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退休,而且退休越晚,养老金的金额就相应提高。还有一些国家,到了法定年龄,譬如从60岁开始就可以退休,但什么时候领取养老金,则可以自选,同样是领取越晚,养老金的金额就越高。
如今上海的方式是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柔性延迟退休。其目的有二:一是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作用,让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二是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因为继续工作就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增加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增长。首先肯定,这样的政策设计也是比较人性化的。但担心的是,具体实施起来会不会变味,因为“企业有需要”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会不会最终延迟退休的都是……
再说,这个政策方案涉及面太小,大多数蓝领工人都与之无关。所以,其实是不能起到“多收少发”设计初衷的。
养老金并轨
要打破“单位人”概念
拖延争议多年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即将取得突破,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保险“并轨”大方向是明确的,并且正在对“并轨”进行顶层设计。
记得胡晓义不久前曾经如此谈及现有的养老金双轨制:“企业退休人员热热闹闹几百元、机关退休人员不声不响几千元。”所谓的双轨制,一方面当然是金额上的差异,企业退休穷耷紧,机关退休高富帅;另一方面则是制度上的差异,所谓“热热闹闹”透着些许凉意,“不声不响”的背后则是财政养老的“无限责任”。热闹与安静之间,是某种制度性的冷漠。
近年来,企业养老金的“N连涨”并没能减小收入分配的悬殊,也没能消除日益扩大的心理落差。推进了5年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制改革至今未果,同样,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的零星试点也步履维艰。当然,随着缺口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尖锐,与改革的“不声不响”相比,讨论倒是“热热闹闹”。譬如去年以来就有4大讨论:提高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放心保)基金投资体制改革,隐性债务18万亿争论,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争论,每次讨论都不了了之。
从纸上谈兵到顶层设计是当下的共识。任何单兵突进,都无法破局。只有从顶层设计着手,实施全面的、统一的“并轨”,才能最终实现“养老公平”。如胡晓义所言,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古语言,不患寡而患不均。此次养老保险“并轨”,不仅是要解决“寡”上的双轨制,而是要最终解决双轨制本身带来的“不均”。只关注“寡”,会把改革演变成简单的劫富济贫。简单的“削高就低”并不科学,也不现实。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5年原地踏步的教训不可谓不沉痛。事业单位向企业看齐的同时,由于年金制度没有一揽子设计,不少退休人员大呼伤不起,改革也无从谈起。
社会保障专家郑秉文一再强调,要有顶层设计,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一起改,社会改革肯定要有阵痛,但要减少阵痛的次数,两次就疼一次吧,早晚的事。如果我们还是陷在不同“单位人”构筑的泥潭中,不以“社会人”的眼光全面看待改革,那么这场改革的胜算几何还是要打个问号。
实施全面的、统一的“并轨”,才能最终实现“养老公平”。
当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近期仍按此标准执行。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已经延长了退休年龄,主要是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目前既面临着老龄化加快的挑战,又面临着就业压力巨大的挑战,对这样的一个政策要非常慎重。
目前,我国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地方面临大量提前退休的情况。虽然不少地方近年出现“用工荒”,但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劳动力大国,劳动力资源总量高达10亿多,就业形势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十分严峻,而不是如欧洲一些延迟退休年龄的国家那样已面临劳动力短缺。因此,像一些媒体所说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
远期,如15、20年后,退休年龄的调整的确是大势所趋,但究竟怎么调、调整到多少,会考虑经济社会的总体变化。
改革退休年龄涉及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同群体的意见往往很不一致。采访中发现,临近退休年龄的干部,不论男女,有相当一部分认为可以适当考虑延长退休年龄,特别是其中职位、职称高的。据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此类人群工作强度不是很大,很多人虽然已到退休年龄,仍可胜任工作。一些特定行业,如医生、教师,往往是“越老越吃香”。退休早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
世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公平,同样是人,甚至有着同样的学历和背景,但是因为机遇和选择的不同,最终其实不可能完全一样,而免不了会产生差距。很多时候,非要强求绝对的公平,也多半是一种“这山看着那山高”的心态使然。不过,同样是正厅级干部,凭什么在企业退休只能拿4000元,当公务员退休则可以拿8000元,而且公务员工作期间还不用交养老保险?政府机关和企业的退休金“双轨制”所导致的退休待遇上的巨大不公,恐怕无论落到谁的头上,都无法心平气和。
假如说,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的收入差异还可以归咎于生活地域不同,生活成本有别,二者之间的矛盾还有着空间距离上的分隔的话。那么,同样生活在一座城市之中,不仅可能是邻居好友,甚至可能就是夫妻,却因为“企业”和“机关”而不得不忍受待遇上的巨大差别,近在咫尺的悬殊差异恐怕不可避免彰显不公、激化矛盾。
曾经读到一篇文章,维妙维肖的描述出了存在于“企业人”和“机关人”之间的天壤之别:“一位企业退休企业职工,与他同时退休的‘公务员’同学,退休金竟是他的三倍”;“一对夫妻。丈夫是一家公司的总程师,工龄40年,退休金为1008元;其妻在卫生局当勤杂工,工龄仅12年,退休金却是1300元”。当存在于“企业人”和“机关人”之间的不公,被浓缩在老友之间,呈现于家庭内部时,无疑显得更为刺眼,也更加凸显其荒诞本色。
绝对的公平固然无法奢望,但是如此明显的不公,显然不应被熟视无睹。当一名退休人员可以仅仅因为“企业人”、“机关人”的出身不同,便在退休待遇方面产生天壤之别时,如此有失公正的分配机制,受损的恐怕远非企业退休职工这一群体,而恰恰是整个社会的公平规则。
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朴实的言辞,却令人心潮澎湃,但尊严其实并不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由由具体的细节构成,公平与公正更是活得有尊严的基本前提。养老金的“双轨制”,在让少部分人很有尊严的同时,却让更多的人失去了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说,兑现“活得更有尊严”的承诺,倒是不妨从消弭养老金的“双轨制”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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