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哪家好 看保险责任

2020-10-13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险哪家好?意外伤害险投保时应注意什么?我们是否真的了解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本文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般知识,请您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具体险种的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及相关约定。那么,到底意外伤害险哪家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意外伤害险的特点并简单介绍几家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一)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

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到底意外伤害险哪家好?这里小编不做过多评说。我们就通过分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来一起分析一下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四、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第一级之一者,本公司自鉴定确认日起,每日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0.2%给付365日的"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领取意外全残辅助金期间身故的,该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扩展阅读

员工意外伤害险怎么购买?哪家好?


员工意外险是意外险的一种,是企业给员工购买的意外保险,也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员工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投保方式

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二、消费者还可以在线投保,例如?、中国平安等,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如何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

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是参保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公司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等。可根据人数和职业类别、以及意外险的保额来确定费率。

一般来说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体保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产品介绍新华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综合型

保险方案: 基本计划

保险责任 保额 赔付比例 职业类别 :1-3类 4类 5类 ;团体意外伤害保障 8万 残疾按残疾比例赔付 120元/人 200元/人 335元/人 ;团体意外伤害医疗 1万 100元免赔90%赔付 ;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20元/天 每单次90天;全年共180天为限 最高5份 最高4份 最高3份

可选计划 :定期寿险 5万 75元/份 最高2份 ;重大疾病 5万 130元/份 最高2份;住院津贴 50元/天 80元/份 最高2份;交通险 航空 20万 25元/份 最高5份;火车,轮船 10万,汽车 4万

计划说明:1、投保对象:投保单位16—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续保年龄可放宽至64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仅限承保一至五类职业2、本保障计划由一个基本计划及四个可选计划组成,可选计划不可单独承保,只能附加于基本计划,且可选计划可同时选择。

阳光金盾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

基础款100元/年

产品特点:

保障面积广,全年提供因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三重保障。

温馨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本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2、本保险按合同约定保障雇主对雇员的经济赔偿责任,其身故与残疾责任赔偿金不受工伤保险赔偿影响。

3、本保障方案企业可为每位员工最多投保基本保障的六倍,不同工种投保倍数可以不同。

4、本保障方案生效日可自由选择,最早为信息确认无误并支付后第三个工作日零时。

5、本保险支持雇员变更,被保险人的雇员如有增减,应在30天内通知保险人批改相应工种的申报人数,并补交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6、本保 障方案中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因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事故。

7、本保险承保一至三类行业类别人员,行业类别价格调整系数。

如何确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不稳定的因素也是急剧增加,给自己给家人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就成了一种保障,也因为其保费一般是一年一交,价格较低,所以意外伤害保险几乎成为了人人必买的保险,但是你知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吗?

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在遭遇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时,保险人所在的保险公司按照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的保险。据小编所知,极大多数人购买保险时只是关心保费以及保额,很少会注意到保险的范围已经赔付的比例等,再加上很多人都不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人们对这方面的了解都只是被动的,这就导致了一旦伤害发生,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遇到重重阻碍,才想到去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范围以及保险制度,但这时已经来不及了,当知道自己所买的保险完全用不上时,你后悔了吗?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如何判定?

方法如下: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里面最核心的词汇是“意外”,首先,这个意外是指不能预料到的,疾病不属于意外的范畴;其次,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了的,不能是推测。“伤害”,指被保险人的残废或者死亡。残废分两种情况,第一是身体的某一部分永久的缺失了,如手、腿等;第二是身体某一器官的正常生理机能的永久性丧失。死亡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医院按照正常程序宣告病人死亡;另一种是已经被各方证明的生理死亡。“责任期限”,一般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被保险人需要在责任期限内提供死亡或者残废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发生的意外伤害是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废的直接原因,也就是保险学中的近因,如果是其他原因,则需判定相关程度再来确定应赔付的保险金,相关法律中对这些也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郑州车险哪家好主要是看理赔


汽车销售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车险市场的高速增长,那么对于郑州的广大车主朋友来说,郑州买车险哪家好呢?由郑州车险理赔效率和服务优劣来决定。据调查,现在郑州的车险业务呈现两大趋势: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不断的降低价格从而让利给消费者,另一方面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来吸引客户。很多保险公司都发挥自己的优势来争取扩大市场份额,要想在“郑州买车险哪家好”的车主口碑中获胜,郑州车险理赔服务和效率是取胜的关键。下面我们通过郑州车险理赔的一个具体案例来看一下,就能很清楚的了解郑州买车险哪家好了。

三月十二号上午,郑州的徐女士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在马路上行驶,不小心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导致车子被刮伤。11:20分左右,郑州平安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于半小时之内赶赴到了现场,在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定损鉴定之后,于14:30分将所有的勘查资料全部整理完成,并进行了网上审核。很快,徐女士就拿到了赔款,郑州车险理赔非常的顺利。后来,徐女士不停的感谢工作人员,这样快速的郑州车险理赔速度真的让车主收益,再也不用发愁理赔难了。

徐女士的亲身经历向大家证明了平安车险的服务态度和理赔速度。郑州车险理赔服务和高效率的理赔流程,很快在郑州私家车主的圈子里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当很多新车主到处咨询郑州买车险哪家好的时候,很多体验过平安网销车险的车主都会毫不犹豫的向他们推荐:平安车险。平安网销车险所推出万元以内,资料齐全,一天赔付的郑重承诺,像以上案例中的郑州车主徐女士就体验到了这种服务的郑州车险理赔效率。另外,平安网销车险还推出了异地出险全国通赔的服务承诺,如果您的爱车在异地车险,完全不必特意赶回郑州进行郑州车险理赔,可以直接在出险地区由该地区的平安机构进行查勘、定损和处理理赔相关事宜。

保险公司是金融服务行业,是金融消费者遭遇陷阱的多发领域。比如,忽略免责条款遭遇拒赔。很多案例的焦点最终集中在合同条款上,很多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匮乏及对保险合同、条款不了解,要避免此类合同纠纷就要认真研读合同条款,以免掉入业务员的承诺陷阱。投保人如果因轻信业务员的话,不认真看合同就签字,等到发生纠纷再去打官司就很被动了。消费者若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向业务员咨询清楚,在对业务员信任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各保险公司统一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发生保险纠纷进行投诉时,建议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诉求。通过电话投诉时,要记录下接听电话的客服人员的姓名或者工号,将对方的解答要点记录下来,并咨询清楚对方什么时候答复,或者何时派何人与自己进一步联系,如果对方没有人和自己联系或者认为对方给予的解决方案不满意,应当进一步主动联系。

目前,大家都很关注郑州车险理赔难这个问题。我们今年的经营主调就是客户服务年,希望从方方面面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今年年初,中华联合保险河南分公司制定理赔服务和管理的各项措施和实施方案时,都紧密围绕三个字:“快、亲、准”。

“快”,是指客户出险时,郑州车险理赔管理各环节要以最快的速度,恢复客户的正常生活,现场出险的速度快,查勘处理的速度快,定损修理的速度快,理算赔款的速度快;“亲”,是指要怀着“把客户当亲人”的心情去服务,以这样的心理基础来设计整个客户服务的流程标准,让客户真正体会到公司“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准”,是指要时刻准备着、准时、准确为客户服务,要准确掌握条款,准确查勘定损,准确实施理赔。

“今后,我们要做好自律工作,依法合规经营,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用心赢得客户。与媒体加强合作,通过各形式、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加强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意外伤害团体险的内容与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团体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意外伤害团体险包括意外身故保险和意外伤残保险。

1.意外身故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险人的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在该项保险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伤害团体险保险适合人群广,浙江杭州为残疾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团体险。西湖区残联在去年免费为2000余名困难持证残疾人投保基础上,今年扩大参保范围,共投入93.04万元,为全区所有的9304名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了为期一年的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西湖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卡》已于近日发放完毕。今后,西湖区残疾人只要遇到意外事故、意外住院、重大疾病、交通意外等情况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将获最高30万元的保险赔付。

据悉,去年西湖区残联已经率先在全省推出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为期一年的实践中,共有20余名困难残疾人得到了总额近10万元的保险赔付。

意外伤害团体险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团体险附加险保险责任须知:

一、投保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住院治疗的,等待期为30天。投保人连续投保本保险或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进行住院治疗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或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对于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三天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如果已从他人处获得赔偿,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四、若医疗费用可依法律及政府之规定而有所补偿,或从其它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包括社会医疗保险中从个人医疗帐户中扣减部分)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进行住院治疗,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六、若被保险人于中国境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各项医疗费用均参照国内医疗机构同等诊疗标准进行给付;但必须提供当地使领馆或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保险事故性质确认文件。

从意外伤害保险费看意外保险


保险行业的专业术语对于保险业的人士来说都是很难理解,不要说普通的市民了,那意外伤害保险费又是一什么内容呢?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不同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可以不同,但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应为人民币10,000元的整数倍,最低为人民币10,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并于保险单上或保险凭证上载明。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续保时,若保险人调整费率,或被保险人人数发生变化,则本合同将根据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和实际人数重新计算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及保险责任


这几年,媒体经常报道一些意外事故,比如旅游坠车事故、飞机坠落、大自然灾害等等,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投保意外伤害险非常重要,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更划算呢?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意外伤害保险有何特点?

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 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 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哪些?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如何理解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不同的保险公司价格也不同,从100—600元不等,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去有关公司向业务员咨询,也可以网上查询。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条款主要内容及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事故年年见长。据了解,我国伤害死亡率在50年代居第9位,70年代居第7位,90年代以后一直居死因排名第4位。每年大约有7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爆炸、火灾、跌落等各类伤害。最突出的是交通事故。

现代社会的特点是现代交通工具多,相应的是交通事故也大大增加,2000年我国平均每天有257人死于交通事故、1147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以后年年又有所增长。现在每年发生的伤害死亡率正在上涨,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所以说购买意外险是很有必要的。

意外伤害险条款中的主要内容

然而,购买意外伤害险不能盲目,弄清意外伤害险条款内容很有必要,除了以下的免赔责任,其它情况都在承保范围内: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2、您或身故保险金收益人故意造成的;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5、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6、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7、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8、怀孕、流产或分娩;9、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10、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意外伤害险条款中包含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意外伤害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并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条款及责任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汇总支付。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被保险人应为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 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按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

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给付表一》之列,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若属于同一肢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取较高比例残疾保险金者,按较高比例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给付表一》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三)保险人对于每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总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其保障责任是什么?


身体有问题除了疾病,就是意外伤害!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紧张,自然环境,人际,等等。打开电视,摊开报纸,登录网页,哪天不是意外事故的故事占了50%?

现在我们的命自己能掌控多少?例如坐交通工具,我们的命是交给了司机;出门,上可能高空抛物;地下有石头、不见了沙井盖的地洞和狗等;左右要防心理变态的有精神病的那些危险人物和失控的车,等等;就是在家里,火灾,大贼,等等;等等分分钟都会让我们受到伤害,说不胜说,防不胜防。意外离身远的近的还少吗?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帮我们转嫁风险呢?意外伤害险就可以做到。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 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意外伤害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险有三层含义: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意外伤害险保障责任

意外险可以保障如下的一项或几项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赔偿医疗费用;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住院津贴、骨折津贴的责任。

个性化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很广,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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