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一金转移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2020-10-13
教育金保险规划的流程

三险一金转移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三险一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虽然都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但前面“三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2013年以来,很多地方都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一金”。

三险一金转移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医疗保险

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其中个人账户(也就你的医疗存折)每月:3+2%*2000=43元,其余部分都是统筹基金,交给社会,由国家统一分配。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0.5%;公司交纳部分:1.5%,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

三险一金转移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三险一金转移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扩展阅读

领取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


根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基金帐户,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记在个人名下,保险基金按一定的增值率增值。保险对象开始领取养老金,需先计算出个人积累总额,再由积累总额确定其领取标准,具体计发采用以下办法:

一、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

参加养老保险者开始缴费到保险对象开始领取养老金(60周岁)止为积累期,个人积累总额为其各次缴费(含集体补助)的本息总和。

一、计息方法,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

二、计息期精确到月,各次缴费的计息期为缴费记录卡上记录月份的次月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月份的前月。

三、管理服务费按规定比例提取。

四、计息利率,以规定的基金增值要求为个人基金帐户积累的计息利率。积累期内,当基金增值要求调整时,个人基金的积累分段计息。分段计息利率起止时间与会计年度一致。当年基金增值要求调整(不论调高调低),个人积累的计息利率则从次年年初起变动。若一年内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调整,次年个人积累的计息,届时按民政部通知统一规定的利率执行。

五、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公式:

n-11212-pn-1m-1

积累总额=〔∑∑RJP(1+----ij)Π(1+ik)(1+---in)

j-ip=112k=j+112

m-1m-p-1

+∑Rnp(1+-----in)〕(1-a)

p=112

三险一金,三险一金中的三险指什么 三险一金缴费比例


三险一金是什么意思?三险一金如何缴费?不少公司在福利待遇上,会为入职员工购买三险一金,从五险一金的概念来看,我们可知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三险又指的是哪三险了?

1、三险一金中的三险指什么

“三险一金”与“五险一金”都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其中“三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虽然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法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缴“五险一金”,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部分城市部分企业仅为职员缴存三险一金,或者只为员工缴存五险,不购买一金。

2、三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三险一金缴费情况与五险一金缴费情况一样,都是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费,公司承担大头。

①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

②医疗保险中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

③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5%。

④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虽然原则上占工资的10—15%,但不得超过20%,这个要视单位的状况而定了。

以上只是一个参考数据,由于不同省市的三险一金缴费比例不同,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询问当地社保局,或查询当地社保网进行了解。

养老金待遇及享受待遇的条件


人们通常所说的养老金指的是社会养老保险。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完善,养老金日益为城乡大众所熟悉。可能还是有很多人不明白养老金待遇包括哪些内容以及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本文试图给出该问题的答案。

养老金待遇包括哪些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基础养老保险金和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公式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实指数(下同)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至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相应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被保险人曾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办理退休的,实指数为其各阶段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享受养老金的条件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法定退休年龄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

养老金待遇——相关资讯参保缴费调整为30个档次

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也将增加。在现行参保缴费每年15个档次(100元至150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30个档次(100元至3000元)。500元以上缴费档次与500元缴费档次实行相等的政府补贴标准。参保人员可根据标准自行选择缴费档次。

完全失地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城镇职工有何差距

完全失地农民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与选择相同缴费档次、缴费年限的城镇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完全相同,具体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每年享受一次取暖补贴,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去世后还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丧葬抚恤费。退休时计发养老金执行最低保障线制度,即退休时按规定计算的养老金如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实际金额发放,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比如说,您在2011年前半年已年满60周岁,一次性缴费15年,按规定计算您的养老金为522元,而实际您要享受684元,即:760元(甘肃省2011年度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90%。

养老金,建立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长效机制 养老金再也不被冒领


呼伦贝尔市现有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77672人,月支付养老金达137961万元;10万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为杜绝养老金冒领行为,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全市各级经办机构加强防范意识,规范管理,推进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形成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各地建立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及遗属人员基本信息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数据库。从200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指纹身份系统管理,对金保工程中的指纹数据库进行测试采集。

二是定期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检,对多次通知未能按时年检者,暂停发放养老金,经年检后,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三是各旗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托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不定期进行入户调查和走访慰问,了解离退休人员健康状况以及对社保工作意见和建议。阿荣旗社保局采取了集中认证和平时认证相结合的办法,在真情服务中完成认证工作。

四是部分旗市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有效防止了冒领现象的发生。

五是加大对城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管理,不定期地对金保数据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数据库参保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外省地与本地养老保险数据库中的重复信息进行核查。

通过资格认证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养老金虚报冒领现象发生,避免了养老基金流失,对维护参保职工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养老金手册的领取与遗失补办


养老金手册又叫养老金手册,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职工养老金手册等。那么,职工养老金手册由谁管理呢?如果遗失怎么办?如何办理补办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到哪里申请?

一、养老金手册首次领取

1.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办妥新增参保手续后,持《苏州市区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至社保经办机构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交清《社会保险卡》费用(每卡15元);并于首次参保当月25日后,至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江苏银行苏州分行“IC卡发放”窗口(在各区参保的单位至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卡》。

2.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由本人按规定在办理档案托管、参保登记、委托缴费等手续时分别向就业管理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或购领。

3.新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由原单位办妥其养老待遇审批手续后,持《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医疗待遇审批情况表》,至社保经办机构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退休养老证》;新批准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协保”人员,由本人至托管其档案的就业管理机构领取《职工退休养老证》。

4.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学校、托幼机构等代办单位办妥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

5.按规定纳入城镇养老保险的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由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相关参保及换算手续后,至征地保障经办机构领取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征地社保)卡》,由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手续后,分别到征地保障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

二、养老金手册遗失补办

1.参保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职工退休养老证》、《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遗失的,由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下同),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签字、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苏州市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申请手续。

无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或中断缴费人员,申请补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医疗保险证》的,本人应在《苏州市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上注明“灵活就业参保”、“协保”或“中断缴费”字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补发条件的,按原个人编号补发上述参保凭证,并在补发的凭证上加盖“补发”章、注明补发日期。申请补办《社会医疗保险证》的,同时补发《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2.《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内页用完的,参保人员可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病历内芯,也可到定点医院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病历》损坏的,可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病历封面或内芯;涉及《社会医疗保险证》补发或换发的,按上述第1点规定办理补发申请手续。

3.《社会保险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立即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因故无法立即至网点办理挂失手续的,可先拨打“4008696098”通过江苏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如已开通电话银行业务,选择“3-紧急挂失”;否则选择“0-人工服务”)进行口头挂失,并在5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一同遗失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社会保险卡》挂失后,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发新卡,并于7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相关凭证到原办理挂失手续的网点领取。办理补发手续期间发生符合社会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并在补发卡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领取养老金,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你咋不上天呢


在我国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生育以后,确实在人口数量问题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减少了不少国家的负担。但是在多年以后,计划生育的弊端便逐渐暴露了出来。中国老龄化趋势明显在上升,而社会的年轻劳动力、兵力等大幅度减少,很多岗位呈空缺状态,所以到底应不应该延迟退休,这个问题全民都在热烈的讨论当中。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在《七分之一》节目里说:“不是延迟退休年龄,是延迟领取退休金。”她建议65岁领取,发达国家都是这样。记者问: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中间15年怎么办?教授的说:“男的去养老院做园林义工,女的给老人洗衣服啊做点编织,多好啊!”

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显然,杨教授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近年来,一些“吃得太饱闲得慌”的所谓的专家学者,在利益趋势下,不时跳出来呼吁延迟退休,尽管延迟退休遭到了民众的一致反对,但专家们却认为自己就是权威,说出来的话是字字珠玑,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是真理,他们还诡称这是“国际惯例”。

其实,国际上一些国民退休年龄超过60岁的国家,不但国民的平均寿命很高,而且国民还享受着很高的社会保障。比如日本、美国,公民平均寿命均超过80岁。而这些国家的公民社会保障,是我们根本就不能比的,用望尘莫及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而国民平均寿命与我国相差无几的马来西亚,男女国民的退休年龄都是55岁。还有很多国家的国民平均寿命还不到60岁,别说延迟退休了,指望他们到60岁退休都比登天还难!然而,一些专家学者却无视这样的事实,声嘶力竭地鼓吹延迟退休是“国际惯例”!

确实,杨燕绥教授的建议很好,50岁退休,65岁再领取养老金,显然可以大大缓解养老金的压力,在杨燕绥看来,国民一辈子都不领取养老金才好。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拿着高薪俸禄,生活无忧,吃穿不愁,哪里知道百姓的疾苦,哪里体谅百姓不易?这些不了解国情民情的专家学者,满嘴仁义道德,看似为国分忧,实则上,却是在误国误民。说起别人头头是道,要是轮到自己的头上,估计嗓门子喊得比谁都大都响。如果杨燕绥不是教授,只是一名普通的纺织女工,她还会这么想这么说吗?

不过,笔者觉得杨燕绥教授的建议也挺好的,既然杨教授如此热衷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那么,不妨先从杨燕绥自己做起,现在就退休,让她体验一下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的滋味。看她能不能找到一份“给老人洗衣服和做编织”的工作,看看她能不能养活自己。为显示公平公正,还有一个前提是,请杨教授捐出这些年来高出普通工人的收入部分,与普通工人平等竞争。我查了一下杨燕绥的资料,杨教授是1953年出生的,她今年已经63岁了,那么,请杨教授现在退休,78岁再领取养老金,不知道杨教授意下如何?

专家为您解读养老金提取的条件


一般情况养老金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提取,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退休时候家会把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还。

补缴:当然未交满15年社保的,也可以在退休后一次性把欠的养老保险金缴齐,补到15年应缴的养老保险金额后,就可以享受终生的养老金提取福利了!

分类:1997年,国家颁布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政策,即下文提到的改革制度。改革前后,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业内把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群分为三种:

一是“老人”,指养老制度改革之前已经退休的职工,他们按原定标准支付;二是“中人”,指改革之前已经参加工作,但还没有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过渡性养老金、补助性养老金;三是“新人”,指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来养老金提取。

即:1、老人养老金计算,按原定标准支付。2、中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账户+个人账户+过渡养老金+过渡调节金3、新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账户+个人账户

养老金提取

外省农村户口,如果回老家,那以前交的养老金能提取吗?如果可以请问要到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证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如果您要离开,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在社保局购买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老有所养,人到老年,已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没有挣钱的机会,买养老保险就是将年轻挣的钱留作老年时用,当然养老金提取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养老金提取。

我国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金提取的资格条件实行全国统一规定,其主要内容是:1、被保险人本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参保人员应按国家和所在地区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了正式的参保手续;2、被保险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应累计满15年(含1992年4月前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4、被保险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得计算为缴费年限。以后按规定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计算缴费年限;5、1995年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指国发[1997]26号文件发布后)退休者,参保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即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工龄)与缴费年限之和应达到15年;当地实行个人账户改革之后参加工作者,将来退休时要求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

以上几种职工退休时可以按月进行养老金提取(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者参加统筹之前的年限,也并非人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离退休人员出境定居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进行养老金提取?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险[2002]25号等文件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后出境定居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继续领取,或者存放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对居住国外离退休人员如何进行养老金提取认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1〕1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1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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