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0-10-12
住房保险规划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城六区及阎良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每月10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缴存比例,每月单位最高可为职工缴存公积金1136元。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情况。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度职工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

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一位企业老总的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1.5万元,超过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但其在缴存公积金时,基数最高均不得超过11133元,按照缴存比例,单位或个人最高缴存1136元(11133元x12%)。

针对有些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应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3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如长安区一职工,其上年度月工资为800元,低于该区域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基数则按该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计算。

据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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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2)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评估价或成交价较低者的60%(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执行);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总额的50%。

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不超过房屋使用年限和借款人退休年限(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温馨提示:

a、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月供不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b、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4.0%,6年以上4.5%。如果利率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照新利率还贷即可。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m.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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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间安排

2014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7月31日结束。

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至1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6%,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1887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5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26元。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2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

六、完善缴存单位基本信息

各缴存单位须在新基数申报前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对单位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如未按时完成,会对单位正常缴存、职工提取使用、职工申请贷款造成影响。

七、基数调整业务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在建设银行的

1、各缴存单位到分中心、管理部前台拷取单位基础数据;

2、单位调整后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进行审核;

3、各分中心、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单位持《基数调整审批单》前往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确认基数调整数据(此步骤仅限于住房公积金开户行为建设银行的单位)。

(二)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的

1、各缴存单位到分中心、管理部前台拷取单位基础数据;

2、单位调整后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进行审核确认。

以上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公积金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信息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办理相关业务。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下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希望小编提供的信息能够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对象

2013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二、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13年度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5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3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480元,溧水区、高淳区1280元)。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2、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

3、各单位按照现行比例调整缴存基数。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四、调整步骤

1、各单位到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拷贝相关数据信息。

2、各单位按职工个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个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直接修改从银行拷贝的数据。各单位核对本单位基本情况,如与《单位分户信息》不一致,在表格上直接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将修改后的《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数据和《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送交各银行网点。

4、各银行网点按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修改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的缴存基数,要确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准确,并将修改后的信息返回给单位核对。单位和各银行网点应当确保缴存基数调整正确。

5、各单位在缴存2013年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后办理新的缴存基数的生效手续,各银行网点打印调整后的《单位分户信息》交单位盖章确认。单位在缴存2013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时将盖章后的《单位分户信息》交给各银行网点。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当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2、单位应当核对职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对于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有误的应当进行更正,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3、2013年7月1日起办理开户的职工一律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以上是有关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请关注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西安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你得清楚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流程是怎样的?贷款材料和贷款额度又是如何?下面小编就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2)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通用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

2、购买新房

(1)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类: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

1、贷款额度与期限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2)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评估价或成交价较低者的60%(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执行);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总额的50%。

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不超过房屋使用年限和借款人退休年限(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温馨提示:

a、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月供不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b、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4.0%,6年以上4.5%。如果利率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照新利率还贷即可。

西安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想必大家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近来有市民询问:我从原单位辞职,请问如何转移住房公积金到新单位,需要什么流程?下面小编就针对这位市民的提问,问西安市民解答下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的相关信息。

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工作变动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转移时,调出单位应在办妥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后,按照以下规定到给本单位开户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转移审批和转账手续。

1、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办理转移时须提供:(1)职工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公积金转移账号,即:调入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户名和公积金存款账号以及开户银行全称,调入单位全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2)调动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调出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超过两个人的需要填写转移清册)

2、职工到异地工作的

办理转移时须提供:(1)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需要注明转入异地公积金中心全称、公积金存款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异地单位全称、异地单位公积金账号、异地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2)调动职工的书面转移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3)调出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

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转入程序

1、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持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开具公积金转移联系函,回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时,由原单位经办人持档案托管相关明细表(表中内容包括姓名、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和原单位个人账号),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复审,再回原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转移手续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应发给本人一份,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西安住房公积金流程----转出程序

1、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在转入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名称、账户、开户行以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账户、开户行,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2、托管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转入我中心转移单凭证(复印件)和身份证等资料。

3、中心经办人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四联单,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审批手续。

4、电话通知托管人领取转移资料。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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