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社保动态

2020-10-09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简称昆山社保网,是昆山社会保险局的官方网站,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地了解最新的社保动态以及自主社保查询,是实体窗口查询到电子查询的完美转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则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社保动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转出地失业保险基金划转的资金缴纳转入地职工医保费的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八、各地要高度重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认真测算,抓紧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开展业务培训。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实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地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确保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顺利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以上是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社保动态,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的话,请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延伸阅读

合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教你社保查询流程


合肥孙女士:2010年,我买了个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我自己没用过,也不知道医保卡里有多少钱,想知道如何查询医保卡上的余额。合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如何查询办理社保业务,有哪些详细的流程?

合肥市人社局医保处:可以直接上网登录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社保网上办事”中的个人信息查询,也可带上社保卡到人社局征缴中心的自动查询机查询余额。

合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新公司可网上办员工社保查询

“新成立单位自成立日起30天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银行账号证明、单位成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先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再到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合肥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说,缴费单位为新增人员办理参保、续保后,未办过社会保障卡的,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照到合肥市征缴中心14号窗口办社保卡信息采集,填写《单位申办社保卡登记表》(每月1-24日),次月28日后凭《单位申办社保卡登记表》(回执),到合肥市征缴中心13号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

更方便的方法是,通过网上办理社保。“在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填写《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保业务承诺书》,经过审核后,就获得网上办理人员增减业务操作权限。”该工作人员说,每月1—24日可登录《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网上办事”中“单位业务办理”栏目,输入单位社保编码和密码后,进入网上办理业务界面办理。

记者了解到,社会保险的参保信息,同样也可以通过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网查询;除此之外,凭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在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通过社会信息查询触摸屏、或者二楼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自助服务区,都能够查询。

详解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方法

参保人员如何在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呢?根据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提示,合肥市申报稽核时间为2012年4月2日至6月20日。申报稽核携带:移动磁盘和纸质材料,内容包括《201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2011年度财务决算年报或与缴费基数有关的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会计总账、明细账等资料,用人单位可以到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办理,也可到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稽核程序下载第一步:

首先您须登录《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稽核程序下载第二步:

进入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办事大厅”的“下载中心”栏目并点击“下载中心”左侧的“社保征缴”;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稽核程序下载第三步:

点击“201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相关资料,双击下载程序,点击“安装”按钮,生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文件夹,内含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

据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本年度合肥是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项目


为了完善惠州社会保险制度,提高惠州社保中心办理效率,方便参保人员快速便捷办理各项社保业务,自2014年2月10日起,32项惠州社保业务可以在网上直接进行申报办理。此次32个项目包含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业务,具体如下: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19项养老保险业务:

1、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

2、新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申报;

3、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惠州市;

4、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5、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

6、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申报;

7、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报;

8、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9、重复缴费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申领;

10、因病(非因工)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2、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3、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14、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5、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待遇申领;

16、出境定居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7、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8、公务员在职死亡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9、下岗(失业)女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4项医疗生育保险业务:

1、申报医疗保险生育备案;

2、长期异地居住退休职工选择异地定点医院登记;

3、离休干部异地医疗待遇申报;

4、申报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待遇。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3项失业保险业务:

1、失业保险金待遇申请;

2、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待遇申领;

3、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领。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6项工伤保险业务:

1、工伤事故报告;

2、申请工伤转市外医院诊治;

3、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4、申请工伤死亡待遇;

5、申请工伤供养待遇;

6、申请工伤伤残待遇。

2014惠州社保卡办理流程惠州社保卡办理

【受理机构】:惠州社保机构及合作银行网点

【申办方式】:集中申办、个人申办

【咨询电话】:0752-12333

集中申办惠州社保卡方法

适用对象:用人单位及城乡农村参保人员

办理资料:用人单位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惠州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合作银行提供集中办理服务。单位到合作银行统一领取登记表发给员工填写,再交回银行,卡办下后由银行将卡发放到单位。

惠州个人申办社保卡流程

适用对象: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

办理所需资料说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

2、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和与申请人关系有效证明或委托函(他人代办)。

办理流程:申领人携带规定资料到合作银行网点填表办理,卡办下来后再携带个人身份证、领卡回执到银行网点领取。如需启用金融服务,需要在银行柜台完成卡片激活操作。

以上就是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项目的详细介绍,希望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帮助。

南京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政策消息解读


南京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也就是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网站包涵丰富的社保资讯,市民可以足不出户了解社保的政策法规,下面小编给大家节选了一则南京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政策意见。

解读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大病”具体指的是什么?报销范围是什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病

孙志刚指出,什么是“大病”,我国的制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如果出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换算成国内相应统计指标,按2011年数据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

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能会导致因病致贫返贫。此时,大病保险制度发挥作用,对城乡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报销。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在中国网访谈时提到: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

近日,卫生部宣布,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大病是医学上的病种概念,保障的对象是新农合参合农民,不同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两个制度不冲突。

大病保险具体能报多少

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实际最高支付限额全国平均已分别达到13万元、7.98万元。那么,在70%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

孙志刚说,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对具体的筹资额度或比例,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孙志刚指出,主要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差别很大,同时,根据1亿人群样本数测算,不同地方,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障与需要的筹资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后合理确定。

小编总结:做好资助参保参合工作,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如果你还想关注其他资讯,请登录南京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关注网南京社保专题。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有哪些申报项目?


随着社保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参加了社保,网络的便捷给不少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平台,而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有哪些申报项目,想必也是不少人所关心的问题,这里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四项医疗生育保险业务:

1、申报医疗保险生育备案;

2、长期异地居住退休职工选择异地定点医院登记;

3、离休干部异地医疗待遇申报;

4、申报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待遇。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十九项养老保险业务:

1、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

2、新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申报;

3、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惠州市;

4、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5、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

6、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申报;

7、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报;

8、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9、重复缴费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申领;

10、因病(非因工)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2、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3、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14、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5、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待遇申领;

16、出境定居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7、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8、公务员在职死亡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9、下岗(失业)女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三项失业保险业务:

1、失业保险金待遇申请;

2、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待遇申领;

3、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领。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六项工伤保险业务:

1、工伤事故报告;

2、申请工伤转市外医院诊治;

3、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4、申请工伤死亡待遇;

5、申请工伤供养待遇;

6、申请工伤伤残待遇。

以“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为例

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

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

2、曾与我省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3、原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为惠州市直

4、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登记

5、经审核资料齐全

所需材料

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个人档案原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工作期间的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人,需提供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并查找[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服务事项;

2、申办人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3、上传附件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完成申请后按系统提示的工作日内到社保基金局办理补缴手续。

以上是有关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项目的信息,希望想要了解的市民有所帮助,欲知其他有关惠州社保的信息,敬请关注网的惠州社保专题,谢谢。

深圳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的业务办理与查询


深圳市民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时,一般都会选择到深圳人社局办理,如今深圳网上社保办事大厅也可以进行社保业务的资讯与办理了。

深圳网上社保办事大厅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类信息的发布源。网站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主题服务等栏目,内容涵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本着“以人为本”,“高效”、“便捷”的原则为公众提供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查阅、相关事项的在线办理、网上咨询投诉通道以及各类服务信息的查询。

社保办事大厅: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

一、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本市户籍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即2523元。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

二、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三、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以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四、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五、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深人社规[2010]11号)同时废止。

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常见问题解答


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是郑州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网站有服务大厅、网上经办、社保论坛、常用资料四个大板块,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郑州社保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就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常见问题向大家进行解答。

问:如何办理企业职工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各类企业对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应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其业务程序是:

(1)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2)根据审档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3)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4)将填报好的《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报送各业务口主管人进行核对。

(5)经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各主管人业务办公印签和私人印签,并注明办理日期。

(6)按照规定的业务办公时间进行输机,打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

问:如何认定工伤?

答:一、工伤认定的依据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属企业统筹单位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途径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三、认定工伤依据的材料

1.企业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指定的工伤保险合同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报告;

5.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弄清事实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工伤的认定: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上述材料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做出是否工伤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可适当延长。

问:如何审核工伤保险待遇?

答:1.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申请医疗待遇或伤残待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单位出具的《工伤报告》;

(4)证明人出具的证明人材料;

(5)工伤职工提出的工伤待遇申请书;

(6)医疗费原始发票;

(7)医院的长期和临时医嘱单;

(8)医院的每日清单;

(9)医院诊断证明书;

(10)医院的出院证明;

(1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单位出具的《工伤报告》;

(3)证明人出具的证明人材料;

(4)工亡职工家属提出的待遇申请书;

(5)《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

(6)供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7)工亡职工的人事档案;

(8)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以上是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郑州社保专题。

昆山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功能介绍


昆山社保中心联合就业促进中心、信息中心,通过丰富内涵、完善流程、加强培训不断增强网上申报系统的实用性、便捷性,大力推广“昆山市就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促进业务经办从实体窗口向电子政务的转换。在突破工作时间、地点限制,减少企业办事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实现用工和参保“零时差”,有效补齐服务效能短板。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介绍下捆上社保网上申报系统的功能。

昆山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功能有哪些?

一是拓宽系统功能,服务项目向经办全过程扩展。去年网上申报系统试运行后,多次认真听取试用用户意见和建议,今年上半年对系统软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升级和完善。只要登录昆山市社会保险服务网,就可以根据需要办理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社会保险结算申请、结算单打印、医保IC卡制作查询等业务全过程经办。

二是简化申请流程,服务过程向便捷化提升。今年8月优化简化原有的申请模式和环节,参保单位只需申请CA数字证书,即可办理开通网上申报手续,大大提升业务受理的效率,避免用人单位多次奔波。

三是加大培训推广,深入区镇延伸服务。组成专门的宣传队伍,自8月26日起,通过3周的时间,以区镇为单位对参保人数100人以上的重点参保单位开展拉网式培训,介绍系统开通流程、演示操作,吸引更多的参保单位使用网络经办。

相关链接

昆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水平再提升

2014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享受职工生育同等待遇。为确保政策按时落实到位,社保中心加快程序开发、加大业务宣传、加紧业务流程梳理,目前业务窗口已全面受理。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制度凸显两大优势:一是“零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参保缴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考验期除外),按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二是“全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与职工生育保险相同,按照《昆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确定,包括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医疗费。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前,我市生育保障制度包括职工生育保险和居民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即顺产1200元,难产2000元。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是昆山社保网上申办系统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昆山社保个人缴费多少


社保缴费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每年地方的政策稍有不同,市民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以便更好地办理社保的相应业务,下面小编以昆山为例,为大家解答下昆山社保个人缴费多少的问题。

昆山社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关于新老政策的衔接意见

1、各镇与原有各种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

2、与昆政发(1992)136号文件的衔接:

⑴达到现行政策规定养老年龄的,按原定享受标准和现行政策规定的给付标准之和结算养老金待遇,若其子女不参保的,父母只能按原定标准享受。

⑵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养老年龄但已领取养老金的,继续按原定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但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保费,到达现行政策规定的养老年龄后,按第⑴条规定执行;本人不愿按现行政策规定缴费的,其父母不能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养老金待遇,本人到达现行政策规定的养老年龄后,也只能继续按原定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

⑶未领取养老金的,必须按现行政策规定缴纳保费,到达昆政发(1992)136号文规定的养老年龄后按上述第⑵条规定执行。

⑷参加社保的,按照不能多头参保的原则,参加社保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原趸交参加农保缴纳的资金由市农保公司扣除规定的费用后作退保处理。

3、与昆政办发(1994)35号文件的衔接:对于已按昆政办发(1994)35号文规定领取征土养老金的老人,子女暂不参保的,父母只能按80元/月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

二、关于对下列人员调整征缴标准

1、对于本市农村范围内各类企业中,目前暂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农民职工参保,由企业和职工分别按规定缴费基数的15%和10%缴纳保费。

2、对于没有雇用从业人员的个体经营户参保,由个体经营户和市、镇两级财政分别按规定缴费基数的15%和5%、5%缴纳保费。

3、对于雇用从业人员的个体经营户参保,户主夫妇必须按规定缴费基数的25%全额缴纳保费;其从业人员参保,由户主和从业人员分别按规定缴费基数的15%和10%缴纳保费。

4、对于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参保,由企业、四残职工和市、镇两级财政分别按缴费基数的15%、6%和2%、2%缴纳保费。

5、对于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参保,在经镇鉴定小组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由个人、市和镇两级财政分别按缴费基数的2.5%和11.25%、11.25%缴纳保费。

三、关于未参加和中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的参保政策

对从未参加工作或暂时失业造成未参加或中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原则上应动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本人愿意,经批准可以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市、镇两级对纯农户同样的补贴政策。

四、关于子女停保后父母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政策

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停缴保费半年以内的,其父母暂时按规定继续领取养老金,到半年时子女必须交清欠缴的保费。半年内愿意补缴的,可享受市、镇两级对纯农户同样的补贴政策;半年后愿意补缴的,必须补缴全部保费(含市、镇两级补贴);半年后仍不愿补缴的,从第七个月起,其父母停止享受养老金待遇,待其缴清保费后,再按规定恢复其父母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五、关于对大龄农民参保的专项政策

对于录用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农民的企业(包括个体业主雇用),并按规定为这些人员缴纳保费的,市、镇两级政府将在每年年底按实际吸纳大龄人员的人数给予每人每年各100元的补贴。

以上是昆山社保个人缴费多少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河南社保网办事指南


河南社保网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络办公网站。河南社保网业务专栏建设颇具专业化,分别包括养老保险板块、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基金监督等等专业化板块。而且在河南社保网主页还设有河南省医保中心网上业务经办大厅,服务群众不出家门办医保。

河南社保网——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

【管辖范围】:河南省

【办理机构】: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政策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帐的欠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受理条件】:申请确认事项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省辖市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及时受理。

【材料明细】:省辖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的核销报告;省政府转送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提出意见的文件;

【办理程序】: 破产企业参保登记所在地省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省辖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核销报告;省政府转送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提出意见;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提出处理意见报送省政府;省政府答复省辖市。

【办理时限】:接到省政府转来办理意见及省辖市提供的有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受理地址】:郑州市政三衔4号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371-65953449

【办公时间】: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河南社保网——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的办理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

【办理机构】: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受理条件】:符合参保条件

【材料明细】: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文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开户申请(请示),单位分支机构情况说明;(4)企业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企业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当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省企业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并同时提供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受理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通信设计院大楼

【咨询电话】:0371-65622522

【办公时间】: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河南社保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

【办理机构】: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政策依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统筹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手续的通知》(豫劳社险〔2000〕9号)

【受理条件】:职工工作调动

【材料明细】:《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

【办理程序】:(1)职工在省直统筹单位之间调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职工调出单位要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省企业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职工由省直统筹单位调入省内地方企业或外省(市)企业时,职工调出单位要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省企业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省内流动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全部转移;省外流动时,1998年以前个人帐户转移个人缴费部分,1998年以后个人帐户全部转移(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受理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通信设计院大楼

【咨询电话】:0371-65622522

【办公时间】: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申诉途径】:河南省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处 0371-65622575

昆山社保局概况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而成。属于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昆山社保局的概况。

昆山社保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办法;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六)贯彻执行国家军转安置工作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指导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昆山社保局的概况,如果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资讯,请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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