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0-10-09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公积金是在职员工长期的住房储备金,公积金贷款时他们购买住房的优先选择,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一定的条件,下面小编就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2、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贷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贷款利率: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贷款期限: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内(含5年)]贷款期限参照购买新建商品房。

6、办理场所:

1)实地申请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组合贷款),借款人可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网上申请办理:借款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受理平台申请办理。

7、办理要件:/ywzndk/40354.html

8、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上海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2009年3月,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高到60万元。那么目前,如果是夫妻两人一起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呢?

2009年3月18日,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10月15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进行调整。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高到60万元。

此次上海住房公积金调整主要体现在补充公积金范畴内,根据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消息,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调到60万元。

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的具体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以上是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上海住房公积金专题。

延伸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有哪些?


在上海我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先前提是要有公积金缴纳证明及账户,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都有哪些呢?在上海公积金买房的朋友必须要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非户籍可以用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1.如果外地人在上海有公积金帐户每月缴纳公积金,但没有本市户口和人才引进居住证,可否用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如可以,最高额度也是每人30万,补充公积金情况下40万吗?

2.如果他婚前曾和父母一起买过一套房子(商贷,已提前还清贷款),婚后想用公积金买房可以吗?算第一套第二套呢?首付比例多少?上海住房公积金购房流程是什么?

答:可以的,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申请贷款,不存在区分地域,如果是首次购房,一个人有补充公积金是可以最高贷到40万,但是由于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有很多,具体的贷款资格、额度。

上海住房公积金购房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相对于商业贷款来说,住房公积金买房还是便宜的,不是房价便宜,而是在贷款购房当中比商业贷款的利率要低一些。下面小编就介绍一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限制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一、借款人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二、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需要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了解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帮助我们更加便捷的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于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有一定限制,而且办理贷款也需要提交一些资料。下面小编具体为大家谈谈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情况。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贷后还款资信不良、有连续3期(含3期)以上逾期或到期逾期还款记录的;

(二)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三)有其他不良债务的;

(四)申请贷款时单位处于欠缴缓缴状态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

(五)申请贷款时所购商品住房房款已全部付清的;

(六)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房屋买卖的;

(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其他不予贷款的情形。

扬州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房类:

1、购买商品住房贷款

(1)、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首付比例的购房发票;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4)、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注: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2、购买二手房贷款:

(1)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4)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注: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申请办理贷款一般应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扬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或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收入证明栏加盖单位公章。

2、借款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由中心贷款窗口受理。

3、中心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资信审查,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要素。

4、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贷款的,窗口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以上是有关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扬州住房公积金专题。

公积金贷款,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公积金贷款攻略


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公积金贷款攻略楚小姐已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一套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短时期内有提前还贷的打算,目前准备购置第二套房产。她个人拟出三套贷款方案,想请专家帮她参谋一下:方案一:还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仍使用公积金贷款;方案二:第二套房干脆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担心利率不会下浮;方案三:还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组合贷;对于这三套方案,专业人士给出专业建议:目前,银监会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是首付必须要六成,贷款利率可以根据各家商业银行的风险自行调控。像楚小姐这样需要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借款人,就她拟出的这三套贷款方案,业内人士分析如下:专家指导意见:方案一:公积金贷款较为适用第二套住房。从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如借款人第一套住房使用公积金,在尚未还清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首付20%,利率为基准利率。方案二:再次贷款如选择商贷,势必会算做二套。现在银监会对二套房贷政策还是较严格要求的,根据“07.9.27”政策及“07.12.11”补充通知规定,借款人首套住房不论是用公积金还是商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该借款人曾经贷过款,那么再次贷款买房就会算做二套房。“伟嘉安捷”指出,只不过现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利率是可以下浮的,如果借款人首套住房能够按时还款,再次贷款的利率几乎接近于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相较与以前政策利率必须上浮1.1倍,对于借款人来说已经有很大优惠了。方案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使还清,使用组合贷仍避不掉二套。业内人士指出,组合贷是借款人一部分贷款用公积金,另一部分用商贷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比较好算帐,结清后再贷款仍是首套政策,而商贷比较麻烦即使借款人结清贷款,也避免不掉二套限制。这样算下来,组合贷款对借款人是很不划算的,再加上初审、批贷、放贷的速度较慢。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是在职员工长期的住房储备金,公积金贷款时他们购买住房的优先选择,那么你知道公积金贷款条件么,下面小编以宁波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宁波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宁波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

二、借款人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从严控制,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暂停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人的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首次申请利用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同)购买自住住房,如其家庭已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下同)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三)受委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五、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并在面谈面签笔录中增加有关借款人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内容。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宁波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咨询。

用公积金贷款,苏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苏州公积金贷款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众所周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苏州市的相关规定,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已落实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目前,我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果是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在用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认定方面,共同买受人包括买受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

按照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对于新建普通住房,我市规定,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存量成套住房即二手房,要求必须具有《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贷款申请时效,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为止。对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自(翻)建住房,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已竣工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或

住房公积金,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根据《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至申请贷款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四)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六)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

【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正常运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已出台实施了《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也就是说从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待轮候到置换公积金贷款时,再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在上海面对高额的房价,贷款买房已经成为很平常的一件事情,那么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事宜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有哪些?

1、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2、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3、办理场所:申请办理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4、办理要件:/ywzndk/40351.html

5、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上海公积金贷款需携带资料

一手房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共同借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为直系血亲并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

2、期房: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20%)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均为复印件),预告登记原件以及复印件

一手现房: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20%)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

3、主贷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必须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所有人(未上产证的产权共有人的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3份),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整本复印1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1份)(若单身需民政局的单身证明原件)

4、主贷人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两份。

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事宜,具体流程还是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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