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2020-10-06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和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结婚证;③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市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两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一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一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前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和《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①在孕前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两家生育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治疗或手术;②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并发症治疗或流(引)产前挂号时告之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和《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在孕后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或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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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被取消,职工生孩子报销更方便


自11月1日起,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孩子报销更方便,因为原来有关生育保险登记备案的规定取消啦。

为简化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为参保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市对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进行调整,取消生育保险登记备案的规定。凡参保职工在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社会保障卡选定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就诊医院结算。

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期间生育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需要转院就医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外转,就医结束后到该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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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为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人社局按照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对我市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7元,每人每月增资27元,新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统计,此次共为2645位遗属提高生活困难补助金,增资71415元,补资283689元。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确保在11月10日前连同11月份遗属补助金一起发放到位。

在淮北这一新政是时候,众多生育保险参保员工享受到了更加便捷的生育保险待遇。对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有着一定的帮助作用,同时也将从一定程度上促进职工的就业。

生育保险,襄阳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襄阳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一、承办单位: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科

二、政策依据:

襄政发[2006]51号、襄劳社[2007]10号

三、所需资料

生育医疗终结后90日内凭:

1.经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襄阳市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死亡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出院小结。

7.住院原始发票及费用一日清单(若在门诊治疗时需门诊就诊病历及处方)。

8.产前检查的带(孕产保健手册)血、尿常规化验单、B超报告等相关材料。

9.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其配偶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四、办理程序

1、首先单位在网上下载《襄阳市生育就医备案表》,选好产检及生育医院后盖章报工伤生育科备案。

2、发生生育后携以上资料到工伤生育科受理、审核,生成月结算后,次月支付。

五、受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与缴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六、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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