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5月1日起荆州租房职工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0-10-03
住房保险规划

继今年3月30号,荆州住房公积金将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0%下调到不低于30%这一措施出台后,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从今年5月1号起,荆州住房公积金又有几项提取业务放开。

4月28日上午九点钟,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媒体见面会。会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媒体记者介绍,从今年5月1号起,有几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将实行放宽政策。

一是放宽购买、建造自住房提取条件:即职工凭三年内购买自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30%首付款发票、建造自住房的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而在这一政策出台之前,只能在购买一年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取;

二是放宽下岗失业职工提取条件: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停缴公积金一年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提供下岗失业证、本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余额。而这一政策出台前,下岗职工,女满45岁、男满50岁才能提取公积金。

三是开通租房居住职工提取业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注意的是,租住社会出租屋的,夫妻双方可按每月1500元租金标准提取公积金,每年提取公积金一次,总额不得超过18000元;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另有规定。

四是开通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业务: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医保部门规定的十类重大疾病,提供一年内的经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湖北省医疗单位住院收据票据、经医保部门出具的个人负担证明,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这四项公积金提取业务从今年5月1号起正式实施。在媒体见面会上,记者还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装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问题向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他们表示,装修贷款的真实性、贷款数目难以核实,对贷款审核人员缺乏监管,其操作细节仍在研究当中。

据了解,去年全市归集公积金达到16.5亿元;去年全市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8.62亿元,提取公积金7.06亿元;受房地产市场销售放缓影响,去年贷款、支取数额较前面弱有下降。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公积金归集余额达到58.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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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7月1日起常州职工个人可凭身份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


6月10日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市民以个人名义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将进一步简化,今后职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办理,不需要再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日前,我市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该办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修订的个人缴存户管理办法对个人缴存户缴存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明确,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我市人事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年龄要求不变,仍为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同时,《办法》对申请条件进行了简化,职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办理,而不需要再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在申请材料方面,将原来的《个人缴存户银行扣缴申请表》和《个人缴存户账户设立申请表》合二为一,同时增加个人缴存户协议,将个人缴存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协议形式明确,弥补了管理办法在一些约束性条款上的不足。

在办理流程方面,将个人缴存户的登记和汇缴转移等业务都由受托银行办理,改变了原来个人缴存户登记和汇缴等事务分别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开办理,方便了职工,也提高了效率。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与之前另一个重大变化是进一步明确了个人缴存户的权利义务。注重个人缴存者的权利义务并重,并增加了罚则部分,以有效防止个人缴存户贷后不缴的问题。“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按约定履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将要求其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或对其剩余贷款本金改按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此外,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对个人缴存户的资金汇缴方式,从7月1日起采用银行扣缴,不再接受现金缴付。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面向对象也是在职职工。对于无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也是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9月1日起全体正常缴交公积金人员均可提取公积金


8月28日讯: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全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全国最广。记者今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物业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此中山所有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使用公积金,或用于住房贷款消费、或租房提取,此次让已经结清房贷的缴存人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9月1日开始,中山住房公积金增设其他住房消费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记者算了一笔帐,以个人每月缴交750元公积金为例,再加上单位部分缴交的750元,合计每月缴交公积金1500元,按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百分之三十计算,公积金缴存人每月可以提取45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住房消费。已购房并且已经还清贷款的黄小姐表示,原以为自已要等到退休才可以领用公积金,新政策将减轻生活负担,“这个新政对我们肯定好,现在房子已经够住了,又没有购房计划,按原来政策只能将公积金放在银行,不买房子根本用不上,现在有这个政策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可以补贴物业管理费支出。”

刘结平提醒,住房物业消费提取的方式很简单,只需要公积金缴存人拿着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公积金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等六个地方就近办理,就能住房物业消费提取;或者是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银行开通自助办理协议,在公积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即可自助办理提取。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延长一次性购房、分期付款购房及自建房提取时限。目前我市职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现修改为“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购房发票开立之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职工提取周期,由90天缩短到30天,在昨日之前已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须按原办法规定的下个年取日再按新规定执行。

公积金,1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实施


1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实施随着本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实施,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咨询公积金非购房消费的提取事项。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者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和医药费。

记者了解到,由于暂时无力购房或没有用到公积金等原因,部分市民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一直未动,非购房消费能否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为此,今年1月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看病等情况。

除了买房提取,市民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规定,每月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的承租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租赁费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如李先生目前单身,每月公积金缴存300元,房租800元/月,工资3000元/月,那么每年能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800-3000×0.2)×12=2400元,最高每年能一次性提取2400元。公租房、廉租房租金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根据要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租房协议、房东的租赁备案证等证明材料。

失业了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很多网友留言问道,失业了还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就此问题,小编查阅了相关资料,针对不同的失业情况,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方式是不同的,但是答案是肯定的:失业了也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

烟台网友:我对象是农村户口,失业在家两年以上,没有失业证和年审的失业证明,一直没有缴纳各种保险,我的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一年以上,现在根据新政,我想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手续,特别是我对象的失业证明怎么办理?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失业职工本人,不是职工配偶;“失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咨询办理。

烟台网友:你们出台个政策失业两年可以提取公积金,办起来这么麻烦,这不是拿失业职工开涮吗?原单位都找不到人了,还让我们找原单位去办理。我们自己的钱,失业证是政府发的,足以证明我就是账户的所有者,凭什么不能自己提。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失业两年以上,如果您的单位在工商部门已经有注销登记,职工本人可以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身份证、失业证自己办理提取业务;如果单位没有注销,职工必须凭失业证、身份证找单位办理提取(单位需在提款凭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沈阳网友:我是外市在沈打工人员,户口不在沈阳,现单位解体本人失业,该怎样提取公积金?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沈阳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湖南网友:失业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武汉7月1日起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


7月1日起,武汉将上调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中心城区及新城区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将分别提高200元和120元。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讲讲武汉公积金基数调整的信息。

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缴存单位和业务受托银行下发通知称,将从7月1日起上调公积金月缴存额度。通知指出,今年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应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3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由此计算,2014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而在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和新城区职工月缴存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分别为1100元和9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将继续执行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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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7月1日起月入1900元以下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武汉将对低收入职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月收入1900元以下单身职工,可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类等住房消费。

从7月1日起,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工资为准),或双职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申请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类等住房消费。

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贷,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汉规定,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等11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月收入1900元以下”是指,武汉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缴存比例,倒推出的职工月收入情况。缴存职工若有提取需要,可到公积金中心查询个人月收入情况。

而对于为何要求“未使用过公贷”,上述负责人表示,公积金属于一种职工互助性贷款,若职工使用过公贷,实际上就是利用其他职工缴纳的资金,完成了低成本购房,若再允许他们提取个人账户内资金,就无法帮助其他职工贷款购房,这对其他职工而言,是不公平的。

公积金是一项专款专用制度,按照目前全国通行的公积金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但事实上,一些低收入职工并没有能力贷款买房,缴存的公积金成了“死钱”,这就造成低收入者大量存储的沉淀资金支持较高收入者贷款买房,被质疑公积金存在“劫贫济富”情况。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月入1900元以下这部分群体占比并不多,即便其进行公积金提取,也不会对公积金总盘子有太大影响。

对于该政策出台的原因,武汉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有部分中低收入者,可能无力购房,因此几乎没有条件提取、使用公积金。与此同时,他必须按月缴纳公积金,而这部分资金,反而被中高收入者“借去”购房。为帮助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者盘活账户内公积金,同时也避免公积金“劫贫济富”,武汉放开了公积金提取。

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缴纳标准,购房的压力较大。对这部分缴存职工来说,按照8%-12%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最多228元。虽然金额并不多,但一年累计下来再提取,相当于多了一个多月的工资收入,可用于生活等方面开支。

以上是武汉公积金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武汉住房公积金专题。

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苏州租房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苏州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要件】

第一步: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原件、复印件各1份;4、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第二步: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中心开具的《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回执。

友情提示:1、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正常租赁住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2、涉及职工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住房公积金,沈阳7月4日起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


6月28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自7月4日起,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承办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

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中标承办银行。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公积金,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正常缴纳均可使用公积金


()8月28日讯: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全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全国最广。记者今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物业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此中山所有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使用公积金,或用于住房贷款消费、或租房提取,此次让已经结清房贷的缴存人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9月1日开始,中山住房公积金增设其他住房消费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记者算了一笔帐,以个人每月缴交750元公积金为例,再加上单位部分缴交的750元,合计每月缴交公积金1500元,按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百分之三十计算,公积金缴存人每月可以提取45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住房消费。已购房并且已经还清贷款的黄小姐表示,原以为自已要等到退休才可以领用公积金,新政策将减轻生活负担,“这个新政对我们肯定好,现在房子已经够住了,又没有购房计划,按原来政策只能将公积金放在银行,不买房子根本用不上,现在有这个政策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可以补贴物业管理费支出。”

刘结平提醒,住房物业消费提取的方式很简单,只需要公积金缴存人拿着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公积金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等六个地方就近办理,就能住房物业消费提取;或者是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银行开通自助办理协议,在公积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即可自助办理提取。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延长一次性购房、分期付款购房及自建房提取时限。目前我市职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现修改为“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购房发票开立之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职工提取周期,由90天缩短到30天,在昨日之前已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须按原办法规定的下个年取日再按新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9月起浙江省公积金可异地贷款购房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建设厅获悉,该厅于近日出台《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购房地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那么,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

新规出炉

据省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本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适用于该《办法》,并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而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

了解到,公积金贷款异地买房政策,浙江此前也有城市已经试行了。根据金华此前规定,夫妻一方在金华缴存公积金,另一方在全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购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证明,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可按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不止金华,今年7月,绍兴、台州、舟山、嘉兴、宁波等5市也实行新的异地贷款政策。

申请贷款流程

1、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3、购房地中心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

4、当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5、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6、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

7、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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