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单身男女推崇的光棍节即将来临,孰不知,11月11日既是向往爱情的“光棍节”,也是庆祝爱情的“夫妻节”。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催热了市面上的“爱情保险”。在国外,“爱情保险”可以婚姻维持年限为约定给付条件之一,保障爱情婚姻的长久。但是在国内,“爱情保险”真的能为爱情上把锁吗?笔者了解到,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基本是“联合寿险”形式,这种保险主要由夫妻双方联合投保,但多与爱情婚姻无关,仍以侧重寿险保障为主,所谓的“爱情保险”或仅仅是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一个噱头而已。
国内“爱情保险”大多不保爱情
目前,市场上推出不少“爱情保险”产品,如安邦保险“爱情婚姻保险”系列产品:心心相印爱妻保障计划;缘定三生爱妻保障计划,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等,此类产品为丈夫为妻子投保、妻子为丈夫投保或夫妻双方互保等形式,而实际上与夫妻爱情婚姻长久没有关系,主要为寿险或理财型保险。中德安联有关保险专家指出,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终身型寿险可保障终身,最主要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另一方可作为保单受益人获得经济上的援助。
离婚后保障利益仍存在
某寿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国内夫妻共保形式的“爱情保险”可共享保额,但只要保单有效,就存在保单利益,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保单的保障利益同样存在,夫妻双方可以做的是通过调解等形式对保单进行分割。而在国外,“爱情保险”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合约,例如,英国对于被遗弃的一方,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赔偿,而美国对于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到惩罚。此外,韩国“爱情保险”还将婚姻存续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中断即停止给付保险金。
近几年,有数据表明,我们国家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人们都说,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但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悲哀。各种奇葩的离婚理由也是成了人们的饭后闲谈。这几天有一对夫妻才结婚了51天就吵着要离婚,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最主要的是他们的离婚原因,竟然是女方嫌弃婆家米饭太硬吃了生病。这都是啥情况呢?
杨女士结婚51天就起诉离婚了,原因是婆家的米饭太硬!
杨女士今年三十出头,家住昆明。去年国庆节后,她嫁到嵩明一个村子。婚后她很不适应,据她所说,婆家的米饭煮得太硬,导致她吃了身体难受,还住院做手术了。她一出院就立马到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不仅婆家米饭硬吃了伤身,丈夫平时还喜欢辱骂和殴打她。虽然此时距夫妻俩结婚才过去51天,但据说小两口还曾经协商离婚,但没有达成共识。
针对杨女士的控诉,丈夫张先生反驳:“咱俩的关系哪有那么糟糕,你不就是因为住院手术筹集医药费和我产生矛盾生气吗?平时因为生活琐事闹点小脾气,怎么能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我才不离呢,我还要和你一起生活。”最后法院以杨女士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张先生不同意离婚,双方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同意杨女士的离婚请求。
一见钟情容易,细水长流难。现在人们的爱情都是快餐式爱情,很快爱上又会很快分手。于是就有保险公司抓住“爱情”的噱头,打出“爱情牌”增加卖点。不仅仅是国内,国外也有很多的爱情险。但是国内外的两种爱情保险有着很大的差别。
国内“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国内的“爱情保险”属于连生型保险,并不是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的,即一张保单可以同时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并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法律关系的合法夫妻。
以一张保单承保夫妻两人的寿险及其他附加险为例,如果不幸离异,保单可拆分,拆分后的保险责任依然有效。上述人士分析称,目前来看,跟国外的风险保障模式相比还是比较单一,国内“爱情保险”不保爱情,没有跳出传统的风险保障模式范畴,只是进行了营销上的包装。但出现这类产品说明现在的保险公司开始更多的营销尝试。
有数据显示,这种“爱情保险”往往只是看热闹和旁观者居多,实际购买率很低,保险公司也只是图个噱头。据精算师统计,98.39%的情侣都会分手。不过,对于相濡以沫的夫妻来说,比起花哨的礼物,他们更愿意在不动声色的陪伴中,选择代表责任和守护的保险产品来表达爱意。
国外也推“爱情险”
这类保险与国外的“爱情保险”有不少差别。国外也有夫妻婚姻险保障,但其是为养老金准备的,而且期限是20年,20年后夫妻双方如果还没有分开,就能获得一笔钱用于养老。
比如英国保险公司就规定: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大约有20%的新婚夫妇都会投保这种爱情保险,其中还有60%左右的投保夫妇把这种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具体保险内容为: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而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
刚刚过去的11月11日,是备受单身男女推崇的“光棍节”,而今年的11月11日更被广大网友戏称为“超级光棍节”。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同是这一天,在香港则被称为“夫妻节”,有着“1夫1妻1生1世”的甜蜜象征。
记者近日从一些保险公司获悉,近年来,“爱情保险”日益进入大众视线,每逢“光棍节”更是畅销。今年9月22日,生命人寿“全球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即高调开卖。当然,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爱情保险”并非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满与长久,而只是夫妻双方从经济层面履行对另一方的责任。
首选终身型寿险
当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夫妻双方甚至全体家庭成员都可以同时成为一张保单的联合被保险人。具体来看,有定期型寿险与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
终身型寿险顾名思义,保障终身,最主要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这与目前很多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消费习惯差异较大,他们特别注重保险的理财功能,希望购买保险产品之后能尽快看到收益,最好是缴费几年后即连本带利全部返还,而对终身寿险这样主要保险利益要在身故后才能给付的产品无法接受。
对于这样的认识误区,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与健康险等保险产品针对被保险人给予保障不同,终身寿险产品则是将保障留给家人(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责任感的体现。选择终身寿险型的“爱情保险”更能体现夫妻双方相守一生的承诺,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在经济层面仍然能够对另一方有所交代。
除此外,相比其他险种,终身寿险在产品设计上的优势也不容忽视。从保费支出来看,终身寿险采用均衡费率,也就是说越年轻时购买,实际保障时间越长,保费相对越低廉。而夫妻购买一份联合人寿型的终身寿险,则更比两人分别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所付出的保费要少,以一对30周岁的夫妻为例,20年交费方式下,总保费可节省约40%,经济实惠。
兼具意外保障与分红功能
经过多年发展,当前市场上的终身寿险型“联合寿险”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身故保障,还可能有分红等其他特色,选择“爱情保险”的夫妻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保障情况进行选择。以中德安联新近上市的“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为例,除了提供“联合寿险”保障之外,还针对近来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意外风险,提供普通意外2倍赔付、公共交通与重大自然灾害3倍赔付功能,对于家庭保障薄弱的夫妻而言将是非常必要的补充。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也是目前市场上极少数终身寿险产品提供的特殊服务。一般而言,终身寿险的主要保险利益将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才能实现,而“生命尊严提前给付”服务则对身患终末期疾病的被保险人及其家人凸显人性关怀。例如,“超级随心终身寿险”的保险条款规定,若被保险人经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终末期疾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中德安联接受申请后将按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100%给付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
国外货真价实的“爱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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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网网业内人士表示,国内的“爱情保险”只保财富不保婚姻。但有趣的是,欧美一些国家早就推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
据某日报报道,在英国,约20%的新婚夫妻会投保“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只需交5英镑的保险费,自保险之日起与睦相处25年,就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假使夫妻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赔付。韩国的婚前“爱情保险”,则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就没有保险金的支付。
俄罗斯政府甚至于1976年颁布了结婚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监护人,均应为其2-15岁的孩子投保,被保险人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
买份“爱情保险”当礼物 市民高先生和妻子小余在去年“十一”黄金周结婚,婚后不久,夫妻俩就各买了一份寿险,指定受益人为对方。“可能是家里有亲戚在做保险的原因吧,我们两个人的保险意识都比较强。”高先生告诉记者,“寿险代表着自己的生命,指定受益人为对方,也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了对方手中。这也算是对婚姻的一种承诺。”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都属于连生型保险,也就是夫妻双方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又都是受益人。在港城市场上,这类连生型保险并不常见,大部分为个人保单,支付保费、投资人权益都按个人险来执行,夫妻双方互不干涉。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时下婚房多为男方购买,因此“爱情保险”中保障女方权益的产品更加受宠。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只保财富 面对市场推出的“爱情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表示,“爱情保险”只是一种称呼,实际上与婚姻是否长久没有关系,主要为寿险和理财型保险。 “目前在售的鸿鑫人生分红险,就是一款纯粹的理财险。即便家庭出现债务纠纷,这款保险的所有收益也纯属个人财产,别人是无法动用的。”太平洋寿险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分管经理李耀华介绍。 这款分红型保险之所以被打上“爱情”的烙印,原因之一在于可以指定日期领取收益。“比如可以在每年的结婚纪念日,指定夫妻一方领取收益,作为纪念日的礼物。保险公司会在当天发送祝福短信给受益人。这也挺浪漫的。” 除了这种领取方式外,夫妻双方还可以等到50年金婚时一次性领取,让保险一同见证婚姻的长久。这款分红型理财险以及专门针对重大疾病和养老的保险是最近较为热销的险种。投保人交费满10年,就可以享受终身保障。 李耀华以第一款理财险举例,26岁女性投保20份,保额在15160元/年,这份保单的收益来自本金、固定收益和分红收益三部分。 “固定收益按保额的9%计算,这名女性即可拿到1800元/年的固定收益,到60岁,如果领走37万元用于养老,那么到了70岁,还可以领28.7万元。”李耀华介绍,“虽然保险分红收益不同,但这类保险风险较低,即便婚姻出现问题,对于女性而言,也有一定的保障。” 另外,终身型寿险可保障终身,最主要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另一方可作为保单受益人获得经济上的援助。 多样化配置作为家庭保障 “在购买保险时,先要考虑家庭的经济实力,并权衡产品的好坏后再投保。”中国人寿连云港市分公司的理财顾问伏彩霞表示,“对于一般条件的家庭来说,可以将重大疾病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并适当配置一些意外险和养老型保险。” 伏彩霞建议,新婚家庭可以先购买意外险,“目前人寿推出的意外险200元/年,可以为2口人至5口人投保,赔付金额按人口均分。”其次,健康险也是新家庭的有效保障,“比如30岁的女性可以购买重大疾病险,每年投入1万元,身价保障为12.6万元,每3年分一次红,分红按复利累积升息。” 如果寻求较好的保障,可以选择人寿推出的“福满一生”,这款保险为意外险、养老保障的叠加,为分红型保险,一年一分红,也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养老保障补充。 “现在港城市场上投保人的年龄多为30岁以上,20岁至30岁之间的投保人很少。其实保险在年轻的时候购买更划算,保额较高,在出现意外或者年老的时候可以获得更高的赔付或收益。”保险业内人士介绍。 业内人士还提醒,投保人在填受益人的时候最好保自己,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变故,可以更改投保人,比如之前丈夫一直为妻子投保,离异后可以更改为妻子自己投保。”另外,年轻家庭投保时应将保费控制在年薪的10%至15%,最好不要超过20%。不然,交起保费来会很吃力,保障成了压力。 “‘爱情保险’只能作为家庭的一种保障,无法为‘爱情’保险。想要婚姻长久,仅靠保险是无法实现的。”业内人士表示。
11月11日,是近年来在大陆越来越受单身男女推崇的“光棍节”,而2011年11月11日,更是被广大网友戏称为“超级光棍节”。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同是这一天,在香港则被称为“夫妻节”,有着“1夫1妻1生1世”的甜蜜象征。近年来“爱情保险”日益进入大众视线,当然,“爱情保险”并不是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满和长久。
那么,这份“爱情保险”要怎样买才能达到以上目的,并且游刃有余呢?保险的专业人士介绍。
首选终身型寿险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终身型寿险顾名思义,保障终身,最主要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这与很多中国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消费习惯差异较大,这些消费者特别注重保险的理财功能,希望购买保险产品之后能尽快看到收益,最好是缴费几年后即连本带利全部返还,而对终身寿险这样主要保险利益要在身故后才能给付的产品无法接受。
对于消费者这样的误区,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与健康险等保险产品针对被保险人给予保障不同,终身寿险产品则是将保障留给家人(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责任感的体现。选择终身寿险型的“爱情保险”更能体现夫妻双方相守一生的承诺,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在经济层面仍然能够对另一方有所交代。此外,相比其他险种,终身寿险在产品设计上的优势也不容忽视。从保费支出来看,终身寿险采用均衡费率,也就是说越年轻时购买,实际保障时间越长,保费相对越低廉。而夫妻购买一份联合人寿型的终身寿险,则更比两人分别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所付出的保费要少,以一对30周岁的夫妻为例,20年交费方式下,总保费可节省约40%,经济实惠。
经过多年发展,当前市场上的终身寿险型“联合寿险”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身故保障,还可能有分红等其他特色,选择“爱情保险”的夫妻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保障情况进行选择。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也是目前市场上极少数终身寿险产品提供的特殊服务。一般而言,终身寿险的主要保险利益将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才能实现,而“生命尊严提前给付”服务则对身患终末期疾病的被保险人及其家人凸显人性关怀。
此外一些保险产品还有现金分红,并可选择其他附加险产品,且无搭配比例限制,可以让选择了这份“爱情保险”的消费者趁机完善家庭保障,非常经济实惠。
情人节,除了浪漫的烛光晚宴和甜蜜的鲜花、巧克力,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单”也让共度情人节的小两口增添了一份责任和关爱。
情人节期间,多家保险公司以“爱情”为主题,推出夫妻联名共保的保险类产品,如平安人寿推出“世纪同祥”终身寿险,泰康人寿的家庭保障计划产品“爱家之约”等。
据了解,夫妻共同投保联名保险的数量近年来有所增长,投保人群主要是刚结婚的年轻夫妻。在电影《非诚勿扰2》中,葛优扮演的“秦奋”买下一份保险,在受益人一栏填下女友“笑笑”的名字。“秦奋”说:“人家年纪轻轻跟了我,我要有个三长两短的,能对人没个交代吗?”这段情节让不少观众感动不已,也让买保险成了新的爱情“感动指标”。
平安人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夫妻双方投保“爱情保险”多以理财分红和寿险保障为主。以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终身寿险为例,一张保单可以承保夫妻双方的寿险。相爱的人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这款产品仅销售给合法夫妻,当夫妻年龄不同时,按相关风险系数折合相应投保年龄,其实质仍是寿险,并不以“爱情恒久”作为保险标的。
专家建议投保人购买产品前应先了解产品的保障内容,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及经济情况确定是否适合此类产品。
在现今的西方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极不稳定,结婚和离婚发生的频率甚高,一个人在生活中结婚、离婚多次是不足为奇的。因此,从市场层面而言,转嫁婚姻风险的需求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存在。
英国:爱情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公司规定: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大约有20%的新婚夫妻都会投保这种爱情险,其中还有60%左右的投保夫妻把这种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
具体保险内容: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分产合约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那些喜新弃旧者因此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瑞典:结婚25年获赠予
参加保险的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地赠予投保夫妇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于1976年颁布了结婚保险条例,规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均应为其2~15岁的儿子投保结婚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这是一项法定强制保险。
韩国:婚前、婚后均有保险
爱情保险在韩国约有20年的历史。由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日本:浪漫时髦的初恋与新婚保险
十多年前,五位已退休的日本保险职员突发灵感,在东京注册了一家闻所未闻的“初恋保险公司”,专门经营初恋保险。他们以其丰富的从业经验、灵敏的触角和良好的业务联网,积极帮助那些难忘旧情的男女投保人,寻找其昔日钟爱的初恋情人,以重温罗曼蒂克旧梦。多年来,这家保险公司果然像他们预料的那样,门庭若市、生意非常好。
日本富士火灾保险公司经过市场调查论证后,则推出了一种很受欢迎的新婚保险。规定青年男女自领取结婚证明时起,就可投保该保险。只要按月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就会承担其出生的双胞胎或者弱智儿童的高额养育费。若新生婴儿正常或久婚不育者,保险期满时也可以得到合同规定的保险金,以示祝贺或补偿。此外,不甘人后的三井住友海上保险公司则在1999年开发了“婚宴保险”,承担因疾病、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婚宴取消或延迟,所致定金损失提供补偿。其保险费由承办婚宴的酒店交纳,赔偿金则由新郎和新娘领取。而酒店在婚礼举办前就要收取30%-50%的定金,以防其推迟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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