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原则是什么

2020-09-30
保险的知识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金很快就没了,妻子只得变卖房子还账。王太太一下子从衣食无忧变成流离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说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给自己和孩子买的10年交的保险,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她不得不将其退掉…

编后: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保一家之经济支柱就是在保一个家庭,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因为经济支柱对一个家庭的意义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险规划时要切记谁最该保?谁最先保?那就是给家庭带来主要收入来源的那个人。而对于经济支柱本身来说,

你所承担的责任就在于,你要给你的家人作好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当你不能挣钱了的时候怎么办,而寿险就是给家人最好的一道生活安全屏障。

如果把这个顺序弄反了,你给所谓“最需要保的人”所上的那些保险,在支柱出现风险后不仅没有任何作用,还会成为家人沉重的负担。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二:先给一家之经济支柱买保险,保支柱就是保家庭!

3、先买意外险、健康险

很多人在碰到代理人说起保险时问:“你那里有什么好保险?”通常他们所说的这种“好保险”指投资型的保险,而所说的那种“好&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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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保险原则是什么


所谓原则就是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是做某件事或解决某个问提或在某个领域里不能离开的禁止性规定,而保险原则是在保险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被人们公认的基本原则。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挥保险的职能和作用,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定、社会进步。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的利益、经济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得到的赔偿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额范围内的损失。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有三个派生原则,即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代为追偿原则,委付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超额赔偿,因此采用顺序、限责和分摊等原则。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微型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原则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交强险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

微型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汽车交强险赔偿程序,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微型车交强险赔偿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交强险优惠政策

交强险优惠政策让更多的车主得到实质优惠,省心省力。

首次投保没有优惠,如第一年无事故,第二年可以优惠10%,第二年无事故,第三年可以优惠20%,第三年无事故,第四年可以优惠30%。最高优惠就是30%。

交强险作为强制性保险,是每个车主购险时必须考虑的第一险种。办理交强险业务,车主可以前往保监会核准的20余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或者通过中国平安网上直销平台购买交强险,更为省时省力。

交强险的价格与诸多因素有关。初次购险与再次购险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差异。初次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价格与车型有关。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不同车型要交的交强险基础保费都不一样。但对同一车型,全国实行统一价格。对6座以下的私家车而言,中国平安保险交强险的基础保费也是950元。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几个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

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保险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买的_保险知识


买保险是买倍数

如果我今天买了一份保险,明天或者后天就发生了风险,那么保险公司赔給我的钱是我今天所花的钱的多少倍,这是衡量一张保单保障意义的有力数据。对于四十岁以下的人,这个数字应该不低于20,如果是消费型的寿险,则有可能趋近于200。由此看来,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大多不具有这样的特征(不包含意外险)。

保险保的是明天的风险

有人说,我现在买一份30万的保险,如果交20年的话,每年交的保费算下来也有30万了,可是每年的物价都在涨,30万到那个时候还能干什么用呢?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风险的定义:不确定什么时候发生的才叫风险。如果我们确定能够交满20年的钱,那么从保障的意义上就不用买保险。问题是你用什么办法来保证你在未来的20年中都会是平安的和健康的呢?因为意外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疾病的发生也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

保险是理财,不是投资

我们经常看到客户在计算现在买的保险将来可以赚多少钱,甚至有代理人也在帮客户算返还是多少、分红是多少等等。其實保障是有成本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拿钱来买保险比把钱放到任何投资渠道的回报来得都要低。我们只要考虑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在保险公司买了100万的重疾险,如果刚交了一年的钱就得了大病,保险公司就要赔偿我100万,这100万真的是保险公司赔的吗?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它从哪里拿钱来赔?说白了是拿没出事的人交的保费赔給了出事的人,摊到每一个没出事的人头上的钱叫保障成本。所以要想投资赚钱就不要买保险,买保险赚钱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在交费过程中发生风险。换句话说,保险是不可以算的,能算得出来的都不叫保险。

保险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买的

有人觉得目前很年轻,既注意饮食又注重锻炼,出门也是很小心,暂时应该不会有风险,等年龄大些了再买保险也不迟。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想法,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前几天觉得胃疼,去医院检查发现是心梗,装了两个支架花了七万多块,后悔没能让保险公司报销。我说,你还有更应该后悔的,就是你这一辈子再也不能买保险了,因为保险只卖給健康的人。

保险不是想买多少就可以买多少

保险从本质上说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所能创造价值的能力。比如一个四十岁的人,年收入五万,他可以买到一千万的保额吗?答案是否定的,保险公司会认为这个投保的要约存在道德风险而拒保。

买保险就是写遗嘱

中国人不像西方人一样有年轻的时候写遗嘱的习惯,其實细想一下,也沒有什么好忌讳的,一个写好了遗嘱的人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和生活中的逆境都会是非常坦然的,因为他知道:他对家人的梦想和关爱在经济上已经数字化和落實化了,对每一个他所爱的人在经济上想要給予的报答是一定可以實现的。

保险首先满足的是被保险人的最后费用

有人说,保险是死了以后才給钱,我自己享用不到,所以我不会买。我们设想:一个人如果得了一个很严重的病,需要80万的治疗费,此时他如果向他的亲弟弟求助会是什么结果呢?他弟弟可能非常愿意帮他,可是他弟弟的太太会同意吗?因为她知道这笔自己赖以养老的钱有可能永远不会归还了。而此时如果这个病人自己有一张100万的寿险保单,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他只要把受益人变更成他的弟弟,他弟弟一定会借他80万。

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很多人在单位都享有非常好的福利,觉得看病都可以报销,沒有必要再买商业保险。这里涉及到健康保险的分类:医疗保险保障的是由于看病产生的费用,疾病保险保障的是由于得病而造成的损失。显然我们的社会保险属于前者的范畴。我曾经遇到一位客户,公司提供非常周到的保险,到他六十岁光荣退休的时候,突然得知公司給他们买的是团体保险,被保险人是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不包括退休人员。无奈,他又找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想重新給自己买一份保险,得到的回答都是:已经超过投保年龄,无法承保。

保险分为保障型和保证型

很多有钱人都觉得自己现有的资产足以应对任何生活中的风险,所以不再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其實这只是从保障的角度来理解。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有一个亿的资产,你如何保证这一个亿一定就是你的呢?当你躺在病床上,对这一个亿的资产失去管控能力的时候,你又如何确保你会拥有生命的尊严呢?这就是西方国家有钱人大多会购买高额寿险的原因:或者凭空创造一个亿,或者免税转移一个亿。一个发育成熟的保险市场,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一定远远大于保障型保险,而在中国,目前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是零。

代理人为客户做售后服务不是义务

很多客户会认为:我通过哪个代理人购买的保单,售后服务就应该找这个代理人。于是就担心代理人离职、转行等等行为会把自己变成“孤儿保单”。这種想法再想得极端一点:一定要找比我年龄小的代理人买保险,至少他有可能比我活得久,可以帮我做好理赔。其實,保险合同只有甲乙双方,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是独立的丙方。从正式保单递送到客户手里的时刻,代理人的义务就已经完成了,任何售后服务都应该由这家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来做。代理人的工作只是售前服务,那为什么很多代理人会向客户承诺终身服务呢?很简单,他们是期望从这个客户身上得到加保以及转介绍,得到新的保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很多代理人经常变换保险公司,却仍然能为以前的客户做好服务。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9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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