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航班延误险逐渐被人们熟知后,飞机保险成为人们所热议的话题。那么要如何购买航意险呢?
“航空延误险”走红
春秋航空4月1日推出的航班延误险,乘客可在订购机票时一并购买,每份保险的价格为20元,赔付的最高额度为400元。区别于国内大多数航班延误险,按照该航班延误险的保险条款,“航班取消”首次被列入赔付范畴。
据报道,除了春秋航空之外,购物网站淘宝也推出航班延误险,并大力推广。事实上“航空延误险”并不是最近才推出,只是此险种一直未引起大的关注。据悉多家保险公司均推出了航空延误险。但是国内消费者在购买航空保险的时候,多数并不知道在飞机延误时,保险也可以派上用场。业内人士建议,航空公司等应在此方面加强宣传和告知。
飞机保险
对于飞机票附加航空意外险的内容,人们了解较少。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凭有效机票,一但发生危险,可以获得相应赔付。这属于企业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障赔偿,就像公园门票、公交车票一样,都是随票附带此类保险的。
据悉,机票中所含保险是航空公司因自身的责任造成航空旅客人身伤亡,应对航空旅客赔偿的责任保险。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民用航空的法规,飞机需要保险,飞机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一是机身险;二是第三者责任险;三是旅客法定责任险。机票里含有保险,主要是指航空公司的飞机保险中所包括的旅客法定责任保险。
旅客购买的航意险
航意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 它的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
在航空保险中,航空意外险是离普通乘客最近的险种,最高保额为200万元。现时国内各家寿险公司所使用的都是1998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保费每份20元,每份保额20万元。保障时间是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以内。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飞机保险”同“航意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机票中包含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赔付给旅客。航意险则由旅客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对旅客来说,是否购买航意险完全是自愿的。
白送的保险
当大家挑选各类商业保险的同时,很多人没有留意到,各家银行推出的多种信用卡都含有“白送险”,这些免费附赠的保险中以航空类险种居多,大多都没有得到利用。
招行、中行、工行、交行等银行分支机构了解到,他们均已推出了航班延误赔偿的免费服务,而这项服务基本都是与保险公司合作,由银行为持卡人投保“旅行不便险”,发生航班延误后,由持卡人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前提条件都是各行客户本人订购机票,并使用信用卡全额支付票款。但是各家银行推出的航空延误服务条款各不相同,延误原因、延误时间、赔偿金额及索赔方式均有差异。
目前,只有少数银行会自动赔付,多数银行仍需要客户自己提出申请,等待银行审核通过后才会赔付。不过,很多银行只有本行和航空公司的联名卡才具有这项服务。客户在办理信用卡时需仔细了解银行的相关条款,不要只是关注信用卡的透支免息功能,对附赠的保险则不明不白,致使这些附赠险功能白白浪费。
目前,飞机作为常用的出行工具,也是高风险的交通工具,因此,飞机保险应该成为乘客的首选。
汽车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继而成为了不容忽视的话题。那么对于车险理赔的问题更是受到了很大重视。但是很多人对于车险理赔知识了解不够充分,异地出行理赔问题更是让很多人困惑。
车险理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车险理赔的重要性对于车主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投保车辆保险就是为了理赔。判断一个车险公司的好坏,理赔也是一个重要标准。况且,在我国,车辆保险理赔难的问题一直存在,这都让车主不得不更加重视车险的理赔。这对意外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因为车险中的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就是主要为了保障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第三者本来就是受害者,如果不能得到较好的理赔,那么极不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我国车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其实,车险理赔就是为了将投保人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了解了车险理赔的重要性,车主还要对车险理赔流程了然于心。一般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是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车主要注意在报案时,既要拨打报警电话,也要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使保险公司更快地排除定损人员。在保险公司未进行定损之前,切不可因为已经投保了车险而先去修车,那么很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为车辆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可能会认为车主修理汽车的费用比定损之后核定的价格高,那么车主就不得不承担一部分修理费用。
随着保险公司对全国通赔工作的重视,地域限制得到了缓解。异地车险理赔着实方便了车主朋友,那么异地车险理赔流程你知道多少呢?有人认为,一定要拉回家修,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遭遇异地事故,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施救费用)。
2、损失一般,经简单维修后能上路的,建议自行开回家,对未维修部分再次维修,这样可以减少车主的损失(异地等待的时间、食宿成本);如果事故仅造成外观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也可以开回家维修。
3、损失较大,建议就地维修。当然,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评估哪个方案更合算:在外地维修需长时间等待,要额外支出住宿、伙食费;而远距离拉回杭州,可能要付出上千元的拖车费。
保险公司一般会建议车主就地维修。无论是哪种情况,车主出险后都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确定损失范围和损失金额,不得私自处理或维修,因为保险公司对未经核定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至于理赔,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做到了全国通赔,可以回家以后递交理赔材料。
投保人对于投保车险和理赔的四大问题
问题一、如果在偏远地方出险后无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有些保险公司规定48小时内报案。最好及时保管现场证据。如无法及时报案,保险代理公司是否能代办理赔。
问题二、如果车祸中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
当车辆出险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时。而且受伤人员的赔付金额的鉴定过程相当复杂,涉及车祸事故责任鉴定。所以保险代理公司无法全程代办理赔,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出险人必需全程参与事故处置。
问题三、保险公司可以指定的维修点吗?一些与保险公司有合作的维修站进行车辆维修有什么好处?
保险公司不能指定维修站。出险车主到这些维修站维修可以由其代理理赔。但是很多保险公司有建议客户选择的维修站。保险公司对于一些信誉好的维修站授予了一定金额内的定损理赔权利。
问题四、车辆遇险。如不涉及人伤。那么该按什么顺序来处理?
1、找出随身携带的保险卡。如有路损(物损)或人伤、或较严重车辆损坏时,按保险卡上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或车险双车或多车事故,都应报交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2、车辆遇险报案后。如需出现场,保险公司接案人员会告之客户是否需要定损员出现场。则不能破坏现场和擅自将车移走;某些特殊情况,车主在征得平安公司同意、并进行多方位拍照后,或不需出现场的可以通知施救单位将车移走;如车辆被扣交警队,则需进行路损或其它损失赔偿,解决完其它事宜,拿到交警放行条后方可通知施救单位拖车。
3、解决完其它相关事项后。建议选择有品牌和知誉度的维修企业。另外,车主就应寻找一个可靠的维修单位修车。车主在去维修单位时,最好带上保单正本。
4、车辆修复完毕后,车主应进行试车检验;再有就是检查关键部位的零件是否按定损换件要求进行了更换;最后要求承修单位出具质量保修卡。
相信了解了这些车险理赔的重要知识,会给您在以后的出行或旅游起到了更好的保障作用.
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发展,现在的人们真的越来越精明了,以致购买保险时,也不断地比较,或跟其他产品比较,如基金、股票。看那个收益高,他们被这现实的生活一直带动着,他们已忘了保险的涵义,把保险当作赚钱工具了。
保险的真正意义在于保障,其次是稳健收益,另外就是理财规划了。理财专家建议购买保险的费用占收入的20%左右,在急用方面有三个月的周转就够了。
在见客户时,常见的就有其中两个问题:一是买保险不如买股票收益高,股票百分百赚钱吗?具体收益如何只有天知道,或许高十倍、百倍,可它跟保险这样简单地比吗?人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家庭财务作出合理的规划。不管做何投资,储蓄与人寿保险都应放在第一位,还有闲钱的再作其他投资(如基金、股票)。另外一个就是有的保险保终身,认为不划算,自己拿不到钱,他们只看到自己的利益、眼前的利益,当然选择怎样的产品要综合实际,他们往往瞧不起保险那小小的收益而大谈保险无用论,而购买保险的过程又没任何事情发生,认为保险又白买了。保险的保险期限有终身、有到55、60、65、或80岁的,选择根据实际,可保终身也有它的意义在,那就是体现您对下一代的关爱,保险作为遗产是不用交遗产税的。所以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
让全天下的人都谱写出这真诚的爱吧!因为能陪伴人一生的只有保险。
投保人寿保险可享受十项权利
一、投保后签收保单之次日起的10日撤单权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所收的保险费;超过此期限,按保险条款的有关退保规定办理。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三、转让保险合同项下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享受法定保险金。
四、解除合同权(解约权)
依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前,一定要用足保险合同的附加功能,如“保单质押贷款”功能等,不应轻易解除合同,否则损失惨重。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相关情况受保密权
依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保险金优先清偿权
依据《保险法》第89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七、保险事故索赔权
人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索赔自然在情理之中。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须做到如下几点:1.及时报案,以便保险调查等;2.取得相关证据;3.了解人寿保险因第三者的行为可以同时要求保险人和第三者重复赔偿。
八、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权
依据《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九、责任免除条款的知情权
依据《保险法》第18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范围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十、恢复保险合同效力权
依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您可填写《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愿您了解您所享受的保险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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