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年轻父母急着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咨询保险,他们大多是咨询教育金保险,而代理人也比较侧重于推荐教育金保险。
但换个角度想想,保险的目的在于应付家庭无力承担的财务危机,也许家长们首先该考虑的还是少儿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一般来说,保险越早买保费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保障。但是,如果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一、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少儿期容易出现的风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风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因为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
二、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孩子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相对较高,头疼脑热、生病住院的概率也要比成人高很多。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障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三、先保大人后保小孩。在保险方面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
四、保险期限不宜太长。保险的期限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对较长。
五、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
六、购买豁免附加险。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或者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和保费低廉的特点,所以成为单薪家庭夫妻双方首先需要投保的一大险种,有工作的一方,单位会为你代缴;没有工作的一方可以通过所在的社区街道缴纳社会保险。第二,家庭顶梁柱优先投保原则。
保险作为一种有效规避风险的生活保障工具是十分重要也是必须的,就单薪家庭的家庭结构而言,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尤其需要加强其保障力度。家庭顶梁柱是单薪家庭收入来源惟一的创造者,一旦发生意外,家庭将会陷入财务困难,因此风险保障是家庭理财首要考虑的,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重大疾病险,以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补偿现有收入损失的目的。对主要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的保障额度在100万元左右,重大疾病的保障额度在20万元左右,这样就能为其家庭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第三,家庭其他成员重点突出的投保原则。
单薪家庭中的另一方,由于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因此应重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有小孩的家庭还要为孩子增加一份保障。笔者建议,此类家庭给孩子投保无需一步到位,对于家长来说,解决问题要从最急迫的开始,从基于保险投资报酬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经济收入等因素的考虑,建议孩子投保学校团体意外和社区街道医疗保险,保费低、保障适中,将教育保险和基金定投等金融投资工具相结合作为孩子教育基金集聚的主要工具,适量配置比较好。第四,家庭收入保险必须配置的投保原则。
家庭收入保险通常以家庭收入来源的顶梁柱为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其键在的配偶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月领取收入保险金、用以满足家庭成员日常消费及培养子女等刚性经济需求;保单规定的保险期间通常为10年、15年和20年,期满时保险公司停止支付收入;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死亡的时间越晚,保险公司必须按月支付收入保险金的时间越短,应付保险金总额将逐渐减少;某些家庭收入保单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收入保险金的给付期限不低于保证的最低年限。单薪家庭必须配置家庭收入保险的目的在于防止家庭财富创造者早逝、意外死亡导致家庭收入中断后,防止家庭其他成员经济由于经济中断陷入财务危机,发生生活困难、孩子失去经济支持辍学的一种最优的风险转嫁手段之一,日益受到此类家庭的欢迎。第五,家庭成员保额适宜的投保原则。
在保费的规划上,整个家庭的保险费用支出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15%,以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家庭举例,根据计算15万收入,其家庭每年所交保费金额,三个人每年的保费控制在1.5万元左右,其中孩子的保费额度一般建议控制在5000~8000元之间较好。第六,先保障,后投资的投保原则。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险种琳琅满目、五花八门,除了传统的保障型险种外,还有各种投资类险种,如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分红保险等。多数情况下保险代理人会积极鼓励您尝试。这时候,保险专家提醒您,家庭投保的基本原则应是“保障第一,收益第二”。笔者在此提醒投保人,家庭投保的首要目的是防范风险,防止因各种意外对家庭造成的损失,保证家庭的正常生活。一旦个人和家庭面临危机,保险的抵御风险功能是任何其他投资工具无法取代的。也正因为如此,一般来说,家庭投保首要考虑投保健康险和意外险,其次是寿险;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考虑投保教育保障金。由于保障性保险产品的保费一般比较低廉,此类家庭由于收入有限。所以,笔者建议此类家庭要以重点配置保障性保险产品为主,在家庭所有成员逐渐购买了涵盖自身风险的保障性产品的之后,或者在经济比较宽裕的情况下,再考虑投保具有投资收益功能的投资型保险产品为宜。
从今年上半年各家寿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来看,行业平均理赔时效为0.58天,获赔率在97%以上。整体来说“赔付率高、赔付速度快”。
也就是说,出险时,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都是愿意赔付的。而剩下3%没有得到理赔的案件,则多数是因为投保前未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直接关系到我们买了保险能否获得赔付。
那么,购买保险时到底该如何做好如实告知?
《国际金融报》邀请到拥有11年核保工作经验、审核保单数量超30万单、参与理赔案件合议逾万件的资深核保专家王辉,通过三期专题内容,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一问题。
今天,我们正式推出第一期内容——如实告知最容易犯的6个错误。
我们先来搞清楚何谓如实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这个问卷的填写一定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就有拒赔风险。
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对如实告知作出了明确说明,如下: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就是,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赔且不退还保费;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不赔但要退还保费。
有过购买保险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健康询问的语句繁杂且专业,所以要做好如实告知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法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理论上均应如实告知,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对于保险公司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可不进行告知。比如有的保险公司会问:是否有以上未询问到的疾病?
二是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可以不进行告知(根据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3号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另外,以下六种情况也是大家非常容易犯的错。
误区一:门诊就诊不用告知,只有住院才需要告知。
门诊和住院不是判断疾病严重与否的标准,也不是判断险种能否承保的标准。门诊经常见到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对险种承保的影响一样很大,所以投保单上询问到的门诊就诊记录也需要如实告知,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健康询问上已明确排除掉的疾病可以不告知,比如线上某些产品对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等已排除在外,此类疾病可以不告知。
误区二:时间久远的疾病不用告知,只有某个时间段以内的疾病才需要告知。
某些保险产品健康询问中会有时间约定,如两年或五年内的疾病需要告知,这个时间以外的疾病可以不告知;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约定通常是针对某一条健康询问,而不是针对全部健康询问,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
误区三:体检发现的健康异常无须告知。
这个误解确实太深了,很多保险健康询问会问到是否有体检异常,也是需要告知的。
【案例】 老王在每年例行的单位体检时检查出肺结节,在自行投保线上某重大疾病险时,该险种健康询问明确问到了是否有体检异常情况,但老王自以为体检异常无须告知,便未做告知。一年后,老王因肺癌住院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他投保前体检异常情况,故拒赔解约。
误区四:治愈的疾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单纯的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肺炎等疾病不告知也不可厚非,但如果是癌症等疾病,即使临床治愈,也会存在较高复发可能,直接对险种的承保有很大影响,如不如实告知,将来理赔时可能会有纠纷。
【案例】 张阿姨五年前因乳腺原位癌手术,术后恢复良好,投保重疾险时,营销员告诉她疾病治愈了就不用告知了,故而未告知顺利承保。两年后,张阿姨诊断乳腺癌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其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五:投保时有多种疾病,仅需告知最轻的一种即可。
少数客户在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多种疾病仅告知最轻的一种,理赔时拒保可能性就非常大。
【案例】新手妈妈小黄给刚出生的宝宝购买了线上某款医疗保险,但宝宝出生时因新生儿肺炎住院一周,同时诊断心肌炎、缺血缺氧性脑病。该款产品健康询问中明确说明急性肺炎治愈后无需告知,客户存在侥幸心理,未告知心肌炎及缺血缺氧性脑病后承保,六个月后宝宝因发育迟缓住院,出院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查到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六:告知病史仅需看病历首页即可。
很多营销员及消费者在投保时仅关注病历首页,不关注病历中的检查报告及其他描述,这样会给后期理赔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小明因急性胃炎住院,病历中彩超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结节。客户在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时仅注意到急性胃炎,未关注到病历中提及的甲状腺结节,通过智能核保选择急性胃炎顺利承保。一年后,小明因甲状腺结节手术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投保前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故而拒赔并增加特别约定:对于甲状腺癌及其转移肿瘤所引发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对于甲状腺疾病及其并发症所引发的住院医疗责任,不承担相关责任。
总之,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如今80后们已经做起了父母,开始了为人父母之道。这些年轻的父母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因此对生活的品质格外关注,对自身和家庭的保障也有超前意识,保险的意识也很强。为刚出生的宝宝买进一份保险是很多80后父母的选择。
那么,给孩子买少儿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家给出了购买少儿保险的五大原则。
原则一:先近后远,先急后缓
家长在为孩子选购儿童险,第一原则就是先针对孩子眼下最容易出现的风险来选择险种。而比较远的风险就放在以后再考虑。不需要一次性买全了。家长要明白,保险只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一次性买完了整个少儿期的险种,等孩子渐渐长大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之前过早买的一些险种其实并不适合这个阶段的需要了。
原则二:先有保障,再有储蓄
高学历的父母对教育的重视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很多家长很早就开始计划教育保险了。其实,这也是一个误区。给孩子买保险,应该先把孩子的基础保障做好,晚些再打算教育方面的保险,否则就是本末倒置。孩童的免疫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也还未成熟,所以疾病险、意外险是保证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首要保障。在这些保障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原则三:保险期限不宜过长
父母给未成年孩子购买保险最好是能把保险期限控制到孩子成年以前。因为孩子成年之后,可能因工作,家庭出现父母无法预估的情况,面对这些情况,还是由成年后的孩子自行面对解决,去选择最合适他们的险种。
原则四:适当选择保险额度
儿童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类的险种保险公司一般都规定了最高赔付额,在购买之前,父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或要求负责的保险代理人进行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原则五:豁免附加险双重保障
所谓的豁免附加险,简单说来就是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所以,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给孩子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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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支柱优先原则:要买对人。
既然我们是买保险,一定是想到万一以后的事情了,所以,为了减少我们的家庭风险,一定要一家之主先买份保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买足够的保额,这样的话,就算风险来临,对我们的家庭生活也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
二、自上而下的原则:要买对险种。
有些人买保险是因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在做保险,所以糊里糊涂就购买了一点,甚至不知道保的什么,然后就觉得够了;有些人呢是看到身边的亲戚朋友都购买了保险,为了面子也买了一点,也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就你买什么我就买什么了,更是有些人盲目地给孩子买教育金,给自己买养老金以及购买些理财产品等等,这些都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先给家人购买意外,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障,这是每个人的最基本的保障,犹如我们的社保:其次是购买大病和重疾保障,因为目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高达70%,因此我们应首要考虑,接下来再购买养老保障金和子女的教育金,最后才是理财产品。但是很多客户最先考虑的是投资理财产品,其实这种理念是错误的。
三、保费及保额原则:也就是花多少钱购买多少保额的问题。
保费就是客户每年交多少钱,保额呢就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保障。客户每年缴纳的保费应是家庭收入的10%----20%是最合理的,如果超出的话也许会对您的生活有影响,这个也就是保费原则。而保额原则的说,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购买足额的保障,这个足额的保额主要包括:目前我们所有的外债+平时的生活支出的费用+子女的教育费用(从入学到参加工作自立为止)+赡养父母的费用(直到父母百年以后),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发生不幸,能够保证我们的家人维持现状,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就算我们不在了,家人也可以每月有固定的生活费,孩子有足够的教育费,父母也能安然的颐养天年。
购买保险的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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