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领取,《0岁宝宝》-----教育保险

2020-09-29
保险教育金规划
客户资料:张先生,29岁,业务,月均收入4000元

年缴保费:4641元

客户需求:张先生:公司业务,一家的年收入8万。刚生一宝贝儿子,无房贷,希望给孩子教育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让孩子学业无忧。每年的投资不超过5000元。经过沟通,我给他的建议如下:

“鑫利”少儿教育保险计划

举例说明:

0岁女孩,月存388元,全年4641元,交费期15—20年

保障利益如下:(详见标准建议书)

一:教育金:

高中三年(15--17岁):每年领取3000元,合计9000元

大学四年(18--21岁):每年领取10000元,合计40000元

大学毕业祝贺金:21岁一次性领取2000元

二、婚嫁金:25岁一次性领取2万元

三、医疗人身保险:

1、3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后生效,4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每年10万元(分级报销)

3、意外门诊医疗费:每年3000元(100元以上80%报销)

4、意外残疾保险金:3万元

5、意外身故保险金:7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7万元

四、满期给付金:

6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18.8万元

7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26.2万元

8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36.2万

非常感谢您的点击,如有需要与我联系。我将会真诚的为您服务

扩展阅读

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回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令[2007]190号)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哪些条件?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二是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三是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培训;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

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与他人合伙创业,营业执照法人非本人时,需提供合伙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唐宫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西)二楼的6号窗口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按照现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640元;另外还有医疗补助金为失业金的10%,即64元。但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发放每月64元的医疗补助金。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怎么做?


失业保险即为职工失业的一种保险保障,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有人咨询可不可以一次性领完失业保险金,对此,小编咨询了相关保险专家,为大家介绍如何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须先由单位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的确认,然后职工自终止、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职工为非农业户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职工为农业户籍)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的申领手续。

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提供的材料。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费费率之和,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因法定情形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社保如何办理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文件,允许中断缴费人员、城镇劳动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等群体在今年6月30日前按规定补缴社保费。从今年7月1日起,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从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缴费,不再允许补缴。

允许补缴人员范围

一是中断缴费人员,指2010年底前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但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是城镇劳动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指2011年6月30日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我市城镇户籍人员(含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居民)。

2011年6月30日前具有该市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原在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后下放到乡镇的“三不变”人员);我省户籍人员在2003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当地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

户籍条件符合的未参保人员,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原“五七工”、“家属工”或者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以及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申请参保。本次补缴以“本人自愿、费用自理”为原则,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53590元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未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后将根据不同年龄发放相应的养老金,55周岁人员可领取基本养老金583.7元,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可领取937.8元。

另外,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并缴费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费至满15年,并按本人最后一个月的缴费标准以及10%的年递增率计算一次性缴费额。

补缴办法

中断缴费人员若个人自愿补缴,在今年6月30日前仍按对应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补缴总额,但补缴年度最早为1998年,并按规定计收利息。7月1日后,按《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城镇劳动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缴费。有补缴愿望和条件的,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比例(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统筹。其中,补缴最早时限不能突破1998年且到1998年1月1日前已年满16周岁,补缴期间计发养老待遇时缴费工资指数均按0.6计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

对于因种种原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欠费仍以相应年度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含利息)。凡今年6月30日前补齐欠费的,不加收滞纳金;7月1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林女士:我妈妈明年就55岁了, 她户口在台江,目前没有工作,请问可以一次性补交社保吗?

答:如果您母亲是福州市城镇非农业户籍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核登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5个工作日后到所属各区地税机关缴费窗口)申报缴费事项。到达55周岁时再申请顺延缴纳社会保险至69周岁,届时办结退休手续后即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如果您想咨询60周岁时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可到当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

社保一次性补缴可以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最低缴纳15年才能享受养老待遇。但是,退休时社保没能交够15年的情形并不少见。在某些城市,比如南京、上海市可以社保一次性补缴,但是在很多城市这却是不允许的。

南京:退休时社保期限不足可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退休时,社保交费年限不足规定的15年,这一类人群如何办理正常退休?今天上午,在南京市人社局“向人民汇报”现场,南京市人社局局长朱志宏透露,这类人群可继续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朱志宏表示,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缴费满15年。如到退休年龄缴费还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延期缴费,如果再延期5年达不到15年的,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解决办理正常退休。

上海:要求社保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费用

上海市社保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无锡:社保未缴足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

毛女士:我是1963年4月生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已经满50周岁,但社保是从2008年才开始自己缴的,到现在还不满15年。请问剩余的社保怎么补缴,能一次性补缴吗?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剩余的社保金不能一次补缴完。根据毛女士提供的信息,她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身份按月缴费至55周岁,到55周岁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这样之后毛女士就可以缴满15年了。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具体有关社保查询、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到广瑞路2号市社保中心咨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8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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