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其报销比例要高于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非基本药物,并根据医保报销等政策动态调整。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作出规定。
《方案》提出,引导基层转变用药习惯,鼓励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省增补药品的使用管理,维护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用药中的主体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要达到80%以上。制定全市基本药物中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规范,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村卫生室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对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绩效考核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足额补偿。行业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
那么什么是基本药物呢?通俗易懂的来解释,就是指预防和治疗常见病所必需的药物,包含了防治多种疾病必须的数百种药物,比如,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最基本的降压药等。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将给市民基本用药带来极大的优惠便利。
中国医改自1985年正式开始,到今年已经经过了30个年头。在这30年里,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进行修改,也取得了不少成就,受保障的人群也越来越广。医疗保障是民众最关注的焦点之一,医疗部门跟民众的接触也就最多。多年来,宜城市人社医保局坚持倾听百姓诉求,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医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改善民生,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医疗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健康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群众得到医疗保险的实惠。
二、适时调整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改善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改善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是我们调整、完善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实现这一目标,使基金“取之于民,惠及于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近年来,宜城人社局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多次适时调整有关政策,促进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科学制订服务协议,强化协议管理,细化协议内容,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严格基金支付程序,完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办法,保证基金合理使用。
通过多年以来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完善相关医疗制度,宜城市给当地民众带来了较多的实惠,并通过将相应的医疗报销过程进行简化,大力宣传医保保障制度,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更加了解相关医保政策。一切都以民众为中心,以降低参保民众的经济负担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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