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增个人负担基数费率未定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为4%,但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8%+2%”(企业+个人),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就要把企业部分也缴了,也就是说要缴10%。如果明年跟职工医保合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会不会提高到10%?在连续几天的采访中,记者采访的灵活就业人员都表示,他们都是打散工,甚至是下岗没有工作的,目前每个月至少要花700多元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已经吃不消,如果缴费费率提高到10%,就不打算再参保了。
“设计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当时的考虑,这类群体的收入不高,所以缴费不高,但待遇就只负责住院医保。但因为后来出台的《社保法》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都没有提到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所以,灵活就业人员会跟职工医保合并。”昨日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说。
根据医保处数字,截至目前,全市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约25万人,而参照灵活就业医保参保的农民工还有约40万人,明年制度调整,这65万人都会受到影响。
对此,上述医保处负责人表示,会考虑到制度的平稳过渡,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纳入职工医保的原则是“不增加个人负担”。
这句话大有玄机。记者了解到,医保费缴费多少由缴费基数和费率决定,如果要保持个人负担不变,只能从这两方面下工夫。广州市职工医保试行条例中有规定,缴费基数下限是“上年度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缴费基数也按照60%算,那么跟目前缴费水平差不多。
将有个人账户门诊待遇提高
医保处负责人透露,合并的另一个原则是“待遇向职工医保靠拢”。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会提高。一方面,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每个月不会划拨钱,如果跟职工医保靠拢,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也将有个人账户。
另一方面,门诊待遇也会提高,因为目前灵活就业人员门诊虽然也有300元/人·月的统筹金,但医院的支付比例(报销比例)是比职工医保要低10%,例如在社区医院职工医保的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5%,而灵活就业人员则为65%。
缴费
广州市职工医保试行条例中规定缴费基数下限是“上年度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缴费基数也按照60%算,跟目前缴费水平差不多。
提醒:
目前还有打“私人工”的打工仔不清楚调整的事,如果错过了年底参保的“时机”怎么办?对此医保负责人呼吁打工者互相知照。如果发现企业不参保,可以搜集证据投诉,通过劳动仲裁追讨社保费,能证明是年底前确定劳动关系的还可向企业追讨延长了5年的缴费损失。
待遇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没有个人账户,跟职工医保靠拢后将有个人账户,门诊待遇会提高,目前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有300元/人·月的统筹金,但医院的支付比例比职工医保要低10%。
未来: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将来医保制度会逐步统一、简单化。从《条例》的设计上看,将来医保制度就只会剩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现行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也要合并。
已参保人员可选续保或停保
连日来,多位市民向记者咨询——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没有了,原来已经参保的人怎么办?是否需要重新登记?
对此,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昨日表示,原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继续参保还是停保,“我们会给一个时限,让参保人选择是停保还是继续参保。”至于是否需要重新登记、要什么资料登记,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考虑到登记等手续和指引,但“一切都会从方便参保人角度出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是必须参加职工医保的,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并入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也要强制参保?对此,上述负责人就表示,按照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硬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但具体规定还有待《实施办法》出台后才能明确。据悉,《实施办法》虽已草拟,但还有待征求各部门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
为贯彻国家《社会保险法》,上海调整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户籍,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本市户籍居民外来配偶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30%和14%。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实行按月缴费,符合条件后,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待遇。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具体问题,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凡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通知》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另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也可参照《通知》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由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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