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4月起,北京农民工参保按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即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和每月3元缴纳。届时,农民工缴费人员类别将调整为“农村劳动力”。
根据《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民工按照1%比例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2012年4月起统一执行城镇职工缴费标准。市社保中心将把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中农民工的缴费人员类别调整为“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和每月3元缴纳。
对于外埠农民工,用人单位完成信息变更后,需向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提交农民工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等信息,满足制卡信息采集要求。审验合格后,社保经(代)办机构为用人单位打印《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2012年,北京调整的农民工社保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医保待遇上
调整前,农民工只能享受“大病医保”,不享受门诊报销,只能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仅保障打工期间,退休后则不纳入保障范围;
调整之后,农民工不仅可以享有大病医保,也可享受门诊报销,可选定4家定点机构,办理社保卡,持卡就医时可实时结算。同时职工医保会为其办理个人账户,用于缴费积累,并计算缴费年限,在异地就业时,可按相关政策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二、缴费办法上
调整前,北京市农民工医保由用人单位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为农民工纳医疗保险;调整之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
三、处罚力度上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须申报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并依此标准按新政策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瞒报和漏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社保缴费工资的,将按照《关于申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规定,从4月起统一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昨天下午15点,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和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提高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健全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工作的有关情况。
访谈中,有网友询问: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如果可以,该到哪里领?如果单位不给上失业保险,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
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介绍,关于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保险,但是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略有一点区别,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其他职工是个人也要缴他本人工资的1%,但农民工不用缴,这是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了的话,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该得到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所以在参保缴费的费率上有差异;在享受的方式上农民工可以一次性领取,这是因为考虑到他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他也符合申领的条件的话,他应该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近年来,浙江省安吉县城市化建设发展很快。与此同时,伴随着城镇格局调整,城镇建设规模扩展,近郊乡村并入中心城镇,大批农村劳动力失去土地,成为非农户口加入产业工人队伍,于是出现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为了统筹解决城镇劳动力和农民就业问题,浙江省在全省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安吉县是第二批城乡统筹试点县。
安吉县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劳动法》和相关劳动保障法规条例,积极开展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就是其中一个方面。截至五月底,全县应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620多家,现已参保1258家,参保率达到77.7%,值得一提的是,在949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有630家,占参保单位总数的66.39%;全县参加失业保险总数达到26664人,12000多名是农民合同工,占全部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45%。在949家参保企业中,56%的参保单位农民合同工人数超过城镇职工,成为失业保险主力军。
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失业保险队伍,提升了农民工在失业保险的比重。例如:安吉恒林家具有限公司参加失业保险214人,农民工有203人,占参保人员总数的95%。安吉县万荣竹制品业有限公司参加失业保险人员254人,其中农民合同工248人,更是高达98%。毋庸置疑,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农民工失业保险仍有不少问题,有待我们去探索,去寻求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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