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定期寿险A
保险责任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及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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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投保年龄:1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限:可选择10年、15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交费期限:5年或同保险期限
产品特色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高残。
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提高全面保障程度。
案例设计罗征30岁,结婚时贷款39万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A款,选择20年的保险期限,缴费期20年。每年交保费1250元,平均每月交104元。
保费支出:20年累计交保费25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给付51250元。
提示: 市面上的保险种类比较繁杂,在购买保险之前可以向专业保险经纪人咨询,网有100多名寿险客服24小时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人保寿险精心优选定期寿险 保障内容: *最高可选150万的重疾癌症保障*身故立刻给付50万元的保险金 *六等费率,价格更便宜 最低每月花费:50元 合众定期重大疾病 保障内容: *最高可选30万的重疾癌症保障*身故立刻给付30万元的保险金 *全残豁免,保障更安心 最低每月花费:20元网更多热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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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缓解家人痛苦,爱心得以延续,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给您雪中送炭,助您走出人生逆境,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备 注
产品特色定期保障,期限灵活
回归保险真谛,高额赔付安心
自由搭配,构造完美保障组合
免核保转换权益,延续爱心
案例设计35周岁的王先是一家公司副总,同时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事业如日中天的他想在全力打拼的同时,能给家人一份安心的保障。经过慎重考虑,王先生决定在已购主险的基础上再附加10万的附加定期寿险,保至自己65周岁,年交附加险保险费750元,在保险期间,王先生获有以下保障:
1、拥有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至65周岁
2、拥有10万元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至65周岁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B)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备 注
产品特色 1.岁满型设计,可根据客户自身对不同年龄的风险判断做出选择。
2.保费低廉,可使被保险人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多的保障额度。
3.基本不含储蓄与投资因素,有效回避利率变动及低预定利率的不利因素。
4.在青壮年最具生命价值的时期,定期寿险可以作为其他寿险产品的补充,缴付同样的保费可以获得比终身寿险及两全险等寿险产品高出多倍的保障,改善因财力不足导致保障程度的不足的状况。
5.保险责任中除身故责任外,还包含了高残责任,相当于扩大了保险责任。
6.交费期限灵活多样,保险期间自50—70岁中间有五档可供选择,除趸缴外缴费期有10、15、20、30年,交费期延长可有效降低年交保费。
案例设计 张女士,25岁,结婚时与丈夫贷款39万元购房,贷款需3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每月家中的主要支出,并需要二人共同负担。为了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幸时都不会发生债务危机,她在为丈夫投保的同时,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B款,选择30年交费,每年交保费800元,平均每月交67元。
保费支出:30年累计交保费24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可得保险金给付5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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