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规定事故私了 费率不上浮

2020-09-03
财险保险规划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由于交强险是我国规定的强制性汽车保险,所以每一次与交强险相关的政策都会受到广大车主的关注。8月1日起,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将不再上浮。这是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和市保监局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出台两年后推出的新举措。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介绍,保险公司两年来共理赔司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或路外事故(停车场等事故)达到387.6万件,共赔付58亿元。北京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规定,自8月1日起,按照《办法》要求,凡经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记为交强险保费上浮因素,涉及的机动车辆次年续保交强险,保费不作浮动,以鼓励事故双方尽快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

但是如经交警处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浮动。根据中国保监会2007年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交强险保费应上浮10%。

交管局和保监局规定,今后,如果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事故,在《协议书》中增加全责方授权保险公司直接为无责方办理理赔的内容,无责方向全责方保险公司出具《协议书》后可以直接办理理赔手续,以解决全责方因没时间等原因无法履行理赔义务,使无责方不能及时得到赔偿的问题。

“目前我们已经做好了相关计划。”刘跃林说道。他解释道,如果车主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商业车险也将打折,以此类推,如果司机5年没有出险,商业险拟最低打折到3折。今后,保险费率浮动不仅与事故挂钩,还将与理赔金额和违章率挂钩。

延伸阅读

北京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应如何计费?


酒后驾驶一直是一个令社会头疼的问题,即使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应措施来制止后驾驶,但是始终无法杜绝这一现象,最近,北京市政府又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强力度制止酒驾,就是将北京交强险费率与酒驾直接挂钩,很多人就会问了,北京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应如何计费呢?

北京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北京车辆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办法的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按规定,2010年3月1日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纳入交强险费率浮动。

众所周知,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购买的保险,是给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提供基本保障,保额相对较低,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每一辆汽车只能投保一份交强险。所以,北京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之后,无疑会对经常酒驾的朋友造成巨大的影响。

北京车辆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后,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其中,按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标准,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 60%。

以一辆五座的私家轿车作为例子,若何先生是车主,他投保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如果他在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根据相关的标准,在何先生的交强保险费中的“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该费率浮动比率在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事故时会相应减少,反则增加);在2010年3月1日(实施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后,何先生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那么,在何先生的交强保险费中的“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1×15%+1×30%=45%。则何先生在上一年度最终应交纳保费为950 ×(1+0%+45%)= 1377.5元。

同样是何先生的轿车,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上一保险年度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则“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2×15%+2×30%=90%,但因为按制度规定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所以“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60%。则何先生在上一年度最终应交纳保费为950×(1+0%+60%)=1520元。

北京车辆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这一规定的出台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各位车主也应尽量避免酒驾,为爱车的安全、自身和家庭的幸福着想。

小贴士:北京交强险在哪交?

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人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二)其他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三)个人购置的新车辆,纳税人应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公司名称服务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9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29、6653228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85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2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5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90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6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69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2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86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0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105667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6116666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9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105535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6995566、51660733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58515000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51336611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4008195598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8667788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8280018

交强险条例讲解,为你解读交强险规定


孙先生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为爱车续保交强险,把钱缴清以后,发现保费比上年涨了10%,而前段时间帮妻子的车子缴交强险的时候,她的保费倒是降了10%。他们俩都是6座马自达,相隔才几个星期,为什么保费差距那么大呢?是不是因为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一样?有没有办法投得经济实惠的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法律强制规定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险种,同时,也是经保监会审批实行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全国统一的险种,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价格都一样。中国平安交强险保费的利率也不会例外。

那么孙先生保费的上涨和他妻子保费的下降又是怎么回事?原来孙先生在上年10月份的时候醉酒驾驶被交警截停罚款,在交强险系统中留下了违章驾驶的记录,因此,保费上浮10%;而其妻子因为上年一直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获得保费下浮10%的优惠。

同时,孙先生获知,虽然同一型号车辆的首年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基础费率,但是来年的交强险保费与被保险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章行为、交通事故记录进行“双挂钩”浮动。以家庭自用的6座车为例,首年投保交强险的全国统一价是950元,第一年没出险,来年交强险的保费在950元的基础上下浮10%;第二年也不出险,保费下浮20%;第三年还是不出险,保费下浮30%;车辆持续安全驾驶不出险,保费会一直下浮到规定的最低价。反之,车辆经常违章肇事,其交强险保费就会大幅度上浮。

同样是家庭自用的6座车,只要有一个保单年度出现一次有责任但不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不管以前交强险保费下浮到什么程度,来年的保费都会立马恢复到950元;如果出现两次有责任不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如果涉及伤亡事故,保费的上浮则达30%。酒驾这一违法行为的交强险保费上浮的幅度是最大的。酒后驾车一次保费在10%-15%之间上浮,醉酒驾驶一次保费的上浮控制在20%-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根据新交强险相关规定,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旧交强险赔偿限额分别为5万元、8000元和2000元。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旧交强险赔偿限额分别为1万元、1600元和400元。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最终确定为限额100元。交强险实行“无责赔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原第七十六条所明确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责方被保险人要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正因为如此,才产生了“别人撞了我,我没责任反而要赔400元”以及修理厂撺掇车主或保险公司员工骗赔等不合理现象。有的专家指出,在国外,交强险基本就是保障生命,不保障财产的。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作出修改,规定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作出较大幅度下调,从原来的400元降至100元。

目前,中保协正组织各保险公司及时修订《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00元以下的物损交通事故无须报警,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一方或双方物损在2000元以上、总计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及时报警。另外,各保险公司现行的交强险保险单最迟可沿用至2008年3月31日,但应注明按照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承担保险责任。

关于交通强制保险制度,专家表示,现行交通强制保险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精神,全国人大应当进行监督,对交通强制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使其符合立法精神。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应当区分是否有过错,更不应当按不同伤害程度分项设定赔偿限额,应当在总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不考虑过错问题进行赔付,并且要提高赔偿责任限额。

发达国家一般通过交通强制保险基本上就把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解决了。目前我国实施的交强险,从名称到责任限额,都没有体现立法的原意。

强制保险仅应适用于人身损害,不适用于财产损害。这样既体现对弱者的人文关怀,又可以减少强制保险的理赔负担和运行成本,降低交强险的保费标准以及提高赔付水平。

重庆开出因酒驾上浮交强险第一单


日前,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开出了重庆市机动车交强险酒驾上浮第一单。根据投保车辆发生的酒驾行为,该车辆交强险费率上浮15%,将多缴保费169.5元。

从2011年2月1日起,重庆正式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驶将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最高上浮幅度可达60%。这意味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被开出交强险酒驾上浮第一单的投保车辆属于重庆一家公司,本已连续3年未出现交通事故,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有关规定,一方面,该车辆可享受3年无交通事故费率下浮30%的优惠,另一方面,由于该车辆驾驶员发生酒驾行为,投保车辆在享受下浮优惠后,又要上浮15%计算保费,导致其应多缴保费169.5元。

重庆保监局表示,这张保单将警示更多的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减少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章行为。

除了酒驾之外,交强险的费率还与什么有关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小知识: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北京交强险在哪交?价格是多少?


交强险是一种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除车主、车辆之外的第三者进行赔偿的险种,作为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障,交强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国家强制车主投保就意味着车主如果想驾驶车辆行驶的话,就必须首先要购买交强险,如果车主抱有侥幸心理,在没有缴纳交强险的情况下就贸然上道的话,一旦被交通部门发现,将处以双倍的罚款。那么车主既然要投保的话,北京交强险的价格是多少呢?在哪里可以缴纳呢?这一系列的问题就是需要车主去了解的了。

北京交强险的价格是多少

北京市交强险的价格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根据交强险费率而定的。车辆首次投保交强险,则根据车辆自身情况、使用用途等方面确定所需缴纳的交强险费率是多少,再进一步计算得出交强险价格。而交强险自第二年(含)之后,车辆交强险费率便与上一年的违章与理赔情况相挂钩了。

新的交强险条例指出北京市交强险费率要采用浮动政策,即车主如果没有任何的违章理赔记录,则在下一年购买时,交强险费率将会有所下调,直至最低标准。反之,费率将会上调,并且违章事故越多、越严重,费率提高的幅度就越大,不过,如果在事故中并不是车主的责任,那么费率是不会浮动的。当然,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费率不浮动的情况,例如丢失车辆被追回后,丢失期间发生的违章不影响费率的浮动等。

北京交强险在哪交

交强险是强制性责任保险,每位在北京上牌的车主都必须购买北京交强险。车主可以到保监会核准的20余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业务。

面对首都这么多家保险公司,到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是北京车主必须作出的选择。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网点多少、资金实力、承保数量等各方面的差异,会产生交强险在承保、理赔服务方面的差异。我们推荐北京车主选择理赔网点多,服务更优质的保险公司投保。

北京交强险折扣如何才能享有


随着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强险的重要性也被再一次的显著位置,同时国家交通部相应的配套措施也在随即确立。对于国家对车主购买交强险的强制性要求,不仅可以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问题,同时也保障了被保险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车主可以无忧无虑的开车上路。

浩浩是北京一位新车车主,由于是第一次买车,浩浩对于汽车怎么可以享受交强险折扣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随着车辆的增多,各种交通事故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根据不少车主们的经验,交强险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作为新车主,在了解交强险折扣情况以前,有必要对交强险进行简单的了解,这样一旦出现事故后,才知道如何申请交强险的理赔。

按照有关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与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因此,交强险不仅有利于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与医疗救治,还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根据最新规定,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型汽车第一年的交强险基础保费为950元,从第二年开始,车主在上一年中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可影响到交强险折扣,体现了我国交强险的“奖优罚劣”原则。

具体地说,如果车主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话,在第二年进行交强险投保时可享受下浮10%的费率优惠;如果车主连续两年未发生有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话,则可享受下浮20%的费率优惠。

再比如,公安部、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了解到了这些,浩浩就明白了,要想享受的交强险的优惠,首先要做的就是好好开车,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北京交强险理赔需要哪些手续


小王是北京一位车主,在最近的一次行车过程中,小王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由交强险来进行理赔,可由于小王从前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所以小王对于北京交强险交强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并不是很了解。北京交强险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怎样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其实很简单,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北京交强险理赔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2、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3、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事实上保险理赔查询。

不贴交强险标志将被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随着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强险的重要性也被再一次的显著位置,同时国家交通部相应的配套措施也在随即确立。对于国家对车主购买交强险的强制性要求,不仅可以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问题,同时也保障了被保险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车主可以无忧无虑的开车上路。

现实生活中,不少车主买了交强险,但却没及时粘贴保险标志。今后,无论是未粘贴标志还是未投保交强险都得注意了,因为有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开展对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的集中检查力度。

对机动车实施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粘贴强制保险标志。

那么,不贴交强险标志会有何处罚呢?

据介绍,不同的情况将处以不同的罚款,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交强险标志丢失怎么办呢?

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另外要提醒您的是,补办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和身份证。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4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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