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完善公积金信用库

2020-08-31
住房保险规划

从12月4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完善公积金信用库,将把累计6个月有还款能力而没有还款的借款人将列入不良信用库,今后将不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12月3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今年以来,央行5次上调房贷利率,使商业贷款标准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差拉大到2.88%,许多商业贷款买房的人现在想转为公积金贷款。近2个月来,该中心指定的代办机构乌鲁木齐创能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给他们提供的有些借款人(贷款人)资料存在一次或者二次逾期还贷现象。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经过核实,有些借款人有还款能力而拖欠不还。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对于已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有还款能力恶意拖欠不还、累计逾期6个月还款或者经住房公积金多次催缴不还款的,将记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不良信用库。”该负责人表示,一旦记入不良信用库,借款人今后将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公积金贷款有关数据(还款记录、按月缴存信息等)如果纳入征信系统将会影响借款人今后在其他方面借款信誉。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已开始对逾期还款者催缴还款了。主要采用电话联系、发催还通知书、面谈等措施加大贷款催收力度,降低贷款逾期率。同时对对经常、连续逾期的借款人,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贷款还款情况,预防贷款风险。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完善公积金信用库,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在该市交通较为方便的西山绿岛家苑小区专门划拨土地启动城市廉租房建设。日前,首批廉租房工程正式动工。

为稳步推进廉租房建设,乌鲁木齐自今年10月份开始,对全市人均收入200元(含2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普查和建档。经初步统计,目前该市低收入家庭约有6000户,这些低收入家庭将全部纳入城市廉租房保障范围。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完善公积金信用库,据悉,从2007年开始,乌鲁木齐市政府将有计划、分步骤地启动廉租房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尽早实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bx010.coM

另外,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提醒市民,2008年1月1日将实行新的利率(5年以下4.77%,5年以上5.22%),请到银行查看自己明年月还款额度是多少,已防造成逾期还贷的情况。

延伸阅读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内容


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是一项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个人住房基金,由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全部进入职工个人帐户,归职工个人所有。那么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内容有哪些呢?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采用按月缴的方式,由缴存单位每月将个人缴存额连同单位缴存额,一并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缴存银行公积金专户上。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业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次开户与核定

(二)、汇缴与变更缴存

(三)、补缴

(四)、支取、销户及转移

(五)、年度核定

(六)、结息

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首次开户与核定

1、开户

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帐户与职工个人帐户。开户时,缴存单位应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或上年末月工资总额,填制《公积金汇缴清册》,上报公积金中心。开户完毕后,公积金中心应返还单位及职工个人基数对帐单,确定单位公积金帐号及职工个人帐号。

2、核定

根据《汇缴清册》上的职工工资总额及单位及个人缴存比率,计算每名职工的月缴存额(包括单位月缴额及个人月缴额)。此项工作由公积金中心完成后,打印单位及个人基数对帐单,作为单位办理首月汇缴的依据。如果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则应注意计算职工月缴存额精度上保持绝对一致,否则,将会引起帐务的差错。

每位职工的月缴存额核定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随工资总额的增减而变化,即缴存额一经核定,一年不变。

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汇缴与变更缴存

单位办理完首次开户及核定手续后,依据核定的人数、金额办理首月缴款手续。在以后各月的汇缴中,如有人员增减变动,应在变动当月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增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新增开户

指以前从未建立公积金现在开始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未建立公积金的单位调入的职工、由外省市调入的职工等。

2、转入开户

指从其它已建公积金单位调入本单位缴存的职工。

3、启封

指本单位已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因故停缴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缴存。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减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销户

指因离退休、调往外省市、出国定居、死亡、开除等原因需完全停缴公积金,撤消个人帐户的职工。

(2)转出

指调往其它单位工作,公积金转由调入单位汇缴的职工。

(3)封存

指因停薪留职、离岗等原因需暂时停缴公积金的职工。

三、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补缴

单位全体或个别职工以前年度或月份如有欠缴公积金的情况,需做补缴处理。补缴时,缴存单位应填制《公积金补缴清册》,列明需补缴职工姓名、个人帐号、补缴起止月份及补缴额等,报送公积金中心。

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取、销户及转移

1、支取

指职工因购建、大修理住房而申请支用本人公积金帐户余额中的公积金上年结转部分。缴存单位应根据职工本人申请填写制《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款手续。

2、销户

指职工离退休、出国定居、调往外省市、被开除、死亡时由本人或其继承人申请提出取本人帐户全部余额及利息。缴存单位应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填制《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销户及支款手续。

3、转移

指职工因调往本市其它单位工作,申请将其在调出单位已缴存的帐户余额全部转移到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应根据职工调入单位的情况,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款项转移手续。

五、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基数核定

公积金的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至下年6月,在新年度开始之前,缴存单位应整理出上一公历年度每名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或上年末工资总额,填制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不含封存人员)年度的《公积金汇缴清册》及《汇缴清册汇总表》,上报公积金中心,办理职工新年度月缴存额的核定手续,核定的程序及方法与首次核定基本相同。

六、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结息

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法定结息日。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最好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单位般),这样能够大大减轻工作量,并可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也可以随时管理、查询本单位的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住房公积金


怎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二)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三)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四)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住房公积金,省直住房公积金查询


省直住房公积金查询

省直住房公积金是各省为贯彻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而设立的,是隶属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下属独立的事业机构。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能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与收回;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

各省直住房公积金查询可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详细查询。

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住房公积金


怎么查询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很明显。近来,乌鲁木齐市民来电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现在小编给大家总结了有关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汇总。

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0%;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即:1-5年(含5年)年利率:4.40%;5年以上年利率:4.95%;

(三)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前发放的贷款,于下一年度1月1日执行新的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三)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和评估价值两者中低值的70%;房屋修建年限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和评估价值两者中低值的60%;房屋修建年限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工程预算造价总价的60%。

(五)购买房改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修建年限在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三、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五年,但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二)贷款金额在1—5万,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5—1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15年。

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一)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预算总价的40%。

(二)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五、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预留额度规定

(一)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要留足六个月缴存额。

(二)借款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后,账户内余额未达到申请贷款要求的,应将超额提取部分补缴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效办理时限

(一)购买异地、本地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二)购买异地、本地二手房以及拍卖类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确权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三)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统建房),以《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四)购买单位房改房以《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时间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五)建造自住住房的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六)翻建自住住房的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七)大修自住住房的以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公证事项

(一)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异地商品房业务,能够提供购买地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明或可以在借款人购房所在地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交易备案信息的,中心各贷款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对查询结果签字确认后,可以不再要求对异地《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公证事项。

(二)如借款人无法向中心提供异地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明或中心未能核实购房所在地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的,则需要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对异地《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1、购买异地商品房。公证处应对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售房账户证明印鉴真实性做出公证;

2、借款职工出具《律师见证函》手续。落款处除律师事务所公章以外还应有两名以上律师手写体签名,并附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职业资格证及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方式

(一)购买商品房的贷款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商售房专用账户内。

(二)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在银行设立的借记卡内。

(三)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账户。

(四)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统建房贷款资金转入建房单位售房专用账户。

九、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的规定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以上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汇总,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有关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的信息,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间安排

2014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7月31日结束。

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至1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6%,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1887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5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26元。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2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

六、完善缴存单位基本信息

各缴存单位须在新基数申报前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对单位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如未按时完成,会对单位正常缴存、职工提取使用、职工申请贷款造成影响。

七、基数调整业务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在建设银行的

1、各缴存单位到分中心、管理部前台拷取单位基础数据;

2、单位调整后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进行审核;

3、各分中心、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单位持《基数调整审批单》前往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确认基数调整数据(此步骤仅限于住房公积金开户行为建设银行的单位)。

(二)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的

1、各缴存单位到分中心、管理部前台拷取单位基础数据;

2、单位调整后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进行审核确认。

以上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查询住房公积金


去哪里查询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介绍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

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

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本市房产抵押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②贷款审批。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

③办理抵押及收押手续。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④贷款发放。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担保公司担保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

②贷款审批。中心接到担保公司报审资料,通过“三级审核”后将“两单一表”交予担保公司,并在《抵押合同》加盖贷款业务章,贷款承办银行在《借款合同》加盖银行贷款印鉴。

③办理抵押。担保公司持以上手续办理完毕《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到中心办理贷款发放。

④发放贷款。中心贷款经办人员核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内容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印鉴,并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交予借款人前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三、房产按揭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由借款人将贷款初审资料送至房产公司。

②贷款审批。房产公司在初审资料上加盖公司印鉴后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审批。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交予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③办理抵押,交纳保证金。房产公司持以上手续完成房产抵押和缴纳保证金手续,并将贷款相关资料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贷款经办人员核对抵押手续以及保证金明细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业务章。

④发放贷款。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后,前往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四、抵押物置换

①申请置换。借款人携带申请抵押置换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前往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填写《抵押物置换申请表》申请抵押物置换。

②抵押物评估。贷款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由评估公司传递至中心贷款经办部门。

③签订《抵押合同》。贷款经办人员开具《抵押通知单》,并在《借款合同》复印件(第13页)甲方盖章处加盖贷款合同专用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抵押物置换手续”内容后交借款人。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再返回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④办理他项权证,开具收押通知单。《抵押合同》签订完成后,借款人持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再返回中心收押部门开具《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⑤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具《抵押物置换回复函》,再返回中心贷款经办部门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

⑥办理房产解押。借款人持《解押通知单》到中心收押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原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二套房首付不变


就在乌鲁木齐各大商业银行开始提高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之际,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民如果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款比例仍为30%。

10月9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所以乌鲁木齐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没有变化,仍执行2006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借款人的首付标准,即购买新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为20%,购买二手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为30%,自建或大修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为40%。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表示,根据乌市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款买两套房子的问题。如果是购买第一套房选择商贷,购买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据了解,央行、银监会于9月27日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以前,乌鲁木齐市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同业务时要在几个窗口间来回跑。如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天山区管理部、水区管理部都实现了“综合柜员制”,优化了办事流程。

9月2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借鉴自治区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成功运行“综合柜员制”的经验,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天山区及水区管理部正式实行了“综合柜员制”。

“综合柜员制”打破了按业务性质分设柜台、服务窗口和配备人员的常规做法,任何一个柜员窗口均可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印章生效,一次集中办结”的“综合柜员制”可减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时间,同时,也不必再为办理不同的业务在窗口间奔走、往返。

今年年底之前,乌鲁木齐所有具备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都将逐步推行综合柜员制度。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截止到今年8月底,乌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5193个,缴存职工55.1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到236.61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了90%。向7.37万户家庭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96.26亿元。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3975.html

上一篇: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下一篇:车主了解交强险内容 利于维权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