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 助力晚年养老

2020-08-20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晚年养老的工具必不可少,国寿“松鹤颐年”满足了当前市场状况下消费者的理财需求,同时为退休几十年的养老生活品质进行了提早规划,因此一经推出即受到市场热捧。

国寿松鹤险种特色: 终身养老,终身分红,领取年龄选择多,投保范围广泛投保范围: 出生28天至65周岁保险期间: 投保后至终身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从设定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2.被保险人每年享受中国人寿分红领取到终身。3.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领取所有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两者取大值)缴费方式:5年、10年、20年三种年金领取年龄:50岁、55岁、60岁、65岁、70岁任选

举例:王先生,男,30岁,投保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年缴费期,每年缴费5万元,共计累计缴费50万元,60岁领取养老年金。享受利益如下:1.60岁起每年领取26840元,如在公司累积到80岁,年金总值达77万元;可设定按月领取;2.每年领取红利,如在公司累积到90岁,共有中等红利金166万元;3.享有80%保单贷款功能4.身故保险金

“松鹤颐年”是一款长期期交产品,交费期间分为5年、10年、20年交,由于具有长期稳定的投入,领取期限也由“福禄满堂”的84周岁延长至终身,可以为客户提供充分的长寿生存保障。

同时“松鹤颐年”类似于“福禄满堂”产品,在年金领取期内具备分红、退保、借款和生存给付累积生息功能,且年金可进行月领。可以说这是一款集养老保障、理财规划、高额保障为一体的全新多功能养老年金产品。

据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老百姓已经意识到目前的社保替代率较低,已不能满足未来20——30年后的养老需求;此外我国人口结构的改变也让人们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缺乏信心。同时,储蓄养老这种方式也不能有效抵御通胀,如果想要享受有尊严的养老生活,有必要将商业养老作为补充。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在“松鹤养老”基础之上的升级产品,升级后的产品推出了“个人期缴整取,国寿终身为您养老”的概念,以此唱响国寿“蓝海共同养老计划”,通过个人缴一部分,国寿给您缴一部分,共同为您“建立第二份社保”。“终身领取”是“松鹤颐年”最大的亮点,这样可以为客户提供充分的长寿生存保障。开始领取年龄可选择50、55、60、65或70岁,领取方式可选择年领、月领两种,不论何时领取,保证可以领取到终身,使客户晚年生活无忧。而交费期间也分5年、10年、20年交三种,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此外,“松鹤颐年”在年金领取期内具备分红、退保、借款和生存给付累积生息功能,可以说这是一款集养老保障、理财规划、高额保障为一体的全新多功能养老年金产品。

家住西安市高新区的张先生11月在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为自己购买了“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了年交5万,十年交费,合同约定60岁开始领取年金,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每月可领取2254元。直至终身。合同期满还可以一次性领取所缴保费50万元。张先生对记者说,由于市场低迷,股市中的资金早已撤出,之所以购买这份保险主要是看中了这款保险可以终身领取,这样退休后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收入,确保老年生活无忧。而且自己以前买的养老保险都是不带分红的,“松鹤颐年”还可以每年享受分红,在年金领取期继续享有保单红利,此外“松鹤颐年”还提供了终身的身故保障,最后一次性退还的50万本金也可以留给自己的儿子,兼顾“利己”和“利他”,可以说是一举多得,为自己的一生做出完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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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的特点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年金: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按规定给付年金年领养老年金=基本保险金额×5%,

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为什么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身故保障: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若合同满期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祝寿金。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介绍


随着中国老年化的不断加大,养老成为我们很多家庭所面临的问题,面对高额的物价和昂贵的医药费,普通的养老保险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现在老年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养老年金保险成为很多老年人的心宠,以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为例,我们来卡看看到底是哪个方面让我们老年朋友关注起来了呢?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特色:现金价值高。这是一款养老产品,在前期没有返还年金的概念,所以本产品的现金价值比较高,一般客户缴费期满即可返本;分红收益高。现金价值高,水涨船高,红利收益可观;本产品的领取方式多样,16种方式灵活领取,越领越多,越老越值钱,并且年金开始领取后,无论什么情况都至少保证领取20年,固定收益丰厚,翻倍还本,高枕无忧。一份投入多重养老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两倍收益保证领取客户从60岁年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0260元直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0年共计领取205200元,是所交保费的2.05倍;若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累积生息财源滚滚若客户不选择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那么可获得养老年金累积生息和红利累积生息。专家理财坐享红利中国人寿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让您省时、省力获得稳定回报福禄满堂“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红利事项: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了解了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相关介绍,我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险,为我们的养老生活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介绍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加速,年金保险越来越受关注,年金保险产品的创新步伐也在加快。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作为市场一大热销保险,有什么优势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所属险种:商业养老保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险限期: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10年交、20年交。中国人寿产品特色:养老年金,精彩依旧 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 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 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年金开始领取日: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二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领取年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最近有人咨询国寿鸿寿年金怎么样?小编了解到这是一款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产品,那么,这个产品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呢?

近期,国内首款即交即领的保险产品———中国人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它打破了传统,避免了年金产品返还期长、占用资金长的弊端,确实是推陈出新的产品。

对一个过着幸福晚年生活的老年人而言,除了吃穿和交通等日常费用外,每年的医药费、检查费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晚年幸福生活的关键。

该产品是一种为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还可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投保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约定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交费期间为10年,保险金额为5万元,年交保费为6550元。

李先生共缴保费6550元×10年=65,500元;李先生共获得养老金为2500元×20年+10万元=150,000元。李先生的投入与产出比例(150,000元-65,500)/65,500=129%,李先生可以获得50年的10万元身故保障。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自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5%给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单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额两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投保示例

周先生:30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42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周先生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4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0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40万元,合同终止。

田小姐:16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50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田小姐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6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5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60万元。

基本保障: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满期保险金及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险金,您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养老保险准备起来!都会延年终身年金助力养老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养老年金保险,着力于根据客户的不同养老需求灵活定制贴心的养老方案,可终身领取年金,还有分红增加收益,让客户安享金色晚年。

一款好的养老金应该具备什么特点呢?

1、终身伴随——不论活多久,永远都有钱可以领!

2、定时发放——这个月花完了,下个月还可以领!

3、该领时领——每个人的家庭财务不同,退休规划也不同!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养老年金保险,可以自己定退休年龄,自己定年领或者月领,自己定每期领多少钱。而且保证本金安全、保证终身领取、保证可以领取、还有分红增值功能。

投保年龄:12周岁-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

年金领取年龄: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年金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保险责任

1、 年金给付

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含开始领取年金日),根据您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标准之一给付年金。

年领:保险公司将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月领:保险公司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年金。

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含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后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扣除已领取年金金额之后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年金给付受益人已领取的年金金额多于累计已交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保险公司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分红:每年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分析

都会延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每年或每月终身领取年金,安享无忧晚年;终身可享分红机会,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红利灵活选择: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累计生息;年金领取年龄、领取方式可灵活选择,按需定制养老。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3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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