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挟着定价权、精算制度等变革的巨大能量,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自落地起便为各方所关注。
眼下,人身险费改启动后的第一个完整财年已收官,“以数据说话”往往能从一个侧面检验改革的成效。上海证券报昨日获悉的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4年,在经营效益、资本效率、产品结构等多个衡量标准上,人身险费改后所带来的行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其中,人身险行业利润总额首次突破千亿元。
盈利公司数量达历史最高
人身险费改共分三步走,目前已启动两步:2013年8月率先实施普通型寿险费改,2015年2月启动万能险费改。其中,回归人身险基本保障功能的普通险费改,成效已初显。
记者获悉的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4年人身险行业经营指标持续向好,一举扭转了费改前行业新单负增长、总保费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的局面。最明显的指标变化是:2014年,普通型寿险保费收入达4428亿元,同比增长265%;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普通型寿险占比从2012年的8%上升到2014年的26.6%,成为人身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打破了此前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失衡格局。
之前有市场人士担忧:“费改或引发价格战,恐削弱人身险公司短期利润”,但这一担忧目前来看,似乎多虑了。相反,上述数据所释放出的信号显示,一方面在产品价格回落和保障程度提高后,消费者的保障意识被进一步激发,购买重大疾病险、防癌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客户明显增多;另一方面,费改倒逼各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行业整体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具体数据显示,2014年,人身保险业利润总额达112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增长126.3%,实现连续两年大幅上涨,结束了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下滑的局面。2014年,70家人身险公司中,有45家实现盈利,较2013年增加16家,盈利公司数量达到历史最高。不过须指出的是,人身险整体盈利水平的改善,费改并非单一驱动因素,也与2014年资本市场的火爆引致投资收益提升不无关系。
此外,改革政策对资本约束标准进行了调整。知情人士透露称,仅此项调整,存量业务释放了约200亿元资本金,可支持整个行业多发展4000亿元的保障业务。同时,经对养老年金和保险期间在10及以上的其他年金实施差别化的评估利率,这类业务的资本金要求有所下降。资本金的释放和资本要求下调,进一步提升了行业资本使用效率。
分红险费率改革箭在弦上
作为人身险费改的最后一步,分红险费率改革预计也将力争于今年启动。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分红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思路仍然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揽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管住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改革取得最大成效,相关配套改革也会紧跟完善。知情人士透露称,配套改革包括将修订《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分红险的红利分配原则、分红方法、利源分析等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同时完善行业分红标准,提升分红科学性和透明度。
随着分红险费改方案下一步的出台,也就意味着,占保险业六成江山的人身险业务,将实现价格全面市场化。在业内专家看来,作为率先实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金融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人身险费改无疑为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借鉴和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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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将自11月8日起正式上浮10%。
针对此事情,新民网随即发起调查。在近24小时的投票中,有78名网友认为该政策有利于抑制高房价,打击炒房,均表示“很好,希望房价因此再降一点”;但也有刚性需求者表示此规定一出台,势必会影响到改善型购房者的需求。只有极少部分网友表示10%的上调幅度根本不算什么,还有一部分网友因为没有买房计划,因此表示“无所谓”。
据了解,此次改善型二套房利率上浮后,以10万元贷款10年期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05%,则每月还款额为1014.83元,总还款额为121779.53元;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46%,则每月还款额为1034.22元,总还款额为124105.95元。二者相比较,购房者每月多还款额近20元,总还款额多2326元左右。绝大多数人事支持此次贷款利率上调行为的,对于遏制恶意炒房行为有着积极的意义。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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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再保险按国际惯例可分为两大类:财产险再保险和人身险再保险。我们之前有个大家介绍过财产险再保险,那么人身险再保险是怎么样的呢?
人身险再保险与财产险再保险的分类相同。
(一)人身再保险的传统分类
1、比例再保险方式。长期人身险的比例再保险。长期险业务一般包括长期健康险和寿险,其保费的构成取决于精算所采用的风险发生率、预定费用率和预定利率等。长期人身险的比例再保险一般分为1年定期、联保和修正等三种方式。1年定期方式,是指分出公司公将长期险业务的发生率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的一种分保方式。换言之,分出公司公将死亡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联保方式,是指分出公司将某一特定长期险种的全部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的分保方式。分出公司将被保险人的原始保费按比例支付给再保险公司,同时也将发生率风险和得率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修正联保方式是上述两种方式的综合。分出公司将原始保纲按比例支付给再保险公司,但保纲中准备金部分则留存在分出公司。这种方式使分出公司的合部风险得到转嫁,又减少了保费的实际支付。
短期人身险的比例再保险。由于个人意外险期限较短且标的分散性好,因此,个人意外险比例再保险采用成数方式的很少,主要以溢额方式进行。对于团体业务和特殊风险,以及分出公司所开展的新业务,分出公司领带接受公司的技术支持,依然采用成数方式分保。
2、非比例再保险方式。人身险的非比便再保险主要包括单人超赔、事故超赔、止损超赔和超赔付率超赔等。单人超赔是指单个人和索赔超过一定金额后由超赔接受人承担的一种超赔主式。止损超赔是指分出公司的整体索赔超过一定金额或比例后由分入公司承担超出的部分。超赔付率超赔是指分出公司的特定险种索赔超过一定赔付率后由分入公司承担超出部分。
(二)人身险的财务再保险
人身险的财务再保险目前已发展成非常丰富的非传统形式业务。此类再保险业务不但有传统再保险所具有的分散死亡或疾病风险的职能和作用,而且可以分散分出公司产品投资风险并满足保险监管部门对分出公司偿付能力监督和管理的需要。
财务再保险是对传统再保险业务的重大发展,目前仍未形成完整系统的理论和做法,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对财务再保险的政策差别很大。在发达国家,只要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得到满足,监管机构并不干涉再保险的具体做法,因此其财务再保险亦较发达。在保险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监管机构一般对财务再保险实行较为严格的控制。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人身险业务的相对特殊性,其财务再保险与财险的财务再保险尽管在原理上有某些类似,但在具体做法上差别极大。
国家出台二套和三套房的相关限制政策,来限制投机炒房的行为。不过最近北京市建行发出了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上调,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下行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房价上涨的压力。
我们现有的不少制度规则不仅暗含着或依赖着传统计划的阴影,同时又不是社会利益博弈之结果,这就使得以往不少制度规则的利益倾向性十分明显,甚至于只向少数人利益的倾斜。上周末建行北京分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的消息传出,引发了业界对房地产调控进一步收紧的热议,认为此前只针对投资投机需求的二、三套房贷给与限制,现在连刚性需求的首套房贷也不放过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各行业比较普遍,我们要辨证的看待,究其根源还是我们从制度设计与制度落实上存在问题。这也是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的共性问题。要想真正解决。
不可否认,从佛山“限购松绑”夭折,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强调“房地产调控处在关键时期”,再到住建部要求限购调整权上收中央,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但是,银行自主上调首套房贷利率,提高贷款门槛,并不意味着房地产调控进一步收紧,也不能说明国家对首套房贷扶持政策转向,而是有其自身原因的。
首先,从信贷供给角度看,9 月新增人民币贷款4700 亿,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都是减少的,有人分析这主要是存款减少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存款减少了,用来贷款的量也就有限了,商业银行在贷款投放的选择上必然会有所取舍,提高首套房贷款门槛、减少贷款需求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从银行的态度来看,今年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下行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房价上涨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住房抵押贷款物的价值是走低的,因此,银行也改变了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判断,个人房贷业务已经不再是以往各银行争抢的“优质”业务。建行的官方解释是,“按照国家政策导向,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借鉴同业做法及风险防范情况,继续实施客户、区域差别化政策。”而且,与只有百分之七点几的房贷利率相比,银行在配置信贷资源时也会更倾向于收益相对更高、风险相对更低的其他贷款项目。
第三,从以往经验看,每年银行信贷额度都是前高后低,到年底贷款额度所剩不多,会普遍出现贷款难的现象,因此即使现在去提请贷款,到审批下来恐怕也要到年底了,甚至有可能要等到明年初新一批贷款额度下来后再发放。
此外,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上调并不出现全国“一刀切”,大多数银行对于首套房贷利率仍然执行基准利率,只是会根据个人的征信情况和可接受程度来“差别化”自主选择是否上浮利率,而且,购房人也可以比照多家银行来选择贷款行。
泓扬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支柱;尽管这种在信贷额度紧张情况下的贷款门槛提高,增加了购房人的信贷成本,对刚性自主需求带来了较大影响,但是不排除在明年信贷额度较宽松时首套房贷利率再调回来的可能性。全而建设小康: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 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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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就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并以其生存,年老,伤残,疾病,死亡等人身风险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是转移可能导致人身损害的风险。人身险按保险的形式来分可以分为传统人身保险和新型人身保险,那么这两种类型的保险分别是什么样?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介绍。
传统人身保险
传统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但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而人寿保险又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健康保险则又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其中,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实际操作中年金保险还有每季度给付、每月给付等多种形式。养老年金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老年生活所需的资金,教育年金保险则可以为子女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同时,消费者可能会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寿险的选择上难以抉择,其实两者还是有较大不同的。
首先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不承保因疾病而导致的身故,而这两种原因导致的身故都属于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其次,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并依照不同的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定期寿险有的不包含残疾给付责任,有的虽然包含残疾责任,但仅包括《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给付比例表》中的最严重的一级残疾。最后,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保险期间较短,多为一年及一年期以下,而定期寿险则一般保险期间较长,可以为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新型人身保险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近几年在国内投资市场上又出现了将保障和投资融于一体的新型投资型险种,主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三种类型。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与普通型产品相比,分红型产品增加了分红功能。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分红是不固定的,也是不保证的,分红水平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有着直接关系。通常来说,在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年份,客户可能分到较多的红利,但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客户能分到的红利就可能比较少甚至没有。
万能型保险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兼具投资和保障功能。保费的一部分用于提供身故等风险保障,扣除风险保险费以及相关费用后,剩余保费在投资账户中进行储蓄增值。
二是交费灵活、收费透明。通常来说,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后,可不定期不定额地交纳保费。同时,与普通型又称传统型人身保险产品及分红保险不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三是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账户资金可在一定条件下灵活支取。投保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
四是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此类产品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
投资连结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寿保险,其具备万能险第一、第二项的特点,但两者之间也有不同。投连险灵活性高,账户资金可自由转换。由于投资连结保险通常具有多个投资账户,不同投资账户具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偏好将用于投资的保费分配到不同投资账户,按合同约定调整不同账户间的资金分配比例,并可以随时支取投资账户的资金。
另外,投连险通常不设定最低保证利率。投资收益可以在账户价格波动中反映出来,目前我国保险公司通常不少于一周公布一次账户价格,因此,若具体投资账户运作不佳或随股市波动,投入该投资账户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出现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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