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或银行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后,“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曾多次表示将于今年1月推出新产品。
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要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业服务,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是保监会对曾备受舆论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的最新表态。不过,此次会议上尚未列出“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具体时间表。
去年11月,最早宣布将推“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课题组,并已于去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但原定于本月发布的产品将延迟推出。据悉,幸福人寿已经基本完成了产品的设计研发与模型测算工作,该款产品将针对65岁以上老人,具体的方式可以采用产权增名或抵押,投保老人可一直住在房子里,老人过世之后,保险公司方可处置房屋。
此前,包括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参与保监会于去年底组织的内部会议,但这些公司的产品也迟迟未出。
如果老人只有一套房,既想自住又想有稳定的收益,那么可以考虑“以房养老”,而有多套房产的老年人更适合将房产出租获益。纯粹就收益而言,理财产品收益显然比“以房养老”保险高。至今,“以房养老”仅在初步开拓市场阶段,还需要观望。
导读:“以房养老”政策的推出,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讨论和争议。究竟何为“以房养老”呢?本篇文章为您解读“以房养老”。
一、“以房养老”的概念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二、“以房养老”政策的提出
国务院于此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提“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这引起广泛关注,导致一些误读,有观点认为“以房养老”就是政府不管养老,要老百姓拿自己房子养老。
三、“以房养老”的正确解读
民政部负责人对此澄清和解释说,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目前仅限于试点。
也就是说,“以房养老”不是主要养老模式,仅仅是养老的一种补充。也可这么理解,中国养老服务是一种多元化模式,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主要方式,这主要取决于大多数老人不具备“以房养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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