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直医保12月起推三项惠民新政 看病买药更方便啦

2020-08-10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记者28日从省社会医疗保险局获悉,省直医疗保险新增三项惠民政策,从12月1日起实行。

1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门诊慢病费用可直接结算

12月1日起,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在认定为门诊慢病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慢性病就医购药,可用社保卡直接结算。患者既不用垫付,也不用再去医保局报销,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即可,应该医保支付的费用,省医保局会和定点医院或药店结算,不用患者管。

具体哪些医院和药店可进行门诊慢病直接结算,可到省医保局网站(ht t p:///hl j syb/)查询。

2放宽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治开药政策

为保证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治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尽量减少患者跑医院的次数,从12月1日起,省医保门诊慢病从以前每次最多可开一个月药调整至可开两个月用量的药,门诊特治从以前每次最多可开半个月药调整至可以开一个月用量的药。参保人员在外地也可享同样政策。

3省直门诊放化疗可直接结算的医院新增7所

省直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医院又增加7所,患者选择更多了。不过,请患者一定记得要首先在就诊的医院备案登记(只需登记一次即可),以后的门诊放化疗就都可以在医院的收费窗口直接办理结算了。同样不需要患者垫付和报销,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即可。

新增的7所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医院

1.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2.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林业总医院)

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4.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5.哈尔滨中医医院

6.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7.哈尔滨242医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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