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操作指南
一、单位经办人办理类型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入“辞职、辞退人员专户”: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复印;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到本市其他单位:
1、提供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另入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三)职工在本市单位内调动:
1.提供调动的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外市就业的:
1.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函(或缴存证明);
2.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外市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五)职工调动到市外:
1.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函(或缴存证明);
2.调动的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职工本人办理类型
“辞职、辞退人员专户”缴存人再就业,且所在单位已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由职工本人办理。
(一)提供《自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若所在单位在市外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函(或缴存证明);
三、市外公积金转入自贡市公积金中心
(一)需职工已在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建立公积金账户;
(二)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出具转移接收函(可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或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本中心办理);
(三)其他相关手续请咨询外市公积金中心。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指南
一、同城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调动职工提交调动证明材料、身份证件。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调入单位新账户。
相关链接: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查询
二、同城不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城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转账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
三、异地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户口迁移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开户银行以及账号)。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汇款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
四、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暂存户封存情况下的转移)
1、封存条件:
职工下岗且单位不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买断、离辞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法办理正常转移手续的。
2、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的合同或离、辞职公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证实。
(2)、提交封存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封存职工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3、填写表格:
职工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办理封存手续,将封存职工原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户新开设的账户,并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手册》。
《住房公积金手册》由封存职工本人保管,用于职工办理启封、提取、结息、销户等业务。
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新建单位,必须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程序:
1、领表,到中心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联。
2、填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总人数及汇缴总额,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心人数及月汇缴总额相一致。
二、单位持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柜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单位公章;
3、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与补缴一、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有变动时,应同时填制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即:上月缴存人数+本月增加人数—本月减少人数=本月缴存人数。
二、单位补缴:单位因故漏缴住房公积金时,需逐月办理单位补缴,其操作程序与月缴交一样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核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交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市政府每年公布的比例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变更转移一、单位人员有增减时,需要填写变更清册,如单位调进人员填写增加人数、金额,如调出、退休等填写减少人数金额、职工因故终止劳资关系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关系也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作封存处理,待劳资关系恢复时作启封处理,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职工工作发生变动时,原缴交单位应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调离单位时,调出单位应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调出单位预留印鉴,原则上由调出单位到登记专柜办理转移手续。如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原单位办理封存手续,等对方有新公积金账户再办转移手续。
相关阅读:长沙84万人受惠于公积金制度9月12日上午,江铃步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蔡锷路口的开福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大约20天前,江铃在北辰三角洲看中了一套两居室。经测算,贷款30万元30年,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要少近400元。
在受惠于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的庞大人群中,江铃只是一个最普通的缩影。“公积金制度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但非公企业建制缴存比例仍然偏低,制度覆盖面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且比较突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世平表示,在全市“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的推动下,长沙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卓越成绩,但依然压力与动力并存。
在新形势下,被中央媒体誉为创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沙模式’”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四个争创一流”的新目标: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在加快归集扩面中争创一流、在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中争创一流、在资金风险防控中争创一流、在提高服务品质中争创一流。
长沙住房公积金如何在归集扩面中争创一流?目标:三年内,力争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24万人,非公企业建制比例达到85%以上,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70亿元。到2015年底,归集总额突破400亿元。
举措:全面实施归集扩面“联席会议、联动工作”双联工作机制,将联动工作机制向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推广延伸;实现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全市最低缴存比例提高到8%,增强制度公平性,提高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以“制度推进会”进一步拓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单位建制缴存;进一步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建制工作力度,加强对违法单位媒体公开公示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
成效:建立了由市政府20个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联动工作”的双联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7月起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经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起解决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建制缴存问题;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3年1月至8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单位704家,新增缴存职工7.4万人,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5.6亿元。
海南住房公积金归集操作规程缴存指南业务指南缴存指南海南住房公积金归集操作规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本操作规程。
业务受理与办理流程
一、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中心)负责承办以下归集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3、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4、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核;
5、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核;
6、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复核;
7、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复核;
8、补缴住房公积金复核。
二、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承办以下归集金融业务:
1、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3、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4、受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5、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三、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1、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到中心服务窗口领取相关表格,或者从海南公积金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后,送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中心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相关事项,并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经中心审核(或者复核)的文件资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提供资料及办理期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二、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
(2)合并、分立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者变更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复印件。
2、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三、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
(2)撤消、解散的,提供撤消、解散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书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3、、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核
1、单位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核,应提供以下资料:
(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函》;
(2)《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调整缴存比例低于5%的,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降低缴存比例决议。
2、管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五、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核
1、单位及其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函》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相关决议,办理审核手续。
2、管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六、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复核
1、单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复核,应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
2、管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复核完毕。
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复核
1、单位缴存人数变更的,应根据变更后缴存人数具体情况,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送中心复核。
2、管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复核完毕。
八、补缴住房公积金复核
1、单位及其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送中心复核。
2、管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复核完毕。
九、其他
1、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额变动,可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通知受委托银行作相应变更。
2、灵活就业人员缓缴住房公积金,应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中心应在2日内通知受委托银行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
相关推荐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