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如何读懂保单?请 注意4个关键点!

2020-03-06
保险规划保单

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投资保险,但是我们发现保单上的条款和专业术语使我们感到头疼,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读懂保单的,那么我们邀从哪几方面把握呢?

面对一份充满专业术语和密密麻麻文字的保险合同条款,消费者常在并没有真正了解一份保险时就购买,等一旦出现赔付问题,已经无法弥补损失。因而,读懂保单从而保障自我权利非常重要,可以从以下四个关键点快速入门:

分清保险费、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BX010.cOm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是作为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对价。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风险保费、储蓄保费与附加保费

风险保费是根据每个年龄段死亡率来确定的。对于保障程度较低的险种,这部分保费所占比重较低,反之则较多;储蓄保费往往和厘定利率相关。投保人如果在承保期出险,则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寿终正寝或保险到期也能拿回本金甚至更多;储蓄保费在缴费期的头几年中,占总保费的比例低,越往后,占比越高;附加保费包括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如销售人员的佣金、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对客户来说,附加保费越低越好。

保险责任

所谓保险责任,通俗地讲就是投保人买了保险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满期给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布结束,而不是很多人理解成的“保费返还”。投保人还须关注“责任免除”,知道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在保障类保险中,看清保障范围是尤为重要的。比如投保重大疾病险时,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此外,疾病的轻重程度也会在保单中列出,投保人一定要看清楚赔付疾病的轻重程度约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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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保险条款,必须要关注的4个关键内容


相信各位不论是买了保险还是没买保险的朋友,从头到尾能把保险条款看完的一定寥寥无几。

相信各位不论是买了保险还是没买保险的朋友,从头到尾能把保险条款看完的一定寥寥无几。

有的人是因为条款晦涩难懂,读起来如天书一般,太费劲;而有的人就只看宣传的文字,以为那就是合同约定,懒得再翻条款。

殊不知,宣传的文字往往有一些夸大或者不够详实。而真正的权利和义务,却都在保险条款中了。那条款这么多内容,该怎么看呢?

今儿小编就教你从4个方面看条款,把这4个点弄清楚,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一般打开条款后,都会有一个“条款目录”。

重点关注这4个方面:

1、保什么?

2、不保什么?

3、如何领取保险金

4、续保条款

我们来一个一个看下。

一、保什么?

在条款中一般是指“保险责任”。条款中的这一段,可以说是整个的核心,讲的就是这份保险产品约定的保障范围。

记住,是保障范围,而不是保多少。保多少就是保险金额,是根据你购买的额度在保险合同中单独约定的,不会在条款中体现。

所以在这段条款中,通常会讲到这么几个内容:

1. 等待期,即什么时候保障正式生效。通常,只有意外险没有等待期,而重疾险、寿险和医疗险都是有等待期的。

等待期都是针对疾病而言的,在等待期内因为疾病导致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是不做赔偿的,一般是退还保费。这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2.保障责任,即提供的保障内容,这是核心中的核心。每一类险种都不一样:

重疾险:重点看“医院限制、赔付条件、赔付比例、赔付次数、每次间隔、赔付后合同变化”这么几个要素;

医疗险:重点看“医院限制、免赔额、支付范围(社保/自费)、赔付比例、赔付时间限制(比如住院有天数限制)、赔付项目”这几个要素;

意外险:重点看“免赔额、支付范围(社保/自费)、赔付比例、赔付时间限制”这几个要素;

寿险:没有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毕竟只有身故和全残两种情况才赔付;

年金险:重点看“几种年金可领、年金领取开始时间、领取比例、保证领取期、领取间隔时间、身故保障”这几个要素。

这里要说明的一点是,像医疗险、意外险这类保险的条款,保险公司通常会做一个通用条款,一个条款可以对应多个不同保障责任的产品。

像赔付比例、免赔额、天数限制等,都会在具体的产品中进行约定,而不是在条款里统一约定。

看清楚“保什么”很重要,会让你更清楚保险的实际保障是否如宣传所讲一致,也会有助于你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出险”可以使用保险。

二、不保什么?

不保什么,其实就是每个保险条款当中都有的“免责条款”,这里约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出险“不可以”获得赔偿的条件。

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一些违法违规、战争暴乱、先天性疾病等,是属于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情况。

一般责任免除条款都会用粗体或深底色明显的标出,一眼就可以看到。

像有些医疗险的责任免除条款建议要更仔细的查看,因为有一些疾病,比如腰椎间盘突出,起保之日起 120 天内的扁桃腺、甲状腺、疝气、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的检查与治疗等也是属于不保范围的。

所以一个保险到底保什么我们要弄清楚,不保什么也一定要弄清楚才行。

三、如何领取保险金

“如何领取保险金”在保险条款中都会专门的一大段进行阐述,其实就是写的“怎么理赔”。

这部分条款,一般会约定谁可以领保险金,即“受益人”。如果一个保险里有几种责任,那可能受益人不是同一个人。比如重疾的受益人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而身故受益人需要指定或法定。

然后就是“保险事故通知”,大部分产品都会要求发生保险事故后10内通知保险,也就是“报案”。

是不是必须严格10日内?并不是,只是越早越有利于保险公司立案调查。像一些很小的意外情况,治疗完再申请都是可以的。

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官网下载)、保险合同(电子的或纸质的都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代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医院确诊的所有相关诊断报告等。

各家公司对同一种保险金的申请资料基本上都是一致的。所以买了多份重疾险、多份寿险时,理赔资料双份准备就行。

那什么时候可以领到保险金呢?就要看“保险金支付”部分啦。通常对于保险金支付的要求是这样的:

资料提交后,保险公司5日内必须答复;

情形复杂的,最迟30日内也要给出结果;

可以理赔的,确定理赔金额后10日内支付;

不能理赔的,核定后3日内给答复;

如果理赔金额60内还无法确定的,先部分给付,日后补差额。

所以,国内的保险金申请环节,都是有确定的时间可依循,最长也不会超过2个月的。

如果你认为该赔但保险公司不给赔怎么办?这一段条款最后还有一个“诉讼时效”或“争议处理”,通常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进行12378投诉,最后再不成的,只能进行仲裁或法院见了。

四、续保条款

这个条款,仅在1年期的医疗险中“可能”会出现,比如百万医疗险、防癌医疗险都会有,而一些小额的医疗险不一定有。

需要说明的是,当前市场上还没有出现一款能100%保证续保的普通医疗险,因为要想满足“保证续保”,条件非常苛刻。

什么叫“保证续保”?依据《健康险管理办法》中的定义: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翻译过来就是满足3个条件才能称之为“保证续保”:停售后可投保、费率不变、条款不变。

所以,你在挑选医疗险时,尤其当前大家都在买的“百万医疗险”时,一定要仔细看清“续保条款”,如果有“停售后不再接受续保”的字样,那肯定不是保证续保的。

不过好在现在大多数产品都会在续保条款中一开始就声明“本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免得误导用户。

保险知识,买保险注意5个关键时间点


10天、60天、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您签保单的时候注意到这些时间期限了吗?不要小看这些时间节点,有的时候这些期限直接关系到您交的保费和得到的赔付,本刊帮您总结了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10天:买保险能吃后悔药

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偏偏买保险就可以反悔,您知道吗?保户收到保单以后都会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10天当中您尽可以思前想后,只要没过犹豫期,您就还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除了缴纳最多10元成本费之外,您不用缴纳其他费用,而一旦错过了10天期限,合同正式生效,那么您退保越早所承担的损失就越大了。

对于这宝贵的10天,一定要好好利用,一方面是不要让代理人钻了时间的空子剥夺您的权利,另外您也可以利用这10天对产品有个更彻底的了解。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亲自填写回执就是为了预防有些代理人“霸占”了您的“犹豫期”;同时,保户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仔细研读保单,或咨询对该险种比较熟悉的朋友,对自己所投险种作一番深入考虑,下定最后的决心,保或是不保。一旦投保的话,缴保费的期限比较长,如有的寿险长达几十年,如果日后再中途退保,就要承受较大损失。

■60天:忘交保费别着急

再来说60天,这个数字代表的是缴费宽限期。如果错过了每年的缴费时间,也不要着急,因为保险公司考虑到保户可能因暂时手头资金周转不灵等种种原因,没能及时交上保费,一般会设定一个延缴保费的宽限期,大多为60天。所以说您只要在这60天内交上保费就可以了。

这个期限是针对分期缴保费的情况制定的,如过投保人到期未缴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缴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如果您不幸在这60天里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保户所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欠缴的保费及利息。另外还设有两年的宽限,只不过所谓两年宽限期,在此时间段只是保留合同,但合同中保险责任中止,一旦真的出了事故,公司并不负责赔偿。

■三个月或半年:生病只能自己扛

这里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期限被称为观望期或观察期,在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中很多都有一个观望期,在观望期中生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条规定是保险公司的自我保护条款,因为人们生病,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身体都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是突发性的。也就是说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连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生某种病的隐患,而其实自己已经是名“病人”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刚投保就发生医疗费用,要保险公司为其负责,也确实有点不公平。

因此,您在购买医疗类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弄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和生效时间,一般来说,住院保险的观察期为90天,在90天以内住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而重大疾病险一般为半年,有的甚至一年,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只退还已缴保费。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合同里对于医疗赔付的具体时间条款,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付的。

■一年:赔付金额差十倍

一年,在一些寿险合同里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以一年为界成为保险全数赔付的分水岭。如果投保人买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一般只可获得相当于投保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以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的定期寿险,但在合同生效一年内身故,家人可能只能拿到已缴的保险费以及1万元的赔付。

但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则可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所以对于合同您还是要看得仔细一些。

■两年:提前退保损失大

两年内退保,您承担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缴的保费,如果缴保费已超过两年,则可领回保险单中的现金价值。所以就算您以各种原因想要退保,两年以后才是最佳退保期。

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缴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投保寿险的保户如两年内退保,投保人经济损失较大。而如果投保人所缴保费已经超过两年,退保后则可领回保险单中的现金价值。另外对于分红型的保险,在前两年收益较低,退保是非常不值的。

这里帮您列出的关键时间点主要是一些普遍的情况,只能是给您提个醒,但是对于投保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对保险合同仔细研读,尤其是对里面的一些时间点不能马虎,这样您的保费缴得才踏实,也不容易在理赔时造成纠纷。

投保人,保单失效该如何补救呢?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之后,往往不会去关注保单,等到保险事故发生后,才发现保单已经失效了。那么,保单失效如何补救呢?

保单相关规定

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通常约定,人身保险合同中分期缴纳保费的,如投保人在约定缴费日未及时缴费的,自约定缴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缴费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失效条款

保单失效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复效条款

保单复效条款通常约定,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投保人补缴保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投保人仍未补缴保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单宽限期60日加保单失效之日起两年,共计26个月,在这期间投保人均可以申请保单复效。

保单时效如何补救

首先,保险合同约定缴纳保费是投保人的义务,投保人应当及时足额缴纳保费,因此,投保人应记清缴费日期。

其次,消费者应保持与保险公司联络方式的畅通,如果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书信等形式提供缴费提醒服务。

最后,如果消费者发现保单已经失效,应及时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复效,确保恢复享有保险保障,切莫拖延超过合同失效后两年,导致保险合同永久失效。

了解保单作用 只需看懂保单五个关键点_保险知识


买了保险却不知道自己的保单有什么作用?相信很多投保的人都有此困惑。事实上,读懂保单条款其实并不复杂,市民无需把合同所有内容都一一弄明白,只要对其中几项关键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就足已。保险专家表示,找准关键,弄懂保单并不难。一般来说,对一份保单从以下五处关键节点下手。

关键点1保险责任了解所享权益

所谓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投保人买了保险后,保险公司承诺会做些什么。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

阅读“保险责任”相关条款,可进一步了解所能享有的保险权益;该合同所承保的保险范围,特别是关于各个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同时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及时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如保险品种、基本保险金额、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等。

专业人士提醒,投保时,除了要了解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更要知晓保险公司对哪些责任不予承担,万一自己最担心的风险发生后,是否将被保险公司拒赔。这样才能让买下的保险更适合自己,也可以避免在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关键点2缴费约定当心保单意外失效

风险保费是根据每个年龄段死亡率来确定的,对于保障程度较低的险种,这部分保费所占比重较低,反之则较多。

储蓄保费往往和厘定利率相关,投保人如果在承保期出险,则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寿终正寝或保险到期也能拿回本金甚至更多。某种程度上肩负着投保人投资理财的任务。储蓄保费在缴费期的头几年中,占总保费的比例低,越往后,占比越高。对客户来说现金价值越高越好。

保费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的缴费方式包括趸缴和期缴,无论选择哪一种缴费方式,一定不能“断供”,否则可能导致在意外发生时投保人不能及时行使某些保障权利。

关键点3保障范围明晰赔付程度

在保障类保险中,看清保障范围是尤为重要的。比如投保重大疾病险时,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此外,疾病的轻重程度也会在保单中列出,一定要看清楚赔付疾病的轻重程度约定才行。同时,特别要注意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以便万一有事可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

关键点4投保流程留意关键期

从购买保险到保险公司承保,投保人要对人身保险中的几个关键期予以把握,如观察期、犹豫期、宽限期等。

保险公司会对投保单进行初审并进入承保流程,核保通过后,通过银行系统在提供的账号中划收保费,而后统一打印正式保单,7个工作日之内,保单送至投保人手中。自签收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是非常关键的,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有疑问或是不满意的地方,保险公司只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关键点5按需投保不同阶段保障各异

“个人或者家庭的保障需求,是随着外部环境以及各种因素的改变而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同阶段需要的保险保障自然也不同。”资深保险人士提醒,市民在选择一份保险时,首先要弄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障,然后再看购买的保险是否能够提供这种保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险责任”。

比如,孩童阶段更需要健康与意外伤害的保障,成年则应该考虑养老的需求,另一方面单身人士的保障需求与结婚后、生育后肯定也有所不同。投保人需要时不时地检视手上保单的保障是否跟上了需求,从而考虑是否需要更新保单或者购买新的保险产品。

投保人,投保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保险知识,投资型保险的4个注意点


在股市持续震荡的背景下,投资型保险因具有较强的投资功能而受到投资者青睐。专家指出,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都是投资型保险,但投资型保险不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回报不确定。

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并非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初始费用或在进入投资账户时收取买入卖出差价,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一定的费用;且保险公司在提供服务时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退保费用。

其次,储蓄存款是根据现行利率获得利息收入,而分红保险产品虽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取红利的机会,但分红水平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的红利不确定。

第三,对于万能险,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是年化收益率,只能代表当月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专家表示,万能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设有保证利率,但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最后,投连险适合长线投资。投连险的保费按照保险合同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进入保险账户,给予投资者寿险保障;另一部分进入投资账户,即按照约定的管理费委托给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运作,投资者通过投资账户净值增长实现收益。

保险专家指出,为了规避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结合市场环境,将资金在投连险的保险账户和投资账户之间进行转移。

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技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第17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技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购买保险投保人应注意什么?


购买保险就是购买保障,如今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市场上保险产品那么多,作为投保人,购买保险应注意什么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保险消费意识逐步提升,保险逐步走进了千家万户。保险的营销模式也正日新月异地发生变化,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银行、保险公司网点等多种渠道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而在这些方式中,选择向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无疑是最直接和最能得到有效问答的。

在社区医院看过小毛病,竟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投保人易女士感到十分委屈。易女士在投保时,业务员问她有没有大病,她如实回答没有。哪知在保险公司眼里小毛病却是“大病”,成为拒赔的理由。律师认为,易女士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

以前的小毛病成为拒赔理由

今年9月,易女士在保险业务员小郭手里买了份寿险,缴费期10年,每年交保费5000多元。小郭和易女士比较熟,知道易女士没有因为大病住过院,就让易女士在电子投保申请书上签字承保了。

11月,易女士心脏突感不适,住院后诊断为胃溃疡和颈椎病,花了6000多元。当业务员将理赔材料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却以“未如实告知”拒赔。拒赔的理由是,易女士今年年初在社区医院的住院记录上显示有慢性胃炎,而这次住院就是因为胃部的毛病――胃溃疡。易女士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病史,因此拒赔。

易女士觉得冤枉,她在买保险前,业务员根本就没有询问她有没有胃炎这个问题,自己也没有看到关于健康告知的书面内容。业务员小郭也告诉记者,现在保险公司采用电脑操作,自己不会电脑,一般都是根据经验,口头问客户有没有重大疾病、有没有抽烟喝酒等问题,之后将结果反馈给保险公司,再让保险公司录入承保。

“如实告知”并非主动告知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的霍琳律师说,业务员没有问易女士有没有胃炎,易女士没有必要主动告知。

霍琳律师说,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书如无书面格式的“健康告知”条款,投保人对保险业务员提出的相关健康问题如实进行了口头告知的,应视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赔付责任,不能单方解除保险合同。如果业务员没问到,投保人也没必要主动告知。

广大消费者在向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什么?

首先,要清楚地理解保险代理人的界定。在保险业,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营销员就是个人代理人。营销员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可以为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传播专业概念,提供一系列迅捷而专业的服务,如签约、保全、理赔等等。那么,如何选择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以下几方面可供借鉴。

要看代理人是否持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和《工作证》,以确定代理人是否是一位合法的代理人。其展业信息可以在中国保监会或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也可以致电其所在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要看代理人是否诚实可靠和有责任心。代理人能否把险种的优缺点讲清楚。要至少问清以下几个问题:所在保险公司的情况、代理人的情况、保险产品的销售情况等。

要看代理人是否专业。对具体的保险产品必须详细问清以下问题:投保条件、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缴保险费的方式、哪些不保(除外责任)、保单的附属功能等。

要看代理人的售后服务。寿险多为长期险,需要保险代理人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联系。一个负责任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代理人要能及时告知自己公司的新条款和新信息能及时提醒客户续交保费,对客户的要求能及时回应,并且要协助客户做好保单的变更及理赔。

不要因为保险费高低来选择代理人,不要因为情面而匆匆投保。因为您所签署的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长期合同,不要因小失大,终致后悔。

保险提醒您: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表,他们与保险公司订有代理合同,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对具有身份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的营销人员,您可以放心地在他们那里投保。投保前,一定要做好咨询、调查、综合分析工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在咨询中,可通过中国保监会网站或保险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投保人,如何选择保险品种?有什么注意事项?


如何选择保险品种?有什么注意事项? 2008-4-3 11:57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合理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选择代理人时,应选择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展业证》的合法保险代理人。

2.了解保险内容条款。尤其要注意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条款、索赔程序、退保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

3.合理计划、购买保险。根据自己对保险的真实需求和交费能力选择自己需求的险种,在人身险中尤其应注意审慎评估购买长期保险后的持续交费能力;车险中则应偏重于险种的组合,以求买到最经济实惠的保险保障。

4.索要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和保险公司的正式保单。不要轻信和接受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借条、收条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您务必要拿到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则应将所收保费全部退还给您。

5.合理使用犹豫期。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多存在于一年期以上的长期性寿险,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几日内(一般为10日左右),万一感到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尽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如果超过了犹豫期,投保人就不能拿回已经缴纳的全部保费了,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代理人的佣金和管理费后,把剩下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

二、购买人寿保险特别注意事项

1.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过失隐瞒身体健康状况或既往病史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属故意隐瞒,保险公司还有权不退还保费。

2.要亲笔签名。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变更申请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都要认真阅读、认真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要分别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包括保险营销人员)代签,以免误签无效合同。

三购买投资型保险特别注意事项

1.分红保险

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要对分红保险的特性有充分、足够的了解。分红保险是一种集风险保障、储蓄和投资三种功能于一身的一种新型保险产品。一般来说,分红保险具有保险期限较长,风险不确定性的特点。

要注意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的演示红利并非保证红利。对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往往会用一个假定的利率来做演示,且保险利益演示表上都注明高、中、低三档红利水平,但即使是低档红利,也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仅仅是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一种预期。实际红利水平是由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的。

仔细阅读分红保险产品说明书。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性质、特征、保险公司对产品费用率、红利及红利分配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退保问题的规定等。

尽量避免退保。分红保险作为投资来讲是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在投保初期,成本高,费用大,红利少;之后随着产品的各项费用大幅下降,现金价值累计加快,红利分配也逐渐增多,其投资功能要通过一段较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因此,客户购买分红保险后,应尽可能避免退保,否则将发生比不分红保险退保更大的损失。

2.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不承诺投资回报,所有投资收益和损失由客户承担。适合于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担能力的投保人。

注意阅读保险公司公告。开办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公司至少每月一次在公众媒体上公告投资帐户的单位价值。投保人可以注意阅读,掌握投资单位价值的变动情况。

重点了解该类产品投资收益与投资帐户的关系、投资帐户的情况、对投资帐户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情况、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

3.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保人所交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储蓄投资。其中,保险保障额度和储蓄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客户,客户可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对两者进行调节。

适宜人群: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理财、但又期望获得较高收益的风险保守型人士。

消费者应全面了解万能产品的保证利率、费用扣除情况、风险保费扣除情况、死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等的变动情况、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

消费者购买万能保险产品后,还应注意自己的保单状况,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因保单现金价值不足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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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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