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买保险没问题吗?离婚了保单难道就会失效?

2020-07-23
保险规划保单
​​有朋友问过我,我想给我女朋友买保险,有什么可以推荐的?小编就问他,你是想作为投保人给她买保险是吗?他回答是的,想买保险作为七夕的礼物这波狗粮撒的小编一脸懵逼,想法确实挺浪漫,事实上行得通吗?

关于能否给朋友买保险,要围绕一个保险专业名词“保险利益”来说。

内容简介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

二、哪些人和我们有保险利益

三、不具备保险利益的后果

四、保险利益的存续时间

五、案例分享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又称为可保利益,《保险术语(GB/T 36687-2018)》中将其定义为:

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原则对于防止赌博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限定保险赔偿的额度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试想,如果可以随意给别人买保险,因为不存在相应的保险利益,没有任何的亲情或其他关系存在,被保人的死亡也对投保人没有任何损失和影响,很容易发生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人从而骗取保险金的事故,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

那在人身险里面,哪些人和我们存在保险利益呢?

二、哪些人和我们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 本人;

(2) 配偶、子女、父母;

(3)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给自己、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可以投保的,作为老板也可以给自己的员工买团体保险。

而最后一条“被保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实务中并不太适用。

无论是线下保险还是互联网保险,在填写具体个人信息的页面里面,保险公司一般只会列出如下关系:

隔代投保、或者是父母不在了等情况,可以考虑线下投保,需要提供相应的监护证明、关系证明,流程也比较复杂。

兄弟姐妹,男女朋友还有小三之类的就省省心吧,买不了~这种情况只能让他本人去买。

如果我非要买呢?假如说以妻子的名义给女朋友买了保险,会产生什么后果?

三、不存在保险利益的结果

我们也能从保险法第31条第三款找到答案:

第三十一条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结果呢?首先,发生了保险事故的话保险公司肯定是不予理赔的,那我们交的保费怎么办?

按照《保险法解释(二)》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在扣减相应的手续费后,应将剩余的保费退还给投保人。保险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实务中,投保人不愿意保单继续履行时,也更愿意请求认定合同无效。因为保费往往比现金价值更高。而关于手续费的扣减,则要判断是否是因为投保人的过错造成保单无效的,如果是,保险公司有权利扣减;不是则无权扣减。

再来说一个问题,那就是保险利益的存续时间。

举个例子,中国现在的离婚率很高,假如在离婚前丈夫给妻子买了一份保险,后来离婚了,这份保险还继续有效吗?

四、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存续时间

对于上面的问题,我们同样可以从保险法第31条第三款找到答案:

第三十一条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该项条款强调了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具有保险利益,而没有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需不需要保险利益。

其中暗含的意思实际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仅需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故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保险的合同效力不受影响。这个观点也在理论和实务界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

这就意味着,离婚后保单效力不会受到影响。小两口的,该买的保险还是买吧~

五、案例分享

另外在给朋友们分享一个案例:

张淑芳,出生日期1940年5月10日,张景煜,出生日期1996年4月13日。

2012年1月份,张淑芳在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给张景煜投保了两份人身险,保险合同显示关系为母子关系。

后张淑芳以张景煜和自己不存在保险利益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不予退还,双方诉诸法庭。

经法院查实,张景煜为昌平区儿童福利院的一名孤儿,被张淑芳带回家领养。因为张淑芳常年吃低保,不符合领养条件,只办理了助养手续。双方不具备保险利益,因此合同无效。

首先是财产的返还,张淑芳三年累计保费301704元,其中保险公司支付了退还款项38385.45元及贷款40000元,两者抵消后,保险公司需返还剩余223318.55元。

其次是过错的认定。保险公司认为是张淑芳告知为母子关系,过错在张淑芳,应该扣除保险公司的损失(佣金+保单管理费用)共计60340.8元后再退还其余部分;而张淑芳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专门经营保险的企业,对于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应尽到基本审查的义务。张淑芳已年过七旬,而张景煜当时临近17周岁,双方为亲生母子关系的可能性极低,保险代理人王树华应具备审慎注意义务,对出生证明和户口本进行基本的审核或者是进一步的询问,而不能只听投保人的陈述。

另外,张淑芳一直对张景煜抚养照顾,感情上早已把张景煜当成了自己的儿子,陈述是母子关系时,张淑芳并非故意隐瞒,因此张淑芳并无过错,过失方在保险公司。

判处保险公司额外赔偿张淑芳的利息损失5000元。

—案件号(2014)京铁名(商)初字第937号

所以说呢,保险不是简单的商品,随便给别人就能买。各位恩爱的年轻朋友们,别再瞎买了哦~​​​​

精选阅读

保单失效或合同终止 保险还能理赔吗?_保险知识


保单是保户进行理赔的依据,但有时,保单也会发生一些“不测”,为保户带来困扰,这时保险公司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可能为保户提供解决方案。

其中,保户比较容易遇到的一种情况是,保单因过了缴费期而失效。例如,某人在国外公干了近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他的重疾险保单过了缴费期,但保险公司的

工作人员没能联系上他。等他回国后,60天的宽限期已经过了。缴费过了60天,保单是否就会失效呢?

据太平人寿介绍,大部分长期分红险或重疾险产品都设计了自动垫交保费功能,决定长期缴费的投保人可以选择这一功能避免保单失效的情况。自动垫缴是保

户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缴纳续期保费,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来抵扣后期保费,从而使保单维持在有效状态的一种功能。

不同保险公司所采用的自动垫交保费功能的形式也各有不同,有的已经直接写入产品条款;有的则在投保单上载明,需保户自己勾选,提前约定。

另一种情况是,保险合同已经中止了,保户才想起来半年前曾发生过一次保险事故,当时没有及时提出理赔申请,现在还能申请理赔吗?

事实上,保险合同中止了,并不是说客户一定不能申请理赔,需要按客户出险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

发生,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其中人寿保险为5年、非人寿保险为2年。

案例1:“自动垫费”解救失效保单

保户连续4年没有缴纳保费,但是保险公司在其意外身故后仍旧给予理赔——这就是曾经发生在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的一则特殊理赔案。

2010年8月,一位姓杜的女士来到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我先生过世了,他生前在你们公司买过保险,我今天是来理赔的。”按照杜女士提供的保单信息,太平

人寿柜面服务人员立即在电脑系统里进行查询,发现该张保单有异常信息——这张保单已经连续四年没有缴费了。杜女士知道后非常震惊:“天哪,我都不知道没有

缴费,那是不是不能理赔了呢?”

为了确认保单是否有效,服务人员继续对该保单进行仔细审核。杜女士亡夫陈先生生前投保的是太平人寿“太平丰登”保险,并附加了“寿比南山”保险。2006年,

虽然经过多次催缴,但由于种种原因,陈先生一直没有缴纳续期保费。于是,这张保单已进入自动垫缴功能,该保单的现金价值完全可以抵扣欠缴的四年保费。经

审核,太平人寿很快决定给付保险金2.5万元。

案例2:合同预约终止仍有获赔可能

齐齐哈尔的王先生于2008年1月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保额达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了一份健康保险产品。2010年1月,王先生预约终止了健康保险产品的投

保,仅保留终身寿险。在预约终止自己健康保险的4个月前,王先生曾在2009年9月23日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因为经常外出,他在治疗结束后也没有向保险公司

提出理赔申请。直到其健康险合同预约终止将近一年后,王先生才想起要为自己的这次治疗申请理赔。

合同已经预约终止近一年了,还能申请理赔吗?王先生的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没必要多跑一次:“你的健康险都不保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给你理赔的!”

但是,当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太平人寿咨询,公司服务人员当即告知:王先生的疾病发生和治疗都是在保险合同预约终止之前,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

发生是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虽然这份保险已经预约终止了,但仍然是可以申请理赔的。随后,在提交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的三天后,王先生收到了太平人寿的

理赔通知短信,获得理赔金3000元。

保险知识,给小朋友买保险的好处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上面说:“每个小孩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他们降临时是最完美无暇的。”所以为人父母者也应该倾注所有的爱与关心,照顾小宝贝平安快乐的长大。但根据1997年死亡年龄的分析,14岁以下的人口当中,0至4岁的儿童死亡率是最高的,因此利用保险,提高幼儿风险的规划,做父母的应该责无旁贷。

为我们社会未来的主人翁投保有10大理由及好处:

1.保费便宜,儿童死亡率低于成人,费率自然低,如三十岁的男性保费是一岁男童的3.5倍。

2.承保的机会大,年龄越大,身体毛病越多,拒保的机率也就越高,小时候的疾病也会影响未来,越早投保可避免被拒保或加费。

3.可以建立良好的长期风险规划,灌输良好的保险观念给下一代和养成良好的储蓄习惯。

4.节税及规划,保险有节税的功能。

5.可以替子女减轻将来的负担,当子女长大成年时,保险也缴费期满了,不须再缴纳保险费,即可拥有终身的保障。

6.教育或创业基金,依据子女上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研究生等不同的阶段,提供保险给付或创业金和结婚基金。

7.保险给付完全免税,税法规定,人身保险给付免于各项税赋。

8.转移财产给子女,用帮子女买保险的方式,将资产合法的转移到子女名下。

9.养成子女的责任感,培养小孩子的责任感。

10.风险转移,使家庭生活安定,可作为医疗金储备,避免家中经济风险。

买保险后 您给保单做过“体检” 吗?_保险知识


现在有很多人买了保险,却对保单的保险责任、利益没有清晰的认识,甚至连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名称、续保的缴费时间都不了解,就将保单束之高阁。导致保险公司要安排专门的人力来处理大量的‘孤儿保单’。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不能将之“束之高阁”,每年定期拿出来检视一下保单条款的各项内容,或者根据自身家庭状况或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做一些必要的修改,非常重要。而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必须每年要对保单检视一次。

保单检视“五原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投保人以为买了保险,就可以百事不管,从而造成保单失效。

张先生在2004年8月投保了一份还本型防癌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年缴保费4000多元,缴费20年。2008年,因为搬家,张先生不慎遗失了保单,同时因为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地址变更手续,他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缴费通知单,所以对于缴费之事也就忘记了。

今年5月,张先生因为意外车祸骨折住院,两周后出院,此次住院共花费其自付医疗费用近1万元,可是当他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的时候,却被告知他的保单已失效,不能申请理赔。张先生这才想起自己没有按时缴付保险费,后悔不已。

对于张先生的情况,保险专家表示,保单失效是很多保险公司为之头痛的问题,保险公司往往在赔与不赔之间作决定,而如果不给予赔付,投保人往往会对保险公司进行投诉,因此他建议,“保单检视”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保单是否有效。一份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保单,无论意外保障、健康保障还是养老保障,都必须是有效的。卡式保单需要激活、期缴保单需及时缴费才能保持保单有效发挥作用。

明确缴费方式。缴费方式包括期缴和趸缴。趸缴即一次性缴清保费,而大多数保险属期缴型,需客户定期续缴保费,否则将会因保单“断供”导致错过“有效期”。

确保保单个人信息无误。保单上的个人信息是保险公司了解客户情况的重要途径,保险公司需按照保单所留地址配送保单,以及根据所留电话进行客户回访及续期保费缴纳提醒等。

保险责任与保障需求相匹配。家庭需求与外部环境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伴随的保障需求也是动态的。如孩子的保险应关注健康与意外伤害,成年人则需考虑养老;单身人士的保障需求与婚后、生育后或渐入中老年时都迥然不同。

保险收益是否抵御通胀。对于养老型、投资型的保险,客户在“保单检视”过程中可留意其投资收益是否还有增值空间。例如,若当前保险投资的收益率较低时,可适当调高保障额度。

留意保险合同四大时间点

在对保单进行必要的“体检”时,还要留意保险合同中的四大时间点。这些时间点,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很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和保单维护时往往对这些时间概念不清楚,只有掐住这些关键的时间点,买保险和事后理赔才能有的放矢。”保险规划师吴先生介绍到。

1、60天缴费宽限期不能错过

包小姐2004年6月1日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缴费5000多元。今年6月份,包小姐因为生意伙伴突然离去,周转资金紧张,眼看马上要到缴费期了,一时间又拿不出这笔钱,为此她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包小姐大可不必这么焦虑,她只要在余下的60天内,即今年7月30日之前缴费即可,对保单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2、观察期病不逢时难理赔

王先生去年12月10日为自己购买了两份重大保险,没有想到不幸在今年2月份就发生了合同范围内的重症。当他的家属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没有想到保险公司说只能退回已缴保费,且要解除保险合同。

原来,那份保险合同中说明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为90天,90天内生病只能做退回保费处理,王先生只能感慨:病不逢时。其实除了因意外伤害造成住院治疗的费用外,一般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承保时保险公司都有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一概不赔。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3、复效期两年后不再办理

对于一些“孤儿保单”,保险理财经理谢芳表示,也是可以进行复效的,而一般保单的复效期是两年,如果两年后投保人仍未办理保单复效,保单效力就终止,不再办理复效。

保险专家指出,复效与宽限期是不一样的,在复效期内,合同效力虽未终止,但是也不成立,属于中止状态,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对于投保人而言,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要比重新投保更为有利,只要补缴了保费和利息,最初的保单现金价值就可恢复。

4、理赔期两到五年要抓紧

陈先生去年7月份乘坐旅游大巴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左腿骨折。今年7月他在整理书柜是,突然发现自己去年购买的一份一年期意外险保单,这让他万分懊悔。他以为,时间隔得太久,自己去年发生的意外不能理赔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保险专家建议,尽快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只要从发生事故当天起两年内都可以理赔。按照《保险法》规定,寿险类的理赔时效为5年,除寿险外的险种理赔时效是发生事故当天起的两年。

保险专家也提醒,购买保险后,一定要记得自己买的是什么险种,发生什么情况能申请理赔,同时要及时报案,以免耽误理赔。

保费,没钱交保单时怎么让保单不失效?


案例情况:

您好!我想问一下,当没钱交付保费时有什么办法让保单不失效?中途退保一般有何损失呢?

专家建议:

您好!没钱交付保费看这款产品是什么险种?是纯消费型的险种?还是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

1、纯消费型的险种,比如平安意外伤害及附加健享人生类的,60天的宽限期过后,合同只能失效了,也终止了。

2、分红险,要看该险种是否有保费自垫功能?是否有减额交清功能?再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是保费自垫还是减额交清,如果只是暂时的资金紧张,就用保费自垫(相当于保单贷款,只是用来交保费而已,只用还应交保费及利息即可,但又不同于保单贷款,保费自垫可以根据现金价值将保费有效至以天计算,让自己尽早将保费补进去),如果是很多年难以续上,最好选择减额交清,虽然保额不再有最初这么高,但多多少少有点保额,毕竟人生在最困难的时候更需要保障。

3、万能险,要看合同条款上有否保费缓交功能?如果有,则不需要交费了,只要保单现金价值够扣保障成本合同就有效;如果有比如像平安现售的成人万能险——智胜人生,前十年必须按期交费,否则保额会自动下降,但自己又不想让保额下降,可以采取从账户取钱交保费的办法来解决。

4、投资连结,可以选择减少份额或部分领取功能来解决后期保费。

产品推荐:

推荐平安的万能型养老险——逸享人生。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条款,保费自垫、保费缓交、宽限期时间(并不是所有的产品是60天宽限期,也有二年的,比如平安的万能型养老险——逸享人生就是二年的宽限期)、部分领取功能,不要随便让保单失效,因为保单失效后保险公司是不再承担保险责任的,且复效时依然要给付利息,何况还要像新投保那样进行健康告知等,有可能被加费或拒保,一些有等待期的险种还得重新计算等待期,所以一定不要轻易失效。

理财网温馨提醒: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投保时请与代理人联系设计符合你的投保方案。

保险知识,定期体检避免保单失效


不少消费者认为签完保单合同就可以一劳永逸,将合同束之高阁,结果真正出险时却发现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获得赔偿。国家注册高级理财规划师梁倩表示,至少每隔一到两年就要检视一次自己保单条款的各项内容,或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身体状况的变化做一些修改,避免保单失效等情况。

案例:不清楚保单权益

钱先生前两年通过自己的亲戚买了一份保险,不料却在去年的一次体检中查出患了癌症。由于钱先生购买的保险并没有覆盖癌症等重大疾病,因此申请理赔时发现不但没得赔,原有保单还得继续交费。

专家支招:

给家庭每个成员尽可能完善的保障

很多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权益,以为买了保险就什么都保。以钱先生为例,他购买的保险每三年有一次生存金的返还,但是却没有疾病包括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方面的保障。没事的时候当然很开心,一旦出险就无法理赔。同时,该保单合同又没有加豁免保费的权益,所以即使发生了重大疾病,还是得继续交费。

保险分为几大板块:家庭保障方面(寿险);意外伤残保障方面(意外险、意外医疗险);健康保障方面(重大疾病险、住院费用险);养老保障方面(养老险);子女教育金方面(子女教育险);收入保障方面(住院津贴险、失能保障险);投资理财、资产保全类(一些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一定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给家庭每个成员尽可能完善的保障。

案例:保单失效难获赔

孙老板觉得自己身体很好,只要自己在就一定可以照顾好家人,所以只买了短期意外险。一次去外地出差发生车祸,孙老板失去了两条腿,申请理赔时发现保单刚好过期,因为在外地,没来得及续保,所以得不到赔偿。

专家支招:

购买保险后要注意维护

专家提醒消费者,如果联系地址、电话改变,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同时,交费的银行账户在交费时段要保持有比保费略多的余额。此外,保单要放在家人知道的地方,如果投保人有什么变化也要及时变更。

案例:受益人指定要明确

李先生和王小姐经过多年的爱情长跑,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李先生因一次意外事故过世,王小姐因伤心过度生病而下岗。

李先生在婚前买的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父亲,而公公怕儿媳改嫁自己将一无所有,因此将保险赔偿金全部拿走,王小姐的生活陷入困境。

专家支招:

随着家庭状况的改变相应的受益人一定要及时变更

专家表示:受益人的指定是保险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投保人购买保险到底是为了保障谁的生活,一定要想清楚。随着家庭状况的改变,比如说离婚、再婚;新的子女出生;父母过世等,相应的受益人一定要及时变更,才能让保险起到保护伞的作用。

如果生活发生大的变化,比如结婚、生子、开始贷款购房、退休等情况,一定要及时调整自己的保单,以利于生活发展的需求。

失效保单是怎么回事


今年下半年开始,在监管层的推动下多家保险开展对“休眠”保单的清理工作,对近期失效保单积极复效,有的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复效全额免息的优惠政策。嗯,如果家里有休眠保单又符合复效要求,可以考虑一下,下面就讲一讲保单复效是怎么回事儿

一、所谓失效保单

保单如果扣款不成功,会有两个月宽限期,这时保单是有效的,及时缴足保费不影响保单效果,但如果两个月后还是未缴款,保单就会自动失效,一般需要在两年内申请复效,否则保单将会永久失效。这里有两个时间点:两个月和两年。

几种情况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一是投保人因职业、工作、家庭住址等因素变化,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方面取得联系,而造成保单失效;二是投保人无力续缴保费;三是投保人耽误或忘记缴费日期;四是投保人因个人原因不准备续保,或打算选择其他替代性产品。

有人问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是保单最后一次缴费起两年内,还是60天宽限期过了之后的两年内呢?应该是宽限期之后的两年内。

举个例子:

如果保单2013年12月25日生效,如果没有扣款成功次日起60日内为交费宽限期(即到2014年2月24日),60日未交费的即失效,失效之日(2014年2月25日)二年内可以申请复效,失效超过二年的为永久失效,不可申请复效。

二、保单复效有哪些额外条件

1. 保单复效后,有180天的观察期。观察期内因疾病出现的索赔保险公司不赔。

2. 保单失效而未完成复效手续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3. 保单复效后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

4. 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否则只能终止合同。尤其是健康险和养老险保单,复效时的体检是不可缺少的。

5. 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险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开头说到最近某些保险公司免息复效就是减免了这部分费用,可不是无成本复效哦~

6.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且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办理复效必须要被保险人亲笔签字。

三、保单复效划算吗?

如果发现有休眠保单,而且在复效期限内,是不是选择复效最划算了?其实吧,还真不一定。

因为保单复效好比重新投保,经过一段时间被保险人身体生活状况都有所变化,不一定能按照当初购买保险时的条件继续投保,经过体检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复效,或者是否需要提高年费才能复效。如果你觉得年费上涨之后这个保单就不合适了,不能同意就只能拒绝复效,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了。

四、附加险重新计算观察期

一般来说我们办理了主险的复效会以为原来的保险条款都全部恢复了,但是有些附加险是保险期间为1年的短期险,不存在复效问题,相当于是附加险重新投保了,要从投保时起重新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生疾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两年内可申请复效

“沉睡”已久的保单,或许已被你遗忘在某个角落里,但如果真的一时需要起它来,又该如何?保单处于“休眠”状态,在对风险的保障方面已是“名不副实”,很多人或许就此放弃,但有保险公司人士提醒,对于失效保单来说,保障的功能并未完全灭失,如能掌握好时机对其进行复效操作,保障仍可还原,不建议投保人就此放弃。所谓保单失效,是指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分期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导致保单效力暂时停止。这时,保单进入“休眠”状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单就此“长眠”。一般而言,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即履行手续使保单的保障功能不受影响。如果超过两年未进行相关申请,保单则将永久失效。

放弃保单或损失更大

保险公司人士在此提醒,对于失效保单来说,保障的功能并未完全灭失,如能掌握好时机对其进行复效操作,保障仍可还原,不建议投保人就此放弃。最重要的是,保险的保障功能本就应该得到重视。保单复效的概念普及后,对于将来保险产品 ,特别是寿险产品的发展有好处。一些寿险保单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投保人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中断,并且超过复效期使保单失效,损失的保障价值比投资的价值更多。

在消费者放弃保单的同时,如果失效保单未能得到有效清理,这笔“呆坏账”带来的不仅是投保人财务上的浪费,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和未来的产品设计都将因此受到影响。

保险知识,保单失效要怎样复效


寿险保单的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在漫长的缴费期内,有些客户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对于这些失效保单,就要申请保单复效。所谓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的,保单就将彻底“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给投保人。

保单失效分为临时失效和永久失效。自缴费日算起,有60天的宽限期,过了60天的宽限期仍没有交纳保费,保单就会临时失效。临时失效是客户未及时在宽限期内缴纳保单的分期保费导致合同失去效力。如果保单临时失效状态达到2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合同效力终止。保单失效会给客户带来极大的损失。一是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二是保单复效后,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予理赔、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三是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体检不合格的人,复效续保时可能遭遇拒保;四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

因此,客户一定要避免自己的保单失效。一旦保单失效,一定要在2年时间的宽限期内复效。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必须带上下列材料:一是投保人及被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保险合同;三是复效申请书、健康告知书等。可到中国人寿所属分支公司的服务柜面办理,也可由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

保险合同需要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维护。客户自己也要对各类长期保障责任的保单多加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保单失效。特别是保额大、年龄大、身体不是很好的客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还是要注意经常检查自己和家人的保单。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变更了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95519客服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另外,也要尽早将保险费打入银行账户,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保单失效。

保险知识汇总,保单失效难获赔 旧保单需按时体检


不少消费者认为签完保单合同就可以一劳永逸,将合同束之高阁,结果真正出险时却发现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获得赔偿。国家注册高级理财规划师梁倩表示,至少每隔一到两年就要检视一次自己保单条款的各项内容,或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身体状况的变化做一些修改,避免保单失效等情况。

案例:不清楚保单权益

钱先生前两年通过自己的亲戚买了一份保险,不料却在去年的一次体检中查出患了癌症。由于钱先生购买的保险并没有覆盖癌症等重大疾病,因此申请理赔时发现不但没得赔,原有保单还得继续交费。

专家支招:

给家庭每个成员尽可能完善的保障

很多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权益,以为买了保险就什么都保。以钱先生为例,他购买的保险每三年有一次生存金的返还,但是却没有疾病包括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方面的保障。没事的时候当然很开心,一旦出险就无法理赔。同时,该保单合同又没有加豁免保费的权益,所以即使发生了重大疾病,还是得继续交费。

保险分为几大板块:家庭保障方面(寿险);意外伤残保障方面(意外险、意外医疗险);健康保障方面(重大疾病险、住院费用险);养老保障方面(养老险);子女教育金方面(子女教育险);收入保障方面(住院津贴险、失能保障险);投资理财、资产保全类(一些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一定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给家庭每个成员尽可能完善的保障。

案例:保单失效难获赔

孙老板觉得自己身体很好,只要自己在就一定可以照顾好家人,所以只买了短期意外险。一次去外地出差发生车祸,孙老板失去了两条腿,申请理赔时发现保单刚好过期,因为在外地,没来得及续保,所以得不到赔偿。

专家支招:

购买保险后要注意维护

专家提醒消费者,如果联系地址、电话改变,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同时,交费的银行账户在交费时段要保持有比保费略多的余额。此外,保单要放在家人知道的地方,如果投保人有什么变化也要及时变更。

案例:受益人指定要明确

李先生和王小姐经过多年的爱情长跑,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李先生因一次意外事故过世,王小姐因伤心过度生病而下岗。

李先生在婚前买的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父亲,而公公怕儿媳改嫁自己将一无所有,因此将保险赔偿金全部拿走,王小姐的生活陷入困境。

专家支招:

随着家庭状况的改变相应的受益人一定要及时变更

专家表示:受益人的指定是保险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投保人购买保险到底是为了保障谁的生活,一定要想清楚。随着家庭状况的改变,比如说离婚、再婚;新的子女出生;父母过世等,相应的受益人一定要及时变更,才能让保险起到保护伞的作用。

如果生活发生大的变化,比如结婚、生子、开始贷款购房、退休等情况,一定要及时调整自己的保单,以利于生活发展的需求。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0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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