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因利率低于商贷,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首选。那你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么,下面小编领大家具体说说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希望提供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1、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个贷;
2、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给予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需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重庆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重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3、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6、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以上是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的全部信息,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重庆住房公积金查询专题。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种类和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
一、期房按揭贷款;
二、现房贷款;
三、建造自住住房贷款;
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
五、二手房贷款;
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查询】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企业单位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购买、建造住房三年以内(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本套住房设定抵押的,须在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
五、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五险一金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二、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
三、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购(建)住房的;
四、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
五、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下同)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
(一)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二)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三)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
(四)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6期)记录;
(五)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含24期)记录。
六、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七、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公积金贷款是很多工薪阶层贷款买房的重要资金来源,那么装修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可以呢?如果可以,那么装修公积金贷款条件又是如何?下面小编向大家逐一解答。
装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但具体能不能办理,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有些地区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装修的,有些地区不能,如果可以,可以参考以下装修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
装修公积金条件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装修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申请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以上是装修公积金贷款条件和相关流程,如果有其它问题想要咨询,请关注网住房公积金专题。
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咸阳市行政区划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单位及个人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根据《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至申请贷款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四)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六)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
【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正常运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已出台实施了《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也就是说从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待轮候到置换公积金贷款时,再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或
经过央行的多次加息,商业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凸显。开始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日照地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具有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日照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另外,在日照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日照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以上仅供参考!
拓展阅读
一、日照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符合第(一)款、第(五)款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应保留贷款余额10%以上的金额。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偿还该项目贷款本息的;
(三)以离婚、分割、析产、死亡、继承、赠与、交换等非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日照公积金提取流程
二十五条职工凭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填写《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职工本人签名、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开具《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其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公证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六条公积金管理部对公积金提取经办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场即时办理;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即时在《提取申请表》上填写提取金额并盖章确认,并在《支款凭证》上填写提取金额加盖中心预留财务印鉴后,留存《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支款凭证》交由提取申请人到是委托银行办理资金支取,受委托银行为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不符合提取条件的,退还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支款凭证》作废,并告知经办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二十七条公积金提取支付采取转帐支付方式。符合第六条第(一)款条件提取的,按照与提取人的约定,资金一般划转到售房单位(建造、翻建、大修承担方)账户;符合第六条第(五)款条件提取的,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住房贷款还款账户;符合其他条件提取的,资金划转到职工本人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因单位破产、停产特殊情况,单位不能出具提取证明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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