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分摊与补偿损失的功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实现的。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开业资金和保险费, 其中保险费是形成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的分散性与广泛性、 总体上的返还性、 使用上的专项性、 赔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运用上的增值性等特点;从存在形式看, 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就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准备金而言, 表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赔款准备金、 总准备金和其它准备金几种形式;就人身保险准备金而言, 主要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形式存在。从作用看,保险基金是保险业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基础, 是保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的经济基础, 特别是其中的总准备金对保险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保险是依法按照合同的形式体现其存在的。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建立保险经济关系,其形式是保险合同; 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其依据也是保险合同。没有保险合同, 保险关系就难以成立。因此,订立保险合同是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也是保险经济关系成立的法律保证。
三、 保险的分类
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 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保险业务进行归类。
(一)按实施方式分类
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社会保险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
社会保障卡信息包含卡面基本信息和卡内信息。其中卡面基本信息为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卡内记载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如就业、失业、退休等)、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保和金融功能:
1、社保结算和支付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凭社会保障卡可以实时结算以及本市及异地城市住院身份认证相关费用;离退休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在职人员可凭卡进行社保缴费和其社保业务费用拨付等。
2、社保信息查询功能: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终端、SN12333查询网站、12333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3、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联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可用于缴纳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领取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扩展应用功能:社会保障卡为大容量芯片,预留了扩展空间,可搭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应用,逐步实现与持卡人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根据各地对于社保卡功能的不同规划,社保卡的功能性也各具地方特色。在金融功能上,各地方的实现程度也不同,目前正在逐渐完善,不过大体来讲,都将实现“银行卡”的功能,个别地区,如衡水,还可凭社会保障卡在银行办理本外币定期与活期储蓄、转账与汇款、刷卡消费、开通网上银行、投资理财等各项银行服务。
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一、保险的职能
职能是指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内在的固有的一种功能,是由事物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保险的职能, 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
保险的职能有基本职能与派生职能之分, 基本职能是保险的原始与固有职能, 不因时间的变化和社会形态的不同而改变。派生职能是随着保险内容的丰富和保险种类的发展,在保险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保险新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即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 具体表现为保险补偿的职能和保险给付的职能。
1 . 保险补偿的职能。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 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 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 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2 .保险给付的职能。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
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 而是定额给付。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主要是指保险的投资职能与防灾防损职能。
1 .保险投资的职能。保险的投资职能, 就是保险融通资金的职能或保险资金运用的职能。由于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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