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医疗,银川市首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发放 8人次领取55万多元

2020-07-13
基本保险知识

10月22日,兴庆区第十八小学退休人员刘瑞年的家属,拿着刘瑞年二次住院的发票到银川市医保中心办理了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刘瑞年这次入院的花费是50054.57元,经核算,可以报销25157.15元,这样算来,他今年两次入院,总共花费了582919.66元,报销了390032.56元,报销比例达67%。刘瑞年成为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首批受益人。

大额医疗补助上不封顶

今年7月,银川市出台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的通知》,要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共济作用,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调整后的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规定,今年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合并使用,提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上不封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现行政策报销至25万元后,符合医保三项目录的部分,按70%报销。

报销超25万元可再申请补助

政策实施以来,到银川市医保中心申请并符合调整后政策待遇的有5人,共计8人次,医保基金累计支付555351.5元。

银川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因大病住院,医保报销费用超过25万元的,出院后,家属可以带着病人的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再申请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记者季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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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将实行市级统筹


《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日前出台。根据该办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先行实施,逐步过渡到全市。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大额医疗保险

筹集标准每人90元

《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60%的,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为基数缴纳;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7%缴纳。

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或个人承担,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由用人单位于每年的4月底前一次性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范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经单位申请,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个医疗年度初始之月,从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中一次性扣缴。

困难企业经申请认定后,可以按本企业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全部划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劳动者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全部划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破产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每位退休人员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余额

随工作调动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包括职工按本人工资2%缴纳的部分、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个人缴费工资(退休的,按其养老金)1%计入的部分及个人账户的利息四部分。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本人所有,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个人账户结余额随本人工作调动而转移,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剩余部分为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计划控制、定额调剂的管理办法,并纳入同级财政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个人账户资金、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实行全市统收统支,并纳入市财政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医保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6万

参保人员患病应到定点单位就医、购药。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单位驻外机构职工可选择不超过3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未及时足额缴纳费用的,停止其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逾期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当年未缴费期间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制度。参保人员一个医疗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00元、700元、900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93%、88%、86%、84%,对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96.5%、94%、93%、92%,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同时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例如,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6000元为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职工首先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的费用为:

3000×20%=600元;

自付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1000元

2、甲类药品6000元、乙类药品费用在个人自付后余下的2200元与其他医药费

用一并共28400元,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起付

标准以上费用为27600元,统筹基金按例支付:

--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个人帐户支付:800元

--起付线以上由统筹基金支付:27600×90%=24840元

个人自付:27600×10%=2760元。

根据以上计算,该职工发生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个人帐户

支付总额为:1000+600+800+2760=5160元,统筹基金支付为24840元。

大额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目前,社会生活节奏快,个人压力大,疾病发生率也普遍升高,这就体现了医疗的重要性。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的补充,对支付大病、重病医疗费用有着重要的作用。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大额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保险对象:

凡城乡居民、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的职工及个体商户,年龄至16至60周岁,经指定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并详实填写《健康告知书》后,均可投保。

投保方式可以分为个人投保和集体投保。若集体投保人数在10人以上,投保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保险责任:

①该保险属于高额保障保险,保险人只对免赔额以上部分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个人投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集体投保绝对免赔额为500元。

②该保险对初次投保的被保险人,实行90天健康观察期限制。保险人自承保后第91天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满前续保者,不再实行健康观察期。

③保险责任具体范围包括: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指定医院就医时,其所支付的超过绝对免赔额的下列费用,

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A、药费:公费医疗部门规定的报销药品;

B、治疗费:输血费、输氧费、处置费、手术费;

C、床位费:每天最高给付10元,每次住院最多给付天数40天;

D、检查费:每次门诊以300元为限,超过5O0元的单项检查,须事先告知保险人,否则不予承担。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事项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

①健康观察期内被保险人患病;

②健康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及分娩;

③购置移植器官、安置人工器官、购买轮椅、心脏起搏器、助听器及配镜;

④美容、矫形术及角膜屈光成形术;

⑤非指定医院就医(包括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家庭病床、临床治疗、 地区以外的医院);

⑥战争或军事行动、意外事故或第三者责任事故;

⑦投保前已患的各种疾病,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

⑨使用各种蛋白制剂、含a一2b成分药品、转移因子。

保险期限:

该保险期限为1年,从投保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24小时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①每人保险金额最低20,000元,最高100,000元。集体投保必须统一选择一个保险金额。

②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年龄分别计算,投保时一次交清。16—40岁(含)每万元保额年交保费为200元;41—65岁(含)每万元保额年交保费为250元。

给付比例和给付手续:

①该保险责任内的医疗、药品支出费用在保险金额内分档累进计算给付。具体如下:费用在500元(集体投保免赔额),1,000元(个人投保免赔额)—5,000元,给付比例与自负比例为60%与40%;5,O00元—2O,000元,为75%与25%;20,000元—100,000元,为85%与15%。

②被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

A、保险单、身份证。

B、医疗费、住院费原始单据。药费须附处方、疾病诊断证明。

③保险人认为必要的文件。

④索赔期限:被保险人因疾病治疗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应在保险期满后30天内提出给付申请,并将保险人要求的必备证明送交保险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

其他规定:

①该保险中途不予退保;

②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累计支出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者,在15日内应告知保险人;

③投保人投保时,应向保险人约定中央、市属区(县)级就医医院各一所。凡需转院,需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

④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患重症疾病,保险期满时未痊愈,次年可续保1年,最高保险金额为40,000元。逾期续保者,按新保处理。

⑤凡隐瞒病情、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医疗保险金者;一经发现,除返还已给付的保险金外,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到了条文中规定程度的患者一般已是重症中的重症,即便得到保险金也几乎没有机会生还,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

大额医疗,如何用商业保险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不足


当前,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在医疗保险领域,城镇居民一般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全部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此背景下,如何安排商业保险,让消费者享有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呢?

据保险赢家1月8日报道,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在医疗保险这个领域,城镇居民一般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上全部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安排商业保险,让客户享有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呢?下面以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例,探讨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相互补充机制。

一、北京市现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针对就业人口,北京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一)缴费

按照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国家标准),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加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退休人员每月只缴纳3元的大额医疗互助费。

(二)待遇水平

1、门诊、急诊

按照制度安排,在职职工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800元以下的部分,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在职职工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分担,个人负担50%,大额医疗互助费用资金负担50%,但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退休人员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300元以下,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以及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三方面按比例分担:70岁以下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5%、个人支付15%;70岁以上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0%、个人支付10%。同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2、住院

参保人员住院(包括某些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但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有明确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个结算期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在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支付50%。

二、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商业保险的空间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医疗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程度的医疗保障,如果要获得更高的保障水平,个人应在此基础上选择和购买合适的商业健康险产品。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9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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