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五)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一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职工不得凭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重复提取公积金。
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一套贷款材料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程序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必须由单位指定的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办理支取手续。
单位因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已清算完毕的,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由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转受托银行,申请人凭受理证明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存折。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支取手续,为职工办理支取。
怎么查询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网友david:我从目前的公司里辞职了,辞职后,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你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
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提前支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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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医保卡费不能提取现金。居民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个人账户金一般不得提取现金,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持卡人跨统筹区转移或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并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居民个人账户金可随之转移,无法转移的,将个人账户金退给本人。
被单位裁员之后 社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徐先生:我是淮安人,现在无锡打工。目前因故被单位裁员,暂时找不到代缴社保的单位,请问我社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根据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在无锡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异地重新就业参保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再采取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办法,即不得再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停保后,离开无锡市跨统筹区流动前,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无锡社保中心各办事处业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凭证》,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凭《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我市社保中心共同办理转移手续后,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其告知办理结果。有关社保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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