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莱芜市加强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机制管理

2020-06-29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据了解,莱芜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日前启动,今年往年相比,增加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进行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待重点工作为待遇审核。待遇审核确认分三步:BX010.COm

第一步,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机构确认的缴费年限,打印出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明细表并下发到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

第二步,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对社保经办机构下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明细表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

第三步,对审核无误及公示无异议的,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进行发放。

根据原所属企业不同情况,退休人员调待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破产改制、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审核由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负责;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审核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调待审核由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

对调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首先由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进行初审和修改,特别是对缴费年限、年龄等相关项目,有异议的调取档案重新认定,并将变更原始证明材料依据附后,无异议的进行审核确认。

以上的审核确认将有效的加强了对养老保险相关审核工作,加强了对养老保险相关的管理机制。保障了居民的利益。为当地的居民养老提供了更有利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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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过程介绍


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过程

一、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莱芜行政区域及出境定居的;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家庭收入较低,支付房租困难的;

(八)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收入较低的困难家庭,须支付子女大中专学杂费的;

(九)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后生活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进城或进各类园区务工的农村居民须支付房租的,及合同到期未能重新签订新合同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失业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个人账户已封存并符合销户条件的,可提取全部存储余额;

(二)除销户提取外,其它提取情况均以百元为单位。

三、证明及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出具《商品房销售合同》、购房发票或预交款收据,也可出具已办妥的房屋产权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也可出具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产权证;房屋所在地在农村的,应提供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三)离退休的职工,应出具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或者离退休证;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证明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出具单位终止其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调离本市职工,出具调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用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户口迁出莱芜或出境定居的职工,出具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出具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证明;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

(七)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应出具《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及截止提取日前的贷款余额证明;

(八)用于支付房租的,需提供《公有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单位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

(九)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劳动、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应提供医疗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有效证明。

四、提取办理程序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本人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填写的《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市住房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市住房中心应当在申请人资料齐全的前提下,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送达受委托银行。

退休人员,吉林市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开始


记者王丹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市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从本月初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将持续到9月底。据介绍,今年认证工作重点是本地居住70岁以上、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争取认证率达到100%。认证工作以街道为单位,本地居住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居住社区认证。对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的退休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将主动上门认证。在今年认证中微机下载数据没有的退休人员,各社区将填写《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登记表》,做好纳入社区管理退休人员录入工作。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发函不回,发函退回、地址不详的人员,将进行登记。同时,今年我市还将把新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各街道、社区对新增退休人员开具《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地调查表》,填写《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登记表》,及时录入微机,纳入社区管理。对外地退休人员居住在我市的,我市居住地社区将协助其进行认证。本地退休人员到外地居住的,需到市社保局社区处取表,按相关规定进行认证。据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保证社保基金的规范管理,保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防范冒领等行为的发生,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中两年养老金资格未认证人员,今年市社保局将分期、分批停发其养老金,待认证后予以补发。市社保局希望广大退休人员配合各街道社区开展认证工作,以保证养老金的及时领取。

退休人员,济南市市长:养老金调整应建长效机制


崔健摄目前一些地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速度,部分近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低于前几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这值得关注。“张建国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传达出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市财政5年投入社保资金83.4亿元,是‘十五’时期的两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是7年连涨,作为长期从事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的人员,我感受颇深。”市政协委员孙少锋表示。孙少锋说,“养老金7年连涨”是让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政策。企业退休人员曾是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为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国家富强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可以让他们更充分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年来,内需不足问题制约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科学发展的步伐。“上调养老金一方面增加了老年人的收入,让他们老有所养、敢于消费,另一方面也让他们的子女敢于消费。”孙少锋认为。和在职人员相比,退休人员的收入主要依靠社会保障,主动调整养老金,才能跟上物价上涨的步伐,使他们的生活水准不至于下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养老金,应更多体现社会公平性,对弱势、困难职工给予足够的关怀和照顾,在政策上予以一定倾斜和更多考虑。孙少锋表示,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养老金调整的长效机制。目前一些地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速度,部分近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低于前几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这值得关注。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怎么样?如何计算?


退休金即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怎么样?如何计算?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政策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第二十九条 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退休人员,廊坊城镇居民将被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程建辉、通讯员刘玉静)3月23日,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廊坊将在社保扩面升级上实现新突破,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2万人和1.5万人以上,新农保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已达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将这些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同时,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据了解,今年廊坊将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做好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扩面工作。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2万人以上;第一、二批试点县(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确保达到90%以上,做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的准备和申报工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9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5万人以上。在养老保险方面,将在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七连涨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巩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研究制定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已达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力争年内基本解决各种历史遗留群体的参保问题。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搞好制度衔接。在医疗(生育)保险方面,将大力推进医保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改进完善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接续政策。逐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普遍开展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探索促进居民长期稳定参保的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任务。在工伤保险方面,贯彻新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工作,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建立具备政策宣传、网上申报、远程指纹识别等功能的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另外,还将制定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有效机制,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督导,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扩大失业动态监测实施范围,加强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办法和失业调控工作体系。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12%转移比例不影响退休待遇


元旦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事关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对于政策的细节,人们还存有诸多疑问。对此,胡晓义解释,与企业缴费挂钩的是基础养老金,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确定待遇,只和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相关。

从人们关注的问题来看,12%转移比例的规定最容易被误解。很多人认为40%的企业缴费无法跟随参保人的工作迁移而带走,会影响退休待遇。

对此,胡晓义解释,与企业缴费挂钩的是基础养老金,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确定待遇,只和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相关。省与省之间资金的转移方式和转移比例,与个人退休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数量没有直接关系。

如果把单位缴费全部转移给转入地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胡晓义认为,我国目前退休人员已经有5600多万,他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是由当地各个企业缴费所形成。如果全部转移会带来资金不平衡问题。为了平衡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的资金关系,需要40%的企业缴费要留在当地,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过去几年,由于农民工离开一个城市时不能转移单位缴费,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就产生了一种现象:每到春节期间,大量的农民工前去退保。胡晓义表示,退保实际上是对农民工权益的损害,因为他退的只能是个人缴的部分,单位缴费形成的权益实际上是损失掉了。

胡晓义举例说,以一个农民工每月挣1000元为例。单位按照本人工资的20%来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就是单位每个月要缴200元,15年下来要缴36000元。按照缴费工资基数是1000元,如果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是2000元,合并计算一个缴费基数大体是1500元。按照每缴费一年是一个百分点的权益,缴满15年等于该农民工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225元的养老金。如果年年缴费,年年退保,这项权益是享受不到的。

郑州市养老保险网:退休越晚养老金越多


从今年7月1日起,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变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数额越多,将来退休后领的养老金就越多。郑州市即将实施的这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引起了当地百姓的普遍关注。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普遍提高;设立延续缴费办法,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年龄偏大的参保人的养老保险问题找到一条可行途径。

现行《办法》有缺陷

现行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于1993年8月26日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按照这一《办法》规定,养老金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月计发。

这种办法存在两个缺陷。首先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这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其次,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0年以上,按原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

新《办法》: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对养老金如何计算做出明确规定,养老金待遇水平将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

其中,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上不封顶,缴得时间越长,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数额越大。退休越晚钱就越多。

新《办法》实施后,养老金计发月数不再固定为120,不同的退休年龄段计发月数都不相同,40岁、60岁直至70岁退休时,领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差距将会很大,退休越晚,个人账户的钱就越多。

政策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郑州养老保险基数上调

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郑州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

本年度郑州城镇企业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调:每人每月最多缴纳655.58元、最少131.12元,分别比上年度增加58.84元、11.77元。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最多缴费1092.63元,最低缴费437.05元,分别比上年度增加98.07元、39.22元。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推行的一种社会保险之一,它能够为人们老年生活的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因此参加养老保险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有些人,出于一些特殊原因,中断了养老保险的缴纳,那么这些人该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退休人员,呼和浩特2020养老金上调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


3月31日讯3月3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今年首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同时,按照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要再提高5元;要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向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倾斜,确保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据了解,今年,首府按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实现顺畅衔接。同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为重点,将更多低收入人群纳入保证范围。

除了上述工作,首府还将积极应对基金支付压力,加大基金稽核征缴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应收尽收,强化基金统筹调度,确保待遇支付;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健全内控机制,提升监管能力,防控支付风险;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广应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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