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了,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也是推出了很多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例如通过选择重疾险的“多次赔付”,发生重疾可以理赔多次,甚至于有些产品的轻疾也可以理赔多次。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人均寿命的延长,重疾死亡率降低等因素下,单次赔付已经满足不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因为发生过重疾的群体,其再投保的机会微乎其微,此时多次赔付应运而生,也正是瞄准了该群体的保障需求。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对于重疾险的健康告知还是比较严格的,罹患过重大疾病的人群想要再次投保会很困难。因此,多次赔付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等于是在首次投保时给自己加了一层“保证续保”的保障。
什么是多次赔付?
顾名思义,多次赔付,就是在得了一次重疾并且得到理赔之后,不需要继续交保费了但保单并不终止,之后发生第二、第三次。。。。。。重疾依旧可以得到赔付的情况。
多次赔付需要注意什么
当然,多次赔付并不是说第二次罹患重疾就可以获得理赔金,它其实也是隐含着限制的,其中什么疾病和等待期就是尤其需要注意的两项。
多次赔付有必要吗?
了解了重疾险多次赔付的规则,想必大家心里都有些疑问,多次赔付的理念好是好,但到底实不实用?会不会只是营销的噱头?到底一个人患多次重疾的概率有多高?为此多付出成本,真的有必要么?
事实上,关于“人的一生多次罹患重疾的概率有多大”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确切的答案。因为多次赔付的概率是很难计算的,但显而易见的是,目前随着现代社会工作节奏的日益加快,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重大疾病的发病概率和治愈率也都越来越高。
一般来说,得过重疾的人,身体免疫力会有所下降,再次罹患疾病的风险也比一般人要高一些。就像癌症、心脏病、中风这三项疾病:
癌症患者在治疗初期的短暂时间段内,发生脑中风的风险远高于非癌症患者;
癌症化疗会对心脏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诱发心脏疾病;
出血性脑中风有可能并发急性心肌梗死,但是对比其疾病,几率比较低,但一旦出现,致死概率相当高。
因此,得过重疾的人会更加需要重疾险的保障,但保险公司出于对风险管理的考虑,往往不愿意承保有重疾病史的人。
而多次赔付的存在,可以满足已经发生了重疾后还想要继续投保的朋友——理赔过一次,只要符合约定,还能多次理赔,由此避免了一旦患重疾就再无保障的风险。
您为什么需要保险?
我们经常在说人生的三大神圣职业:医生、牧师、寿险顾问。医生是治疗人们的身体,让人们不让病魔折磨、牧师让人们的心灵得到寄托、而寿险顾问呢?它给人们什么?是为了让人们经济得到富足、不受损失、保险给您保障。提起保险,有人可能会想:保险和我有什么关系?我需要保险吗?其实,保险是人类化解和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也被看作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而且将伴随我们一生。例如: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伤害、战争、财产损失等。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进一步形成了我们对更多人生保障的需求(养老保险)。技术进步,带给我们的并不全是福:汽车越来越多,交通意外与日俱增;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引发的疾病愈来愈多;更多的食品被查出质量问题,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严重危害(重大疾病保险);我们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风险系数也不断增加……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人们的生活习惯、工作压力等而造成严重亚健康,免疫系统的降低而这些仅仅只依靠自己的力量,当风险发生时,我们是很难抵御……就只有已考医院(医疗保险)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已成现金家长最为关注的话题,可现在的教育费用不断上涨,普通教育、各种培训班、技能特长以压的家长们喘不过气来。(教育保险)活得太长的风险:如果我们20岁工作,60岁退休,活到100岁,60岁之前的40年我们有收入,60岁之后的40年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如果仅仅依靠之前的40年收入节余来维持退休后40年的生活,生活情形可想而知。
活得太短的风险:拿著名演员洛桑来举例,正当其事业顶峰时期,却因车祸不幸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且不说父母为他成长过程中所做的各种投资付诸东流,在他去世后给父母晚年带来的创伤是无法衡量和弥补的。
至于活得太惨的风险:不言而喻,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到正常的生活质量,例如因为疾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等等,也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形。
因此,不断寻求保障、规避风险是人的本能。风险发生在未来,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性的,但一旦发生就必然会带来损失。那么,如何来化解风险呢?方法有三种:一是独立解决,二是依靠救济,三是集合多数人的力量互助解决。第三种化解风险的方式就是保险,也是所有办法中转移和化解风险最有效的方法。
从古到今许多睿智的人都极其推崇保险。例如:前英国首相邱吉尔就曾说过:“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把“保险”这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每一个公务员的手册上,以及每个公司团体的章程上。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务员,每一团体只要付出微小的代价,就可以避免永劫不复的灾难”。胡适也曾说过:“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做是现代人”。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疗、经济、人文变迁,人们要冒的风险越来越多,平安活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当不幸发生时,你可以依靠的只有你自己,你不再是家人的资产,而是他们的负担。保险让生者拥有强大的经济力量和保障,支持家人走出悲情走向重生!有人说,父母为子女做准备,是真慈爱生时为死时做准备,是真豁达。无奈的是,人们往往已到发生在自己身上是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个平时看不见、摸不着的保险,在紧急时刻,却能发挥雪中送炭的效果!
人寿保险的理财功能远远优越于储蓄。在投资理财时,我们希望能够承担更小的风险,获得更多的收益,为此我们可能会征求会计师、税务专家、投资专家的意见,他们会给我们很多专业的分析和指导,但是他们往往会忽略了一个最大的风险--你个人面临的人风险,万一因为意外事故造成收入中断,没有“财”可理时,我们的生活该怎样继续?
那么是否需留出足够的钱以保证万一收入中断,全家人仍然能维持现有的生活。你只需要每年支付一小笔的保费,就可以得到比较高额的保障,而其余的资金你仍然可以拿去投资获利。
储蓄是一种“爬楼梯”式的逐步积累资金的方法,它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目标。如果储蓄不够多时,真有意外或疾病发生,只能干着急,因此储蓄算得出利息,却算不出风险,用储蓄的手段来防御人生风险,只能是“四两拨四两”,很难安然度过人生难关。其次,银行利率的不断降低和利息税的开征,使储蓄的增值空间已非常狭小。因此寿险顾问成为人生三大神圣职业,一点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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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的妙方能够确保您的孩子的将来,您是否乐意即刻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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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一直是关注度比较高的保险产品,在重疾险领域衍生了很多产品形态,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定期/终身重疾险、消费/返还重疾险,常见的赔付方式大多是重疾一次赔付,轻症2次或以上赔付。很多人禁不住要问有没有重症多次赔付的保险产品?答案是确定的,有!
什么是重症多次赔付?
重症多次赔付意味着一旦发生重症可以在获得赔付后,保障继续有效,第二次发生重症依然可以赔付。这样的通俗解释是没错的,但不够严谨,其中的很多赔付规则并没有说明白,而这是我们今天要说的重点。
如何触动多次赔付?
要触动多次赔付,对于投保人来说需要满足两个比较常见的条件:疾病种类,重疾发生时间。关于这两点,我们多花点时间详细说明。
疾病种类分组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会将合同条款中覆盖的所有疾病进行分类,严格来说是“分组”,这种分组主动权在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来说影响确实非常大的。
投保人第一次患保险合同包含的重疾,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如果投保人极其不幸的又一次患了重疾,那么此时再进行理赔,必须要满足这个条件(必须条件),第二次重疾要与第一次发生的重疾在不同的组别中,同理于接下来的重疾。
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保险公司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合理分组”,通过产品设计的主动干预提升第二次重疾发生的赔付几率。
重症发生时间
我们大家都知道,一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等待期基本在90天/180天,那么多次赔付的等待期是如何规定的呢?
关于N+1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等待期也有N次哦。这个问题怎么理解?同理于一次赔付重疾险,第一次患病赔付必须是等待期满;有别于一次赔付重疾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如果要进行第二次重疾赔付,须与首次间隔一年,同理于第三次......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多次赔付重疾险的赔付准则(以保险合同涵盖重疾前提),这里简单总结下:
1、第一次重疾赔付:等待期满
2、第二次重疾赔付:需与首次重疾间隔365天(有一些产品做到了180天)且与首次重疾不同组别。
由此可见,获得第二次重疾赔付的概率有,但微乎其微。而且保险合同中关于疾病的分组对于投保人来说会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
多次赔付重疾险要不要买?
在了解了基本的赔付原则后,大家比较关心的是要不要购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关于这一点,并不建议,人一生罹患两种重疾,这已经是保险赔付概率事件中的极小概率性事件。生命周期越长,这种极小概率性事件才存有可能,所以这一类产品越早投保越好,孩子投保实用性>成人投保>老年人投保。
但依然有很多人说,我还是想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我这里给出几点筛选多次赔付重疾产品的选择建议。
如何选择多次赔付重疾?
选择疾病种类分组比较合理的保险产品。(这一点不太可控)
尽可能选择两种重疾赔付等待期较短的。(这一点不难)
小结
多次赔付重疾,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部分消费者对于“患了一次重疾,难以继续投保重疾险产品”的忧虑。但这种理论上的发生率,就如同足球上的出线存在理论可能一样。毕竟,一生身患两次重疾的概率,无异于随机彩票一注中百万。重疾险的选择重点依然要回到保额充足这个层面。
生活,没有多幸运,也没多不幸。
若想了解重疾险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如何选择,先来理顺一下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的概念。单次赔付重疾险指的是投保人一次患重疾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投保人也随即失去了后续的保障。不过因为患过重疾,存在理赔记录,之后再买重疾险往往会被拒保。
多次赔付重疾险一般会将几十种或者上百种重疾病种分组(一般会将具有关联性的疾病归为一组),赔付一次后,该组重疾疾病终止,如果被保险人罹患其他组的重疾还可以继续赔付,并且后续保费在第一次罹患重疾后即可豁免。
听起来多次赔付重疾险当然更好,但实际上多次赔付是有三种条件的。
1. 疾病分组,一般的多次赔付型都是会将疾病按照种类划分组别的,比如癌症(恶性肿瘤)为一组;与心血管相关的疾病为一组;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为一组等等。第一次赔付之后,第二次按照分组要求,同组不赔,非同一组达到条款要求再次进行赔付。
当然也有一些产品是不进行疾病分组的,第一次赔付之后,第二次达到条款要求再次进行赔付。显然不分组的更好,但相应产品较少,价格也当然更贵。
2. 时间间隔,所谓时间间隔,就是两次赔付之间一般会有间隔期和生存期限制。第一次赔付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进行二次赔付,同理,三次赔付也是这样。一般这个时间是180天或者1年的时间,因此时间间隔当然是越短越好。
3. 责任赔付顺序,首先重疾险包含四种责任,它们的的赔付顺序是这样的:重疾=死亡=全残=疾病终末期>轻症疾病。
大多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条款中会这样约定:“在赔付首次重疾保险金以后,轻症疾病责任、死亡责任、全残和终末期疾病责任都会无效,保单现金价值归零”。仅仅保留剩余为赔付组别的重大疾病赔付责任。还有一些重疾险中,重症和轻症是分开的,重症赔付并不影响轻症次数,但这里的轻症是除去“和已赔付重症相对应的轻症”。
单次赔付一定是面临风险的。得过一次重疾后,身体的免疫力会下降,再次罹患疾病的概率就会比一般人要高。此时倘若想再次投保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那么今后几乎就处于“裸奔”的状态,缺少了重疾保障。
多次赔付可以有效避免这个问题,但多次赔付的价格一定更贵,几乎高出2-3倍的价格。并且谁也无法预测,人的一生会生几次病,一次,两次还是零次。
因此针对预算有限的人群,还是建议选择单次赔付的重疾险,或者集中于某一种单次赔付的重疾险上将保额做高,保障做足。如果是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优渥的,那么选择多次赔付一定没有问题,因为在经济上构不成压力。
一、癌症二次赔付是什么意思?
身为万能讲解员的我来给大家简单解释一波:
如果您选择了单次赔付的重疾险,如果确诊为恶性肿瘤,首次赔付后合同终止。
而如果您投保时选择了癌症二次赔付,就意味着:
除了首次确诊癌症赔付之后,经过N年间隔期后,如果癌症依旧存在,或复发或转移、或新发其他癌症,可以再获得1次保额的赔付。这就是总共的二次赔付。
补充一点:我上面说的N年间隔期通常是5年或3年,你买的产品间隔期到底是多久?具体要看产品啦,产品和产品之间是有差异的。
间隔期长达3年-5年,很有朋友就问了:如果真得了癌症,估计没几个能活过3年或5年吧。如果这样说的话癌症二次赔付还有什么意义呢?
二、癌症二次赔付真的实用吗?
证据一:
众所周知,现在的重疾险保障病种动辄100种。恶性肿瘤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从保险公司年度理赔数据看: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癌症占了所有重疾理赔的70%以上。也就是说,我们购买的重疾险,未来如果发生理赔,70%的概率是癌症。由此可见患癌症申请理赔的人数量占比挺大的。
我么再来看看癌症理赔数据中的高发癌症包括哪些,理赔top10癌症如下:
真理:癌症高发,赔付率高达70%。这种情况下,癌症二次赔付怎么能没有实用呢?
证据二:
我接下来会提到一个医学概念,叫“癌症5年生存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
它的意思是:癌症患者接受治疗后,生存5年以上的比例。而它是用来评价癌症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
那么目前中国的癌症5年生存率是怎么的一个情况呢?我们来听听中科院院士、国家癌症中心主任赫捷怎么说吧:
2018年赫捷表示:恶性肿瘤5年生存率已从10年前的30.9%提升到40.5%。
这可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啊!细分每种癌症也有质的飞跃。
生存率显著提升的癌症有:
子宫癌:从55.1%提升至72.8%。
甲状腺癌:从67.5%提升至84.3%。
宫颈癌:从45%提升至59.8%。
骨癌:从17.1%提升至26.5%。
食管癌:从20.9%提升至30.3%。
当然,40.5%的5年生存率,是平均后的结果。这样一看,5年生存率的差别还是蛮大的。
可以看出,尽管过了几年,中国癌症5年生存率提升很大呢!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未来医疗技术的进步,中国癌症5年生存率一定会得到更大的提升的。
癌症≠死亡。
很多癌症生存率还是挺高的,再加上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医疗研发和治疗技术,未来有一天,癌症对我们来说只是如同感冒一般的小病,很多人真的可以带着癌过一生的。
我真理:看着日渐增高的癌症5年生存率,癌症二次赔付怎么能没有实用呢?
证据三:
细心的网友们可能发现了一个问题。
癌症二次赔付,并不是得了癌症之后,只要活过3到5年就可以获得赔付的。
想要获得癌症二次赔付要满足的前提是:癌症持续存在,或复发,或转移,或新发。而且还有间隔期的要求哦!
我找到了一款市面上非常优秀的某产品为例,癌症二次赔付约定如下:
依据条款来看,首次重疾为癌症,间隔期则需要3年。如果三年之后,癌症持续存在、复发、转移、新发,则可以获得癌症的第2次赔付。
所以呀,我们要探讨癌症二次赔付责任是否是必要的?我们还得再探讨一个问题:那就是3年间隔期过后,癌症持续存在、复发、转移、新发的概率大么?这一项确实挺重要的。
我并没有查到此项官方统计的数据,但是我做了一些研究和整理可以说明一定的问题,大家可以来参考哦!
3年后癌症存在的情况:
不同的癌症,发展进程各有不同。
有的癌症从早期到晚期,跨度可能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
有的发展速度则较慢。以女性高发的乳腺癌为例子,从早期到晚期的跨度则长达5年——10年的时间。
3年后癌症复发或转移:
以实际情况来看,肿瘤患者治疗后的1-3年是癌症复发转移的高发期。在1-3年复发转移的患者高达70-80%,这个比例还是很吓人的。所以说只有20%-30%的患者癌症复发或转移是在3年之后,所以这类人是可以顺利拿到二次赔付的。
3年后新发癌症
第一次患癌之后,三年之后又新发癌症,这也太倒霉了吧!我非常心疼这类患者!
先后得两次癌症的人概率简直不要太低了。但概率低不代表这种情况不存在!
设想一种情景:
年轻时,不幸患上治愈率较高的乳腺癌、甲状腺癌,因发现比较早,已经治愈。多年后,又患上了其他类型的癌症,譬如说胃癌、肺癌等等。这种情况的话,如果保险保障期比较长,是完全可以获得癌症二次赔付的。
我真理:3年间隔期过后,癌症持续存在、复发、转移、新发情况存在,癌症二次赔付怎么能没有实用呢?
三、总结
说了这么多,我觉得是时候该展现一下我的归纳总结能力啦!简单总结下我的观点供大家参考。市面上支持癌症二次赔付的产品间隔期要求在3-5年,二次赔付的标准有持续、复发、转移和新发这4种。只要您购买的包含癌症二次赔付的重疾险价格不是太贵,可以放心大胆的选择,还是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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