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案例一
【案件回顾】去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险案例二
【案例回顾】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共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共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险案例三
【案例回顾】2009年12月13日,顾客杨某在成都某超市有限公司罗浮分公司购物时,由于地面湿滑摔倒,致左手手腕及左股骨切面骨折,致残程度鉴定为八级。
【分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在保险单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在经营业务过程中因地面湿滑,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本条款规定,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医疗费:伤者经治疗,医疗费总计9449.20元,经医生审核扣除不相关费用9.29元,即9449.20-9.29=9439.91元。
交通费:伤者12月13日到医院就诊车费20元。
住院期间护理费:该伤者住院共计28天,根据该伤者所在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2.60计算,即28天*16942.60/365天=1299.71元。
残疾赔偿:根据成都市2008年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6942.60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起算,八级伤残30%,即16942.60*20年*30%=101655.60元。
小计:102955.31元
合计:101655.60元-300元(免赔)=101355.60元
该保单约定: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元
综上所述,最终实际赔付5万元。
前日,成都金牛区某大厦的电梯里发生惊魂一幕。原本正在上升的电梯到了8楼突然急速下降,落到负一楼,之后又反复上升下降,直到2.5楼处才停止运动。虽然无人受伤,但仍然吓坏了电梯里面的10多个乘客。
在此之前,成都有不少电梯都“扯拐”,让人惊魂的事件屡有发生。北京还曾多次发生电梯故障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据了解,虽然电梯事故屡有发生,然而电梯责任险在成都乃至全国,都是“冷门”。不仅投保率超低,更多的市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险种。
市民何先生曾经在双林南支路经历过一次“电梯惊魂”,17个人卡在电梯里1个多小时,生怕电梯突然坠落,虽然紧急修复后,何先生安全走出电梯,但事后他了解到,该大厦物业根本没有购买电梯责任险,“如果出了事情,谁来负责?谁来买单?”
在采访中发现,更多的市民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险种。
据了解,目前针对电梯安全的险种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电梯责任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或物业责任险。
其中,电梯责任险即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可负责赔偿;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所有或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因为疏忽和意外引发事故,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利益损失,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的一种风险分散制度;公众责任险则是指对投保人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险种。
从人保财险的产品介绍中看到,电梯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60万元的保险费只需350元,100万元的只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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