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我省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2020-06-16
住房保险规划

日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意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核定贷款额度时,借款人月还款额从家庭月总收入的50%提高到60%。借款人还款年龄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

开展省内跨市州异地贷款,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与其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与其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双方可互相进行资信担保。

相关人员表示,在此之前,公积金使用限制的问题让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由于使用的限定条件多,导致公积金利用率较低。本次公积金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并对楼市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释放利好。但在具体细则上,仍然需要逐步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楼市政策频出,其中与公积金相关政策占据大部分。虽然公积金购房在我省市场的比例依然较小,但公积金新政的积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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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我省可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


日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意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核定贷款额度时,借款人月还款额从家庭月总收入的50%提高到60%。借款人还款年龄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

开展省内跨市州异地贷款,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与其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与其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双方可互相进行资信担保。

允许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职工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账户余额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国家出台政策降低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


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近日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深圳会不会执行“三降二”呢?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正在抓紧向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报请示。在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前,深圳将维持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事实上,此次的调整距离上次公积金二套房首付“四降三”仅过去5个月。深圳市现行规定中计算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仍为个人50万元、家庭90万元。如果深圳执行“三降二”,相应最高能减少9万元首付款。

值得一提的是,距离最近一次降息后,公积金贷款较商业贷款优势依旧显著,目前5年期以下(含五年)商业贷款利率较公积金贷款利率高2.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1.9个百分点。以贷款30万元,期限2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少还72804.3元。

相信通过降低房子首付款额度,提高个人及单位的公积金缴纳额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人士的购买房子的问题。专家提示,未来房市可能又迎来一股热潮。

住房公积金,厦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又进一步简化了


()7月14日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又进一步简化了。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明天开始,职工只需身份证和名下储蓄卡(及相应复印件)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不需要再提交无房证明了

而在原先,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还需要提交无房证明。这一材料明天起不再需要提交,直接由公积金中心与相关登记部门联网查询即可。签约地点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网点柜台。

提取标准仍然是个人每季度提取金额上限1800元,如本人及配偶无房的,夫妻俩每个季度最高可以申领36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标准将根据厦门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提取金额每季度划转一次

如果是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职工也无需再提交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及租金补助合同,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相关建设部门进行核查。签约地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窗口。

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每月按照扣除租金补助部分后的个人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并从签约的当月算起。

租住商品房和保障性租赁房,提取金额都是每季度划转一次。还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记者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年3月16日在全省率先开办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以来,截至6月底,租住本市商品住房办理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签约6412人,租住保障性租赁房办理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签约174人。

截至七月十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签约,今年上半年,职工可以从二季度提取到银行卡的工作人员,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职工,这是959000000元的资金转移。今年共有11290000元资金支持职工住房转让。

住房公积金,吉林省直公积金进一步改革贷款额度提至80万


据悉,即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最高额提至80万元,取消贷款的所有收费,可提公积金支付房租,延长贷款年限至法定退休后5年。

贷款业务“零”收费

近年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取消了担保、保险、公证等贷款业务收费项目。即日起,把存量房贷款需第三方评估改为中心内评,对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来说,将省去一笔评估费。

记者从长春市某房地产中介了解到,此前需要第三方评估的情况下,一般是按评估额的3‰收取评估费,也就是说,评估价是100万元的房子,评估费是3000元。随着评估费的取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真正做到了办理贷款业务“零”收费。

可提公积金付房租

新政增加了民生支取项目,放宽了租房支取条件,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查看房主的产权证,以及租房协议,以租房协议里的实际房租为准,且不得高于规定限额。”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陆晓刚表示,租住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在长春市区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租赁70㎡以下房屋的(含70㎡),最高不得超过800元/月;租赁70㎡以上房屋的,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职工单位开具的《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支取审批表》;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房的提供:可确定房屋准确面积的《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

按照以往的规定,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职工,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协议签订后或产权证下发后一年内提取,新政则将上述提取申请时间延长至“具备提取条件后的24个月内”。

贷款年限延至退休后5年

降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调整为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要求房屋面积为144平方米及以下),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降低贷款门槛。由原来的需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有的自申请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内没有提取记录的限制。

延长贷款年限。由原来的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后5年(男65岁、女60岁)。如果借款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贷款期限可相应延长。

贷款最高额提至80万元

公积金贷款原政策最高是60万元,新政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80万元上限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特殊情况超过80万元需要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审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报管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的贷款年限及还款能力综合确定。原则上月还款额应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总收入的60%(原来的政策要求是50%);此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但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周岁)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

比如,借款人购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普通自住住房,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最低20万元,最高可贷8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30年。按目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3.75%计算,8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约3705元。如果按照此前最高贷款额60万元的政策,就意味着借款人购买100万元住房,需要增加至少20万元的首付款。

开展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按照新政策,省直住房公积金已经可以开展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春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省直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从接到合格申请件到审批结束,7个工作日内放款,且随时可查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到了哪个环节。

想要办理公积金的居民如果还有别的问题不是很清楚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的公积金部门,同时也是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的。此外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是有所不同的建议大家可以多关注当地的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浙江台州公积金新政: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台州市自9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及央行联合发布的新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自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卢耀洲:“它其实是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三部委出台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降到20%这个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享受的对象,我们全市已经在9月1号按照部委的布置,在全市范围内已经推开了。”

记者了解到,首付降至20%的政策只针对公积金贷款部分,购买二套住房需要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银行贷款利率多次下调,激发了市民的购房热情,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人数逐月递增。在市本级,每月核准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户就超过200户。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贷款28.3亿元,同比增长近80%。

住房公积金,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仍需四成


今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北京市的二套房贷款就多执行最低首付五成的标准,执行利率也大多为基准利率上浮10%。那么兰州市场上二套房房贷目前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呢?昨日,记者对兰州市场进行了走访了解。

兰州各银行均执行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四成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的政策新政实施以来,在不少城市的落地都显得有点缓慢。但是兰州的情况稍好。”中国银行负责房贷业务的刘伟告诉记者,自新政出台以来,该行就开始按此执行,也就是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40%,利率上浮10%。但是银行也会根据贷款者个人征信情况、买房面积、房龄多少等综合信息来决定最终的利率情况。

“我们楼盘的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建行、中信银行等,目前都按照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40%、利率上浮10%来执行的。”一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楼盘有不少客户是二套房购买者,办理房贷时都是按照上述政策执行,而放贷速度则根据购房者个人征信以及资料齐全程度有差别。

昨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各家银行对于二套房房贷政策基本一致,没有优惠政策,首付比例40%,利率也同样都是基准利率上浮10%。

兰州暂未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新政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通知,自9月1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而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兰州还未接到上级具体的通知,仍在按照以往30%的政策执行。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反馈,目前兰州仍未出台方案具体实施时间,新政还处于商讨阶段。

公积金,四川落地“降低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政策


()9月2日讯: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四川省住建厅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政策已在我省落地,“首付降低将会增加改善型住房消费”。后续,省住建厅会关注公积金政策落实,降低贷款、提取等的门槛。

从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发放个贷笔数的统计数据来看,在今年3月30日和4月9日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下发通知后,今年4月份发放个贷笔数由7760笔增至10782笔。此后从5月到7月,发放个贷笔数逐月增加,7月累计发放17199笔,是3月数字的2倍多。“这一系列的政策,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趋势都是在放宽,客观上也促进了房地产消费。”上述工作人员称。

从目前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数据来看,截至8月23日,全省个贷率已经由今年1月初的64.63%提升到了72.97%,增长了8.34%,连续增长5个月,并且连续2个月超出了全国的平均水平。全省结余资金已由1月初的562.78亿元,减少到了474.80亿元,连续减少4个月。据一位省住建厅的工作人员介绍,昨天一早省住建厅就收到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目前已遵照通知开始执行相关政策。省住建厅将抓紧落实各项公积金政策,以降低提取、贷款的门槛,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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