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青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在研究 或将会有重大变革

2020-06-16
做保险事业规划

8月6日下午,市人社局局长纪敏做客“在线问政”栏目,为网民解答相关问题。纪敏在节目中介绍,当前本市正抓紧研究制定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意见中将进一步明确本市的缴费基数项目。

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方案已初步拟订

网友:青岛市事业单位改企什么时候启动?改革总体进度如何确定?职员制在哪些单位或行业实行?

纪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安排,青岛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工作由青岛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和推进。据了解,目前有关意见和方案已初步拟订正在征求意见,或将于近期向市有关领导和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如能汇报通过,将由市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以市的名义下发、部署和实施。根据省里的安排,有关工作拟于年底前完成。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正在研究

网友:我想知道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纳8%的基数如何确定?

纪敏: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项目,按照与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相对应的原则,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其中,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以省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为准,其它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

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当前本市正抓紧研究制定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市的缴费基数项目。

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我国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废除养老保险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和企业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而西安市1997年就已经开始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目前不少公务员面临困惑,往年缴纳的费用怎么办?

试点时的缴费基数比较低

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1997年,西安市率先在全国试点,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之后西安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开始全员缴纳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比,个人缴纳比例也是8%,而单位缴纳部分与企业不太一样,这期间也经过几次调整。

据介绍,西安市当时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基本工资来缴纳,相对山东近日出台的办法中的缴费基数比较低。

山东省7月29日率先发布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津补贴以后可能纳入缴费基数

今年年初,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并轨政策后,与以前缴费基数只是基本工资相比,今后的缴费基数可能会变大,比如将津补贴等纳入到基本工资里,作为缴费基数。有些工资比较低的公务员担心,缴纳养老保险后,工资会下降很多,为此,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也随之调整,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6月底,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基本工资调整到位,也为下一步养老保险的缴纳奠定了基础,据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预计会实行省级统筹。由于西安市早已试点养老保险,之前公务员已经缴纳的个人部分该怎么办?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有可能会统一纳入职业年金,到退休时连本带息一并返还个人。

根据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按照新标准来参保,为此西安市从去年10月已经停止了原来的参保政策,等待新的参保方案确定后,再从去年开始补缴。

消息出台后,很多人开始担心新政策会影响其退休金,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这个倒是不用太担心,根据国家改革的以往操作情况来看,会有一个良好的过度,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事业单位,青岛当妇产医院通过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定点机构的审核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当代妇产医院正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青岛当代妇产医院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严格审核,正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该资格的认定,更加权威肯定和高度认可了当代妇产医院医疗资质、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准,标志着当代妇产医院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代妇产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表示他们一定会继续努力,不断地完善自身,创办人民群众放心、同行认可、政府满意的高品质妇产专科医院。

当代妇产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报销材料及报销金额

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当代妇产医院分娩办理入院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至门诊大厅医保窗口办理联网登记,出院时即可现场结报。

2、顺产、难产、一次剖腹产最高报销3300元,二次剖宫产最高报销4900元。

3、早期妊娠检查报销200元,中晚期妊娠检查报销500元。

4、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工流产、宫内节育器取出、放置术等也可报销。

PS:报销条件: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当代妇产医院现在是

1、居民、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2、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

五大金牌科室,护航母婴健康

术业有专攻,当代妇产医院集中力量建设温馨产科、微创妇科、计划生育、产后康复中心、新生儿科等五大金牌科室,致力于为墨城妇婴保驾护航。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当代妇产医院新医疗大楼,搬迁在即。

新楼一站式服务

即墨当代妇产医院即将喜迎乔迁,将搬到位于鹤山路288号的新家,整个新医疗大楼暖色调的空间搭配十分高端、温馨。

当代妇产即将全新升级,升级的不光是一座崭新的大楼,而是各方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是一个个生命的延续,正在从骨子里进行一次华丽蜕变。

当代妇产医院将为墨城母婴保驾护航,让孕妇感受家一样的温暖,孕育健康聪明好宝宝,成为王子公主们的诞生地。

在今后的发展中,青岛当代妇产医院将为众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完善的生育保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工作和生活得到完善的护理,贯彻生育保险的保障意义。

养老保险改革,川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4月29日下午,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动员会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动员部署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区长李宗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宗喜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过大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他要求,要高度认识养老保险改革的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要切实把握中央和省、市的政策要求,精准实施,按时间节点推进。严格执行参保范围规定,严格把握缴费基数口径,严格执行统一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财政兜底责任,稳妥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保障,抓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地。

李宗喜强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改革平稳启动实施,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宣读并下发了《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专管人员应在2小时内电话通知事保中心待遇部及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并在48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上述两个部门。同时在待遇部“工伤审核”窗口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

二、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因伤情紧急暂不能到工伤指定医院治疗的,应到保险中心“工伤审核”窗口备案,待伤情稳定后需立即转入工伤指定医院治疗;

三、工伤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专管人员可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或《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鉴定表》到保险中心待遇部“工伤审核”窗口办理有关待遇手续(工伤人员到工伤指定医院治疗时,应通知就诊医院的医保科,否则医院不按工伤医疗管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中心待遇部不予支付。);因工致残等级为1-10级,旧病复发需持《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旧病复发医疗审批表》到保险中心待遇部“工伤审核”窗口办理有关待遇手续。经办人员按下列程序审核:

(一)根据国家、辽宁省和大连市的有关规定,审核工伤患者的用药(由医务人员审核),对伤情与用药不符的医疗费用,保险中心待遇部不予支付;

(二)医疗费用审核后,在住院费单据背面登记所扣除项目明细以及实报金额,加盖审核人印章;

(三)经办人员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定期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审核无误后,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加盖审核人印章;

四、报部长复核,其中工伤支付额超过1万元的,应报中心主管主任审批,超过5万元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五、经办人员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支付的各项工伤费用录入微机。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双轨制仍旧未破除


近年来,打破养老保险双轨制渐成社会共识,但梦想与现实之间似乎总隔着一堵无形的墙。目前中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人员近3000万,基于自身利益受损的担心,这一群体自然倾向于反对养老改革。同时根据规定,事业单位人群进入社保后,地方财政须按工龄为其补缴养老保险,各地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量,也会或明或暗地消解中央政策。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搁浅的更重要原因,还在于这场看似轰轰烈烈的改革,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单兵突进的窘境。从横向来看,首先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脱节。《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才发布,到现在才走完清理规范的第一步。“早产”的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由于缺乏配套,导致待遇水平、适用范围、缴费基数、过渡期等诸多细节无法明确,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此外,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群体同等享受保障,现在只拿事业单位开刀,自然引发公平性的质疑。

从纵向来看,养老保险改革不是孤立的“茶杯里的风暴”,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退休年龄调整、养老保险增值等诸多方面。然而,最近几年,关于延迟退休一直未能达成社会共识,没有实质性进展;我国现行将养老金存在银行的模式,面临巨大保值增值压力;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雷声大、雨点小”。实践表明,这些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解决,已经呈现出相互羁绊之势。养老金跑不过CPI、个人账户“空账”,导致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进;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五年未果,又使得延迟退休每每提出都会遭遇一片反对声。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改革目标中特别提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对养老保险改革而言,不能再是某个领域单兵突进,必须做到一揽子的系统改革,齐头并进。既然改革不可避免,作整体的、系统的安排,一鼓作气,是减少改革阵痛、切实推进养老改革。

不少民众表示,对于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应该给出具体的时间和线路。如果所谓的改革一直在拖沓、原地不动,有多少人能经得起这样的等待呢?而所谓的公平又何从谈起?

事业单位,北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意见》提到,市机构编制部门可在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县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对因承接疏解人口需增加事业编制的区县,原则上从人口输出区调剂编制解决。需安置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应安置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安置单位编制不足的,从其主管部门所属其他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调剂解决。

>>专家点评

旨在保证编制岗位精准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进行事业编制的改革,首先要保持编制总量的稳定性、岗位的精准性。如果岗位不稳定,就难精准地确定事业单位的编制。另有相关专家也表示,事业单位的很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完成,人员数量过多、机构臃肿则给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剥离”行政类和经营类职能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央提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即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以及经营类三种,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根据这些行政单位的特点和运营规律进行改革。

按照此次《意见》要求,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再增加编制,人员只出不进。行政类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经营类则按照行业分类逐步转为企业,收回事业编制。公益类则分为两种情况,一类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二类实行备案或者不纳编的登记管理方式。

>>专家点评

行政类编制将转为公务员

竹立家认为,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取消事业单位中的行政类和经营类,保留为社会提供保障的公益类。这个总体方向是对的,但难点是如何进行分类。比如说公益一类和二类,一类属于必须具备的,为全社会提供的服务,全部由政府拨款承担,二类则为部分人提供社会专项服务,享受部分政府拨款,哪些该享政府拨款,哪些不该就很容易模糊,这也是改革的关键。《意见》提到,公益一类需要严格的审批,二类采用备案方式或登记形式,这与享受政府拨款比例有直接关系。

此外,竹立家认为,行政类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则意味着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应该由国家公务人员来承担,改革的方向正确,但目前公务员编制也有严格的控制,因此如何进行划转还需要进一步制定政策。

财政补助单位不得增加编制

在进行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的同时,《意见》提到,要做好事业编制的核定工作。对职能过于单一、规模较小、设置过于分散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撤并整合。因行政区划调整出现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也要予以合理整合,并收回富余事业编制。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可分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将经费自理单位调整为财政补助单位,不得增加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数量。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需要将经费自理调整为财政补助的,必须按不低于15%的比例核减其事业编制,并予以收回。

>>专家点评

削减机构为政府财政减负

竹立家认为,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首先要核定事业编制,核定编制的过程也是对事业编制进行分类的过程。在核定过程中,明确事业单位的权责,削减分散臃肿的机构,不增加财政补助编制也是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事业编核定是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部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7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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