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具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拒赔重疾

2020-06-12
重疾保险规划
2005年9月16日,李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终身寿险合同一份,承保十种重疾。2012年12月9日,被保险人李某罹患脑梗塞、冠心病并伴有完全性失语,该疾病对其身体和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索赔时,保险公司表示该病不属于保险合同承保的十种重疾而拒赔,遂引发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保险人李某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不是具体的病种,而是一个外延难以确定的不确定的概念。就通常理解而言,应当指因疾病严重导致花费巨大和因病情重大而对患者构成重大影响的疾病。由于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仅以列举方式进行解释难以穷尽,通常应有兜底条款。本案中,保险条款释义只是列举了10种疾病为重大疾病,远小于常人所理解的重大疾病的范围,没有对不确定概念解释时通常应有的兜底条款。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对重大疾病内涵与外延的理解应作有利于李某的解释。从被保险人李某的住院治疗情况来看,其所患脑梗塞、冠心病对其身体和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应当属于一般人所理解的重大疾病,这也符合投保人的真实意愿和一个社会普通人的合理期待。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李某重大疾病保险金。

律师评析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往往人们看到这一条的时候,会有个误区,即认为只要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譬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一种解释,保险人有一种解释,这不是两种解释嘛,这不是不同的解释嘛,于是乎就认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必须要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司法实践中,在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有些司法机关不合理地倾向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为达此目的,以不利解释原则为由,任意地对合同条款、词语、概念、内涵与外延进行解释,甚至不惜牵强附会,以牺牲法律公正为代价,这样的所谓“解释”就不是解释,而是一种歪曲了。

这就是一个误区,产生误区的根本原因是只看到“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这句话,未注意前面还有“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句话。

什么是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呢?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我们可以参照这样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这就是对于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解释的基本规则,我们该如何理解该规则呢?结合前述内容,笔者觉得起码有这样的理解:

A。进行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当事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并且基本上都是对自己有利的理解,但是说了也不算,还应该由法院与仲裁机构进行解释;

B。解释的对象只能是已经表达出来的格式条款,即是对格式合同条款内容进行解释;

C。解释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意思表示的具体内容;

D。解释的方法有两种,如果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话,解释方法为表示主义,以表达的主要外在内容为主推测进行解释;

E。如果没有相对人意思表示,解释方法为意思主义,不拘泥于词句,而是推究行为人的真实意图;

F。解释的步骤是结合格式条款文意、体系、目的、习惯、诚信等要素,做出合理的解释。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全面理解我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从该条规定看,两款都要充分理解、适用。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首先应该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于格式合同条款,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假如按照通常理解解释的结果是唯一的,无论有利于哪一方,甚至有利于保险人,这个解释也是唯一解释,也应该按照这个结果确定裁判结果。这个情形中,不存在适用不利解释的问题。

其次,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于格式合同条款,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后,发现通常的理解也有两种以上,解释的结果仍然是两种以上,那么就无法得出唯一性结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应该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只有这样的理解与应用,才是公正、合理的,也是符合法律本意的。

精选阅读

保险知识,保险合同遵循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保险合同应遵循合同解释的原则有:

1、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是按保险条款文字的通常含义解释,即保险合同中用词应按通用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保险合同中的专业术语应按该行业通用的文字含义解释,同一合同出现的同一词其含义应该一致。当合同的某些内容产生争议而条款文字表达又很明确时,首先应按照条款文义进行解释,切不能主观臆测、牵强附会。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承保危险之一“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而有的被保险人把平时用熨斗烫衣被造成焦糊变质损失也列为火灾事故要求赔偿。显然,按文义解释原则,就可以作出明确的判断。

2、意图解释

意图解释即以当时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图来解释合同。意图解释只适用于文义不清、用词混乱和含糊的情况。如果文字准确,意义毫不含糊,就应照字面意义解释。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意图解释,以防止意图解释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3、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人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由于多数保险合同的条款是由保险人事先拟定的,保险人在拟订保险条款时,对其自身利益应当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而投保人只能同意或不同意接受保险条款,一般不能对条款进行修改。所以,对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非起草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解释,以示公平。只有当保险合同条款模棱两可、语义含混不清或一词多义,而当事人的意图又无法判明时,才能采用该解释原则。所以,《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4、尊重保险惯例

保险业务有其特殊性,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在长期的业务经营活动中,保险业产生了许多专业用语和行业习惯用语,这些用语的含义常常有别于一般的生活用语,并为世界各国保险经营者所接受和承认,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的能行用语。为此,在解释保险合同时,对某些条款所用词句,不仅要考虑该词句的一般含义,而且要考虑其在保险合同中的特殊含义。例如,在保险合同中,“暴雨”一词不是泛指“下得很大的雨”,而是指达到一定量标准的雨,即雨量每小时在1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大于50毫米的,方可构成保险业所称的“暴雨”。

女子患甲状腺癌,16万重疾保险拒赔!


买保险,最担心拒赔。现在不少家庭都开始考虑购买保险,防止如果大病或有什么意外,父母孩子没有依靠。但是买保险,又担心被坑,毕竟很多人都说保险不赔。

那么,如果真遇到了这样的事,保险拒赔怎么办呢?

今天,我们就通过“女子患癌保险拒赔,法院判决赔付16万”的案例说起。同时,我也会分享一些保险拒赔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真实案例

2016年11月,张某的妻子吴某(化名)经医院检查,发现了因颈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等病症,于是前往江苏省某医院住院治疗,经手术好转后出院。

随后,张某想起2013年曾为吴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型保险,同时附加了16万的重疾险保额。于是,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这16万的重疾保险金。

但是万万没想到,几天后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查后,给出的答案是:拒赔。

“交了3年保费,结果出险竟然不赔?”

2、案例分析

明明都确诊了恶性肿瘤,又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

原来,这件事另有蹊跷。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带病投保”。

保险公司发现,在2012年时吴某就因患又“甲状腺乳头状癌”在江苏省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但是,在投保时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此事,于是有权解除合同,拒赔理赔。

但是,吴某一家却有不同的说法:“当时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业务员根本没有询问我既往病史、健康情况这些,现在又说我“带病投保”,怎么能是我们的责任?”

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认为,首先保险公司业务员没有按“健康告知表”详细询问,是保险公司管理上出现问题,不应该由投保人承担责任。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16条,明确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时间限制为2年。而保险公司本应该知道而且有能力在法律规定的2年时间内,对吴某的情况进行审核,但是却没有这样做。

最终,双方交由法院审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某16万。

3、知识科普,如何理赔?

保险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仅是针对需要如实告知情况的我们,还有需要尽到自身责任的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这样对于双方才是公平的,不然到了法院自有司法进行评定。

同时,保险理赔也是有技巧的,今天我再来分享两个方法:

1、两年不可抗辩

“两年不可抗辩”也就是俗称的有病扛过两年一定赔,事实上这个说法很有问题,一般是保险业务员为了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故意这么说。

原则上的认定方法是:你投保时,保险公司会让你填一个身体健康告知表,你只需要按实际写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看完后还让你参保,满两年后出险他们就得赔。而如果出现,保险员代填、误导填写等情况,或者遗失你的健康申明,只要满两年,保险公司是必赔的。

因为,这样的责任都是保险公司自身的原因,法律给它2年时间审核,时间一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2、巧用体检证明

买保险,到底要不要体检?

一定有人和你说过,想买保险一定不要去体检。这个说法没错,但是要看情况。

实际上,在“如实告知”环节单凭个人回忆往往容易有所遗漏,这不少人会说自己忘记以前检查过什么记录,有些人还外借医保卡给别人买过药看过病,留下不少不良记录。

而这些都是会导致后期理赔有问题的,所以我们就需要通过体检,来证明你现在投保时的身体是健康的,提高核保的通过率。后期理赔时,防止保险公司拿之前的疾病说事,你可以用最新的体检当作证据。

如何选择重疾险?


近年来,保险公司不断发展,带动了市场上保险产品的不断更新。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成为重要问题。

越来越多的朋友关自己的健康保险了,众所周知一旦患上重疾,轻则将多年积累的财富掏空,重则负债累累,让家人苦不言堪。所以现在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要通过保险公司分担风险的理财安排。

那么如何来防范风险,保障财富安全呢?我们可以选择医疗保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保障财富安全的基石,在一旦发生问题时,这笔保险金可以专款专用。

人们想买重疾保险,可是保险公司那么多,每家公司都有同类产品,而作为普通的民众,面对如此众多的保险计划、方案等却不知应从何下手。有些干脆就只选牌子,如中寿、平安等本地区自己知道的保险公司,而忽视自身的真正的需求。要不,就只选价格,没有真正理解内容或比较内容。其实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是有讲究的。

早投保早受益

面对市场上形形色色的重疾保险,我们该在什么时候投保,如何挑选真正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呢?

从保费方面考虑,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的,因此年龄越大要交的保费就越高,如果到了55岁,许多保险公司就不受理了。反之,年轻时的身体状况也会比较好,保险公司容易承保。

另一方面,作为现代人保障财务安全的必需品,尽早投保重疾保险就如同为自己的生活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容易保持平和的心态,对健康有益。而对于返还型保险而言,及早投入也意味着尽早开始资金的积累。对客户而言是一举多得的选择。

选择适合的重疾险

目前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两种。消费型险种便宜,较少保费可以保较高保额,但缺点是采用自然费率(年龄越大保费越高),而且最大的风险是:随着年龄越大,疾病风险也越高,每年都要面临核保,如果未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而无法投保,将会前功尽弃。

反之,返还型保费贵保额相对较低,但保险采用的是均衡费率(年龄多大保费也不变)。如果采用期交方式(每年或每月交费),在获得理想保障金额的同时,客户也无需背负过重的财务负担。每年几千元,普通家庭可以承受,每年省下的钱如果有更好的投资渠道也可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当然最好保单本身具备分红功能,利用“复利加时间”有助于满期金最大可能抵御通胀。

买重疾之前要考虑的多方因素

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后,自己应该花多少钱才是没有财务压力的。建议包括意外险、医疗险等健康险的总保费控制在10%到15%,加上养老险、投资连结保险不要超过30%。

目前市场上,一款标准的重疾险是比较昂贵的。如30岁男性购买20万元重疾终身险,每年通常需交保费约7500元,总共需交约15万元。而若选择定期险(保障时间可以是10年、20年不等)或附加险则相对便宜。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一些专门险。鉴于目前肿瘤疾病呈高发趋势,而且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癌症保障的防癌险,消费者罹患癌症后除可以获得癌症保险金外,还可以补偿一部分手术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及代理人提供的服务水平

在选择重疾险时消费者还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保险公司在投保后的服务情况可以从理赔、交纳续期保费、保单保全变更等方面是否便捷、合理来考查。消费者在投保前可以多和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各家保险公司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可以向代理人索取保险公司赔钱的案例来了解更多未来索赔的资料。

另一方面,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将影响保单的质量。消费者应考察业务员是否对险种条款、投保理赔须知作出了详尽的介绍,同时不可轻易相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辞,避免受到个别业务员的误导。

多选择一些提供通俗化条款的保险公司,即专业术语更少的保险合同,一般人都能看得明白的保险合同,不过,一般的保险公司合同与条款都经过保监会认可的,都可以放心。

仔细阅读条款。不要只交钱,完全相信代理人的一面之辞,不看买了什么东东,利用好十天的犹豫期的权益,不合适就立即退保,可取出所有保费。

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索赔时因不理解条款而被拒赔。比如条款中规定非侵入性的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不属于赔付范围,投保时消费者就一定要搞清楚原位癌的含义。原位癌一般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症,例如子宫颈、食管和皮肤的原位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显然它既不够“重”,也不够“大”。所谓不够“重”是指原位癌并不是十分严重的疾病,通常不会危及生命。所谓不够“大”是指原位癌的治疗并不复杂,与一般良性肿瘤的治疗差不多,算不上大手术,治疗费用也不算高。因此,国内绝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而消费者在购买前就应搞清楚这些专有名词的含义,以免日后索赔时发生麻烦。而市场上也有对原位癌也赔钱的重大疾病保险,如信诚的“及时予”重大疾病保险就属于这样的大病险种。

如有无家族病史,有什么样的病史、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所谓的家族,其实并非局限于父母兄弟之间,还要上至三代以上,或至远亲等,因为有些遗传病是隔代遗传的,这一点是大家平时比较疏忽的。再一个则要考虑一个地区的高发性的病,如广东这个地方“鼻咽癌”就是一种高发重疾,死亡率挺高的。然后再针对自身的生理特征如男性、女性病等来选取适合自己的险种。

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基本种类是由保监会统一规定的25种,但各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身有条件或特点再增加相应的种类,使其产品更加丰富起来和更有针对性和特性。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作为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就要注意了。例如上述的有家族遗传病史,就要多加注意某个器官的疾病史,在购买时看看这类疾病是否在可保的范围内,还有一些可选多次赔付的功能。一般的重疾险基本是,一旦理赔一种疾病合同即终止了,并且再买重疾险的可能性几乎是无。而如信诚的[及时予]重疾就的一项附加险是可以多次赔付的。如已赔过重疾保险金的,在癌症复发或又得了其它的规定的重疾的,最多可达4次赔付。其它的也可以有针对性的疾病的险种,如考虑男/女疾病的,如中英的[吉祥如意]是一款对男性重大疾病多赔50%的重疾保险,而其多达45重疾险种也是当今国内最多的一款重疾保障。女性的特殊生理结构等特征也可让女性朋友关注女性重疾保险,如中意的[年年中意]附加女性重疾或母婴重疾,都是可以在原有的常规重疾下扩展开的保障项目。

另外,注重品质留意细节

购买保险首先选择财务稳健和实力强的保险公司。客户可根据权威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定结果及保险公司对外公布的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告等方式,来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其次保险与其他商品不同,不是一次性消费,而是关系到人的一生。尤其是购买寿险时,一旦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就会长期与该公司打交道。保险公司在服务方面的任何一点不足,都可能影响投保人几十年。因此服务质量、理赔速度和额外的附加服务都是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近年来,一些外资保险公司凭借国际上先进的保险理念和管理经验,陆续推出了一些含金量颇高的服务种类,如联泰大都会的国际救援和最近于国内首推的全球二次诊疗服务。

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的赔付是有标准的,通常来说,重疾是指符合“三高一低”特征的疾病,即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费用和低治愈率。举个例子:癌症,属恶性肿瘤,从名称看好象是重大疾病中的一种,可是大家注意没有,如果是原位癌就几乎被除在重大疾病的理赔范围之外。原因是原位癌属于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故又称为0期癌,从原位癌到浸润癌大概要5~10年的时间;原位癌偶尔可自行消退,通常不会危及生命,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原位癌的治疗也相对简单,如子宫原位癌通常的治疗方法是把子宫切除,而无需做化疗。在多年的理赔案例中,女性的子宫、卵巢等器官原位癌较多见,而且也易发现,但如果在发病的早期得到治疗,疾病是可以得到控制和治愈的。而且治疗的花费也不会太高。因此,目前市场上已经有部分公司推出了涵盖原位癌赔付等多项非危及生命的轻重症的提前部份赔付责任的重疾险产品,目的也是希望尽快帮助消费者及早恢复健康。如信诚的[及时予]、中意的年年安康、国华的重大疾病保险等都是含有轻重症提前20%重疾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妇科原位癌的发病率比较高,如果女性需要更有针对性的重疾保障,可以在购买普通重疾险的基础上,额外购买一份专门的女性重疾险或女性健康险。据了解,女性险产品一般都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妇科原位癌、骨质疏松症等女性疾病的保障。女性原位癌承保范围一般会包括乳腺、子宫颈、子宫、卵巢等部位。

再则,就是考虑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额度。重大疾病保险的额度除了考虑需沼疗时的相应的费用外,还应考虑将患病期间的开支和休养不能工作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计算在内,比方说一个年收入为10万的白领,以平均花费10万的治疗费,再加上至少2年左右的休养生息时的生活费、调理费、后期治疗费等开支,则至少需要30万以上的保额。有社保的和无社保的[主要是治疗]则可在此基本保额上按需减少或增加了。

最后就是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了:

1、重疾覆盖范围。不同公司的产品,涵盖的重疾种类和范围往往有一定差别,这就直接决定了假如不幸生病了,能否理赔。

2、保险除外责任。除外责任直接决定了不能理赔的情况和条件,常见的除外责任有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服用毒品等等。

3、保障年限。保障年限决定了保单为您提供多久的保障。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的抵抗力越来越不足,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会慢慢增高,老年的时候能不能保,怎么保,非常关键。

4、观察期。为了避免投保人带病投保之类诈骗行为,保险公司设计险种的时候都会设计一个观察期。自保险合同生效开始计算,观察期结束后,重疾险上面的保障利益才正式生效,如果在观察期内不幸患上重疾,只退还保费。常见的重疾险的观察期有90天、180天、一年等等。

重疾险如何购买


我们不想让自己以及家人放弃治疗疾病和癌症的希望,我们更不想让钱成为我们放弃治疗的不得已。那么动辄几十万的治疗费,我们拿什么保命?选对重疾险,能让我们面对疾病更坦然。那么在有社保的基础上,如果能叠加一份合理的重疾险,万一在用到时,起码会让我们更加坦然的面对,那重疾险该如何选择呢?

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① 保额买多少?

投保重疾险,首先清楚的是:买重疾险是为了作为患病后的收入损失补偿。有一个保额设定的参考标准:即以年收入的3-5倍作为一个衡量。因为一旦患上重疾,收入减少是对整个家庭现金流的巨大影响;不只是医疗费用,还有后续康复的费用,重疾险作为收入损失的补偿,可以继续来维持家庭的基本开销、父母的赡养、子女的教育、房贷车贷等。因此建议购买重疾险时尽量选择30万至50万保额,预算充足的可以购买50万以上保额的重疾险。

② 保障期限怎么选?

如果预算充足,可以优先考虑终身重疾险;预算有限,投保定期重疾险,或者选择部分终身重疾险+部分定期重疾险,用足额的终身重疾险来保证保障期限的完善,切不可为了追求保障期限降低保额。

③ 轻症加不加?

重疾险里,除了重疾保障外,一般还额外附加轻症、中症,轻症治疗费用虽然没有重疾花费的那么高,但也要花费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而目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产品轻症都会赔付至少30%的保额,有些产品还会更高。如果预算完全足够,在重疾保障基础上,附加轻症,可以大大的降低理赔的门槛,加大保险的杠杆作用。

④ 要不要多次赔付功能?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以提供2次甚至多次的重疾保障。

如果预算充足的话,可以给自己和家人选择更加充足的保障。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能提供的保障更全面一些,毕竟得过重疾之后,(尤其是恶性肿瘤)转移、复发的概率还是很高的。但如果预算有限,还是先以单次重疾、保额充足为主。

我们作为90后的年轻人们,就算在储蓄有限的情况下,也应该购买一份重疾险,为自己也为家人增加一份保障,让自己为以后和未来没有后顾之忧的全力拼搏。

重疾险,深度开扒:如何正确购买重疾险?


在保障意识觉醒的今天, 越来越多的用户注重重疾保障,各家保险公司为满足用户的需求,推出多款重疾险,以至于保险市场上的重疾产品越来越多。当面对的产品多了,最后用户却不知道该选择什么了?

当然选择价格便宜,性价比高的产品,用户都是这么想。不过想要选购到合自己心意的产品,在购买前,一定要搞清楚重疾险的产品形态。

小编拆分下目前重疾险常见的保险期间以及各项保险责任,让大家了解一下。

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拆分

根据图表中重疾险的保障责任,基本涵盖市场上所有重疾险。

下面小编就介绍几款价格相对便宜、性价比高的重疾产品,了解一下重疾险该怎么选?

双击看大图:产品对比

在上面的产品对比大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既有消费型重疾险,也有储蓄型重疾险。

储蓄型重疾险相比较消费型重疾险来说,有以下优势:

1.涵盖身故责任:储蓄型重疾险无论身故还是罹患重疾,都能获得保额的,而消费型纯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只有患重疾才能获得赔付保额。

2.现金价值高:储蓄型终身重疾险的现金价值是一直增长的,而消费型重疾险在满期之后,现金价值则为0。

相反消费型重疾险也有以下优点:

1.保障期间灵活:保障期间有多个选择,比如:60周岁/70周岁/80周岁/终身等,可以让用户在保费支出较低的情况下,买到比较高的保额。

2.保障内容灵活: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除了获得重疾险保障外,还可以附加轻症、豁免等保障,比储蓄型重疾险不能拆分的特点相比,更具有优势。

3.分开购买,2次赔付:我们知道,储蓄型重疾险由于涵盖身故责任,只能赔付一次,合同终止。相反如要分开购买重疾险和定期寿险,先患病再身故的话,是可以获得两次赔付的。

所以,对于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来说,各有各的优势。消费型重疾险适合经济条件有限、保障不全、有理财规划的人群,而储蓄型重疾险适合经济条件较高,年龄在中年以上的人群。

再回到产品对比大图上,可能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看着很费神,从下面几点分享一下小编的选择经验。

1.定期PK终身

用产品对比图中的【弘康一生C款】举例,男性,30岁,在相同保额,20年缴费期限下,终身保障比保至70周岁,多交了一 半的保费,也就是保至70岁保费的150%,这款产品在年龄选择上也反映了不同年龄段的保障风险。所以说经济能力决定你的保障期间。不过小编认为,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充分的保额比保障期限长短更为重要。

2.是否涵盖身故责任

在产品对比图中可以看出,涵盖身故保障责任的产品对产品和保费都有很大的影响。很明显,涵盖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比不涵盖的重疾险的保费高很多,所以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买不含身故保障责任的纯重疾险,之后在搭配寿险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经济条件还算可以的话,就自己选择了。不过在没有达到重疾险的赔付标准之前,因意外或疾病原因死亡的,能拿到一笔身故赔偿金,还算比较可以,也很有用。

3.一次赔付PK多次赔付

1.轻症的多次赔付:带轻症疾病的产品优于不带的,轻症的多次赔付优于一次性赔付的,尤其是保终身或七十八十岁的;

2.重疾的多次赔付:由于现在有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和一次赔付的重疾险价格相差不多,所以在经济条件可以的情况下,多次赔付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另外现在很多重疾险的多次赔付中有癌症的多次赔付,这里要提醒一下,癌症的多次赔付优于疾病分组的多次赔付。

所以在看过上面的产品选择疑问后,不同的年龄,也要有不同的选择。

1.对于孩子来说,重疾险的选择最好是不带轻症的定期重疾;对于幼儿来说,可以注意下幼儿特殊疾病的重疾险。

2.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因为经济条件有限,选择不带轻症责任的定期重疾险。

3.30岁以后的人群,选择带轻症的长期重疾险,搭配寿险(终身或定期);或含身故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

4.45岁以后,想要购买重疾险,核保很难,可以根据需求,适时需求购买,也可在线下购买。

小编·小结:

价格便宜,性价比高是我们选择重疾险的重要标准,不是决定性标准。只有选择适合自己,满足自己需求,符合自身的经济条件和保障的产品,才是最好的。

家庭如何选择重疾险?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带动了我国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重大疾病带来的不仅仅是痛苦还有昂贵的医疗费用,因此,很多家庭学会了用保险转嫁风险。那么对于家庭来说,重疾险如何买呢?

重疾保障,无人能避免的话题

作为一个理财专家,经常和业内的同仁一起讨论理财的建议和想法,大家思路各不相同,对于如何获得收益各有自己的心得,但唯一的共识就是不管投资什么也不如投资自己的身体,即先保障,后理财,这才是公认的理智之选。

拿起手中的Iphone手机,自然而然的就想起了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作为世界市值最高企业的领导者,坐拥数十亿美元资产,用自己的发明创造改变世界的企业家,却无法用他拥有的一切改变自己的命运,在56岁就因胰腺癌早早的离开了人世。为之惋惜的同时,作为一个工薪阶层,更加深了对健康和自己所拥有的保障的思考。

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2%,而且从近30年的数据走势来看,全球恶性肿瘤等疾病的发病率以年均3%-5%的速度递增,而且随着食品安全,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等问题,多种重大疾病呈现年轻化和发病率高等特点。如何规划自己的重疾保障,成为了无人能够避免的话题。

保障并非越广越好

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从7种到40种不等,但对个人而言,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的某些创伤类疾病,就没有必要再去购买有交叉保障项目的重疾险。一般而言,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保障额度有讲究

除了要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外,购买重大病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查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选择保险,用20秒完成20年

对于保障的方式选择,保险优势突出。

30岁的A先生作为月收入5000元的工薪阶层,除了房贷,育儿,正常生活等开销,平均每月存800元,大概20年后能累积20万,假如这二十年间,A先生罹患重疾或遭遇其他变故,则不仅存款可能将耗尽,后续的收入可能也无法保证,家庭将陷入困境。

同样30岁同样收入的B先生,选择了一份20年交费的带有重疾保障功能的保险组合。他使用了平安人寿行业领先的MIT技术,在电子投保书自核通过并刷卡交费后,保单即可实时承保。从收费到保单生效不到20秒,B先生就轻松拥有了20万的身故保障和20万的重大疾病保障(需遵循保单条款要求),而其每月只需交纳不到700元的保险费。拥有重疾保障的每一天,B先生都可以更加从容,即使遭遇保单约定的重疾,其自身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疗,其家庭也可以安享正常的生活。

以上20秒和20年的对比,您将如何选择呢?保障是保险最基础也是相比其他金融产品最突出的功能,用较少的投入换来较高的保障.而且现代保险产品通过对各个流程的优化,短时投保即可获得重疾保障,完成了以前20年才能实现的重疾金累积。

投入少,保障高,保额有助抗通胀

对于如何购买重疾保险,客户最集中的问题就是选择多少保额和多少交费的才合适。

交费的多少要根据选择的保额来确定,而保额则要能负担预期的治疗费用。现在医疗费用高几乎成了大家公认的结论,很多病并非无法治疗,而是病人无法负担高额的医疗费。即使不用一一列明各种重大疾病对应的花销,大家也可以想象到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费用,所以有人总结说道,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就在一场大病。

根据保险公司的客户样本数据统计,南部较发达的城市居民被保人人均重疾保额不足7万,而其他地区的人均重疾保额更是低于4万,相比于伴随着通货膨胀逐年上涨的医疗费用,居民的人均保额明显不足,而且即使现在选择了充足的保额,若干年后,还够用吗。

选择实力公司和优质服务

保险公司好,其产品才能好。不论是产品形态还是后期服务,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都会相比更有优势。

重疾产品各公司都有,大家需要了解和关注以下几点:

1、保障病种类各有差别。最少有20多种,最多有50多种。

2、有分消费型、分红型。还有固定增涨重疾保额的。

3、重疾保险有观察期,观察期有长有短,有无息退还保费,有赔偿部分保额加退还保费,有到期返本付息的。

4、有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两种形式的重疾保险。提前给付即主附险共有保额,重疾保额赔付后主险保额减少或停止;额外给付即主附险保额分开独立,重疾赔付之后,主险保障依旧。

5、重疾保险并非拥有此保险,患了重疾就一定可以得到赔付,一定要符合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之病种及治疗之方案才可以获得理赔。

6、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很多传统意义上的重疾,有些重疾保险得不到赔付了,(比如原位癌、轻微脑中风、非开胸手术等)因此,现引出了轻症赔付的概念,即尚未达到重疾程度就先行赔付,这当然也分提前给付和提前额外给付两种。

轻症,赔付了行业重大疾病定义的除外责任,符合普通公众对重大疾病的理解,减少了重大疾病的理赔争议,这既是医学科技发达下治疗技术改进下的与时俱进,也是符合中国病从浅中医的千百年医理的。

我提到的这几点,希望对大家选择重疾产品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7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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