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风险,保险和我有什么关系

2020-06-09
保险规划存在风险有

提起保险,有人可能会想:保险和我有什么关系?我需要保险吗?其实,保险是人类化解和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也被看作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而且将伴随我们一生。例如: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伤害、战争、财产损失等。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进一步形成了我们对更多人生保障的需求。形象地说,我们的人生面临三大风险:活得太长、活得太短和活得太惨。

活得太长的风险:如果我们20岁工作,60岁退休,活到100岁,60岁之前的40年我们有收入,60岁之后的40年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如果仅仅依靠之前的40年收入节余来维持退休后40年的生活,生活情形可想而知。

活得太短的风险:拿著名演员洛桑来举例,正当其事业顶峰时期,却因车祸不幸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且不说父母为他成长过程中所做的各种投资付诸东流,在他去世后给父母晚年带来的创伤是无法衡量和弥补的。

至于活得太惨的风险:不言而喻,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到正常的生活质量,例如因为疾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等等,也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形。

因此,不断寻求保障、规避风险是人的本能。风险发生在未来,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性的,但一旦发生就必然会带来损失。那么,如何来化解风险呢?方法有三种:一是独立解决,二是依靠救济,三是集合多数人的力量互助解决。第三种化解风险的方式就是保险,也是所有办法中转移和化解风险最有效的方法。

古往今来,许多睿智的人都极其推崇保险。例如:前英国首相邱吉尔就曾说过:“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把“保险”这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每一个公务员的手册上,以及每个公司团体的章程上。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的意义和功用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保险和理财之间有什么关系


保险等于理财?理财等于保险?很多客户都困惑于这些问题。找个代理人咨询怎么理财,他似乎只有告诉你怎么买保险。似乎买保险就是理财的全部。那保险跟理财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今天特意写了几个案例,供大家交流。

案例一: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老公在广州打工,我目前月薪3000,未来有上升的可能,老公月薪3000-4000,我父母不用我们负担,老公的母亲在帮我带孩子,孩子才一岁多点。老公的父亲打些零工。我们老老少少全部没有社保!目前租房住。在老家有房,不打算在广州买房,因为想买也买不起。

但因为全家都没有社保之类的所以一直很担忧。我目前的理财方式是把每月多余的钱都存在银行。但是感觉这样也不是最保险。请问我该怎样打理呢?哦,忘了说,我们家目前除去每月除去开支有3000-3500的余钱。

案例一:

想起一句话,财富,并不取决于你能赚多少,而是你能存下来多少。

楼主这个家庭月入虽然在6000-7000,但每月能储蓄3000-3500,储蓄率高达50%,真是非常厉害。看来家里用的每分钱,都能规划的很好。按照我个人的习惯,每个月工资发下来,都会先强制储蓄一半,(记得哦,储蓄的卡和支出的卡分开来用)剩余的才用来安排生活开支。有时候手头会紧点,有时候会松点,但总体下来,会非常有成就感。所以我相信你们的生活肯定是经过精密的安排的。

目前的问题是,

一:

家人都没有社保,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所以万一家庭中有人发生什么意外,就算是不大不小的一些疾病,也会给你们带来很大的负担。所以你现在的压力完全是精神方面的压力。可以从每月结余中拿出500-600给老公和自己买个全面的健康保险和寿险,适当给孩子存些教育金和医疗保险。至于老人,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买些农村合作医疗。

二:

你存的钱只能放在银行,估计还是活期存款,对吗?

也就是说,你们现在还处于人赚钱的阶段,钱不能赚钱,所有的经济收入都来源于被动收入。属于比较保守型的中国家庭。其实这也是家庭财务亚健康的表现。所以一定要找个渠道让钱增值。首先预留出3-6个月的生活费做应急资金,剩余的好好投资。如果你不能承受些高风险的投资,每月做点基金定投也可以,从500-1000,都还可以投入。或者买些实物黄金,最笨的方法是,将一部分钱存成定期。总比全部存成活期好。

三:从年龄来判断,你们的家庭属于成长期。现在的收入虽然不算高,但以后发展的空间应该还是有的。所以,不妨给家庭设定一个目标,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努力完成。比如6-8年内在广州再买一套房子。不是不可能的,关键还是看你敢不敢想?记住哦,有财务目标才能算是科学的理财!为了提升个人的能力,你们还可以给自己做些智力投资,多些学习。

肿瘤、恶性肿瘤、癌症、原位癌之间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


在各种不同的死因中,癌症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并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来看,癌症的死亡率普遍较高。在“谈癌色变”的时代里,我们来聊聊癌症和原位癌之间的区别。

原位癌属于轻症疾病 癌症属于重大疾病

一般人们所说的癌症泛指所有恶性肿瘤,下面我们简单看一下肿瘤、恶性肿瘤、癌症、原位癌之间的关系。

肿瘤=良性肿瘤+恶性肿瘤

癌症=恶性肿瘤+血癌(白血病)

原位癌→极早期恶性肿瘤

严重程度(从轻至重):良性肿瘤→原位癌→浸润癌→转移癌

真正的癌症,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胃癌、肝癌之类的,指的是浸润癌。具有细胞分化和增殖异常、生长失去控制、浸润性和转移性等生物学特征。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基本上都包含“恶性肿瘤”,且排在所有保障病种的首位。

原位癌虽然有“癌”字,但严格意义上而言,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它没有穿透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可以称之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原位癌虽然只是癌症的胚胎时期,但是如果没有及时治疗的话,后期也很有可能发展为癌症。在保险产品中,“恶性肿瘤”的定义中明确注明原位癌不在其范畴,如果是包含轻症保障的产品,可以看到原位癌属于“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即原位癌属于轻症疾病,现在有包含轻症疾病的保险产品大多数是可以赔付原位癌的(具体看条款)。

癌症通常分为一至四期,最晚期为第四期,而原位癌称之为“0期癌”。

原位癌和癌症的区别总结

1、转移:原位癌不会发生转移,而癌症可怕就可怕在会发生转移,转移后难以控制。

2、治愈率:原位癌治愈率比较高(若发现及时并治疗,治愈率接近100%),治疗方案也比较简单,通常是直接切除,且预后良好。癌症的治愈率就低很多了。

3、医疗费用:原位癌的治疗费用比较低,一般不会超过10万。而癌症的治疗费用就高出很多了,按目前的平均水平,至少也要几十万。

温馨提醒:患过原位癌的人群属于癌症高发人群,在投保健康险之前应做到如实告知。另外若经济能力较强,建议健康保险规划做得更完整一些“重疾险(基本)+防癌险(补充)+医疗险(报销)”。

若经济能力较弱,建议可以适当降低保险期间,买20年、10年甚至交一年保一年也可以,特别是家庭的顶梁柱,一定要做好自己的保障规划,不然顶梁柱倒下的结果可想而知。

保险是理财吗?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现在银行里有许多代理保险的,都会说是理财产品,都不说是保险。那么,保险是理财吗?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理财?

一般人谈到理财,想到的不是投资,就是赚钱。实际上理财的范围很广,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也就是个人一生的现金流量与风险管理。它包含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不是解决燃眉之急的金钱问题而已;二是理财是现金流量管理;三是理财也涵盖了风险管理。

保险是理财吗?

理财就是对财务的管理规划,保险是理财的基础,是家庭财务安全的保障,因此,就范围来讲,理财包含保险。保险理财一是财富传承,而是避税避债,三是确定安全。

投资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理财追求的是风险最小化。保险作为科学、稳健的理财途径之一,它强大的保全资产的功能,是任何其他投资品种都不具备的,它所追求的正是本金的安全性、稳定性、长期投资的获利性。

保险是稳健增值的理财方式

保险是养老投资的理想渠道。相对保障范畴而言,生和老属于理财和资产保全范畴,同样是不可避免的。在保险对应的责任中,分红型的养老产品是解决生和老问题的对应产品。它的绝对优势在于将客户的获利按照复利滚存计息,再加上时间的概念,往往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购买分红保险同时也是强制储蓄的好方法,对于月光族的年轻人而言,是个比较科学稳健的理财途径。

保险是理财吗——相关链接保险分为保障型和保证型

很多有钱人都觉得自己现有的资产足以应对任何生活中的风险,所以不再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其实这只是从保障的角度来理解。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有一亿元的资产,你如何保证这一亿元一定就是你的呢?当你躺在病床上,对这一亿元的资产失去管控能力的时候,你又如何确保你会拥有生命的尊严呢?这就是西方国家有钱人大多会购买高额寿险的原因:或者凭空创造一亿元,或者免税转移一亿元。一个发育成熟的保险市场,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一定远远大于保障型保险,而在中国,目前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是零。

如果寿险也能分红能理财 那么寿险产品还能保险吗?

近日,太平人寿个险渠道新品—太平恒赢两全险(分红型)的热销,不只挑战业内同类产品,也挑战银行理财产品。但这可能只是个案,因为旨在整体上市的太平集团有着内在“冲资产规模”的冲动,太平集团旗下的太平人寿可能被赋予做大资产的使命。

如此,有人看到这款产品背后公司的贴费风险。业内人士评价,寿险公司不惜成本,加大投入才能换来漂亮的销售业绩,但事实是,设计一款产品,到底挣多少和赔多少钱,精算早就算好,即使贴费,仍然划算。太平恒赢让人们看到产品创新,或者说是商业模式的一种创新,至少其设计初衷是契合客户对于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多方面需求,旨在帮助不断扩大的中产家庭和成功人士加快财富成长的有效规划。

肿瘤、恶性肿瘤、癌症、原位癌是什么关系和区别?


在各种不同的死因中,癌症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并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来看,癌症的死亡率普遍较高。在“谈癌色变”的时代里,我们来聊聊癌症和原位癌之间的区别。

原位癌属于轻症疾病 癌症属于重大疾病

一般人们所说的癌症泛指所有恶性肿瘤,下面我们简单看一下肿瘤、恶性肿瘤、癌症、原位癌之间的关系。

肿瘤=良性肿瘤+恶性肿瘤

癌症=恶性肿瘤+血癌(白血病)

原位癌→极早期恶性肿瘤

严重程度(从轻至重):良性肿瘤→原位癌→浸润癌→转移癌

真正的癌症,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胃癌、肝癌之类的,指的是浸润癌。具有细胞分化和增殖异常、生长失去控制、浸润性和转移性等生物学特征。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基本上都包含“恶性肿瘤”,且排在所有保障病种的首位。

原位癌虽然有“癌”字,但严格意义上而言,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它没有穿透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可以称之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原位癌虽然只是癌症的胚胎时期,但是如果没有及时治疗的话,后期也很有可能发展为癌症。在保险产品中,“恶性肿瘤”的定义中明确注明原位癌不在其范畴,如果是包含轻症保障的产品,可以看到原位癌属于“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即原位癌属于轻症疾病,现在有包含轻症疾病的保险产品大多数是可以赔付原位癌的(具体看条款)。

癌症通常分为一至四期,最晚期为第四期,而原位癌称之为“0期癌”。

原位癌和癌症的区别总结

1、转移:原位癌不会发生转移,而癌症可怕就可怕在会发生转移,转移后难以控制。

2、治愈率:原位癌治愈率比较高(若发现及时并治疗,治愈率接近100%),治疗方案也比较简单,通常是直接切除,且预后良好。癌症的治愈率就低很多了。

3、医疗费用:原位癌的治疗费用比较低,一般不会超过10万。而癌症的治疗费用就高出很多了,按目前的平均水平,至少也要几十万。

温馨提醒:患过原位癌的人群属于癌症高发人群,在投保健康险之前应做到如实告知。另外若经济能力较强,建议健康保险规划做得更完整一些“重疾险(基本)+防癌险(补充)+医疗险(报销)”。

若经济能力较弱,建议可以适当降低保险期间,买20年、10年甚至交一年保一年也可以,特别是家庭的顶梁柱,一定要做好自己的保障规划,不然顶梁柱倒下的结果可想而知。

投保雇主责任险 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风险_保险知识


雇主责任保险,是以雇主对其雇员(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在受雇期间执行任务时,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雇主责任险,能进一步减少用工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雇主责任险是什么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风险无处不在,其中,员工在日常工作期间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或患上职业病的风险往往不可避免,严重的甚至令个体的生命遭受威胁。那么,企业该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有效转移这类风险?没错,在做好必要的生产安全措施的基础上,借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险产品,可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在此之外,投保雇主责任险,更能进一步减少用工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四大保险责任所谓雇主责任保险,是以雇主对其雇员(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在受雇期间执行任务时,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许多国家已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如早在2004年,英国企业的投保率就达90%以上。而在我国,由于目前尚未出台《雇主责任法》,因此,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一种契约责任,即雇主根据其与雇员订立的合同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该险种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可以续保。在赔偿限额上,通常以雇员工资收入为依据,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以雇员的工种、月均工资收入及伤害程度为依据)。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涉及四大事项

其一,雇员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于保险有效期内从事与其职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据法律或雇佣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

其二,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致雇员人身伤残、死亡的赔偿责任;

其三,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雇员的医药费,但此项医药费的支出需以雇员遭受前述两项事故而致伤残为条件;

其四,应支出的法律费用,包括抗辩费用、律师费用、取证费用以及经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代雇员支付的诉讼费用,但该项费用必须是用于处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纠纷或诉讼案件,且是合理的诉诸法律而支出的额外费用。

泛谈风险和保险的关系_保险知识


可以设想,世界上如果不存在风险,不可能有保险行业的存在。就象一个人如果没有风险意识,就不会购买保险一样。因此,首先,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无风险存在,无损失发生,则无保险。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更多的新的风险,而另一方面,风险的增多对保险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新的风险因素促使新的险种不断出现。进一步讲:

一、风险与保险的概念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故和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都具有不确定性,我们称之为风险。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费,保险人在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损失时给与补偿。探其本质,保险是一种社会化安排,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从而使个人风险得以转移、分散,由保险人组织保险基金,集中承担。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则可从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见,保险本质是一种互助行为。

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移,把不确定性损失转变为确定性成本(保费),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风险的可保性

可保风险仅限于纯风险。所谓纯风险,是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但并非所有的纯风险都是可保风险。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损失程度较高。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困难。对此类风险事件,保险便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2、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

3、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

4、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

5、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6、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即损失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都可被确定以及损失金额可以测定。

7、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6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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