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保险,山东赔付首例职工补充保险案

2020-06-02
阳光保险战略规划案

由山东省总工会发起的职工补充保险已经在全省900万职工内部开始普及。近日,济南市首批试点单位五金二厂的一名参保女职工因罹患脑瘤,获得了保险公司6000元的现金赔付,这也是职工补充保险在全省的首例赔付案。

职工补充保险是由山东省总工会发起,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代理,由泰康人寿济南分公司独家承保的。职工补充保险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职工的保障水平,促进多层次保障体系的建立,切實维护职工利益,利用工会的组织网络优势,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的中介服务,选择最佳商业保险公司与之合作,給职工群众提供价格低、保障高、服务优的保险保障,在职工或企业行政、工会组织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伤害有关的补充保险。

该项保险经省总工会近两年的考察论证,调查职工对保险的需求,根据保险公司对类似保险的条款,联合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开发设计,首期推出三类保险,包括“团体重大疾病、定期及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高额医疗补充保险”和“养老金保险(分红型)”3種。在省总工会和保险经纪公司的参与下,这些险種都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高的特点,其中“团体重大疾病、定期及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份的收费仅为23元,最高保额高达7000元。据悉,这種职工补充保险无论从组织形式、运作流程和险種设计上,在全国寿险界都属首次。

济南五金二厂职工于8月15日由单位统一购买了两份“团体重大疾病、定期及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9月14日该厂一女工因病入院,经检查罹患脑瘤,属于该险種保障范围,遂通过工会专门负责该保险事务的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向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仔细调查,认为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理赔范围。9月16日,泰康人寿济南分公司总经理傅杰亲自将赔款6000元交到了患者家属的史N校饩隽嘶颊呋ㄇ床〉娜济贾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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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城镇职工补充医疗支付流程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佛山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参保人在医疗费用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保险费用。

1、如在联网医院住院: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支付的金额由医院先行垫支;

2、如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诊断书、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到社保局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发生的补充医疗费用由承包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怎么买?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国发[1995]6号和《劳动部关于印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规定,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但目前不能选择境外金融机构。

简单来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并不是国家强制的险种,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盈利状况,由企业和员工共同协商缴纳企业补充养老保金。

目前,国内可以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机构有: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商业保险公司;

(3)经国家资格认定,批准承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机构;

(4)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也可以自行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但须建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5)无论哪种经办补充养老保险的机构均须进行资格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授权负责制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

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行业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须办理再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双赢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生老病死本是自然规律,医疗保险更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当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等名词所代表的医疗制度逐渐成为历史时,新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在走入人们的生活,由此,逐步形成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人们最终享受到基本医疗的保障。

我国从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實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今已经5年多了,到今年9月末,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432亿人,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医疗保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这项工程中的一个基础,打好了这个基础,再添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了这三项保险,城镇职工的医疗和健康就有了保证。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之上再加一个4%的政策。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决定》中规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拿出工资总额的4%,为职工上一个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只进入统筹基金,不设立个人账户,补充医保基金进行单独管理,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之后,剩下部分费用的补助。也就是说,一个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80%,那么剩下的20%可由补充医疗保险再负担一大部分。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和保险種类不一样,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项目和支付比例也有所不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就此解释说:对于有些人来说,其医疗费用负担也许还很重。比如一个肾移植、肾透析的人,一年的医疗费用要高达几十万元。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管到了85%或90%,个人依然还要负担几万元,这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很沉重的。所以在这个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出台了补充医疗的办法。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部分,由企业自主地去建立一个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确實让患有大病、重病的职工受益不少,解决职工的困难,也正是这一政策的导向与核心所在。那么,对于年轻力壮的青年职工来说,尽管很少得病,是不是就沒有必要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了呢?回答是:对于年轻的医疗风险并不大的员工,办补充医疗保险回报丰厚,企业办这个医疗保险,如果每人交费400元左右,能够得到14万元的回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企业来讲可以规避一些风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打入成本,也就是说可以免税,等于是税前列支。这样看来,企业补充保险并沒有給企业增加多少负担,反而增加了职工的福利。对员工的身体保障也非常有利,应该说是双赢的政策。现在,越来越多的职工希望参加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中来,这项保险也从原来的特定行业扩大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

目前,全国有许多企业已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尽管它也有起付线、封顶线和药品限制,但确實大大降低了大、重病职工的负担。不仅为职工,也是为企业上了一个双保险,更是搭建了一个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平台。(市场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介绍


现在许许多多的企业都会为员工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但有许多人不知道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主要形式有:(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社保的重要补充


凡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市民均可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医疗保障是一项基本权利,是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为国家、单位、企业减轻了巨额的医疗费用,也有力地规范了医疗秩序。但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中,有相当一批确因病重患者因大大超过医保制度限定支付的最高限额“封顶”线时,这部分的巨额医疗费就需由个人自付。

社会医疗保险只是为人们提供基本保障,其基本特征就是“保而不包、低水平、广覆盖”。因此,人们若想把自身的医疗风险完全转嫁,避免其对家庭与个人生活的影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就必不可少。

以生病住院为例,投保人的住院费用并不能全额报销,有起付线、有封顶线、重疾病支付比例以及用药和检查支付范围。假设一位投保人住院费为1万元,并且都在保障范围之内,即使如此,他仍不可以实现全额报销,一般需要自己承担30%左右的费用。

此外,对于重疾的保障也都需要投保人自己承担很大一部分。因此,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于社会成员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就格外重要。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一)住院补充保险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按70%给付。年内患病第二次住院,除享受第一款待遇外,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按25%给付;年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除享受第一款待遇外,基本医疗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按50%给付。

(二)门诊慢性病补充保险

参保人员患补充医疗保险范围的大额费用慢性疾病,在门诊就医时,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2.5倍以下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按70%给付。

(三) 门诊特定项目补充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中,参保人员自付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按70% 给付。

(四) 基本医疗个人帐户补充保险

参保单位缴费该项目的基金全部划入其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文章转载于搜狐保险热谈论坛)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6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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