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优康保2020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0-02-24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横琴优康保2020横琴人寿的一款尚在备案的产品,所以知道的人不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会赔呢? 横琴优康保2020是骗人的吗

横琴优康保2020是横琴人寿优康保的最新升级版本,在银保监会备案,由横琴人生承保,是正规的保险产品,不可能是骗人的。如果你符合投保规则并且对这款产品也感兴趣,那么完全可以在正规渠道购买,不用担心所谓受骗的问题。

可能不少小伙伴对横琴人生感到比较陌生,这确实是一家比较年轻的保险公司“新秀”,成立于2016年,总部设在广东横琴自贸区,但是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批才成立的,拥有正规保险销售资质,注册资本达到了20亿,所以也是非常有实力的一家保险公司,只是成立不久,名声尚未显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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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优康保2020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

很多人在投保的时候都只看重保障内容,而忽略免责条款,等到出险时因为符合免责条款而被拒赔,于是就把保险是骗人的这口锅扣到保险公司头上,这样做未免有失公允。免责条款事关理赔大计,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不仅要看清楚保险内容,对于免责条款以及其他加粗加黑的部分也要仔细看,以减少理赔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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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同心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横琴同心保目前还在备案的过程当中,知道的人还不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呢? 横琴同心保是骗人的吗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横琴同心保肯定不是骗人的!这是一款正规的保险产品,由横琴人寿承保,需要在银保监会备案,不存在所谓骗人的情况。

不少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原因大多与理赔纠纷有关。这些理赔纠纷或是他们道听途说,或是他们亲身经历,也许是真事,但是他们从未去探寻拒赔背后的真相。

大多数的理赔纠纷都与合同纠纷有关,可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就是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多个心眼,确定是自己想要的产品再投保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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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同心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豁免其他被保险人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该被保险人“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豁免被保险人自身保险

费”、“豁免其他被保险人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身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向该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向该被保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第(9)项情形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身故,或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瑞泰欣康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瑞泰欣康保是属于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障了100种重疾,同时还可选保障20种中症及40种轻症,如选择了轻症、中症保障,还有相应的豁免权。

瑞泰欣康保是骗人的吗?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人寿”)成立于2004年1月,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合资寿险公司,投资方为英国耆卫集团旗下的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2亿元人民币,双方各持50%股权。

瑞泰人寿依托中外方股东雄厚的实力和国际化管理经验,融合市场实践和消费者需求,不断推出为中国客户量身订做的保险理财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长期投资理财解决方案的领导者。截至2009年初,瑞泰人寿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重庆、陕西拥有分公司,并在深圳和无锡设有营销服务部,筹建湖北分公司。

最近季度(2019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2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26%。最近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B类,所以对于该公司大家可以放心,肯定不是坑人的。

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合同“重大疾病定义”中第 29 种、第 45 种及第 92 种重大疾病除外)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重 大疾病定义”中第 28 种、第 36 种、第 65 种、第 66 种、第 76 种、第 95 种、 第 96 种重大疾病及“中症疾病定义”中第 14 种中症疾病除外)。

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是太平人寿刚刚推出不久的一款长期意外伤害保障计划,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优享太平保险产品计划由《太平优享太平两全保险》和《太平附加优享太平意外伤害保险》组成,是一款满期领取型的长期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它涵盖对因各种意外而导致的身故保障、意外伤残保障及住院津贴保障,生存至满期更领取约140%的已交保费。

太平人寿是我国十大保险公司之一,公司实力有目共睹,也推出了很多优秀的保险产品,因此此次推出的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肯定也不是骗人的。

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故意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流产或分娩、猝死、接受整容手术,医疗事故;

7.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且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8.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1.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美容手术、整形手术;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矫形、矫形手术、外科整形手术不在此限;

2.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

3.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4.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已患未治愈疾病、已有残疾或已有治疗;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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